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养老诈骗形成机理、治理难点及策略研究
——基于W省数据分析

2023-10-10周胜利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诈骗养老案件

周胜利 陈 潮 徐 昱 孙 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诈骗持续呈高发、多发势态,已成为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犯罪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强调要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要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采取多种举措防范治理养老诈骗,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对潜在被害人分析不够深入、预警不够精准、治理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此,本文研究养老诈骗与受害群体间的关系,剖析诈骗发生原因,并从数字赋能、协同治理、追赃挽损、关爱宣防等方面提出构建智能高效的养老诈骗防范治理体系的建议,以更好地助力数字中国、智慧养老建设。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养老诈骗作为一种特定的诈骗犯罪行为,与涉老诈骗不同。涉老诈骗是涉及老年人的诈骗犯罪,犯罪对象为老年人群,犯罪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则与一般的诈骗罪无异;(1)参见黄元弘:《侵害与被害双重视角下涉老诈骗犯罪成因研究》,《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2年第2期。而养老诈骗犯罪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名义,(2)参见王彬:《养老诈骗犯罪的治理难点分析与破解对策探究》,《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23年第1期。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行为。当前,国内外对养老诈骗的相关研究较少,而且普遍以定性研究为主。针对养老诈骗的被害人群体,赵岐智、康杰在日常活动理论视阈下对老年人的心理特征进行剖析,将被害心理的主要表现总结为认知过程的变化,而电信网络诈骗的非接触性方式使养老诈骗产生了非接触空间的危险情境。(3)参见赵岐智、康杰:《日常活动理论视阈下养老诈骗犯罪研究》,《犯罪与改造研究》2023年第7期。彭玉伟初步得出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诈骗犯罪被害风险存在显著差异的结论。(4)参见彭玉伟:《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老年诈骗犯罪被害现象初探——基于89起老年诈骗犯罪被害案件的分析》,《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年第2期。针对养老诈骗的治理对策,学者聚焦于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与事后处理等三项治理环节。王春在犯罪场理论视域下,从犯罪主客体角度提出增加犯罪成本与降低犯意形成的各项措施。(5)参见王春:《犯罪场理论视域下养老诈骗犯罪打防策略研究》,《公安教育》2022年第8期。阴建峰围绕惩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难点,提出追赃挽损和依法打击是治理养老诈骗犯罪的一体两面。(6)参见陈婧、马奇炎:《老年金融消费趋势、问题及公共管理对策建议》,《现代管理科学》2019年第3期。上述研究基于文献资料的审阅和法律文书的收集,对养老诈骗作出基本概述,为防范和治理养老诈骗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但仍缺乏以精准数据为支撑的养老诈骗形成机理和治理对策研究,对被害群体的特征剖析也多停留在被害心理的理论研究,未开展针对诈骗机理的深入分析,距离构建科学高效的养老诈骗防范治理体系尚有一定差距。

W省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且养老诈骗高发频发。为此,W省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已积累海量数据。本文以W省养老诈骗案件数据为基础,分析养老诈骗被害群体特征及诈骗行为模式,系统研究被害影响因素,剖析犯罪机理和成因,针对性分析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进而给出养老诈骗治理建议。

二、W省养老诈骗现状数理分析

为确保养老诈骗数据的代表性,本文以W省2017年至2022年间的2249起养老诈骗案件为数据来源,其中包含被害人的性别、年龄、职业、涉案类别、行政区划等字段属性。

首先,根据案件在类型、所属地市和诈骗金额上的分布,分析养老诈骗案件的基本情况,并结合实际,选取被害人的性别、年龄、职业等特征作为案件的潜在影响因子。其次,通过分析数据,挖掘老年人的深层受害原因,揭示被害群体画像特征与被害事件间的本质联系。最后,对当下养老诈骗治理中的难点、痛点进行逐一分析,为养老诈骗的防范治理提供相关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分析

据W省公安部门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省非接触性养老诈骗立案数共计2249起,损失金额达2.99亿元,涉及被害人2284人。从案件发案数和损失金额来看,2021年全省发案数量已大幅超过2020年的430起,损失金额增加6317.30万元。

1.从案发类型分析。公安部门将非接触性养老诈骗划分为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和其他非接触性诈骗三项主要类别,并进一步细分为20个子类别。其中,网络诈骗占比高达51.8%,这反映出网络技术的演进为诈骗犯罪人提供了新的非接触型诈骗模式,导致老年人对诈骗信息的鉴别困难,将大幅提升老年人的受骗风险。

