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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及其内在机理
——兼论制度环境的调节效应

2023-08-29岳宇君马艺璇

华东经济管理 2023年9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规制公众

岳宇君,马艺璇

(南京邮电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一、引 言

环境污染不仅关系人们的幸福指数,还影响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根据世界银行和WHO有关统计数据,全球70%的疾病和40%的死亡与环境污染因素有关,可见,环境污染会使社会福利下降,经济损失增加[1]。我国过去40余年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但也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政府逐渐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对环境问题给予的关注不断提高。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环境治理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国经济体量巨大,环境保护仍面临较大挑战。如何加强环境治理、提高环境治理效率,是当下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对环境治理效率的研究,大多着眼于环境治理效率的测度和影响因素,其中,影响因素包括环境规制政策、经济增长、财政分权、技术创新、城镇化水平及产业结构等[2-5]。

数字化发展为环境治理提供了技术工具,并逐渐成为环境治理效率的重要影响因素:云计算可以快速完成海量环境数据的处理,人工智能使环境治理具有感知、记忆和学习的能力,大数据技术可以改善环境治理信息的存储、检索和评估等[6]。目前论及数字化发展与环境治理效率之间关系的相关研究成果中,大多认为:数字化可以通过快速广泛传播环境信息和创建新的治理参与渠道,为公众环境诉求表达、环保抗议活动提供便利;为获取环境信息提供多样化的方法和路径,提高政府环境监测能力[7];促进政府跨部门环境数据的互联互通,提高环境治理的数字化水平及决策的科学性,实现环境治理的现代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提升环境治理的即时响应能力,推动治理模式向多元协同转变[8]。也有学者认为,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呈“U”型关系并且存在滞后性、异质性[9-10]。那么,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到底存在怎样的影响?其内在机理又是什么?值得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基于此,本文以2010—2020 年我国31 个省份的面板数据,探讨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及其内在机理,对数字化发展与环境治理效率的关系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以期为提升数字化发展和环境治理效率提供启示。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体现在:①较为系统地验证了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提升效应,丰富了关于环境治理效率影响因素的研究;②识别并检验数字化发展提升环境治理效率的内在机理,完善了数字化发展与环境治理效率之间的因果链条;③从情境性因素的视角,揭示在什么样的制度环境下数字化发展更能提升环境治理效率。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分析

数字化发展不是数字技术的简单应用,而是全方位融合,推动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不断演化[11]。数字化发展不仅为愿意提高环境治理效率但缺乏数字技术条件的行动主体提供了实现条件,而且也为有能力提高环境治理效率但缺乏动力的行动主体提供了监督机制。数字化为行动主体使用环境治理信息资源、优化环境治理组织结构、改进环境治理方式等,提供了数字技术支持[12]。在数字化发展背景下,可以通过构建环境治理平台,使环境信息更加透明,环境治理对象更加准确,实现对环境治理资源的统筹管理;可以促进所有行动主体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形成协同效应,使环境治理整体化,从而提升行动主体的治理能力,提高环境治理效率[13]。通过数字化,行动主体可以监控环境治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并借助形成的环境治理“大数据”信息,增减治理人员并布置任务,实现对环境治理的有效监督,使环境治理工作更合理、高效[14]。同时,数字化发展方便了人们表达环境保护诉求、对环境治理提出建议等,使环境治理部门更容易掌握来自民众的信息,进行更有效的环境治理。

环境治理效率的提升,是政府、企业及公众等共同努力的结果。因此,本文选择从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和公众参与三个角度分析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作用机制。

(1)从环境规制看,政府监管数字化可以实现对污染源和企业环境治理的实时、全过程监管,有助于减少各行动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环境治理质量[15]。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环境治理平台化,使治理工作更加清晰、更有条理,既便于把握全局,也便于把握细节。上级政府更容易掌握下级政府的环境治理成效,进行更有效的监管,进而推动下级政府做好环境治理工作。与此同时,数字化发展提高了政府部门环境治理的能力,不仅可以使环境政策制定更加科学,而且可以使环境治理更加及时,从而改善环境治理的效果[16]。

