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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农书《四民月令》的时间秩序、知识书写与社会建构

2023-12-31李莎莎

出版科学 2023年6期
关键词:农时

[摘 要] 从书籍史和知识社会史的角度,分析《四民月令》的成书环境,探讨《四民月令》中“四民”的真正意涵与指向,阐述《四民月令》在农业知识书写中的农时秩序与内容特征,总结《四民月令》通过规范农事活动秩序建构社会秩序的路径。

[关键词] 《四民月令》 月令体农书 知识书写 农时 社会构建

[中图分类号] G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23) 06-0113-07

The Temporal Order, Knowledge Writing and Social Construction about the Eastern Han Agricultural Book of the “Simin Yueling”

Li Shasha

(Schoo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ook history and knowledge society histor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writing environment of the “Simin Yueling” , discusses the true meaning and direction of the “Four People” in the “Simin Yueling” , expounds the order and conten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gricultural time of the “Simin Yueling”in the writing of agricultural knowledge and summarizes the path of the “Simin Yueling” , to build social order by regulating the order of agricultural activities.

[Key words] “Simin Yueling” Agricultural book of Yueling Knowledge writing Agriculturd time Social construction

[基金項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中国古农书的搜集、整理与研究”(21&ZD332)阶段性成果;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作者简介] 李莎莎,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20级博士生。

以书籍为物质载体的知识流通总是自上而下的,但农业知识恰恰相反,它源于基层民众对日常农事生产的总结和积累,多以口口相授、师徒、家传等方式传播,范围有限。伴随着文字书写、造纸术、印刷术等发明创造,专门记载农业知识的书籍开始出现,农书实现了农业知识从民间走向官方,再从官方扩散到民间的动态循环传播,在发展农业生产、稳定社会秩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历来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和推崇。

《四民月令》是东汉后期文学家、农学家崔寔(约103—170)[1]编撰的一部月令体裁的农书,它开创了月令体农书的体例先河,是中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月令体农书。该书上承《氾胜之书》,下接《齐民要术》,是西汉到北魏500多年间唯一一部记载农业生产知识的农书著作[2],受到研究者的关注和重视。此前学界多围绕作者与成书原因,以及该书的经济思想、政治思想、农业教育思想、农业商品交易[3]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但从书籍史和知识社会史视角的研究尚未可见。《四民月令》系统记录了农业生产技术、农时节令、生活习俗、农田规划和管理等知识,不仅为农民和农业管理者提供具体指导和规范,而且传承了农事知识,塑造了社会秩序,有助于社会稳定发展。

因此,本文以前人研究为基础,从书籍史和知识社会史角度,首先分析《四民月令》中“四民”的具体指向;其次探讨《四民月令》在农业知识书写中,呈现的编撰理念与内容特征;最后阐述《四民月令》通过规范农事活动秩序建构社会秩序的路径。

1 《四民月令》的成书环境

崔寔所处的东汉后期,政治斗争激烈,皇位更替频繁,外戚、宦官轮流掌权、专政,政治局面极度不稳、内部斗争加剧,腐败严重。崔寔曾撰《政论》论述此种政治风气,“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风俗凋敝,人庶巧伪,百姓嚣然,咸复思中兴之救矣”[4]。伴随内部政治斗争,地方豪强地主势力不断增强,豪强地主是东汉政权建立的基础,贵族官僚地主背景出身的光武帝刘秀为扶持豪强地主势力而采取“柔道”[5]政策,使得豪强地主不断兼并土地,建立武装,壮大势力。

政治和经济是相辅相成的,政治不稳使得经济发展衰退,在农业上的表现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和农民数量上的减少。据统计,东汉后期的人口数量,从中期的5325万锐减至1500万左右[6],土地的兼并、人口的流失、豪强地主的割据,进一步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影响力和统治能力。

与政治局面内忧外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文化发展相对繁荣,学术研究兴盛,书籍市场十分活跃,出现了大量的书肆和书商,广陵、洛阳等地成为当时著名的书籍流通中心。《后汉书·王充传》曾载,“家贫无书,常游洛阳书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7],这说明东汉都城洛阳已出现书肆。据《后汉书》记载,东汉时期出现了平民书店,如洛阳的金光书馆和长安的藏书阁等,这些书店不仅提供广泛的书籍选择,还经营租借服务,使得更多的人能够方便地获取和阅读书籍。书籍以商品形式在社会上流通,推动了书籍市场的繁荣,也为书籍知识的传播和推广提供了客观条件。

