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大公职律师擦亮履职法治底色
2023-12-11唐永
唐永
“下列情形,单位不能成为构成犯罪的主体,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在济南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规定立法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公职律师现场提出修改意见。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参与地方立法的一个缩影。
目前,在全省人大系统中,单独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且有专门办公场所、提炼工作理念、健全制度规范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是第一个,探索出人大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济南实践。
“业务水平+法律素养”双倍效能
去年6 月20 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会议,通过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同年7月18日,经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公职律师制度正式建立。
公职律师既熟悉单位业务工作,又掌握法律知识,可以在履职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的“双倍效能”。
自公职律师队伍组建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4 名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执法检查、合同审查、法治宣讲等多项法律事务,为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机关法治建设,把探索建立人大公职律师制度、组建公职律师队伍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提升人大机关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新时代人大‘四个机关’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吕洪涛说。
“公职律师+依法履职”深度融合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法规处处长张霞,是一名人大公职律师。在《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张霞既是承办员,又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做好立法立规的“参谋员”。
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是常委会一项经常性工作。在对残疾人保障法、安全生产法开展执法检查时,人大公职律师从执法检查方案的拟定到具体组织实施,做好执法检查的“质检员”。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职律师参与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10 件次,参与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 件,办理其他机关法律事务2 件,有力提升了机关依法履职水平。
“制度化+规范化”齐头并进
为保障和规范公职律师依法履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建章立制为切入点,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工作流程,不断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人大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之初,通过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职律师工作方案,明确在办公厅内部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并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公职律师办公室根据机关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充实完善工作职责、机关公职律师职责等相关规定,并根据机关工作实际,就法律事务办理流程进行细化,从交办、申请、登记、办理、反馈、存档等环节制作流程图,明确相关阶段工作任务。
尽管办公用房紧张,机关仍专门安排一间办公室,作为公职律师办公场所,并就相关制度规定和工作理念制作展板上墙,打造了一个公职律师工作交流的平台,一个展示公职律师制度规范的窗口,一个加强机关法治建设的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