(2)从绿色技术创新看,数字技术与能源等其他企业要素相融合,可以促进生产过程和环境治理阶段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推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17]。生产数字化、销售数字化及管理数字化使企业管理者更容易掌握企业的运营状况,即数字化使得管理者不仅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收集和整理企业的内外部信息,而且能够实时掌握企业的节能减排信息。这样,企业研发部门不仅可以借助数字工具优化研发资源配置,还可以借助仿真工具模拟技术创新,从而推动绿色技术创新[18]。此外,数字化发展可以促进产学研合作,使企业在人力资源、知识积累等方面实现突破,提高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

(3)从公众参与看,数字化可以通过提高环保意识、丰富参与渠道等方式,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19]。数字化发展使信息媒体更加多样化,传播渠道更加智能化,这无疑改变了环保信息的传播方式。借助环境数字平台,公众可以获得更丰富、更具体的环境信息,通过学习环境保护知识和参与环境治理,可以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数字化发展降低了公众获取环境治理信息的成本,丰富了信息获取方式,使公众更有效地参与环境治理,进而提升环境治理效率[20]。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和假设2。

H1: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具有提升效应。

H2: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和公众参与在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作用机制中发挥中介作用。

(二)制度环境的调节效应分析

除上述三种作用机制外,是否还有其他因素显著影响数字化发展与环境治理效率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有必要考虑制度环境的影响。这是因为:制度环境是由行动主体外部的政治、社会和法律等基础规则组成的,可以规范和引导行动主体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是和谐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制度要符合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使各项治理决策更加科学[2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权,两者在利益上可能会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导致制度环境的冲突;地方政府各自制定制度,导致不同地区的制度环境存在差异。

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环境法律规制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贯彻实施,可以较好地制约企业环境污染行为,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22]。较好的制度环境有助于提高环境治理资源配置效率,特别是环境治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环境治理成本;改善环境及其治理信息的透明度,减少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使环境治理主体依法加强环境治理;减少环境治理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存储不规范及维护不及时等问题[23],使数字化在环境治理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借助数字化工具突破传统的工作模式,实现环境网格化治理,整合分散、孤立的信息和治理资源;保障政府能够通过数字化平台与民众沟通,维护民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的同时,形成共识,实现对可能的环境危机快速解决[24]。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3。

H3:制度环境在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作用机制中发挥正向调节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0—2020 年我国31 个省份(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探究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及其内在机理。数字化发展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年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环境治理效率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环境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制度环境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公众参与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检察年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数据库、《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及《中国环境年鉴》;其他变量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并与国研网进行比对补充,个别缺失数据则通过各地区政府工作报告获得。

(二)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

本文被解释变量为环境治理效率(Env)。借鉴庞瑞芝等(2021)[10]的研究,选取工业烟(粉)尘去除率、工业二氧化硫去除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四个指标的综合指数来衡量。通过熵值法测算,具体为:①对原始数据进行量纲标准化,对正向指标的处理方法为Vijt=[Yijt-min(Yjt)]/D,对负向指标的处理方法为Vijt=[max(Yjt)-Yijt]/D,其 中,D= max(Yjt)- min(Yjt);②计算第t年i省在j指标上的特征比重,公式为③计算第j指标的熵值,公式为ej=;④计算各指标的熵权,公式为(1-ej)(s为指标个数);⑤测算出综合指数Envit

2.解释变量

本文解释变量为数字化发展(Data)。参考王宏鸣等(2022)[25]的研究,构建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所列。其中,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化发展的基础,数字化应用是数字化发展的具体体现,数字产业发展是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基于数字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值法进行综合测算。

表1 数字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3.影响机制变量

本文影响机制变量包括:①环境规制(Ipm),选取企业平均上缴排污费、人均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和人均行政处罚案件数三个指标来衡量;②绿色技术创新(Green),选取绿色技术专利申请数的自然对数来衡量;③公众参与(Pub),选取承办的有关环保的人大建议数和政协委员提案数、因环境污染的人均来访批次三个指标来衡量。其中,环境规制、公众参与均采用熵值法进行降维处理。

4.调节变量

本文调节变量为制度环境(Ins)。制度环境指各省份运用制度对环境治理的规范能力,借鉴上官泽明等(2020)[26]的研究,选取市场化指数中的子指数“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来衡量。

5.控制变量

借鉴已有研究文献,本文选择控制以下变量[27-28]:产业结构(Stru),选取第三产业产值与实际GDP的比值来衡量;固定资产投资(Fiv),选取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与实际GDP 的比值来衡量;人均财政支出(Pid),选取财政支出总额与年末总人口数的比值(万/人)来衡量;地区税负水平(Tax),选取财政收入总额与实际GDP 的比值来衡量;城市人口密度(Pop),选取地区单位城市土地面积(平方公里)上的城市人口数(万人)来衡量;腐败程度(Cor),选取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人数(万人)与贪污、贿赂、渎职案件数的比值来衡量。

