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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侨涅斯梅洛夫诗歌的哈尔滨印象

2024-01-21冯玉文

关键词:梅洛帝国哈尔滨

冯玉文

(陕西理工大学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1)

“哈尔滨是俄侨最集中、文学创作最活跃的地方,在俄侨诗歌的题材中自然占据突出的地位”[1]85。哈尔滨俄侨诗人阿尔谢尼·涅斯梅洛夫创作了大量诗歌,仅就已经汉译并收入“中国俄罗斯侨民文学丛书”[2]诗歌卷《哈尔滨,我的摇篮》来看,已有诗作116首之多。这些诗歌承载着涅斯梅洛夫在哈尔滨的生活印记、心路历程。其中,多首诗歌描述哈尔滨的建设、哈尔滨的景象和哈尔滨的中国人。遗憾的是,虽然“哈尔滨作为一个带有浓重俄罗斯色彩的城市,的确吸引过许多俄侨,但聂思梅洛夫从来没有对它恋恋不舍”[3]206。涅斯梅洛夫诗歌的哈尔滨书写,共同凝结为迥异与其他俄侨作家的哈尔滨印象。

一、殖民者视角的哈尔滨城建

自从1896年中俄签订《合办东省铁路合同》开始,便有大批俄国侨民出现在我国东北。中东铁路沿线、与俄国接壤的地区以及当时号称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天津,都有为数众多的俄侨居住,但是哈尔滨始终是我国境内俄侨数量最多的城市,甚至一度超过中国人口数量。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哈尔滨是俄罗斯人与中国人共同建立起来的城市,是伴随着中东路的兴建而出现的城市。”[4]正是因为哈尔滨的俄罗斯风格,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俄罗斯帝国的大批官僚、贵族、资产阶级和军人才会逃往哈尔滨、侨居哈尔滨,涅斯梅洛夫就是他们中的一员。

1924年,涅斯梅洛夫历尽波折从符拉迪沃斯托克逃亡到哈尔滨,开始了21年的侨居生涯。这期间,哈尔滨的俄侨由辉煌走向衰落,很多俄侨都南下上海等城市或者响应苏联的召回政策回归苏联,或者直接到其他国家定居,但是,涅斯梅洛夫却一直留在哈尔滨。学者李萌认为:“涅斯梅洛夫没有离开哈尔滨,是因为他长期侨居国外,早已把哈尔滨当做一个俄罗斯城市,因此无力切断联系他与祖国的这最后一根纽带”,反过来说,“离开哈尔滨,对他意味着丧失俄罗斯文化环境和母语”[3]130。的确,涅斯梅洛夫认为,哈尔滨是俄罗斯人建设的城市;但同时,他也清醒认识到,这是俄罗斯帝国臣民们最后的、暂时的栖息地。

在涅斯梅洛夫关于哈尔滨城的诗歌中,拥有三个部分15节60行的《哈尔滨的诗》[5]19-22最能表达诗人对这座城市的“良苦用心”。首先,诗中描述哈尔滨的名字由一个俄国工程师确定:“工程师,领子解开着。军用水壶。卡宾。‘这里我们要兴建一个新的城市,/给它起个名--哈尔滨。’”命名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涅斯梅洛夫才将这一权利通过想象诗化地赋予俄罗斯的工程师。其次,涅斯梅洛夫为俄罗斯帝国在覆灭前建立哈尔滨的“命令”骄傲、庆幸:“命令难道不是个穿越/世世代代的有威力的词。一座新城从此诞生了,只不过是在最后一次。”革命风暴到来,如涅斯梅洛夫一样的帝国的臣民们逃往哈尔滨,如同逃向诺亚方舟一样,所以涅斯梅洛夫又说:“显然,你建立这个城市,是为了将他备用于一旦”。最后,诗人非常理性地认识到,哈尔滨将成为“俄罗斯墓地”,这是俄罗斯最后的坚持和坚守,也是俄罗斯最后的葬身之所。如同“当年勘探者病房的遗痕/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一样,“俄罗斯国旗,系马桩。哥萨克们的口音,和往昔了无联系--这就是俄罗斯的厄运。”既然将哈尔滨看做俄罗斯的墓地,就自然而然有了另一首诗歌《墓志铭》:“经过若干飞驰的岁月,俄罗斯人、别墅、教堂--全消失,只剩下对于这一切的回忆,和诗人留下的二十行诗”[5]35--再次重申对“俄罗斯的厄运”的认识。而在《建筑者》[5]103-105中,诗人则不但回顾过去、玄想未来,更是直面现实中的城市建设者:“吸烟吸伤的大胡子,并不愉快的眼神;在秋林的长凳上,坐着好几个老人。岁数把活力扫出,使人的精力锐减……但请说,难道不是/由他们把城市创建……”接着细数“用铁轨铺路基”的、“把第一个火车头开进这新的城市”的……都成了“长了青苔的老人们,在别国的长凳上……头颅全是白色的,全都是一家的成员。”诗人还提醒人们记住是俄罗斯人建造了哈尔滨:“窄窄的一条地带/把边地砍出通道,而且是俄罗斯的事,可别把它忘掉!”其实诗人想让人们铭记的不只是俄罗斯人建设了哈尔滨,更是那个曾经在世界舞台上叱咤风云的俄罗斯帝国本身。

