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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位阶制度考释

2024-07-13柴芃

史学集刊 2024年4期

DOI:10.19832/j.cnki.0559-8095.2024.0038

收稿日期:2023-09-2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魏晋南北朝官员位阶体系研究”(21CZS019)

作者简介:柴芃,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史。

①  宫崎市定提出南朝官班(十八班)是官品七品以上者析分变形的结果,二者本质并无不同,差别是时代不同导致的。岡部毅史则认为魏晋时期存在表示官员任职资格的“阶”,与标识官员身份高低的官品不同,而官班即由“阶”发展而来。

以上二说思路大异,但均对后世有较大影响。笔者认为宫崎市定的“变形”之说虽然不正确,但强调时代差异的思路可取。参见[日]宫崎市定著,韩昇、刘建英译:《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76、168、212页;岡部毅史:「魏晋南北朝期の官制における『階』と『資』——『品』との関係を中心に」、『古代文化』第54巻第8號、2002年、18、26頁。

②  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8-29页。需要指出的是,书中并未用“品位与职位”框架去解读班、品关系。

③  杨恩玉认为南朝班、品分别近似唐代散品和职事,而周文俊则认为官品“主要发挥品位功能”,官班发挥职位功能,二者认识恰好相反。参见杨恩玉:《萧梁官班制渊源考辨》,《历史研究》,2013年第4期,第177页;周文俊:《魏晋南朝官品与官资制度秩序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第114-115、189-190、270页。

摘  要: 出于加强皇权的需要,南朝初期复置了很多东晋时期省并的官职,并新设了大量王府僚佐官。在这种情况下,以官品九品为核心的魏晋旧制丧失了实际功能,而新生效的官员位阶制度即为十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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