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外培训班玩耍时受伤,谁担责?
2023-08-21
莫愁 2023年16期
玲玲和乐乐均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均为云南省罗平县某校外培训学校武术班的学员,每个周末下午三点是他们学习武术的时间。这天,玲玲的母亲和乐乐的父母像往常一样,早早地将孩子送到学校就离开了。几个孩子见时间还早就玩起了游戏,玲玲和乐乐在游戏过程中撞到了一起,同时受伤倒地。
经医院检查、诊断,玲玲的伤为创伤性牙脱位,牙龈撕裂。乐乐由于伤势轻微,未到医院治疗。之后,玲玲的母亲与培训学校、乐乐父母协商未果,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培训学校、乐乐父母赔偿玲玲就医造成的损失。
培训学校认为,孩子在学校玩耍受伤,学校有一定的责任,但玲玲的伤在罗平县医院已经进行了治疗,玲玲母亲又带玲玲到昆明进行治疗完全没有必要,属于扩大开支,学校只承担玲玲在罗平就医的费用。乐乐父母认为,是玲玲自己撞到乐乐受伤,作为乐乐的监护人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经审查认为,首先关于就医地点的选择,法律并未有强制性规定;其次玲玲母亲表示带玲玲到昆明就医是因为玲玲年龄较小,配合性不好,在罗平治疗时用于固定松动脱位牙的牙周夹板经常脱落,于是转至昆明的医院治疗,理由合理,且治疗为必要性治疗,费用也为合理的费用,所以玲玲到昆明就医并不算扩大开支。在法官及陪审员的解释下,培训机构负责人对此表示了理解。
最终,经过多方努力,培训机构同意赔偿玲玲受伤就医造成的损失,乐乐的监护人也对玲玲进行了补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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