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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罗马尼亚劳动关系发展研究

2023-12-16

关键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罗马尼亚劳动法

代 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一、问题的提出

体制转型后,鉴于罗马尼亚政府能力低下,其转型过渡进程十分漫长。在经济发展方面呈现出私有化程度低、金融化程度高、福利水平低以及出口商品的产品附加值低等特征。在体制转型初期,罗马尼亚工会强大,集体谈判的覆盖率高,劳动力动员水平也高,当时的罗马尼亚拥有一个相对集中和协调的集体谈判系统。但是进入21世纪之后,罗马尼亚工会组织面临更多的冲突,罗马尼亚劳动关系的发展需要进行多方权衡。无论是体制转型初期,还是进入21世纪之后,无论是左翼政党还是右翼政党执政时期,工会在历届罗马尼亚政府中都缺乏政治支持。1996—2000年以及2004—2012年执政的右翼政府公开敌视工会,而中左翼政府表面上提倡劳动者的利益,但实际上长期实行导致工会弱化的经济政策[1]677-699。但仅以国内政党来解释罗马尼亚劳动关系的发展是不够的,因为罗马尼亚政府在管理资源和实施连贯政策方面的能力一直较弱,政府缺乏明确的政策目标,并被高度政治分化所阻碍[2]。除了政府之外,其他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国际组织在影响罗马尼亚劳动关系发展方面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罗马尼亚的劳动关系中,工会力量在两个极端之间交替: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密集的动员活动与福利、政治收益相结合,但在金融危机开始后却动员不力。

笔者将依照时间顺序,并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来对罗马尼亚劳动关系体系中利益相关者的力量博弈进行梳理。研究发现,政党、社会伙伴和国际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在制度和经济环境中运作,对其政策结构和政策偏好产生了影响。制度变化通过利益相关者的因果机制来进行,可以看到利益相关者推动替代方案出台并就变革条件进行博弈的过程。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至2003年,此阶段罗马尼亚工会力量强大,在与政府对抗的过程中积极为工人阶级争取权益;第二阶段是2003年至金融危机初期(2009年),由于前一阶段政府在与工会对抗中的弱势表现,国际机构开始介入罗马尼亚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制定过程,并以加入欧盟为条件强制政府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相关改革,工会逐渐处于弱势地位;第三阶段是金融危机期间及之后(2009年之后),此阶段工会完全丧失优势地位,罗马尼亚劳动关系的发展处于政府主导之下,而政府的政策决定又受到国际利益相关者的牵制。罗马尼亚劳动关系三个阶段的发展呈现出国外利益相关者、国内政党和国内社会伙伴三者之间互相作用和力量转移的过程。

二、20世纪90年代至2003年:工会强势对抗阶段

转型后的第一个十年,罗马尼亚发生了激烈的罢工活动,工会通过与历届政府进行谈判,为工人获得了重要的福利保障,特别是在企业私有化、劳动力市场灵活化和工资方面[3]。此时,工会的力量足以震慑政府,封锁城市,并要求与总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4]。但是,此时工人运动较强的政治力量并不一定意味着工会在所有劳动力市场调整问题上都具有决定性的发言权。转型后第一个十年的经济环境决定了罗马尼亚工会的力量无法在关键问题上发挥实质性作用。例如,面对1992年和1997年的两次经济危机,政府应对工会所施加的工资方面的压力的能力有限,工人的购买力下降。此外,由于经济转型导致工业部门劳动力大幅减少,就业变得更加困难,工会难以发挥作用[5]。因此,工会专注于工业部门的就业保护,避免工厂倒闭,推动工厂重新国有化[6]。但是,正如Kideckel所说,由于未能解决诸如增加就业或提高工人购买力等关键问题,无论对抗如何,工会最终都是输掉的一方[7]。