私人藏书的出现推动了书籍的传播和流通。东汉时期,私人藏书的规模和数量显著增加,一些知识分子和富有的商人拥有大规模藏书,私人藏书的活跃使得图书编撰活动盛行。据《后汉书》记载,蔡邕、杜林、郑玄、班固等人藏书颇丰,编撰出版的著作涉及历史、哲学、医学、农业等领域。如东汉史学家班固编撰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汉书》;古文经学家、文字学家许慎编撰了我国第一部根据字形结构解说字义、字音的文字学专著—《说文解字》;文学家、农学家崔寔编撰了我国第一部农家月令书—《四民月令》等。

2    《四民月令》的真正意涵与指向

作为书籍的唯一标识符,书名具有概括书籍内容、吸引读者阅读等作用。《四民月令》的书名曾引起学界的关注和思考,他们认为《四民月令》中的“月令”指记载上至天子、下到百姓进行祭祀、礼仪、职务、法令、禁令及各类事项的时令,但对“四民”的理解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四民”指“士农工商” [8]。这一观点最初由农史学家石声汉先生依据书籍记载的内容和性质在《四民月令校注》中明确提出,后逐渐被学界接受并广泛使用。另一种认为“四民”指“一年四季的编户民”,其中“四”指“四时、四季”,“民”泛指“编户民”[9]。明确提出这一观点是霍耀宗,他结合“四民”的历史解读和书中内容综合分析,认为“四民”指“一年四季的编户民”。本文在分析、比较、考证史料的基础上,赞同后者观点,认为“四民”指的是“一年四季的編户齐民”,原因有三。

第一,秦汉时期“编户齐民”已是主要的人口管理制度。“编户齐民”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争霸,随着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从秦汉起,凡能独立立户,进入地方户口登记序列的人户,统称‘编户齐民’。编户者,指由国家统一编制。齐民者,指不管是官是民,是农是兵,在形式上一律平等。”[10]出于统治和赋役征税的需求,东汉政府对户籍管理十分严格,全国的人口都在户籍制度下严格有序地组织起来,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在制度上都是“编户齐民”。尤其是崔寔所处的东汉后期,地主、官僚和工商业主于一体的豪强地主经济成为主要模式,原本的群体划分和管理方式早已不存在,作为任职过议郎、太守、尚书等职的崔寔,对政府出台的户籍管理制度肯定是熟悉和精通的,在此背景下,他不可能用“士农工商”来指代“四民”。

第二,《四民月令》叙述以四时节律的时间秩序为主。石声汉先生曾指出,“《四民月令》的主题,是依一年十二月的次序,将一个家庭中的事务,作有秩序有计划的安排。”[11]崔寔将一年中的农事生产和社会生活事项置于四时十二个月二十四节气等自然节律为主导的时间秩序中,彰显了自然节律在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的客观性和决定性,也强调不论何种类型的生产和生活,都必须因循自然节律,逐时施行。此外,四时节律作为《四民月令》叙事的时间秩序,而书名作为书籍的标识符,崔寔有理由将表现书籍主要内容的时间体现在书名中。由此可见,“四民”中的“四”更多指向“四时、四季”,而非“士农工商”四个职业类别。

第三,《四民月令》记载的内容是由社会群体共同完成。《四民月令》中记载了农事、祭祀、教育、药物、买卖等9种,较大篇幅是指导人们按照时令物候安排作物的耕、种、收获,强调粮食、油料、蔬菜生长的季节性以及粮食加工酿造、农田水利工程等农事活动的叙述[12],这些活动虽与“士农工商”的工作有相似之处,但并不是传统意义“四民”工作。因为崔寔描述这些农事生产和社会活动的基础是豪强地主拥有的田园,田园是包含农、林、牧、副、渔、手工业、商业、综合经营的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单位,田庄中设有大学、小学和武装等[13],从《四民月令》中记载的“农事未起,命成童以上入大学,学五经;砚冰释,命幼童入小学,学篇章。”[14]“暑小退,命幼童入小学,如正月焉。”[15]可看出,崔寔描述的活动是田园之中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不是单独的社会职业类别可以完成的,它需要社会群体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如农忙共同从事农事生产,农闲从事教育、手工业等其他活动,这些是群体组织下的“编户齐民”所能实现的劳动划分,而非“士农工商”。

