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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刘敏中其人见元初政治

2024-02-02张龙

今古文创 2024年1期
关键词:政治

【摘要】元代在中国古代史中占有特殊地位,刘敏中是具有较高文化知识水平的、具有行政经验的北方汉族儒家知识分子,以他所生活的时代为切入点能探寻元初政治转向的特点,从他的著作《平宋录》与《中庵集》可见元初军事与政治问题,从他与王约交游亦可见元初部分政治现象。深入发掘其著作和行为中所透露出的思想,对元朝初期整体政治的研究,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刘敏中;元朝;政治

【中图分类号】K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01-0062-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01.020

元代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占有特殊地位,一方面,强大的武力使得它的疆域远迈汉唐,大交融的氛围也使不同民族之间有了进一步的交流、融合与发展;另一方面,其较不公平的科举制度又让长年战争之下本就没有弥合的各种社会矛盾更加尖锐,最终导致其成为“短祚”的封建大一统王朝之一。在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之下,很有必要从人口较多,且具有较高文化知识水平和行政经验的北方汉族儒家知识分子的角度,探寻元由一个边地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转向一个全国性政权所发生的变化。本文将从一个金元之交出生的元朝中上层官吏刘敏中出发,深入结合他的家世背景,阐发其著作和行为中所透露出的政治思想,并以此人为线索,探寻其他汉儒的政治倾向,从而得到对元初政治的初步认识。

一、刘敏中的生平与元初的政治转向

刘敏中(1243—1318年),字端甫,山东济南章丘人。其家庭世代为儒,祖父刘鼎有气度,临机智敏、才智杰出,原为金朝历城令,后归元庭。父为刘景石,也曾任济南总府、山东转运二幕经历,以廉自立。[1]出生在官宦之家的刘敏中,从小就受到正统的儒家教育,拥有良好的文史素养。他在才智方面表现出极高的天赋,在十三岁时就因对先贤独特的评价而被父亲称奇。后来在对同乡自述中他称自己从小就志向远大:“自幼至老,相见而无愧色,乃吾志也。”[2]4136后入朝为官,因元朝在延祐二年(1315年)恢复科举之前读书人仅有宿卫、儒、吏三种入仕方式,他在著作中又自言“敏中以草茅鄙人,猥占儒籍”(《至元恩泽颂》),所以他应是通过“儒籍”入仕。[3]他曾任兵部主事管理军事事务,后任监察御史。在职期间不畏权势坚决揭发权臣桑哥,后因压力被迫辞官。复起后,出任御史台都事,又出任燕南肃政廉访副使、国子司业,后升迁为翰林学士,兼國子祭酒。大德年间,刘敏中在地方任职时很好地处理了灾情,又在中书省任职期间上疏陈十事,曰整朝纲,省庶政,进善良,剔奸蠹,显公道,杜私门,广恩泽,宝钞法,严武备,举封赠。每一条建言都对时局的流弊做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所以《元史》给予刘敏中很高的评价:认为他历任四朝,一生清廉为官,以国家大事为重,以义为先。他也被后人誉为“四朝良佐,一代真儒”(《监察御史奏撰刘文简公神道碑牒文》)。

刘敏中的著作主要包含《中庵集》二十五卷和《平宋录》三卷。《中庵集》主要是其诗、词、文的汇总,也包括与他人的来往书信和碑文墓志等。刘敏中的诗文成就很高,人们最为熟知的往往是他的诗人形象。《平宋录》是一部史学价值极高的著作,是刘敏中在主兵事期间的见闻总结,主要记载了元军在至元年间南下平宋的史事。