涅斯梅洛夫为俄罗斯帝国、为哈尔滨城市的俄罗斯建设者歌功颂德,也为城市发展中俄罗斯人的功绩终将成为过去、被人们遗忘而愤懑。但如果从涅斯梅洛夫本人的立场来看,无论是后来中国收回中东路权,还是苏维埃政权介入,抑或是日本强占中东铁路在哈尔滨扩充势力……都是对俄罗斯帝国利益和臣民的损害。他在为哈尔滨的俄罗斯帝国臣民逐步丧失优势地位而焦虑,因为“他所热爱的是俄国十月革命前的社会制度,他所希冀的也是恢复俄国十月革命前的社会制度。”[6]涅斯梅洛夫在俄罗斯帝国消亡、哈尔滨的俄罗斯臣民风流云散或日渐老去的现实面前。只能以“话说从前”的方式在诗歌中进行城市历史追述,来彰显俄罗斯人、俄罗斯帝国在哈尔滨的功不可没和开创地位。诗人忽略的事实是:哈尔滨作为这座城市名字发生在俄侨到达该城之前,至少在1864年的满语文献中已经有哈尔滨的明确文字记载[7];而俄罗斯人对于城市的建设,又显然带有帝国主义殖民色彩。

二、跨时空拼图的哈尔滨景象

涅斯梅洛夫到达哈尔滨的1924年,哈尔滨已经是中国最大的俄侨聚居地。哈尔滨“仿佛是一个真正的俄国城市,大部分居民是俄国人,这里还保留着俄国的语言、风俗、教堂、学校、商店、剧院、报纸和杂志,甚至连中国商店的招牌和街名都是俄文的。”[8]92众多俄侨都在这里产生了情感认知错位,直把他乡作故乡的情况很是常见,正如俄侨所说:“在这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非常亲切的哈尔滨,我们产生了一个身处故乡的错觉”[8]39。这在中国作家瞿秋白的《饿乡纪程》中也得到了印证。瞿秋白在哈尔滨探访俄国朋友,论及中国文化时俄国朋友说:“我们没到过中国,你们以为哈尔滨是中国么?”[9]55“俄国人住在这里,像自己家里一样”[9]56。甚至都不用俄侨自证,中国北游作家冯至到达哈尔滨就发现:“分明是中国领土的,却充满了异国情调”[10]123。哈尔滨俄侨诗人的米哈伊尔·什梅谢尔也说:“因为哈尔滨的俄罗斯面貎,让我们与痛苦的流亡和解。”[5]130与众不同的是,涅斯梅洛夫从没有把哈尔滨当做故乡的错觉,反而是哈尔滨的景象让他心生恐惧、怨怼,有时又触发他的思乡怀国,或者让他与俄罗斯故乡景象形成某种对照和比较。总体看,哈尔滨景象不但没有使涅斯梅洛夫“与痛苦的流亡和解”,相反地,更加重了他流亡的痛苦。

