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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中的群众工作思想探析

2024-03-24李先昊邱少文

党史文苑 2024年3期
关键词:游击队员项英游击战争

李先昊 邱少文

1937年12月7日,项英在延安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中分析了“井冈山时代(期)的游击战争”“在江西苏区进行大规模革命战争中周围的游击战争”“在南方的三年游击战争”三种游击战争的性质特点,指出三年游击战争是一种群众性的游击战争,主要的基础是依靠在群众力量上。正如项英所言,项英、陈毅等在领导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的进程中,不断调整、优化群众工作策略,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正因如此,以赣粤边为核心区域的南方红军才能在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中存活下来并取得最终胜利。

维护群众既得土地利益

在南方三年游击战中,群众爱护游击队和队员就像爱护他们自己一样,这绝不是偶然的。因为自1930年创建中央苏区以来,这些游击区的群众得到了土地革命的实际利益,后来虽然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遭到失败,群众分配到的土地名义上又被地主夺回去了,但因项英、陈毅领导的红军游击队继续在这些地方与敌人坚持斗争,保护群众利益,事实上就使地主名义上收回的土地仍保持在农民手里,很多还是按照土地革命时的分配而未变更。主要表现在:地主只有依靠国民党反动武装的保护才能进坑收租,农民一进坑就不敢来了;有少数狡猾而聰明的地主,常常用可怜地请求的方式,请求农民多少给点谷他们充饥,在农民的怜悯心下给点租他们;最基本地区的群众在地主收租收债时实质上是不还租的,只有在反动武装的压迫下才被迫还租;土地耕种权的变更,完全经过中央分局领导下的党组织批准,并且常常因人口变动或是外面的人要进坑做田,一定要请求游击区党组织来分配或允许;地主的山林竹木,成为农民公共的享受等。

正因为这样,这些游击地区的群众深刻了解红军游击队是为了他们的利益,知道共产党的胜利与失败,就是他们利益的保持和失去,明白中央分局和赣粤边特委能够坚持在这些地区继续斗争,就是对他们利益最有力的保证。所以群众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财产,也绝不愿使党组织和游击队遭到敌人的消灭和打击,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因。

1936年“两广事变”发生后,项英、陈毅同志很快得到了消息,便通知分散在各地的游击队作适当的集中,打击兼并农民土地及作恶多端的地主武装。刘符节、刘新潮同志接到指示后,迅速赶到南康龙回,找到了区委书记兼游击队长李承丰同志,传达了县委指示,和当地游击队一道行动。一个夜晚,在李承丰同志带领下,游击队包围了禾稿圩,歼灭了驻扎在贤女埠区由地主阶级组成的反动民团,毙伤团丁27人,缴枪23支。

处处以群众利益为主

中央分局和赣粤边特委的群众工作主要方针,是建立在为争取和拥护群众利益的基础上来开展群众运动,把群众的利益当游击队自己的利益一样,一方面坚决反对离开群众切身利益的单纯军事行动;另一方面反对任何妨碍群众利益以及不顾及群众利益的行动。

在项英、陈毅等中央分局领导人初到赣粤边时期,游击战争和地方工作主要是打土豪筹款,不大注意争取群众利益。为此,项英、陈毅努力消灭这一现象,处处以群众利益为主,以群众利害关系决定游击队的行动,使群众不受大的打击和消灭、摧残。对于群众被捉被打,用一切方法援救,发动群众实行互济,这样使群众认识到游击队处处关切他们,一切行动都是为了群众切身利益。

在赤白交界和白区,中央分局和赣粤边特委要求游击队员切实做到群众化、职业化,在农忙季节时,帮群众插秧、耘田、割禾,一些会手艺的游击队员平常就帮群众编篾器、补锅、补盆等。国民党抓丁时,游击队便立即出动,警告抓丁的反动保长,使他不敢为非作歹。当敌人把壮丁关在一起时,游击队便开展突然袭击,把壮丁营救出来。当“厘金卡”对过往做生意的群众勒索过重时,游击队便去把它敲掉。割禾的时候,地主带着狗腿子来收租、运粮,游击队就在中途袭击,夺回谷子交还给群众。对民愤极大的土豪劣绅,游击队则通过武装力量把他们除掉。

打土豪绝对执行阶级路线

在长期坚守的游击区周围,很多真正土豪,不是跑了就是逃到县城甚至广州住,红军游击队在打土豪筹款过程中,往往不得不打到富农以至打到中农、商人身上。

项英、陈毅等领导人认为继续这样打土豪是非常危险的,强调打土豪应该绝对执行阶级路线,决不能把富农当豪绅地主打,更不能损害中农的利益,宁可自己承受困难,也要严厉禁止这样破坏红军游击队形象的现象。这样使游击区内的红军游击队能够得到富农的中立,不至于帮助敌人来进攻,对于反击敌人的“进剿”是有很大帮助的。同时,项英、陈毅、陈丕显等领导人对于富农又保持了一定戒心,极大地减少了游击队员不应有的牺牲。