从刘敏中的种种经历出发,结合他人的事例我们不难看出,元朝政治在前期有一个明显的调整。刘敏中《满江红·十载京华》序云:“至元丙戌,敏中与广平安思承同为御史。”[4]532也就是说从至元八年(1271年)“以儒贡转辅中书省掾”(《刘文简公祠堂记》)一直到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刘敏中一直从事兵部事务,这在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和严格任期制的宋朝是难以想象的。宋朝吸取唐末地方藩镇权力过大影响中央权威的教训,官员在任一职的时间往往较短。南宋时甚至出现因地少官多“赴调者萃东南,选法留滞”,于是京朝官任知州、通判、签判、知县及监当者,原来以三年满任者皆改为二年。[5]虽然元朝在至元初年,忽必烈因李璮割据地方叛乱而在地方上实行迁转法,但是在中央层面防范官僚的制度建设还未完善。以至于我们在《宋史》中很少看到的官员在一任官职长期任职的现象,而在元代初期至至元年间却经常出现。例如王约至元十三年(1276年)除礼部主事,至二十四年才有官职变动拜监察御史,担任一职11年之久。又如张珪,“十七年,真拜昭勇大将军、管军万户”镇守建康。“二十九年,入朝……拜镇国上将军、江淮行枢密副使”[2]4071掌军12年之久。这种状况到了成宗年间大为减少,究其原因一是整个帝国的转向,从依靠贵族统治到传统中原王朝统治模式杂糅部分游牧色彩的转变,至元成宗时已经基本完成。二是统治理念转变,成宗更加注重内部制度的建设与维护皇权的稳固,帝国外部压力减小。统治者在进行制度建设时,更加依赖于前朝经验。三是各种对外战争的结束,因需保持军队战斗力而将帅长期任职的情况也大大减少。

二、《平宋录》所见元初军事与政治

《平宋录》曾在某段时间被误以为是他人所著,后经证实是后人混淆了刊刻之人与作者,此书确为刘敏中所作。[6]65这部著作按照时间顺序,以元平宋主将伯颜为主要描述对象,记载了元兵南下灭宋的整个过程。它补充了很多《元史》中没有的内容,丰富详实了历史细节。因成书时间与事件发生时代距离较近,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就此作品的创作背景来看,编写者刘敏中时任兵部主事,撰写的元朝战事文章或多或少的会带有立场倾向,究其内容,也的确如此。但是综合各种因素,仍可以看到其中所反映的历史问题,并且作者的个人立场亦能成为探寻历史史实的线索。

(一)伯颜形象与《平宋录》所受政治影响

《平宋录》在第一卷一开篇就对伯颜进行了评价“丞相素有盛德”“孙子论智、信、仁、勇、严五者,丞相实全之”。[7]通读全文之后不难发现,刘敏中在记载元宋战争时将大量篇幅都用在了伯颜身上,与正史相比语言更加详实通俗,这也使得伯颜的形象更加丰富。其中的记载有的可以与《元史》中的内容相互对照,有的则是超出了《元史》的记述范围。如《元史·伯颜传》记载:“……诸将请曰:‘郢城,我之喉襟,不取,恐为后患。’伯颜曰:‘用兵缓急,我则知之。攻城,下策也,大军之出,岂为此一城哉!’”而《平宋录》则载:“大军将进,诸将告曰:‘郢城乃我之襟喉,今不取而过,后为归路患。必当取之。’不听。诸将数言郢之不利,丞相骂言:‘汝曹欲为困襄阳之计,俱为龙断者耶?用兵缓急,我具知之。况攻城乃兵家之下计,大兵之用,岂惟在此一城哉!’”

可以说相比于《元史》,《平宋录》的记载或更加接近于现实情境。《元史》成书于公元1370年左右,相距元宋战争已经过去近百年。而《平宋录》则是至元十三年(1276年)开始编撰,与元宋战争是同时代。刘敏中作为事件亲历者之一,能够比后世修史者接触到更加详实丰富的史料。但是遇到两书相冲突的内容时,也不應仅依据刘敏中的记述,而是应相互对照、仔细辨析。刘敏中虽然能比后世史家获取到更多的历史信息,但是他却受到当时政局与本身立场的影响,不一定能够全部记录下来,所以他所撰述的历史,做不到完全的客观与公正。

