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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化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2023-12-09许睿星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 2023年10期
关键词:自查法律顾问执业

许睿星 郭 瑞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17;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政府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70)

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点关注“法治”,体现了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报告用专章阐述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相关内容,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安排和部署,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报告同时指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自2009 年我国开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一直是改革的重点,各公立医院也按照相关政策和安排稳步推进。但一方面因为公立医院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增大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缓慢,另一方面由于人民群众对医疗健康的需求不断增大而现有诊疗行为无法满足的原因,医患纠纷数量居高不下,医疗风险不断增加,医疗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仅关系着公立医院的发展,关系着健康中国的建设水平,更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能否实现。

在此背景下,结合我国公立医院发展和建设现状,对公立医院面临的问题进行思考分析,公立医院运行管理迫切需要法治保驾护航,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我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及推进更高水平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必要性。

一、国内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问题

近年来,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下,依法治院逐步在各级医院得到提倡,公立医院法治化进程初具成效,但是仍然有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医疗管理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卫生健康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订和出台,公立医院在规范执业、依法管理方面有了法律依据,但是相关法律法规上还存在不健全之处,一些具体医疗问题如人体器官移植与捐献、试管婴儿、互联网医疗等具体的、前沿的领域和问题没有单独的立法规定,不利于规范执业和监督执行。此外,对于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方面缺乏系统性、具体性的规范指引。现行法规大多是对医疗管理而定,医院管理的法规散落在不同的法律规范之中,系统性差。这就导致公立医院在管理制度和机制上难以健全,影响了医院规范运营和法治建设。

(二)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水平亟待提高

首先,医院法治建设责任机制不健全。部分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依靠领导的带头作用,或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狭义地定义为某个科室、部门的职责,导致没有在全院形成责任体系。在日常工作诊疗中出现问题尤其是涉法问题时,相互推诿,而不是积极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此外,也存在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事关法治建设政策指令无法传达至全院各科室,影响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其次,医院法治建设制度不规范。随着社会经济水平、民生需求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公立医院的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要求公立医院必须做到依法执业,规范管理,无论是内部“三重一大”事项和管理制度的起草制定、医疗器械与药品的招标采购,还是人事聘用、医患纠纷等,都要合法合规,不得有任何违反执业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是公立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医疗业务体量巨大、事务繁杂,大多没有针对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制度和依法决策制度。这给公立医院的重大决策带来了法律风险,也使医院的诊疗行为缺少了明确而具体的法律支持。

最后,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不到位。目前,部分公立医院在学法、普法、用法等方面普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医院内部普法宣传不到位,只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令性任务开展医院内部的普法宣传活动,缺乏针对性,并且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使得医院内部的普法活动存在滞后性和专业性不足的问题,并未真正达到宣传法律知识的目的和效果;二是缺少对医务人员如何在医疗服务中维权,如何合法合规解决医患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的普及,导致医患矛盾加剧。这些都极大地制约了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进程。

(三)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不强

公立医院是专业机构,尤其是三甲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吸纳的人才包括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首先考虑的是医疗卫生执业能力和水平,其次除医科学生之外,诸如法学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对于医院招聘也很少关注。笔者所在医院近年来几次招聘法学类硕士生都是指标落空,由此延伸出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医院管理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尤其包括临床科室主任在内的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足,在处理一些非诊疗行为的活动中依法依规办事的观念不强。医院出政策、定制度没有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想问题、办事情不先找法律,没有形成遇事找法的观念。这就导致医院行风建设、贪腐问题、各种医疗、经济类纠纷案件频发。

二是,一线医务人员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到位。大部分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往往只注重医疗技术和水平的提升,而忽略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有时对于一些诊疗前置性动作往往是师父怎么教就怎么做,没有深层次去探究法律法规依据,导致在诊疗过程中大多无意识地违反依法执业要求。例如,一些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时并未获得患者知情同意,未尽到告知义务或存在泄露患者隐私情况,在进行医疗救治过程中对病历书写、操作流程存在不规范行为,这直接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推进医院法治化建设的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下,医疗卫生管理和医事行为均需要有成文法的规制。一方面,相关机构和部门要将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纳入立法规划,在国家卫健委层面可以出台部门规章,在地方层面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明确医疗卫生领域尤其是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责任和进程步骤;另一方面,要充分分析研究前沿医事行为,针对一些敏感的、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疗行为要及时制定规范,对一些制度明显滞后于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进行清理和修改,以此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形势。此外,还要对一些在法律法规层面出现的匹配性不足和兼容性不够的地方进行调整,以便更好地支持法治医院建设。

(二)坚持制度引领,健全机制

1.建立健全医院法治建设责任体系

医院内部要成立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明确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更进一步明确院级、科(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三级管理目标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将法治建设和依法执业自我管理情况纳入质控考核体系,定期对医院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及时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梳理法律风险,提出整改建议,将法治建设全面融入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

