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积分制如何助推乡村治理有效模式的思考*
2024-01-21罗新远王光明
陕西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4期
罗新远,王光明
(1.陕西开放大学,陕西 西安 710119;2.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 710122)
一、引言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深度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乡村作为我国最基层治理单位,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也是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的重要指向,乡村治理有效不仅关乎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深层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因此,探索出高效实用的乡村治理办法,使乡村治理在与国家政策接轨的同时避免政策刚性、充分发挥基层自主[1],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落地的必要前提。作为一种量化绩效管理的有效模式,积分制能够正向激励并合理引导组织成员,以达成既定的管理目标。这种模式在众多领域中得到了实际应用,例如商业领域中的会员积分制度,用以提升销售量并培养顾客的忠诚度[2]。如今作为乡村治理实践演化产物,已被视为助推乡村治理有效的新型制度。2020年7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肯定了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并强调各地区在实施积分制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灵活调整积分制。作为乡村治理新型管理制度,积分制对村民主体参与、提升治理成效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3]。通过积分制管理有效地提升农民参与程度,以激励、引导和规制三类内生机制切实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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