(二)屠城与战争宣传

无论是研究中国古代史的学者还是世界史的学者,都能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元朝统治者在战争过程中奉行对抵抗城市进行屠城的政策,即使是那些投降的城市,对其的掠夺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种战争行为受元朝政治转型的影响而逐步改变。窝阔台汗四年(1232年)元太宗禁止屠城汴京,这是政策发生显著变化的标志。在这之后,屠城也被纳入“妄杀”的范围,并被大规模禁止。[8]《平宋录》中也能明显地观察到防治滥杀的倾向性。例如在第一卷“七月,巴延陛辞,上谕之曰:‘古之善取江南者,唯曹彬一人。汝能不杀,是亦曹彬也。’”不杀,成为忽必烈选择将领的标准之一,也成为出征前训诫将领的辞令之一。从刘敏中的记载中能够看出,伯颜大军南下途中,多次安抚平民。如攻建康时,镇江、两淮沿江投降,而“丞相约束诸将,分守城壁者,不令下乡侵扰人民,违者加之重罪。”(《平宋录》卷上)。又如攻取临安后,“仍省会严禁诸军,不用抄掠生口,侵夺人财,焚烧民屋,如有犯者,即以军令从之。诸将士为之屏气,无敢妄动者……无令惊扰,市井熙然,秋毫无犯。”(《平宋录》卷中)。从史料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元朝极力避免提到屠城的行为,皇帝亦授意“不杀”,刘敏中则顺应元朝朝廷口径大肆宣传伯颜仁厚的一面。但事实是,屠城在元帝国的统一战争中并没有消失。例如,元军在攻占常州时,城中守军拒不投降,元军“四面并进,宋兵大溃。克之,遂屠其城”(《平宋录》卷中)虽然刘敏中之后笔锋一转,开始描述伯颜军进无锡“禁约军人,不得妄行掳掠,犯者加以重罪,由是远近皆安”(《平宋录》卷中),对元军安抚百姓的行为着力描写。

刘敏中略写了元军的屠城行为,符合了元朝朝廷的大方向。元朝统治者偏向此方向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从军事上来看,元军的军队构成已经发生了变化。由于王朝的转变与征宋的需要,元军已经不单单仅是草原骑兵,其中还包括大量的步兵与水兵。所以保证城池的稳定,才能适应因战争而不断拉长的补给线,从而为下一步的军事行动做准备。从政治上来看,此时元朝统治者的思维已经从来自草原的征服者逐步转化为中原王朝的继承者,对城池的进攻不能仅仅停留在劫掠之上,而应上升到占领层面。从宣传层面来看,此时的忽必烈已经意识到治理中原地区必须利用儒家,战争宣传必须符合正统儒家伦理道德规范,这样才能为其统治的合理性找到依据,这也为平宋之后的全国统一治理奠定了基础。

三、刘敏中与王约交游所见政治现象

《中庵集》的诗文能够反映出刘敏中复杂的交际关系网[6]84,由他的交际关系则能看出他所处的社会关系。此圈层所代表的是元初儒家知识分子阶层。可以通过士大夫之间的文字书信往来以及其在不同时期的诗文来探究他们的各种政治活动与主张,梳理出他们代表的特殊政治含义,最终归纳出元初与其他时代所不同的政治特点。因诗与文不是在一时一地创作出来的,所以对刘敏中的交游文章进行探究,也能从中窥得他一生政治生涯中的心境变化,从而更好地洞悉元初北方士人在元朝这一特殊时代背景下复杂的心理与行为活动。

与刘敏中关系较为密切的是王约。王约,字彦博,号豫斋,生于元宪宗二年(1252年),卒于文宗至顺四年(公元1333年)。他生活的时代大致与刘敏中相同,生活背景大致也与刘相通。据《元史》记载,王约“其先汴人,祖通,北徙真定”[2]4137,他从小天资聪颖,与众不同,从人游学,饱读诗书,在至元十三年(1276年)被翰林学士王磐推举走向仕途。后任大学士,又到刑部、吏部任职。其人文学艺术水平较高,被当时士人称为“王大学士”,著有《史论》三十卷、《高丽志》四卷、《潜丘稿》三十卷。在政治主张方面,曾参上书直言得罪桑哥,引起朝野震动,“桑哥怒……六奏杀之”,此时刘敏中为其辩护。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曾上书建言二十二事,其所主张“实京师”与刘“严武备”,“汰官属,定律令,革两司”与刘“省庶政”,“除宿蠹”与刘“剔奸蠹”有异曲同工之妙。可以说刘与王有着相近的政治主张。