在子类别中,养老诈骗排名前六的涉案类型为信贷理财(432起)、假冒身份(345起)、杀猪盘(221起)、购物消费(206起)、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134起)、招聘兼职(122起)。这六种诈骗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诈骗话术体系。针对老年被害人,犯罪人在原有剧本的基础上进行精准的升级。例如在涉及投资理财的案件中,犯罪人以“理财”为幌子,虚构各类项目,进行合法化包装,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构造诈骗陷阱,而被害人出于以小博大的投资心理,容易被犯罪人欺骗。该类案件具备诈骗手法迭代更新快、隐蔽性强的特性,打击防范难度高。在假冒身份等类型案件中,犯罪人利用被害人消息获取渠道少、警惕性差等特性,通过热切搭讪、嘘寒问暖、构造虚拟权威身份等手段来博取老年人的信任,进而量身定制诈骗话术剧本,实施精准诈骗。

2.从涉案金额分析。为判断不同类型案件间的涉案金额是否存在差异,采用双变量方差分析,得到相关性结果如表1所示。根据显著性结果,P值为0.044,在0.01到0.05区间范围内,可得在0.05级别(双尾)上相关性显著,表明涉案金额与涉案类型之间有显著相关性。统计不同类型案件的涉案金额,所得结果如表2所示。

表1 不同涉案类型诈骗金额相关性分析表

数据分析表明,不同类型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均较高,其中案均损失最高的是杀猪盘类和假网站类。杀猪盘类案件通常声称能提供高额回报的投资机会,以吸引受害人投注大量资金。而假网站类案件所使用的钓鱼网站迷惑性强,使得受害人难以辨别真伪,继而被钓鱼网站诱骗。上述案件类型具有明显的涉众特征,被害群体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大,易造成聚集上访,将给当地政府的维稳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3.从案件地市分布情况分析。全省养老诈骗损失金额排名前三的地市分别为A市(省会城市)、B市、J市,分别为1.65亿元、0.51亿元、0.22亿元;立案数排名前三地市分别为A市、B市、J市,分别为937起、417起、208起;被害人数排名前三地市分别为A市、B市、F市,分别为947人、440人、213人。具体分布如图1、图2和图3所示。

图1 各地市损失总金额(单位:亿元)

图2 各地市案件总数(单位:起)

图3 各地市被害人总数(单位:人)

结合图1、2和相关数据可知,案发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与当地经济实力和人口数量有关,地市的人口基数越大,经济实力越强,案发数量和涉案金额相对越高。但部分城市人口较少,案发数量和诈骗损失金额也较高,这可能与当地老年人防范意识较差、地方宣传或监管力度偏弱有关。

(二)被害人群体基本信息分析

根据W省2017年至2022年的报案笔录数据,对被害人群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提取性别、职业、年龄、涉案类型等影响因子,挖掘老年人受骗的深层原因。

1.被害人群体画像基础特征。对W省2017年至2022年的报案笔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发现:在被害人群体中,男性被害人有1254人,占比为54.9%;女性被害人有1030人,占比为45.1%;被害人群中的男性略多于女性。从2017年至2022年,A市、B市等新一线城市的被害人数和金额占比都在50%上下浮动,说明新一线城市是养老诈骗的高发地。居住在新一线城市的老年人一般经济条件好,接触新科技的渠道多,但通常对现代科技和互联网的了解不深,缺乏对新型诈骗方式的认识和警惕性,因而更容易成为诈骗团伙的目标。在被害人年龄构成方面,60—69岁的被害人占74.4%,表明电信诈骗以低龄老年人为主。

2.被害人群体差异性分析。为进一步探索被害老年人群体间的差异,细化了涉案类型划分,并对数据展开进一步分析。

(1)性别纬度差异。运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不同性别老年人的涉案类型进行差异性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不同性别被害人涉案金额t检验统计表

根据莱文方差等同性检验原理,判定显著性依据第一行数据的显著性(双尾),即判断所选取的类别差异是否由抽样误差引起。通过对不同性别被害人的涉案金额进行对比分析,得到如表3的数据,其中Sig=0.368>0.05。当F大于0.05时,两组数据假定等方差,表明所选取的两组数据差异不显著,表明男性被害人与女性被害人的涉案金额差异不大。