除了经济环境的限制性影响外,政府还试图限制工会,在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方面进行了若干改革。1991年2月通过的《集体劳动争议解决法》(Settlement of Collective Labor Disputes)(第15/1991号法)是对密集罢工活动的回应,并试图通过以下行动来限制工会合法罢工的权利:禁止特定部门罢工、对集体劳动争议实行强制性调解程序、仅特定纠纷案件被认定为集体劳动争议案件[8]。关于执行集体劳动协议的监管漏洞和矛盾造成了合法性危机,并没有使罢工活动减少,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仍然存在相当多的罢工[9]。但国家禁止罢工的能力受到钢铁、石油、金属和采矿业等主要工业部门工会力量的制约。此外,新立法通过引入建立工会和达到代表性标准的低门槛①,使得劳动冲突更有可能发生。虽然建立工会的低门槛导致了对成员和资源的竞争,从而造成分裂,但是也并非所有部门都会发生这种情况。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制造业快速且自下而上地建立了强大的地方工会,这些工会在分支机构中组织起来,能够动员大量工人,同时在地方和国家层面发挥关键作用[1]677-699。

由于缺乏合法的集体谈判结构,罗马尼亚工业结构的调整备受争议,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和倒闭是关键问题,工会在企业层面对工资和就业施加压力。尽管早在1992年就已经签署了部门层面的集体协议,但是这并没能满足当地工会的要求。另外,鉴于罗马尼亚政府在实施宏观经济改革方面的能力较弱,世界银行(WB)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企业私有化等具体改革领域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政府陷入工会和国际债权人的双重压力之中,工会要求提高工资并反对关闭企业,而国际债权人则坚持快速改革,以此换取对罗马尼亚现金账户和外部赤字融资的帮助。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企业私有化的干预对工会产生了直接影响。首先,国际债权人设想了一种类似休克疗法的私有化计划,其中大量国有企业将立即私有化,这在大多数情况下会导致劳动力流失。但政府在1990年通过的私有化法将最重要的企业视为战略性资源,指出这类企业不能私有化,因此这个目标很难实现。其次,贷款条件要求政府停止补贴企业以减少财政赤字。最后,限制工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打击通货膨胀计划的一部分。在转型的最初几年,在工会和国际债权人的双重压力下,政府选择了部分改革的道路,一方面向工会承诺增加工资,另一方面向国际债权人承诺推进私有化。

罗马尼亚政府的弱点影响了国际利益相关者指导私有化进程的有效性。20世纪90年代,政府未能遵守或无视贷款/项目条件[10]。罗马尼亚政府对国际组织有着典型的机会主义行为,如最初遵守项目要求,却在第一笔财政资金到账后违反约定。因此,罗马尼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90—2000年签署的五项协议均未能完成。政府不遵守项目要求,以及大量工人运动,使工会有机会在与政府谈判中占上风,在工资谈判方面占据一些优势,并在若干情况下推迟企业私有化。这种做法导致罗马尼亚政府与国际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恶化,并因结构改革步伐缓慢而招致批评。在评估罗马尼亚1999年改革状况时,欧盟甚至指出:“从中期来看,罗马尼亚不能被视为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经济,无法应对内部的竞争压力和市场力量。”[11]该评估将罗马尼亚列为欧盟候选成员国中的最后一个。此外,该评估还受到欧盟试图通过PHARE计划②加速罗马尼亚私有化进程的影响,该计划遭到工会反对,实施面临问题[12]。

除了损害与国际债权人的关系外,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采取的部分改革举措也造成了工会的不信任。由于政府通常不尊重集体协议,罢工和罢工威胁仍然是工会获得让步的关键方式。工会与政府之间的双边协议通常是短暂的,通过这些协议,工会承诺社会和平以换取工资和工作保障。从1997年开始正式引入的三方经济和社会理事会(Tripartite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几乎是一个虚设的机构,有限的协商责任使其在政策制定中未能起到任何作用。国有企业私有化等关键问题仍然不在其协商范围内,政府直接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或世界银行就私有化问题进行谈判,未与工会协商或公然无视集体协议。综上可知,未能巩固三方关系,以及在国际组织与劳动者需求之间摇摆不定,都是罗马尼亚政府弱势的表现[13]。

在这一阶段,罗马尼亚工会拥有较强的战斗力,罗马尼亚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关系不稳定,这使得工会在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中影响相对较大。然而,1992年和1997年的经济危机限制了工会从与政府的对抗中获得收益的机会。在制度上,劳动关系仍然不完善,成立于1997年的三方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仍然只是虚设的机构,发挥不了实际作用。

