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下的学习权:人权证成与保障路径*
2024-01-21蔡俊辉
陕西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4期
蔡俊辉
(东南大学 法学院,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江苏 南京 211189)
一、引言
随着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人类进入了数字时代,教育的普及和知识的传播打破了时空限制,教育形式在网络中呈现多样性,海量知识遍布互联网,人类正式进入知识大爆炸时代,再加上终身教育理念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目标的推进,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发生改变,对待教育和学习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在互联网尚未普及的时代,教育以线下模式为主,教学内容、时间和形式由教育者决定;而在数字时代,由于知识传播打破了时空界限,人们可以自主地在网络上获取知识,所以人们的学习方式发生改变,受动性的受教育权也转型为选择性、自由性的学习权。学习权不同于传统的受教育权,更注重公民学习的自主性、自由性和选择性,培养公民的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人自身的全面发展。尽管《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学习权,但学习权是必然一项未被列举的基本权利。由于数据鸿沟、算法黑箱等情形的存在,学习权面临受侵害的风险。因此,应采取措保障数字时代下学习权的行使。本文将从受教育权的时代局限性和受教育权向学习权转型的角度出发,论证数字时代下学习权的人权属性,并尝试给出数字时代下学习权的保障路径。
二、受教育权的性质与时代局限性
对于受教育权的定义,学术界尚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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