表4 不同性别被害人诈骗案件归类卡方检验统计表

在分析不同性别被害人群体间的诈骗案件类型、受骗原因等是否存在差异时,考虑数据为离散因子,不符合正态分布,因此采用卡方检验方法,对不同性别被害人的涉案类型进行相关性分析。用同性别被害人在某种案件中的所占比例进行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中可得,渐进显著性p小于0.05,表明不同性别的被害人在诈骗案件归类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即受骗原因与性别明显相关。研究发现,在95%的置信区间内,不同性别的被害人在涉案类型上存在显著差异。其中,男性被害人在虚假投资理财(11.4%)、理财诈骗(10.6%)、贷款理财(9.0%)等案件上的受骗占比更高,整体比女性被害人约高出3%,这与男性更容易受到经济诱惑有关。而女性被害人在冒充电商物流客服(6.4%)、刷单刷信誉类(6.8%)等案件上的占比更高。因为此类诈骗与女性的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犯罪嫌疑人利用了老年人贪小便宜、法律意识淡薄等特性,以“商品被扣押”“刷单返现”等借口行骗,容易使被害人放松警惕。

(2)职业纬度差异。为探讨在不同职业的被害人之间诈骗类型是否存在差异,采用卡方检验做进一步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不同职业被害人诈骗案件归类卡方检验统计表

根据显著性结果得p值小于0.05,可知被害人的受骗原因与职业的关联性较大。具体人群职业构成如表6所示。

表6 W省养老诈骗被害人职业分析

从被害人职业类型来看,无业人群和离退休人群的发案数量较多,且人均损失较高,需重点关注。无业人群和离退休人群通常具有更多的空闲时间,容易与犯罪分子发生接触。此外,离退休人群往往具有一定的经济储备,而无业人群希望增加生活储蓄,且老年群体普遍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消息获取渠道少,对新型诈骗手段缺乏足够的认知和防范意识,更容易成为犯罪人的攻击对象。诈骗团伙多利用无业人群急于增加收入,或是离退休人群考虑投资使现有资产升值的心理实施诈骗。从中可知,犯罪人对老年被害人的心理刻画准确,施诈精准度高。

表7 不同年龄被害人涉案类别归类卡方检验统计表

(3)年龄纬度差异。运用卡方检验分析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在涉诈案件上的差异性,得到结果如表7所示。

根据显著性结果,得到p值小于0.05,可知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在涉案类别上的差异较大。其中,70岁及以下的老年人被网络诈骗(基于网络技术)的占比较高,而随着年龄增长,传统诈骗的占比也随之增加。这与低龄老年人对高科技产品的接受度相对较高,而高龄老年人多使用老年机、座机等通讯工具有关。骗子通常会利用老年人的社交需求,通过社交媒体、电话或电子邮件来伪装自己,与老年人建立联系并获取信任。对于高龄老年人,骗子利用他们对于信息的处理能力和记忆力的减退,通过重复和混淆手法,使他们产生困惑和不确定感,进而实施诈骗。

三、养老诈骗过程与成因分析

(一)养老诈骗过程解析

养老诈骗过程主要包含团伙组织、易被害群体需求分析、诈骗手法包装与诈骗实施四大环节。

1.团伙组织。养老诈骗的实施者分工明确,由传统的单一诈骗向程序化、群体化、合作化方向发展。一般先由宣传团队招揽潜在被害人,再由专业讲师进行洗脑培训,最后由营销团队进行外包分销与诈骗实施,犯罪的集团化、产业化特征日趋明显。

图4 诈骗团伙组织结构

2.易被害群体需求分析。诈骗团伙利用老年人消息闭塞、亟需关怀、警惕性差等特点,构造虚假权威身份,通过养老院关怀、上门服务、电话沟通等形式来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充分了解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为下一步精准定制诈骗手法奠定基础。

3.诈骗手法包装。宣传团队积极迎合老年人关注身体健康、亟需养老服务等情况,以“健康”“理财”等理念为幌子,以高额利息作为诱饵,采用“移花接木”手法来虚构各类项目并进行包装。老年人对新兴事物的了解较少,各类新型诈骗手法对老年人有较强的迷惑性。

4.诈骗实施。诈骗团伙中的执行者接近目标群体,通过诱骗“办卡”“充值”、诈骗老年人投资、诱导老年人就诊用药和消费来实施诈骗。同时,他们还会通过电话、短信、传单等方式,以低价礼品、免费旅游等为诱饵来吸引老年人参加活动,扩大诈骗的影响范围。