三、2003年至金融危机初期(2009年):国际压力增大阶段

20世纪90年代,政府可以无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要求,不履行承诺,而2000年以后,由于加入欧盟时的承诺,政府再也不能这样做。在加入欧盟前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欧盟都大力宣传以下观点以降低劳动力市场的僵化程度:反对工会激进的公开言论,强调必须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限制工资是企业竞争力的来源等。这些观点得到了罗马尼亚许多行动者的支持,特别是雇主组织的支持。20世纪90年代,工会还可以利用政府的弱点来实现要求,但2000年后,特别是2005年后,罗马尼亚政府面临的国际压力增大,工会试图通过其权利地位而强制实现要求便变得不可能,加入欧盟使得工会更加弱势[14]。外部压力加上2000年以后工会力量的减弱,导致工会边缘化以及放松管制后的劳动关系制度化。

2000年社会民主党上台后,Năstase政府对工会采取了比之前任何政府都更为强硬的态度,强有力地推动私有化,也赞成签署社会契约。与20世纪90年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罗马尼亚工会逐渐放弃反对私有化运动和防御性地方斗争,而是对国家层面劳动力政策采取更加集中的攻势。他们把目光投向了即将加入欧盟的契机,并提前做好准备。随着工会联合会和许多地方工会共同为参与新《劳动法》的谈判而斗争,大量看似随意不协调的抗议活动被更加协调一致的行动所取代。由于罗马尼亚当时的劳动法律自1972年以来几乎没有变化,并且在20世纪90年代变得越来越无关紧要,劳动立法的改革再也不能推迟。但是鉴于劳动关系体系仍然薄弱,1972年的《劳动法》在2003年才被取代。这是罗马尼亚工人运动取得的最重要的胜利,距离体制转型后的战斗全盛时期已经过去十多年。《劳动法》(2003年)的通过对劳动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成功,也是工会对国家政策影响达到顶峰的结果。由于雇主无组织,以及前工会领导人担任劳动部长,工会联合会领导人说服政府以特别程序通过《劳动法》(2003年),没有经过议会辩论,因为工会担心这个程序会损害法律内容。尽管雇主强烈反对,但这一流程运作流畅。工会最大限度地利用加入欧盟前准备的紧迫性,与政府确保要在加入欧盟前达到欧盟委员会对罗马尼亚《劳动法》同步欧盟法规的要求。

另外,虽然欧盟督促罗马尼亚政府出台新《劳动法》,但是他们没有对其具体内容加以限制,并允许工会联合会利用其仍然相当大的政治影响力来设计符合欧盟要求的立法,以有利于劳动者。例如,在关于入盟对罗马尼亚劳动关系影响的描述中,Trif表示,欧盟确实通过实施一系列法定权利来影响罗马尼亚劳动力市场改革的速度和内容,如工作时间、性别平等、劳动合同和安全条例,欧盟通过工会推动有利于劳动者的立法,为保障罗马尼亚工人的权利作出了贡献[15]。但是,这个说法不能掩盖欧盟委员会在罗马尼亚加入欧盟时促使其放松管制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欧盟对罗马尼亚《劳动法》(2003年)持相当矛盾的立场,一方面他们对罗马尼亚调整相应法规以符合欧洲标准的做法表示赞同,但另一方面又谴责该法所带来的劳动力市场僵化,如限制使用临时合同和派遣合同。这意味着“需要进行改革,以确保灵活性与安全性之间的适当平衡”[16]。欧盟还批评了罗马尼亚的集体谈判制度,如关于罗马尼亚加入欧盟进展情况的定期报告批评了“谈判制度的集中化,这可能使得工资水平不能反映各地区的生产率差异和技能概况”[16]。

《劳动法》(2003年)出台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警告罗马尼亚政府不要通过限制性劳动法规,因为这不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支持罗马尼亚私营部门发展和控制劳动力成本的议程。《劳动法》(2003年)通过几周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反对该法,并表示正在与政府和世界银行讨论以对其进行修改[17]。面对这样的压力,Năstase政府退缩,承诺修改《劳动法》(2003年)[18]。并且将这项任务转交给下届政府,Popescu-Tăriceanu领导的下届政府更加右翼,与雇主运动联系密切[19]。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的谅解备忘录中,Popescu-Tăriceanu政府承诺对《劳动法》(2003年)进行“全面改革”,“将在欧盟批准框架内与世界银行达成协议,并在2005年3月月底前提交议会”[20]。2004年,几乎所有力量都在努力实现这一目标:世界银行通过其专业知识和实地调研材料致力于证明罗马尼亚劳动力市场的僵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欧盟委员会质疑罗马尼亚“多层次集体谈判制度”与僵化的相关性,指出集体谈判“旨在提高工资和福利,仍然是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障碍”[21]。由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欧盟委员会向罗马尼亚政府施压,要求罗马尼亚政府修改法律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因此,灵活性改革是《劳动法》(2003年)实施后的主要导向。罗马尼亚政府试图遵从这个导向,除了国际利益相关者施加的压力外,还得益于雇主的大力支持。