1936年7月26日,大余县新城圩一个作恶多端的曹姓大土豪家娶媳妇,准备大摆喜筵,游击队决定利用这个时机打击曹姓大土豪,于是派了灵活、机警的吕振球同志引路,打扮成赶圩的样子去侦察敌情和察看地形。搞清敌情和地形后,游击队决定当晚行动,找了几个游击小组同志配合,没收了曹家的财产,除金银现款作部队经费外,其他物资分发给当地群众。

争取群众中的落后分子

群众斗争中对于落后分子的争取,是巩固团结、对抗敌人各种进攻的重要工作。项英、陈毅在斗争中注重努力争取群众中的落后分子,使敌人的进攻失掉耳目,失掉向导,从而变成软弱无力的进攻。

对于游击队中许多人把群众中的落后分子当成反动分子一样看待的现象,项英、陈毅耐心细致进行教育引导,告诉他们如不争取落后分子,游击队必然遭受打击和失败。对待群众中的落后分子,项英、陈毅要求游击队员们用一切方法向他们解释,即便他们偶然透露了消息,也不应把他们当反动分子看待,而应该用阶级教育去说服,使落后分子感动,站在革命的一边。有些对游击队员不满意的落后分子,项英、陈毅则要求游击队员实行自我批评或向落后分子解释误会。

通过争取落后分子这一方法,游击队收到了很大的成效,有效削弱了敌人进攻力量。如在大余县池江镇兰溪村,由于敌我力量悬殊,红军游击队在群众工作政策上作了一些调整。对贴“反共”标语应付敌人的群众,不予追究;对个别反水的农民,采取宽大的教育政策,除造成很大危害的以外,一般就让他们回家生产;万不得已需要镇压的,对他们的家属也酌情给予抚恤。政策上的调整得到了群众的热烈拥护,有群众说:“共产党、红军游击队真是顺天理,合人情,仁至义尽啊!”而且一传十,十传百,使党和红军游击队的影响日益扩大,许多被迫搬出山坑的群众纷纷回来。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组织

由于农民的散漫性,加上在殘酷的斗争中,敌人对于加入游击队的农民采用屠杀策略,群众组织的建立存在困难。在过去的工作中,只是简单地把群众组织变成第二党的形式,后来采用工农同盟组织,把基本地区的群众组织起来。

项英、陈毅认识到在农民群众加入组织时,一定要使他们明白组织的意义,让农民群众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他们与游击队的利害关系。实际操作上,红军游击队以反对敌人进攻、实行互助为理由,动员群众加入工农同盟,有些地方不正式提出组织的名称,只说联合一致反对敌人,以后再让农民群众了解我们的党和队伍,对群众中日常问题以及群众互相之间的问题,都在这一组织中来讨论解决,使他们直接感受到这种组织对于他们的利益是极其维护的,通过这样的群众工作方式来保持组织的作用。三年的坚守中,项英、陈毅要求红军游击队员处处耐心地用各种方法来进行工作,才使群众组织发展起来、巩固起来。

1936年初,陈丕显根据项英、陈毅的指示,积极活动在大余池江彭坑、黄种、小汾、平田坳、弓里、兰村、板棚下、露箕坑等方圆几十里的地方,逐步成立了彭坑、小汾、平田坳、弓里贫农团。贫农团每人每月交三五个铜板的团费,表示对组织的忠诚和爱护;知道山上粮食困难,秘密开会作出决定,把弓里的二十五石公堂赈谷打成米,通知游击队员夜里去挑;为红军游击队送情报,割断敌人电线,勇敢地参与了火热的斗争。在这个基础上,中央分局和赣粤边特委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把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入团,逐步建立和发展了党、团组织,把广大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渐渐形成一个坚强的整体。

加强群众与敌斗争的教育

在赣粤边游击区,项英、陈毅充分认识到对群众进行斗争相关的教育是很重要的,特别是新的游击区域群众,他们有很高的热情,但是却无斗争的经验,常受敌人的欺骗,遭受打击,影响他们继续斗争的热情。

因此,红军游击队便把敌人的一切手段和与之斗争的经验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并且不断地教育,直至群众了解并接受。他们常常将游击战中敌人新的进攻和对其他游击区所用的手段告诉和教育群众,比如教育群众如何侦察敌情,如何做标记表示有无敌人,如何传达消息等,使群众在对敌作战等各方面的素质得到广泛提升,大大提高了对游击队帮助的实效。

1936年8月底至11月,为粉碎敌四十六师的“清剿”,项英、陈毅充分动员群众与敌斗争,并教授群众正确的斗争策略。无论在山区或平原,只要敌人强迫群众到游击区坑口修碉堡,群众就一再拖延时间;在敌人的武力强制下不得不去时,群众就只去些老人和妇女以应付局面;在修筑碉堡时,这些老人和妇女,不是说腰痛,就是说腿酸,个个都出工不出力;等到碉堡快要筑成时,群众就报告游击队,一个晚上就把它炸掉了。

(作者单位均系大余县史志研究室)

责任编辑/曾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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