图5 诈骗实施方法

(二)养老诈骗形成原因

1.老年人群体庞大。据W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252万人,占总人口的19.1%,比2020年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26万人,占比为14.2%,比2020年上升0.9个百分点。W省老年群体具有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家庭”多等特点,消费市场上面向老年群体的产品层出不穷。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在觊觎老年市场,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活动。

2.老年人具备良好的储蓄习惯和强烈的理财需求。与年轻人相对超前的消费观念不同,老年人更倾向于储蓄财产。而老年人想通过投资理财来升值财富、缓解子女和自己在经济层面上的压力,他们对社会养老保险等经济方面的需要很有可能被诈骗团伙利用。诈骗团伙以老年人的储蓄为目标,利用老年人追求高收益的心理弱点,进行精准诱骗,(7)参见郝麦收、姚远等:《“搭伴养老”:黄昏恋的协奏曲》,《人口研究》2003年第3期。而老年人对新型信贷理财的认知和鉴别能力较弱,容易被虚假包装所蒙蔽。

3.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及辨识能力相对较低。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老年人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低。当前,我国的老年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老年人难以受到相对完善的教育。此外,老年人在退休后更愿意安度晚年,一般也不会主动接受再教育。因此,老年人在文化知识方面的积累相对薄弱,缺乏对经济常识和养生保健知识的基本了解,对骗局的判断力弱,在面对犯罪人用专业词汇进行话术欺骗时,容易受到蒙蔽。

4.老年人的社交和情感需求被忽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人口寿命的延长以及老年丧偶现象的增多,(8)参见杨虎林:《针对老年群体诈骗犯罪预警模型构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2年。老年人可能因为失去配偶、缺乏儿女陪同而感到孤独寂寞,继而希望通过交友来找到情感支持和陪伴。诈骗团伙抓住了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对社交的渴望,通过为老年人提供情感上的关怀,骗取老年人的信任,使他们更容易陷入诈骗团伙提供的虚假信息中。部分老年人甚至为了维系虚假“幸福”,主动陷入诈骗团伙编制的谎言中,最终导致被骗。

5.老年人普遍存在心理弱点。诈骗团伙针对老年人普遍存在的恐惧和不安情绪,包括财务不足、疾病或孤独感等方面,声称老年人面临经济危机、健康风险或家庭危机,从而诱导老年人交出金钱或个人信息。养老诈骗犯罪人通常运用制造紧急情况的手法,例如冒充亲友遇险、政府机构通知或医疗紧急情况等,要求老年人立即支付或提供金钱、银行卡等敏感信息。而老年人也通常对权威机构较为信任,在骗子制造出的紧急状况下容易上当受骗。

四、养老诈骗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共享存壁垒,线索核查效率低

出于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受到共享程序复杂、权限不一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多数信息平台间的数据互相孤立,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复摸排、信息共享度低等问题,线索核查效率有待提升。此外,养老诈骗的跨区域程度正在不断加剧,这在客观形势上也对数据流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打通信息平台间的信息壁垒是当前防控中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部门联动有待加强,反诈工作缺少合力

随着大量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养老产业出现了诸多跨行业、跨领域的新业态,但也随之出现了市场主体鱼龙混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当前,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已集合多部门展开行动,但由于在职责划分和考核方式上缺少成文规定,各部门间存在管理重复、职责不清、多头执法等情况,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导致监管仍存在漏洞,涉诈风险隐患难以全面排查。此外,自成体系的监管结构容易造成深入打击难、治理效率低等问题。例如,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中如果仅采取行政处罚(即结案),而未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进行深挖,将导致制假产业链难被彻底斩断。

(三)追赃挽损存难题,涉案财物处置规定需完善

非法集资类养老诈骗案件存在时间跨度大、组织链条长、涉案金额高等特性,资金往来流向梳理困难,需要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最大程度挽回老年群众经济损失。但在实际情况中,受到现有法律财产强制措施的限制,当涉案人员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时,将导致损失追回少甚至无法追回,给老年人后续的生活带来诸多难题,并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关爱、宣传工作欠深入