2005年年初,工会联合会联合宣布他们反对修改《劳动法》(2003年),此举使得局势更加紧张。全国各地已经宣布抗议活动,工会威胁要进行全国性的总罢工。在Popescu-Tăriceanu政府提出的几十项变革中,有几项被工会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如引入临时合同、引入非自愿加班、企业自行决定个人和集体裁员、取消向雇员通报企业经济状况、工会不可以再参与制定工资水平、针对工会领导人的解雇保护措施将大大减少、删除集体协议中普遍适用的条款等。而且,工会还面临政府与雇主之间的联盟。尽管经历了几个月的冲突和大范围的力量调整,但是政府试图实现灵活化的做法失败了,工会最终宣布其在2005年的春季谈判中取得胜利。《劳动法》(2003年)只经历了相对较小的变化,其中尚未涵盖国际组织和雇主要求的部分,国际组织和雇主方立即宣布对谈判感到失望。欧盟委员会在罗马尼亚加入欧盟前的年度报告中指出,尽管情况发生了变化,但“劳动力市场的运作仍然是不灵活的,并且继续受到工资集体谈判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和强制扩展集体协议给非签约者的阻碍”[22]。以劳动力市场灵活化为主要目标的世界银行指出,工会可能会继续反对放松管制,从而继续造成更严重的问题[23]。

2005年之后,即将加入欧盟和经济回升缓解了罗马尼亚的紧张局势,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也有所缓和。来自欧盟委员会的报告不再强调劳动力市场灵活的必要性,仅仅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强调,“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只是略有改善”“劳动力市场僵化是友好营商环境的障碍,与其他国家相比罗马尼亚比较突出,特别是在雇佣和解雇工人的成本方面”[24]。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敦促罗马尼亚当局进一步修订劳动立法,特别是集体谈判方面的立法。然而,随着罗马尼亚加入欧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其劳动力市场僵化的担忧逐渐消除,转而关注“愈加严重的私营部门劳动力短缺”问题,因为大量劳动者移民到国外产生了严重的“劳动力市场紧张状况”[2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有助于增强该国对国际直接投资(FDI)的吸引力,因为当时罗马尼亚的劳动力成本仍然是欧洲最低的[25]。

这一阶段的罗马尼亚经济发展稳定,并通过了一项有利于劳动者的立法——《劳动法》(2003年),但该法遭到国际组织和雇主组织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对罗马尼亚经济来说过于僵化,特别是在涉及集体谈判和劳动合同监管方面。2005年政府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以及欧盟等国际组织一起试图对《劳动法》(2003年)进行修订,以实现劳动力市场灵活化,却遭到工会的强烈反对,工会发起共同抗议活动,成功阻止了改革。

四、金融危机期间及之后(2009年之后):国内政党和国际利益相关者联合主导阶段

在工会动员能力下降的背景下,经济衰退为重组劳动关系提供了契机。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金融危机期间的工会地位趋于弱势,无法干涉国家政策制定,工会在部门和地方的力量也进一步减弱,此时,工会不仅要与政府抗衡,还要与目标一致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抗衡,包括国际组织和雇主组织。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罗马尼亚实施的欧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计划,旨在彻底改革劳动力市场法规,消除僵化,“增强工作时间灵活性,降低雇佣和解雇成本”[26]。政府在集体谈判和劳动力市场改革方面的立场有时甚至比国际组织更加激进,2011年实施的改革使得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放松管制。