2.充分发挥法治工作部门职能作用

因公立医院人员、管理的特殊性,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迫切需要一个专门机构承接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该部门应当根据医院规模和工作量,配备适量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参与医院重大突发事件、涉法纠纷、医疗纠纷等处置。还要组织各部门开展依法执业自查与日常管理,对医患纠纷案件开展案件评析,梳理法律风险点,组织制定预防及处理措施。此外,还应该明确承担法治宣传、绩效考核等任务。通过专门机构专业化的工作,督促广大医务人员遵法、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积极推动医院建立预防、处治、补救工作模式。

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要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责任部门要根据医院实际、地方实际制定医院法治建设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计划、方案,建立健全医院依法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依法执业依法管理制度及医患纠纷案件评析等制度机制。这样才能使医院管理、医疗行为等各项行为均有规可依、有制可循。

根据目前的工作实际,首先需要建立合法性审核制度,提高医院合规管理水平。在医院下发重要文件、管理制度之前应该进行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核,由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然后按照医院决策程序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从而更好地在民法典及各类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等框架内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医院各项工作运行合法合规。

(三)突出重点抓好依法执业自查

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公立医院要全面履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主体责任,自主开展依法执业自查。

1.严格落实依法执业自查任务

要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把依法执业要求全面融入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在依法执业自查过程中,负责法治建设的专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医院自查管理方案,在自查的同时,要坚持自查和监督相结合原则,将法治建设和依法执业自我管理情况纳入医院质量考核体系。定期公示自查情况,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机制,设立自查问题台账,并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此优化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

2.定责定岗推进责任落实

医院要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依法执业自查责任状,建立各部门法治工作联络员体系,明确院级、科室和人员三级管理目标责任。根据《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办法》要求,可以从机构、人员资质着手,对医院相关科室开展专项自查,通过收集科室人员学历、执业及职称证书复印件等,建立依法执业档案,推动各科室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

3.部门联动推进守法遵法

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将医疗诉讼案件中暴露的病案管理、知情告知、注意义务等法律风险点纳入日常的质控检查指标中,通过将法律法规与部门质量考核相结合,将法律规定与职工日常行为相融合,能促进法治工作常态化、职工行为法治化。此外,在日常工作中,法治工作部门还要加强与财务、招采、医务、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配合和衔接,通过部门联动推动医院整体守法遵法。

(四)建立高质量法律宣传培训体系

1.建立普法教育机制,营造法治氛围

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公立医院全体职工的法治意识。医院法治建设的推动落实不仅是医院领导的工作,每一位职工还要积极参与,只有全体职工形成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与法治思维,才能够全面推进法治化、规范化管理和执业。这就要建立系统的法治宣传培训体系,知法学法。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将法治教育列为医护人员必修课。在各项学习培训中,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卫生健康促进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此外,对公立医院,基于其“公立”性质,还要切实推动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2.抓好人员培训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要加强公立医院法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医院法务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力度,是医院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首先,可以利用高校法律院系的学术优势,搭建院校共建平台,在法学院建立定点培养机制,在医院建立实习基地,联合培养“医”“法”复合型人才。 其次,在教育培训过程中,要抓住各岗位特定职责,分类分层进行培训,对临床医护、干部、院领导制定特定培训计划,按步骤推进全员培训,实现广覆盖、多频次、有侧重、有效果、多警示的法律培训,有效提升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患者安全、预防为先的管理理念的落实。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1.法治部门 + 外聘法律顾问协同推进

医院法治工作部门要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外聘医疗法律事务律师顾问团队,并将顾问团队纳入医疗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医疗风险预防性法律干预及应急处置法律机制管理中来。采用医院内设医疗法律事务处理部门与外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律师团队紧密合作的形式,取长补短,相互配合。在法律业务方面,以外聘法律顾问为主,负责审核医疗文书及医疗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件,发现和纠正医疗合作协议中不利的条款,提高合同履约率。同时,法律顾问团队要组织开展案件评析,梳理法律风险点,组织制定预防及处理措施。在医院内部涉法行政事务方面,以法治部门为主,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协调沟通、建章立制,联系、协调和管理外聘法律顾问等职责。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

医院要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适当建立实施法律顾问意见研究采纳工作机制。加强法律顾问对诉讼业务的参与,尤其是庭审环节的参与,要明晰法律顾问对其出具法律意见的权利责任,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加强医院的法治建设,加强对法务部门、医务人员的培训。为全院各部门、临床科室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为相关部门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建议。

三、结语

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法治化和规范化是公立医院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的必行之路。只有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才能以此推动医疗卫生领域改革的顺利进行,才能更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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