涅斯梅洛夫历尽千难万险才从符拉迪沃斯托克逃亡到哈尔滨,这个过程给他的诗歌都带来深刻的影响:诗人在创作中一再重复行旅的苦难,如《跨越国界》《触碰》《夜半》《久远的黄昏》《离开》《穿越大洋》等等。诗歌《选自中国纪念册》[5]5-6描写旅人住宿的“中国大车店”景象:“大门。公狗。马蹄铁吧嗒响。嘎吱的关门声被寂静吞咽。多么偏僻,多有中世纪味呀,我投宿在这个中国大车店。后面是田野。小庙、玉米地……而在用土垒起来的墙旁,一个红胡子被砍的头颅,挂在似架天线用的细杆上。”不只写出了大车店的破败偏僻和原始,而且还有令人惊悚的人头。这样的景象导致“两点多钟我就醒了……我的心发紧。它实在无力,既做不了梦,也不能跳动!旷古未有的洪水般的夜,哗啦哗啦潮玻璃溅涌。”失眠、心悸不安的原因在诗歌最后部分进一步厘清:诗人漫画一样详尽刻画了令人恐怖至极的“红胡子”的头颅,“一身黑中带青紫的皮肤,干到锃亮的额头和双颊。他那两只睁着的眼睛里,黄色的苍蝇在乱窜乱爬。”虽然已经消逝了生命,但是“唇边存留过一种威胁,唇上弯曲的灰色的褶纹内,尸体曾声音不凡地耳语:你们当心啊!……霍乱已到来。”描写一个没有生命的人头细致到唇上的褶纹,由此又想象到人头的预言“霍乱已到来”,预言比头颅本身更可怕。当时中国东北的匪患确实很严重,但在一个大车店附近挂着“红胡子”被砍掉的头颅还是令人费解:一是大车店作为食宿简单、费用低廉的旅店,无论怎样都是经营服务场所,而在这样的地方旁边挂着人头,肯定会影响旅店的收入;再者,官方也不会允许民间大车店旁边公然挂着人头。显然,是诗人通过联想将不同场景进行了拼图,通过描写外在环境的恶劣、恐怖,其实表达的是行旅中的“我”惶惶不安的心境。

由于晦暗的心境,即便是美好的哈尔滨景象,在涅斯梅洛夫笔下也会扭曲变形。春天是万物勃发的季节,也是令人充满期待和希望的季节,可是涅斯梅洛夫的诗歌《我们的春天》[5]36却完全给人相反的感受。该诗开篇便是:“从兴安岭吹来的风已新鲜,但山谷中霉味刺鼻可辨,一群鸦想要从枞树上方,发动一场乐天的捣乱。河水潺潺,每逢傍晚,团团落霞像一堆堆黄铜,每逢傍晚,熊在吼叫,松树懒洋洋地把是非拨弄。”春风送暖、空气清新,诗人却能从中嗅出“霉味刺鼻”;树上群鸟聚集也被诗人看成是在“发动”“捣乱”;晚霞灿烂却又是“黄铜”般沉重;松枝在微风中摇曳则是“把是非拨弄”。这是典型的“造境”“有我之境”[11],有明显的主观情绪情感外化的特征。涅斯梅洛夫侨居哈尔滨期间喜欢钓鱼,所以,有很多接触哈尔滨乡间景色的机会。在诗歌《畦田》中诗人写到:“在灰白的干涸的畦田里/吐绿着一片嫩葱的鬃毛。无垠的草原。无聊啊,到处是落满尘土的无聊……”[5]3畦田能够生长万物,能够给予人类食粮,也是农业中国的根本所在,但在诗人眼里却是“灰白的干涸的”“无聊的”,甚至是“落满尘土的无聊”--给无聊的情绪加上陈旧感以凸显无聊时间的绵长和空间的无限--无法言说的、充斥着诗人思想、身体甚至每个细胞的落寞和晦暗。

哈尔滨的地理纬度气候条件和俄罗斯很接近,与家乡相似的环境不但没有缓解乡思,反而引发了涅斯梅洛夫的深切乡愁。《日落时分》[5]40-41描写诗人面对哈尔滨“浩浩荡荡的大江”和岸边的景象,感觉“此刻重又在亲爱的祖国”,诗人想到的是俄罗斯的额尔齐斯河、卡马河、沃尔霍夫河、奥卡河;也承认眼前的美景和家乡一样,但诗人依然“永远离不开祖国”“总会想起祖国”。正如李延龄所说:“中国俄罗斯侨民文学还是爱国文学。俄罗斯是生他们、养他们的地方,是他们的母亲,他们对她有着大海一样深沉的依恋之情。那里的群山、那里的江河、那里的森林、那里的田野、那里的房舍,这一切都铭刻在他们的灵魂之中,对这一切的挚爱作为一种民族性的情感,从先天到后天已经融化在他们的血液之中。”[12]

因为对俄罗斯祖国的挚爱作为心理基垫,再看哈尔滨的景象,就自然与祖国形成了比照。其实,涅斯梅洛夫的“祖国”是指俄罗斯帝国而言,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无关;但祖国的文化却不可能因为政权的更迭而完全阻断,自然风光也不会因为俄罗斯帝国的毁灭而随之毁灭,正所谓物是人非;涅斯梅洛夫永远离不开的祖国、总会想起祖国由此只能置于怀念和哀恸之中。国之不存,爱将焉附?这就更彰显了涅斯梅洛夫思国怀乡诗歌的悲剧性;也决定了诗人笔下哈尔滨景象的悲情色彩。