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尽管日益严重的金融危机开始席卷欧洲,但是罗马尼亚却显示出强劲的经济增长态势。罗马尼亚政府宣布,罗马尼亚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还上调了公共部门的工资,而不考虑当时严重依赖外资和大宗商品市场的经济情况。然而,罗马尼亚更大的危机在于内部,主要是由短期私人债务导致的过度消费。在出口减少的情况下,罗马尼亚危机是“典型的现金账户危机”(current account crisis)[27]161。Zaman和Georgescu指出,在这些条件下,“罗马尼亚的外部财务状况处于危机边缘,需要外部贷款以弥补资金缺口”[28]。在正式陷入经济衰退危机之前,2009年年底,罗马尼亚政府分别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和世界银行获得了130亿欧元、50亿欧元和10亿欧元的贷款。由于国际组织的大量财政支持,罗马尼亚从典型现金账户危机走向公共财政危机,外债结构从私人转向公共。这标志着罗马尼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关系重新建立:2009年4月至2014年3月,罗马尼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签署了前所未有的16份意向书,承诺在金融、经济和社会政策方面进行重大变革,以换取经济支援。劳动力市场政策是罗马尼亚政府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4条磋商和意向书所提出的建议和承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欧洲半年期(European Semester)的欧盟谅解备忘录和建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罗马尼亚政府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欧盟讨论了明确的条件和承诺,重塑劳动关系是其中一个目标。这些措施包括对公共部门就业和工资进行重大改革,如冻结公共部门的工资和养老金,以消除公共部门就业可能优于私营部门的任何优势,并对涉及个人和集体劳动关系的劳动立法进行重大改革[27]155-171。

随着养老、失业和税收等“反危机”政策“一揽子”方案的宣布,政府准备通过全新《劳动法》,并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承诺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26]。截至2010年年底,新《劳动法》提案草案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同时就修改集体谈判条例进行了初步谈判。该提案草案回顾了2005年的拟议修正案,并重新提出了国际组织的建议和外国投资者的要求。为防止任何不必要的干扰,政府承诺在提交议会批准之前,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欧盟讨论了提案草案[29]。

2011年3月通过了新《劳动法》,这与2005年上半年的事态发展非常相似,政府同样受到工会的反对,只不过结局截然相反。2005年政府虽然受到雇主组织、外国投资者代表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欧盟等国际组织的支持,但是工会成功阻止了罗马尼亚政府提出的修改方案。然而这一次,工会组织经历了迄今为止最惨痛的失败。《劳动法》(2011年)作了许多修正,包括临时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条件、雇佣和解雇程序的简化、加班规定的放宽、削弱对工会领导的解雇保护等[30]。《劳动法》(2011年)实际上抵消了工会在21世纪初期获得的胜利,他们已经设法将这个胜利维持了十年。《劳动法》(2011年)通过两个月后,通过了《社会对话法》(Social Dialogue Law)。《社会对话法》(2011年)通过程序遭到质疑,政府直接通过这项法律,绕过正常的议会程序。此外,立法者并未在实施前后进行法律影响评估,同时,三方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以及国际劳工组织(ILO)提出的所有评论和建议都被忽视了。根据《社会对话法》(2011年),国家集体协议被解除,只允许签署部门级协议。此外,只有当公司一半以上雇员加入工会时工会才被认为具有代表性,才被允许在公司进行谈判(之前的立法规定是1/3)。该法限制了雇员在公司层面进行有效组织的可能性,并且普遍限制了各级工会的影响力,导致集体谈判方面出现普遍的结构障碍,这是工会和雇主组织之间结构性不相容所导致的直接后果。

在出台上述两部法律时,公开辩论和议会讨论从未进行过,因为政府采用特别程序通过这两项法律,其方式与2003年工会采取的方式基本相同。由于金融危机前工会力量已经被削弱,因此,在法律出台时即便工会提出反对意见,其反对也无效,所有抗议和罢工的威胁均未能实现。此外,罗马尼亚从2005年开始的依赖性发展使得外国投资者在雇主运动中占据优势,并在与政府打交道方面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31]。2011年,罗马尼亚劳动关系的彻底改革受到外国投资者的影响和国际组织的压力。两者都有相同的目标,即打击劳动者以前的立法胜利——《劳动法》(2003年),同时确保他们尽可能少地参与立法。