刘敏中与王约既是朋友,又是同僚,义气相通。刘敏中与王约交游诗文见《中庵集》,主要包括《冬至和彦博》与《和王彦博都事韵》。另有《野亭十咏》其序云:“王兵部彦博取余野亭记中语为十题,作诗见寄,诸公皆和之,余亦次其韵云。”[9]236可见十首诗皆是为王约而作。至元十一年(1274年),刘敏中由中书掾擢兵部主事,拜监察御史并长期任职,而王约在至元十三年(1276年)辟掾中书除礼部主事,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拜监察御史授承务郎。两人在这时同主监察,关系已经极为密切。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桑哥拜右丞相,权势到达一生的顶峰,深得元世祖忽必烈的信任,一直到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桑哥才失势,群臣上书弹劾,于当年七月被诛。而王约不畏权势,在桑哥权威最胜之时履行自己的职责,以至于仕途受阻,至元三十一年才重新获得重用。这表明元初儒家知识分子依然继承了儒家修齐治平的理想,忠于君主忠于职守。同时因为特殊的政治形势,汉儒之间惺惺相惜,形成了事实上的政治团体,在元初的政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元朝教育制度的不公是引起畸形政治的原因之一。在此制度之下,过度偏袒前两等人,而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后两等人的入仕需求视而不见。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游牧习惯的统治阶层更加重视文化教育,学习传统儒家思想,提高知识文化水平,从而促进民族融合。但是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说,随着时间的流逝,元初贵族集团势力人才逐步减少,而国家新的选才制度却具有极大的不合理性,这对政治生态的正常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并且由于歧视的存在,即使是科举出身的士人亦得不到重用,也就变相促使了他们在官场之上的联合,这进一步导致了“党争”的出现。从国家的整体结构来看,王朝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得不到统治阶级的支持,甚至统治阶级站在了与他们对立的一面。阶级冲突固然是封建王朝的常态,但在元朝则却尤为尖锐。接续在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宋朝之后,元朝知识分子的失落之感可想而知。

四、总结

对于刘敏中的研究,学界以往关注的重点是《中庵集》中所著录的诗文,而诗人的身份往往掩盖了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实质。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其诗其文无不与所处的政治环境以及他自身的政治思想相关。刘敏中出生在1243年,此时金朝灭亡已经近十年。他出生成长在元朝的统治环境当中,相比于南儒,自小就接受了元朝的正统地位,并一生任职于元廷。《平宋录》更是带有半官方背景的著作,以此为切入点,能够以一个更微观的视角去了解这个历史时代。刘敏中的政治思想以维护王朝的统治,维护其正统地位为主。而就其自身而言能做到清廉为官,以国家大事为重,以义为先。其良佐四朝,在他漫长的政治生涯中,我们能看到元初政治转向的痕迹。在他的著作中能看出他受到当时政局的影响,也受到本身立场的影响,所撰述的史书有着助推政治宣传的作用。儒生在这个特殊的时代,发挥着特殊的作用,由刘敏中一人,虽不能看到元初北方儒生政治观的全貌,但是正因历史是由不同的人与事组成的,而一人所反映的相关历史,确实也是真实存在着的。所以对刘敏中其人和其著作的研究,对元朝初期整体政治的研究,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清)王赠芳,王镇主修.(道光)济南府志卷四十八[O].清道光二十年刻本.

[2](明)宋濂.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3]刘倩.元代名臣刘敏中生平仕履考述[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5).

[4]杨镰主编.全元词[M].北京:中华书局,2019.

[5]苗书梅.宋代地方官任期制初论[J].中州学刊,1991,(05).

[6]何柳莹.刘敏中文学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8.

[7](元)刘敏中.平宋录3卷[O].清守山阁丛书本.

[8]王平原.屠城、妄杀与死刑奏报——论蒙元时期死刑文化的转化[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01).

[9]邓瑞全等校点.刘敏中集[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

张龙,男,山东济宁人,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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