三、模式化塑造的哈尔滨中国人

涅斯梅洛夫来到哈尔滨就成为典型的白俄--这是20 世纪世界历史上的一个新名词,是“那些没有苏联国籍,没有苏联护照的俄国人的专用名字”[13]。涅斯梅洛夫不止没有苏联国籍和苏联护照,终其一生,除了俄罗斯帝国他没有加入任何国籍。也就是说,在俄罗斯帝国覆灭后,涅斯梅洛夫就成了没有国籍的人。哈尔滨俄侨中,很多人响应苏维埃政权号召加入苏联国籍,或者直接回到苏联;还有一些申领其他国家国籍或离开中国到其他国家生活,也有很多人加入中国国籍成为中国公民,“由于热爱中国而取得中国国籍的俄侨曾达到一万人”[14]104。但涅斯梅洛夫不为所动,保持着俄罗斯帝国臣民的本色:白色--这是俄罗斯帝国皇族的象征,和白军、白党的政治色彩一致,都是指忠实于俄罗斯皇帝、俄罗斯帝国的臣民,白俄的说法也依此而来。

可以说,虽然生活在哈尔滨,但是,涅斯梅洛夫与哈尔滨的中国人甚至是中国文化始终是隔膜的,正如瞿秋白的感慨:俄侨“住在中国地方,一直没真确知道中国生活,中国文化。他们知道的中国人只有一般苦力,小商人呵。”[9]55其实,作为俄罗斯帝国的军官,无论是在中国东北还是去上海,都有机会加入中国军队:当时很多白俄军人受雇于中国的不同军团。白俄军人不但给中国军队带来了新鲜的血液,而且由于作战经验丰富,多为军官,待遇优厚。比如,“白俄这支武力给张作霖带来了全国范围内最有实力的作战部队。”[14]再比如,1926年北伐军日益逼近上海的时候,上海的白俄,尤其是远东哥萨克军,成为了上海当局的武装力量。“1927年1月,上海万国商团俄国队建立,几年后,该队又被扩建成俄国大队,此后,哥萨克官兵及斯塔尔克将军船队离沪时留下的士官武备学校学员,遂成为上海的合法居民”[15]。作为白俄军官的涅斯梅洛夫却从未参与过中国军事,即便在穷困潦倒的日子里也没有动摇,其中除对战争的厌倦外,应该也有对服务于中国军队、中国人的拒斥。如果以阶级立场来看作为白俄的涅斯梅洛夫,他显然站在普通民众的对立面。他看哈尔滨的中国民众,也带着阶级的有色眼镜。在很多俄侨自诩为哈尔滨主人的年代,涅斯梅洛夫也以“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清醒姿态看待哈尔滨;用来自强大帝国、拥有先进文化的异乡人俯视的角度来看哈尔滨人,尤其是哈尔滨的中国人。即便到了俄侨经济衰落、众多俄侨离开哈尔滨、俄侨势力日渐消弭的时候,涅斯梅洛夫依然保持着与中国人的隔膜。

涅斯梅洛夫诗歌中关于哈尔滨中国人的描写多为浮光掠影的观察或者道听途说的故事。即便是这样,也能够看出涅斯梅洛夫对中国人的态度:以自我文化为标尺的衡量和批判。诗歌《畦田》[5]3-4在描述中国田间的干涸、荒凉和无聊后,写到了“一头毛驴,瞎眼而温顺,拉动水井上水车的齿轮”来灌溉农田,再写到田间劳作的中国农民:“一个赤膊齐腰的中国人,像是用晒黑的青铜铸造,不愿和欢快的笑结交,不爱和别人随便闲聊。刚说了一句喉音重的话儿,他又沉默了并弓背如常--是个严酷地工作、操劳的/有魔法的奴隶,令人向往。”这里写到的两个生命就是毛驴和中国人,都是吃苦耐劳的形象;但是毛驴的眼瞎、温顺和中国人的沉默、奴性之间显然存在着相似性。诗歌最后一节发生了描述主题的转换:“畦田、围栅,加上铁铲,我要把整个身心投入畦田!这是我所无法觅得的/令人向往的甜蜜的负担。”诗人似乎在赞赏中国人的头脑简单、一心工作,但实际上是在表达自身精神世界的丰富。诗歌《齐齐哈尔附近》[5]25-26可视为《畦田》的姊妹篇,写牛车夫“上半身一直光到腰上。热乎乎的,热乎乎的,他一双晒黑了的肩膀……几千年前,就是这样,人和牛,都低下双眼,再把额头,够向地面,一道走在同样的路上”。《畦田》中的驴和农民、《齐齐哈尔附近》中的牛和车夫都是同样动物和人的组合结构:驴和牛都温顺听话只管劳作,人都是赤膊、晒黑、沉默、奴性、保守。