3 《四民月令》的农时秩序与内容书写

如前所述,无论是目不识丁的普通民众,还是拥有庄园的地主、贵族、士族和其他识字民众,只要符合立户要求,在制度上都是“编户齐民”。这样的受众范围决定了《四民月令》的编撰既要达到传播农业生产经验和技术的目的,也要实现让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对书籍内容易于理解和掌握的目标。在此背景下,《四民月令》具有体例时序性与内容实用性、风格通俗化与语言口语化等特点。

作为农书,《四民月令》不仅填补了《氾胜之书》到《齐民要术》之间有关农业生产系统记载的空白,而且它从重视“农时”思想出发,仿《礼记·月令》的体裁,从“民”的视角记载了一年十二月需要从事的农事生产和社会生活等,开创了我国农家月令书的编撰体例,在中国古农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四民月令》首创农家月令体“以时系事,编类成秩”的编撰体例。“以时系事,编类成秩”是指把一年四季中需要从事的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按照时间秩序进行系统整理,便于指导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这一体例体现在目录和正文中,如《四民月令》的目录从正月到十二月依次展开,简洁明了的目录便于阅读者直接查找相应月份的活动,正文记载的农事生产和各项活动也遵循“农时”,如三月“清明节,命蚕妾治蚕室,涂隙穴,具槌、、薄、笼”;“是月也,杏花盛,可菑沙、白、轻土之田。时雨降,可种秔稻及植禾、苴麻、胡豆、胡麻。别小葱。昏参夕,桑葚赤,可种大豆,谓之上时。榆荚落,可种蓝”[16]。从此可以看出,农事活动与自然物候变化紧密相关,农事时间遵循自然时序,所以其安排严格按照自然节律的变化。

除农事生产外,《四民月令》对日常生活的记载具有实用性。《四民月令》中庄园主或“家长”具体安排指导着农事活动,从田地耕作到作物播种、栽培时间、作物种类、农副、手工业,都有细致的安排和规划。如食品加工酿造是《四民月令》中重要的一部分,在不同的时节可以酿造不同的食品,二月酿春酒、做鱼酱、肉酱、清酱、榆酱;四月立夏节后,做鲖鱼酱、酢酱、枣泥干粮;五月之后做酢、麴、干粮、葵菹、干葵、酿冬酒、做脯腊等。这些食品加工酿造都是日常生活所需的,极具实用性。

作为农家月令书,不识字的农人是《四民月令》的主要受众,但这些农人“阅读”农书的最大障碍可能是看不懂文字和无法理解其意思,前者可以借由识字的民众通过口述等方式解决,后者却无法由他人代劳。崔寔曾任五原太守,曾教当地农民种棉麻等技术,深知推广农事知识的重要性,为让农人真正理解农书中记载的农事知识,他编撰农书的风格较为通俗,用语也较为口语化。

校注是崔寔农书风格通俗化和语言口语化的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以农家生活为视角。如“距立秋,毋食煮饼及水溲饼。”注为“夏月饮水时,此二饼得水即强坚难消,不幸便为宿食作伤寒矣。试以此二饼置水中,即见验。唯酒溲饼入水则烂矣。”[17]又如,“至廿八日,溲,寝卧之”。注为“‘卧之’,凡卧寝之下十日,不能十日,六七日亦可”[18]。崔寔从民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误食“煮饼及水溲饼”的情况出发,通俗易懂解释了误食的严重后果以及卧床的时间规定。再如“可断瓠作蓄”校注为“瓠中有宝,以养猪,致肥;其瓣以烛,致明者也”[19]从民众视角分析了瓠不仅可以用来养猪,使其肥大,瓠瓣还可以当作蜡烛照明,以达到物以尽用的目的。这在农业生产力较低的东汉后期无疑是提升农作物使用效率的一种方式。

第二,生僻字采用常用字读音辅助。东汉后期的民众识字率虽无明确记载,但从整个古代农业社会发展历程看,农人的识字率普遍低下,即使识字多的农人,碰到生僻字也可能存在不认识、不会读的情况。作为文学家且有过务农经验的崔寔意识农事知识存在的生僻字会影响民众“阅读”农书的效果,故采用常用字读音辅助认识生僻字解决此问题。如“弛竹木弓及弧”,注为“‘弧’,木弓谓之弧,音孤也”[20]。“日至后,可籴䴸”注为“‘䴸’音敷;,音摷”[21]。采用此种方式,不仅帮助阅读者更好理解文本内容和知识,降低阅读难度,而且可以激发民众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讨论,使其准确理解其含义,提升“阅读”农书的积极性。