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事物辨别能力难以跟上时代发展,缺乏应对新型诈骗手段的能力,再加上老年人普遍缺少子女关心陪伴,心理上的亲情空缺将导致其易受不法分子蛊惑。为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反诈意识,W省多部门已开展多类宣传活动,但在预防宣传环节尚有许多细节需要打磨。例如,老年人普遍面临数字鸿沟问题,对智能科技的接受程度较低,因此,现有的线上反诈骗宣传难以覆盖老年群体。此外,老年人在面对不同类型的诈骗案件时,被害风险存在差异,而当下的宣传往往采用模式化流程,忽视了宣传对象的个体特性,使得宣传过程说教偏多、内容乏味,老年人的接受程度不高。总体而言,宣传工作仍存在覆盖面欠广、深入基层不够、传播性欠佳、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宣传的靶向性亟需进一步提升。

(五)黑灰产业助推养老诈骗,犯罪链条覆盖面广

“黑产业”是指直接触犯国家法律的网络犯罪行为,“灰产业”则是游走在法律边缘,为“黑产业”提供辅助的相关行为。当前,W省养老诈骗呈现出在黑灰产业基础上的专业化运营特征,涉及个人信息贩卖、中间运营商技术服务、洗钱等多个环节,形成互为基础、相互依存的上下游链条关系,给养老诈骗的整治带来极大挑战。而相关部门在网络监管方面未能进行有效管控,或监管手段较为落后,缺乏综合治理合力。

五、养老诈骗治理建议

(一)数字赋能,打破壁垒,构建高效防范体系

公安、金融管理、电信主管和网信等相关部门应当统筹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反制技术措施建设,积极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反诈信息共建共享。有关部门在开展建设时,要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为依托,不断积累完善反诈预警模型,提高养老诈骗线索、潜在易被害老年人的智能监测发现水平;建立健全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被害人,需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劝阻措施,全面提升预警劝阻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全面性。

(二)统筹谋划,齐抓共管,健全治理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反养老诈骗合力。将公安、工信、金融机构、通信机构等多方力量纳入养老诈骗治理专项工作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合理分工,整体联动,推动各部门锚定职权范围开展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应该按照优势互补、常态运作的原则,建立完善统一的养老诈骗打击制度,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强配合,在信息共享、技术咨询等方面强化协作,共同推进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利用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工作情况通报等形式,密切成员间交流,为惩治养老诈骗提供组织支持和制度支持。完善考核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着重行动质量结果,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打击整治工作体系。

(三)强化打击,及时介入,提升追赃挽损效能

建议金融办牵头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治理涉众型养老诈骗犯罪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规范金融业务经营许可制度,严控投资类企业市场准入和主体增量。充分发挥公安、民政、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作用,对犯罪团伙的幕后组织者、中介机构坚决依法从严打击惩处,全面查清犯罪人的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坚决防止犯罪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的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对权属明确、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合法财产要依法及时返还,对扣押的其他涉案财物随案移送至司法部门依法审查处理。此外,相关部门间需加强协调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

(四)压实责任,关爱宣防,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

明确基层综治中心、居委会、家属等主体的责任,针对老年人对新技术新业态适应性弱以及对健康养生、情感交流需求强的特性,加强对老年群体的关心爱护。反诈宣传部门可采用入户走访与电话沟通相结合的方法,积极摸排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并根据群体画像,制定个性化的宣讲内容;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对空巢老年人、老年病患者等易被害老年人采用“点对点”工作方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在重点易被害老年人家中布置安防预警系统,或为其配备智能手环,实现对老年人异常行为的及时监测预警,全面构建有侧重、多角度、全方位的养老诈骗宣防体系。综合运用教育、社区支持和法律手段来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

(五)规范网络,协同合作,构建良好网络生态圈

整合政府、市场力量,进一步强化涉诈灰黑产业链打击,落实养老诈骗源头治理,着力打击“黑灰产业链”关键环节,斩断上下游关联犯罪,做到全链条打击、一个不放。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上游违法行为,有关部门需加强对不法养老机构的监管,整治非法获取、提供、售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并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更细化的规范要求。升级技术手段、完善法律手段、结合经济手段,联合治理互联网黑灰产业,维护网络生态清朗环境,建设良好网络生态圈。

猜你喜欢

诈骗养老案件
一起放火案件的调查:火灾案件中的“神秘来电”
“左脚丢鞋”案件
养生不是养老
养老更无忧了
以房养老为何会“水土不服”?
合同诈骗
电信诈骗
HD Monitor在泉厦高速抛洒物案件中的应用
擦亮双眼,谨防招生诈骗
养老之要在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