(三)研究模型

结合本文所提出的假设,参考JACOB 等(2021)[29]、李琦等(2021)[30]的研究,将基准回归模型构建为:

为检验影响机制,本文参考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的研究[31],在模型(1)的基础上,构建如下中介效应模型:

为检验制度环境的调节效应,本文借鉴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的检验方法[32],构建如下调节效应模型:

其中:Control 为控制变量;i为省份;t为年份;ε为省份固定效应;μ为时间固定效应;ϕ为随机误差项。模型(4)和模型(5)用以判断是否存在间接调节效应,若存在,则用模型(6)进行检验。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所列。

表2 描述性统计

由表2 可知:数字化发展(Data)的均值、中位数、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0.299、0.279、0.134 和0.769,表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数字化水平仍低于平均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效率(Env)的均值、中位数、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0.508、0.484、0.022 和0.973,表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环境治理效率亦低于平均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制度环境(Ins)的均值、中位数、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6.451、7.241、1.311 和9.229,表明我国大部分地区制度环境高于平均水平,整体态势良好;环境规制(Ipm)、绿色技术创新(Green)、公众参与(Pub)及各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均在合理范围内,不再赘述。

(二)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影响的回归分析

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影响的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所列。

表3 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影响的回归分析

表3 中,列(1)、列(3)是采用随机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列(2)、列(4)是采用固定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列(5)、列(6)采用Tobit 模型的回归结果;列(1)和列(3)、列(2)和列(4)、列(5)和列(6)分别为模型(1)加入控制变量前后的回归结果。在列(1)至列(6)中,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 数 分 别 为0.603、0.440、0.686、0.434、0.563 和0.637,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结果表明,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具有提升效应,H1得到验证。同时,Hausman检验表明,固定效应模型更为合理;Tobit模型的回归结果表明,研究结论是稳健的。

(三)内生性检验和稳健性检验

1.替换核心变量

为了避免变量选取导致结果的偶然性,本文参考王晓晓等(2021)的研究[33],选取国脉电子政务网发布的我国31个省份政府网站绩效评价数据来衡量数字化发展,回归结果见表4 中列(1)。可以看出,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0.005,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替换核心变量后,研究结论仍是稳健的。

表4 内生性检验和稳健性检验

2.分位数回归

为了考察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整体的影响,本文参考杨野(2020)的研究[34],运用“分位数回归”方法进行回归,结果见表4中列(2)至列(6)。可以看出,随着分位点的增加,数字化发展的分位数回归系数分别为0.377、0.389、0.429、0.472和0.503,分别在10%、10%、10%、10%和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通过分位数回归,研究结论也是稳健的。

3.引入工具变量

针对反向因果关系可能导致的内生性偏误,借鉴黄群慧等(2019)的研究[35],采用各省份在1984年的邮电历史数据作为数字化发展的工具变量。鉴于选取的工具变量原始数据为横截面形式,本文参考Nunn 和Qian(2014)的研究[36],引入一个随时间变化的变量来构造面板工具变量。具体而言,以上一年全国互联网用户数与1984 年各省份每万人电话机数量构造交互项,作为该省份数字化发展的工具变量,然后通过二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回归,结果见表4 中列(7)。可以看出,K-Prk LM 统计量对应的P值均为0.000,KPrkWaldF统计量大于Stock-Yogo弱识别检验10%水平上的临界值,表明选择的工具变量是合理的;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1.109,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引入工具变量后,研究结论还是稳健的。

4.动态面板估计

鉴于环境治理效率提升具有一定的持续性,本文参考盛斌和毛其淋(2011)[37]的研究,加入环境治理效率滞后一期建立动态面板模型,以环境治理效率滞后一期、滞后二期作为当期值的工具变量,采用两步系统广义矩估计(GMM)进行回归,结果见表4 中列(8)。可以看出,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1.940,在1%的水平上显著;AR(2)和Hausman 检验结果表明,模型满足“所有工具变量均有效”的假设。表明进行动态面板估计后,研究结论依然是稳健的。