4 《四民月令》中的农事秩序对社会秩序的组织与构建

东汉后期,政治腐败,社会动荡,豪强地主崛起,地主庄园林立,传统礼法制度崩塌,作为王朝的政令—《礼记·月令》已逐渐失去对社会秩序的约束,地方的庄园之时逐渐分担了王官之时的规范与服务社会的职能。崔寔痛感礼制的败坏,决定从基层重建社会秩序。对此,民俗学家萧放先生曾言:“《四民月令》是崔寔在王官之时失效后,依照当时庄园生活的具体情形,对世族庄园的时序作的具体的设计与规范而完成的。”[22]其目的是通過规范田园的农事秩序来建构社会秩序。

东汉时期的地主田园为协调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保证田园生活的秩序,形成了田园特有的社会时间。在古代农业社会,这种社会时间有着明显的自然节律属性,它根据自然节律来规范农事生产和社会生活,从而维持田园的秩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以月份为纲目,阐述不同月份的农事活动和社会生活。月份是古代历法的时间单位,《四民月令》采用的“以时系事,编类成秩”体例开创了月令体农书的先河,总结了一年的农事生产、祭祀、宗教、文化和生活等内容,在每月叙述时,多以月份开头。如“二月祠太社之日,荐韭,卵于祖祢”[23],“八月,筮择月节。后良日,祠岁时常所奉尊神”[24],“九月,治场圃,塗囷仓,修窦窖。缮五行,习战射,以备寒冻穷乞之寇”[25]。

第二,以二十四节气为时间节点开展相应的活动。二十四节气是农耕文明的产物,其发展经历从两至、两分到四时八节,再到二十四个节气逐步完善的过程,在战国时期基本成型,秦汉时期完全确立。西汉刘安著《淮南子·天文训》记载了二十四节气名称和顺序,崔寔在《四民月令》中已将二十四节气运用到农事活动和日常生活的安排中。如“春分中,雷且发声。先后各五日,寝别外内”[26]。“四月立夏节后,蚕大食,可重生姜,取鲖子作酱”[27];“凡种大、小麦,得白露节,可种薄田;秋分,种中田日,后十日种美田”[28]。凡此种种,无不彰显二十四节气在农事活动中的指导作用,也让每月的农业生产活动在二十四节气的指导下更为明确、具体、有秩序。

第三,借助干支纪日法和历法呈现具体农事活动。干支纪日法是我国民间使用天干地支记录日序的方法,也是农历和各代历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伏”“三暑”即是干支纪日法和历法共同推算的结果,《四民月令》中多运用“三暑”“三伏”来记载农事活动。如“六月初伏,荐麦瓜于祖祢……是月六日,可种葵。中伏后,可种冬葵……大暑中伏后,可畜瓠……”[29]。

社会秩序的构建需要有规律的生产和有序的社会组织。随着中央统治权力的削弱,地方兼并势力不断崛起,封建地主经济对土地的占有和依附人口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成为具有规律生产和有序的社会组织。作为汉代社会经济结构的典型性文献[30],《四民月令》以“农时”为时间秩序来规范田园社会组织的秩序,从中也建构着整个社会秩序。

首先,通过规范和安排农事活动和社会生活来构建庄园秩序。庄园的正常运转离不开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双重发展,崔寔的《四民月令》不仅记载了土地耕作、作物播种、食品加工、房屋修缮、蚕桑养殖、植被种植等物质层面的需求,还叙述了祭祀祈福、社会交往、文化教育等精神层面生活的内容。与其他农书不同的是,《四民月令》还强调要加强军事力量建设,以应对外来贼寇的入侵。如二月“顺阳习射,以备不虞”[31],“缮修门户,警设守备,以御春饥草窃之寇”[32],“得凉燥,可上角弓弩,缮、治、檠正,缚徽弦,遂以习射”[33],“缮五兵,习战射,以备寒冻穷厄之寇”[34]以上都说明,崔寔对田园的农事生产、社会生活和安全保障规划得详尽、有序。这样的规范性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供应,稳定社会经济基础。

