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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妇女能顶半边天”若干史实考证*

2024-01-08唐闻晓陈旭楠

档案与建设 2023年12期

唐闻晓 陈旭楠

(1.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州贵阳, 551400;2.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贵阳, 550001)

毛泽东首创的“妇女能顶半边天”,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百年妇女事业紧密相关,深刻凸显了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党和人民对我国广大妇女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的最高赞誉。[1]当前社会上出现一些质疑甚至否认声音[2],认为毛泽东并没有提出或是受他人影响才提出“妇女能顶半边天”,亟须以档案文献为证给予回应,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一、 毛泽东是否提出过“妇女能顶半边天”

有学者在《“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考证》一文(以下简称“考证文”)中,认为毛泽东提出“妇女能顶半边天”是“坊间长期流传”的说法,原因在于未发现“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选集、文集、文稿、年谱、传记等各类毛泽东文献”提及相关论述[3],并将缘起考证上限分别定在1956 年5 月16 日《人民日报》载述的“妇女是半边天”[4]和1964 年7 月10 日《人民日报》提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5]。这两篇文章影响颇广,诸多涉及妇女研究的论文皆引以为证。但据笔者所考,在与毛泽东相关的“权威史料”中是有毛泽东提出过“半边天”“妇女能顶半边天”记录的,且远早于1956 年和1964 年。

(一)毛泽东明确提出过“半边天”

毛泽东最早提及“半边天”是在1927年元月,他在衡山考察农民运动后,曾对陈新宪、贺尔康说道:“你们两位亦工亦农,又各握衡山半边天,是素我的哼哈二将。”[6]此时的“半边天”虽还未指向妇女,但已有超过字面原义、喻指他人地位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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