(四)影响机制检验

影响机制检验见表5 所列。表5 中,列(1)、列(2)为环境规制中介效应检验的结果,其中,列(1)为模型(2)的回归结果,列(2)为模型(3)的回归结果。在列(1)中,数字化发展对环境规制的影响系数为0.492,在1%的水平上显著。在列(2)中,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0.367,在10%的水平上显著;环境规制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0.147,在10%的水平上显著。综合表3 中列(4)的结果可以看出,由于政府推动数字化发展,区域环境规制得到加强,进而提升了环境治理效率。

表5 影响机制检验

表5 中,列(3)、列(4)为绿色技术创新中介效应检验的结果,其中,列(3)为模型(2)的回归结果,列(4)为模型(3)的回归结果。在列(3)中,数字化发展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系数为10.650,在1%的水平上显著。在列(4)中,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0.413,在10%的水平上显著;绿色技术创新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0.121,在5%的水平上显著。综合表3 中列(4)的结果可以看出,由于政府推动数字化发展,促进了绿色技术创新,进而提升了环境治理效率。

表5 中,列(5)、列(6)为公众参与中介效应检验的结果,其中,列(5)为模型(2)的回归结果,列(6)为模型(3)的回归结果。在列(5)中,数字化发展对公众参与的影响系数为0.210,在1%的水平上显著。在列(6)中,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0.415,在5%的水平上显著;公众参与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0.191,在10%的水平上显著。综合表3 中列(4)的结果可以发现,由于政府推动数字化发展,促进公众参与,进而提升了环境治理效率。

上述结果表明,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和公众参与在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作用机制中发挥中介作用,H2得到验证。

(五)制度环境的调节效应检验

表6 报告了制度环境调节效应的检验结果,其中,列(1)为模型(4)的回归结果,列(2)、列(4)及列(6)为模型(5)的回归结果,列(3)、列(5)和列(7)为模型(6)的回归结果。在列(1)中,数字化发展与制度环境的交乘项(Data×Ins)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0.052,不显著;在列(2)中,数字化发展对环境规制的影响系数为0.580,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制度环境具有间接调节效应;在列(3)中,环境规制与制度环境的交乘项(Ipm×Ins)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0.416,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制度环境在数字化发展中对加强环境规制提升环境治理效率中具有正向调节效应;在列(4)中,数字化发展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系数为8.809,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制度环境具有间接调节效应;在列(5)中,绿色技术创新与制度环境的交乘项(Green×Ins)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为0.455,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制度环境在数字化发展中对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升环境治理效率中具有正向调节效应;在列(6)中,数字化发展对公众参与的影响系数为0.188,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制度环境具有间接调节效应;在列(7)中,公众参与与制度环境的交乘项(Pub×Ins)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系数0.319,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制度环境在数字化发展促进公众参与提升环境治理效率中具有正向调节效应。上述结果表明,制度环境在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作用机制中发挥正向调节效应,H3 得到验证。

表6 制度环境的调节效应检验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以2010—2020年我国3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运用熵值法测算环境治理效率和数字化发展水平,在机理分析的基础上,构建基准回归模型、中介效应模型和调节效应模型,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工具变量法及系统广义矩估计法等,实证检验了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及其内在机理,得出如下研究结论:①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具有提升效应,这一结论通过了内生性检验和稳健性检验;②影响机制检验表明,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和公众参与在数字化发展对环境治理效率的作用机制中发挥中介作用;③制度环境的调节效应检验表明,制度环境在数字化发展中对加强环境规制、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和促进公众参与提升环境治理效率中具有正向调节效应。

(二)建议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①在数字化发展方面,政府应加大对核心数字技术的投入力度,加快数据处理技术在危机管理、方案制定及措施实施等环境治理决策中的应用;注重环境治理软硬件的引进和升级,制定和完善环境治理信息使用规范,加强环境治理人员的数字化培训。②在环境规制方面,政府应基于环境数据作出治理决策,以发挥数字技术在提高环境治理效率方面的有益作用,使环境治理更加科学、及时和全面。③在绿色技术创新方面,企业应积极运用数字技术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在生产运营、能耗管控及污染治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以实现环境治理精细化。④在公众参与方面,政府应深化数字技术在公众环保意识培养以及公众环境诉求表达、获取及处理中的应用,以降低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成本,提高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有效性。⑤在制度环境方面,政府应完善与环境治理相关的法律、政策和规范标准等,使环境治理有法可依、责任明确,实现环境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加快环境治理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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