其次,从地主庄园的管理构建社会秩序。崔寔所在的家族博陵崔氏是东汉的名门望族,他熟读典籍且拥有庄园管理经验,编撰的《四民月令》对地主庄园的经营管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举措,被称为“地主庄园经营的指导手册”。在书中,他从“管理者”角度提出农忙时节,要遵照“农时”积极从事农事生产,但若有不积极的,则需处罚,“有不顺命,罚之无疑”[35],这一处罚措施旨在保障庄园内的“编户齐民”都要按照规定积极生产,以此维护理想的庄园秩序,从而维护东汉王朝的统治。

《四民月令》的内容围绕一年四季所需从事的农事生产和社会生活展开,这些不仅是庄园地主田园的活动安排,也是整个政权正常运行的基础,从此方面看,《四民月令》為整个社会提供了一种规范农事、提高生产和生活效率,建构社会秩序的新路径,并以此稳定社会、改善民生。

5 结语:《四民月令》的发展与影响

人类在与自然的相处过程中,既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也要人类群体内部相协调,对协调的追求,产生了计时。“农时”是计时的重要体现,它既是对自然节律的适应,也是维持人类社会秩序的基础。《礼记·月令》从官方视角按照月份记载了政府的祭祀礼仪、职务、法令、禁令等事项,《四民月令》则从农家视角仿其体裁记载了“编户齐民”一年四季所需从事的农事生产和社会生活。

作为农书,《四民月令》的编撰具有跨时代的意义。首先,它开创了月令体农书的体例,影响了后世月令体农书的编纂范式。唐韩鄂《四时纂要》、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明桂萼《经世民事录》等都仿《四民月令》体例成书,使得月令体农书成为古农书的一个重要类型。其次,通过建立庄园秩序来重构社会秩序。东汉末期,官方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遭到严重破坏,作为一部农业生产规范和农事指南性质的农书,《四民月令》不仅为“编户齐民”提供了系统的农业生产内容指导,而且为政府解决土地生产和制定农事政策提供治理路径,借助“农时”管理农事生产和社会生活的时间秩序对建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从书籍史和知识社会史角度看,作为以农事知识为主的著作,《四民月令》通过对农事知识的系统总结和规范管理,推动了农业知识在东汉晚期的传播和普及,促进了知识的流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塑造了“四民”的自我认同和价值观念,使得“以农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也使得统治者意识到农业生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之间的密切联系,在东汉晚期具有特殊的作用和意义。

注 释

[1] 解成.崔瑗、崔寔生卒年考[J].河北学刊,1995(4):111

[2]石声汉.中国古代农书评介[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0:17-20

[3] 具体参见:陈越,沈志忠,郭安宁.崔寔《四民月令》成书原因考论[J].文教资料,2012(25):1-5;吴天钧.《四民月令》的经济思想及其当代价值[J].黑龙江史志,2014(3):178+180;张睿.崔寔思想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12;张景书.《四民月令》农业教育思想初探[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1):177-180;柳春藩,沈捷.《四民月令》完整反映地主田庄经济说质疑[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2(6):64-69

[4](汉) 崔寔著;上海第八钢铁厂工人理论小组注.政论注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3

[5] “柔道”政策:东汉初期光武帝刘秀为扶持地主势力而颁布的一项政策。《后汉书》曾载“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改变西汉坚决打击豪强地主的政策,坚决为豪强地主服务,撤销迁移豪强地主的政策;(2)放弃西汉为监督各地豪强地主设立十三州刺史政策;(3)坚决维护食封贵族的地位,除本人谋反外,封爵一般不被剥夺等。具体参见:陈顺增.土地管理知识辞典[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97

[6] 袁延胜.东汉人口问题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03:14-24

[7](宋) 范晔撰.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7:479

[8][11][14][15][16][17][18][19][20][21][23][24][25][26][27][28][29][31][32][33][34][35](汉)崔寔撰;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5:89,89,9,60,26,44,53,61-62,63,46,19,60,65,20,31,62,49-52,20,29,63,65,26

[9] 霍耀宗.《四民月令》之“四民”新解[J].史学月刊,2017(6):131-133

[10] 宋昌斌.中国户籍制度史[M].西安:三秦出版社,2016:397

[12] 吴平.古代农业文明进程中的古农书发展研究[J].出版科学,2023,31(5):5-13

[13] 陈顺增.土地管理知识辞典[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97

[22] 萧放.岁时记与岁时观念:以《荆楚岁时记》为中心的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108

[30](汉) 崔寔撰;缪启愉辑释.四民月令辑释·序说[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1:5

(收稿日期: 2023-03-29;返修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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