涅斯梅洛夫也关注到中国的女人保守、温顺、地位低下的一面,在《多么不像俄罗斯》[5]47-48中诗人写到:“天空中隆隆响着螺旋桨,如今这样国家的妇女,像从前那样柔情地歌唱/古老时代的神圣歌曲。”世界日新月异,但是中国女性依然保守着传统;“她们活像一群螟蛾,又像来自异域的花卉,在它们旁边奇特地再现/歌吟的、甜蜜的幻想世界!”无论是“螟蛾”还是“花卉”,都在指陈中国女性虽然表面上光鲜亮丽,但却无法摆脱装饰性、非人化的色彩,而“当一个镇静的男士高傲地∕从她们身旁擦肩而过,她们的鞠躬多彬彬有礼,她们用粲然的一笑代问候!从男人执着的眼睛流露出/一种镇静自若和力量……”将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放在同一场域,男尊女卑的传统文化显露在涅斯梅洛夫这个外来者眼里。

涅斯梅洛夫身处的哈尔滨各方势力汇聚,也包括被称为红胡子的中国东北土匪。有趣的是:在脱离了中国人正常生活轨迹的红胡子身上,涅斯梅洛夫展示出了生命的热力和对生命的敬畏。诗歌《红胡子》[5]23-24写“他抛下自己的妻子和母亲,搞到枝便于瞄准的毛瑟枪,光着一副结实的肩膀,走出村外到田野里去闯荡。”接着写了红胡子的战斗生活和被捕入狱,诗歌最后写到:“他不再活着,也不会死掉,乌鸦在它的上方盘旋着,因为鸟儿们曾为它争吵。”如同《选自中国纪念册》中的红胡子只剩下头颅还令人恐惧、还要对人类发出警告一样,虽然生命消失,但是蛮野、自由、充满生命力的精神犹存。涅斯梅洛夫的红胡子描写肯定有现实依据,因为“旧中国时代的东北,在白山黑水林海雪原上,到处出没着一伙伙的‘绺子’--即土匪。他们人数之多和分布之广,又堪称中国之最。”[16]问题是:诗歌《红胡子》从成为土匪到土匪的战斗到被捕再到死亡的完整性,恰恰说明了诗歌的虚构性质--作为俄罗斯侨民的诗人不可能有机会见证这个过程。诗人“不是去描述那些发生过的事情,而是去描述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就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发生或必然发生的事情”[17]35。其实,涅斯梅洛夫在小说《一百卢布钞票》中,就明确了有关红胡子故事来源的曲折:记者科斯佳从医生克罗什金处获悉医生的一次出诊历险--为土匪大麻子妻子诊疗、得到了一百卢布钞票诊费;科斯佳将其写成了大家都喜欢的小说,但是“这篇美妙的小说却没有面世”,因为“有大麻子统治着我们的生活呢!”[18]268红胡子毕竟不是一个可以光明正大的职业,涅斯梅洛夫诗歌中的土匪形象塑造也只能来自像《一百卢布钞票》这样的传说渠道。

综上可以看出,涅斯梅洛夫描写他知之甚少的哈尔滨中国人具有的模式化特点:农民赤膊、沉默、劳作,像驴、像牛;女人守旧、恭顺、卑微,像螟蛾、像花卉,二者都是行尸走肉一样,均属于虽生犹死的模式;而红胡子形象却充满反抗、战斗的力度美和跨越生死的神秘感,属于虽死犹生的模式。两相对比,有对中国传统礼教文化的质疑,有对反叛规则突破秩序的蛮力、武力的欣赏--这是出于曾经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国内战争的俄罗斯帝国军官的审美评判。

涅斯梅洛夫是在被迫流亡中与哈尔滨结缘,这种被动性决定了他面对哈尔滨时思想中饱含潜在的排斥情绪;他又是一个坚定的俄罗斯帝国拥护者,缅怀故国的浓烈情感让他不能对哈尔滨的现实做出完全正确的判断。帝国的覆灭显然也承载着他个人理想的幻灭、作为殖民者社会地位的沦落。于是,他强调哈尔滨城市的俄罗斯元素,借助哈尔滨景象的视觉拼图阐发乡思,又出于自我审美模式化塑造哈尔滨的中国人。可见,涅斯梅洛夫诗歌中的哈尔滨并非现实世界,而是诗人精神世界映射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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