自2011年以来,工会成员数量大幅下降,反映出工会成员不满工会的代表能力。而从2011年中期开始,《劳动法》(2011年)一直受到国际组织认同,这也意味着罗马尼亚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关于新法律实施情况的监测报告被提交给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他们强调:“任何旨在撤消所取得进展的做法都应被坚决抵制。”[32]2012年年底,关于修改法律的谈判又回到了谈判桌上。社会民主党重新掌权,并对工会承诺至少撤销2011年改革的一部分。对于Ponta政府提出的《劳动法》修正案草案,欧盟委员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议不做任何修改[33]。由于上任政府没有经过公开或议会辩论就直接通过了主要立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欧盟委员会强调:“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正常的立法程序,确保让所有利益相关者做充分准备,并与之适当协商。”[34]他们还指出,政府不应该对国家和部门集体谈判条款进行修订,应该继续限制公共部门工资,并且限制劳动冲突,只能对工会领导人施加有限的保护等[34]。尽管工会不断施加压力,但是政府放弃了对2011年立法的任何重大修改。截至2012年年底,《劳动法》(2011年)已从罗马尼亚政府的所有议程中撤销。

罗马尼亚工会运动的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金融危机成为国际组织对罗马尼亚国家政策施加影响的催化剂。国际组织对罗马尼亚劳动关系的约束涉及各个方面。例如,在最低工资方面,从2014年开始,最低工资成为政府、工会和雇主组织之间讨论的主要问题,2009—2016年月度最低工资从149欧元增加到276欧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最低工资是解决收入不平等的一个相当无效的机制,并告诫罗马尼亚政府应该反对最低工资增长,这种增长会破坏竞争力,并明确要求避免过度增加[35]。罗马尼亚劳动关系的主战场已经从国内走向了国际。国际组织及其国内盟友在推动反劳动法议程方面占据上风,让工会几乎无法反击。这导致罗马尼亚工会在政治上日益孤立,使其在国家决策中被边缘化。虽然这一转变产生的影响在劳动力市场上显而易见,但是随着工会地位越来越不稳定,工会恢复劳动友好型制度环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然而,工会仍然在努力解决社会对话问题:2017年社会对话部(Ministry of Social Dialogue)作为一个单独的机构成立,接管了社会对话事务;其后,社会对话部与劳动部合并,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社会对话的独立机构,虽然只维持了一年。这些持续的变化都造成了明显的混乱,反映了不稳定的政治局势以及罗马尼亚在劳动关系方面持续不断却无效的改革。

这个阶段工会力量大大削减,特别是《劳动法》(2011年)和《社会对话法》(2011年)出台之后,工人在集体和个人权利方面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损失。尽管也发起抗议活动,但是工会无法对政府构成实质性威胁。2011年之后,罗马尼亚的工会运动已经从转型后中东欧国家曾经最激进的工会运动变成了最和平最无害的运动之一。在罗马尼亚,自由化和灵活化导致越来越不稳定的工作形式激增;而工会依然弱势,不足以扭转局面。

五、结论

通过对罗马尼亚劳动关系发展的梳理可以发现:虽然转型初期该国存在中东欧国家中最容易发起抗议的工人运动,但是目前已形成高度放松管制的劳动力市场结构和集体谈判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劳动方在国家政策制定中的作用。罗马尼亚劳动关系经历的三个阶段的转变,正是政党、社会伙伴和国际机构等利益相关者相互作用的结果。

对罗马尼亚劳动关系发展的回顾可得出如下结论:其一,罗马尼亚是典型的国际利益相关者对劳动者权利产生负面影响的例子。与中东欧其他国家一样,外部限制对罗马尼亚的集体谈判和结社自由产生了不利影响[36]。金融危机进一步加速了这样的趋势,外部财政援助仍然采用其传统方法,强调经济增长和提高生产力,而牺牲劳动者的权利[37]。其二,三方协商机制的主体应定位明确,应该从法律上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且需要加强三方机制中工会和雇主组织的能力建设,提高其参与三方协商活动的积极性。罗马尼亚政府的强势打破了三方机制的平衡,导致该机制最终形同虚设。其三,相对稳定的法律体系是三方协商机制有效运作的基础。在转型后罗马尼亚劳动关系体系的发展过程中,相关法律几经修订,从保障到损害劳动者权益,使得三方协商机制所赖以运作的法律基础失去稳定性。只有平衡劳动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性,才能促进三方协商机制的有效运转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

注释:

①只需要15名工人就可以组建工会,如果1/3的工人是工会成员或附属于一个代表性工会便可达到代表性标准。

②欧盟为支持中东欧国家实行经济改革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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