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夷从夏”与“戎华兼采”
——礼乐制度视阈下的北魏宫廷音乐研究
2023-09-21闫铮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音乐
闫 铮
(山西大同大学 山西 大同 037009)
宫廷音乐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开始,到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覆灭,历经4000 余年的发展,创造了璀璨的音乐艺术文化。纵观中国宫廷音乐的发展历史,既是一部华夏文明与外来文明的交融史,也是一部中华礼乐文明自身的发展史。
引论:礼乐与礼乐制度
《周礼》云“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1](691)礼乐运用于国家在场的仪式典礼中,体现国家礼制与规范。《周礼》、《礼记》、《仪礼》三礼对礼的类型、礼的仪式、礼乐思想,进行了诠释。《荀子·乐论》云:“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故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思。”[2](346)荀子主张“贵礼乐而贱邪音”,可“以道制欲”,方可“美善相乐”,音乐必须“为礼以奉之”而“修礼以节之”,强调音乐必须受制于礼。宫廷音乐,属礼乐范畴,是与社会政治、教化民众、礼仪规范,紧密相连的音乐类别,宫廷音乐的社会属性,被不断的强化与塑形。
一、北魏君臣的礼乐认同
“王者功成作乐”,[3](991)是每个新生王朝树立国家形象与正本清源的大事。北魏是第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的政权,树立其统治的正统性,是摆在刚从征伐中拔得头筹的鲜卑人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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