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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关于怀疑主义、辩证法与思辨之关系的最终规定
——以《小逻辑》第78-82小节为中心

2023-08-08

关键词:知性辩证法黑格尔

荆 晶

[扬州大学,扬州 225009]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完成了对怀疑主义的双重扬弃,而怀疑主义也因此呈现出“方法-形态”的双重身份,事实上,怀疑主义的这种双重性早在1802年《怀疑主义与哲学的关系》一文中就已经被宣明了。尽管如此,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还是迈出了一大步,代替了之前的“真正的怀疑主义”,提出了“自身实现着的怀疑主义”这一概念。这个概念成了怀疑主义与辩证法之间的桥接点,它在原则上指明了古代怀疑主义对黑格尔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但同时也指明了“这种自身实现着的怀疑主义”与其他的怀疑主义(主要是指古代怀疑主义)之间的区别。

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黑格尔关于怀疑主义、辩证法与思辨之关系的最终规定,则是出现于1830年的《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第一部分:逻辑学》(《小逻辑》)(1)本文论述所依据的主要文本为1830年的《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第一部分:逻辑学》(《小逻辑》)中的第78-82小节。以黑格尔全集历史考证版为例,1817年的《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第一部分:逻辑学》中相应的文本应为第13-16小节,对应于1827年版的《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第一部分:逻辑学》中的第79-82小节。相比于1817年版,1827年的版本增加了1817年版中没有的第78小节,并且对第79-83小节的内容有所修改增添,如第81小节(1817年版的则为第15小节)。相比于1827年的版本,1830年的版本并未有明显的内容增减,只是在标点符号和个别字词上有所修改。同样以1830年的版本为例,相比于黑格尔全集历史考证版,黑格尔全集理论版中的第80小节多出了一个黑格尔的学生依据黑格尔讲课笔记添加的附释,第81小节多出了2个附释,第82小节也多出了1个附释,本文主要参考的是《黑格尔全集(理论版)》。之中,这一最终规定也表明黑格尔克服了《怀疑主义与哲学的关系》和《精神现象学》中的不足,完成了对知性、怀疑主义、理性、辩证法和思辨之间的关系的最终规定。

在1830年的《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第一部分:逻辑学》的第81小节中,黑格尔通过源自辩证法的一种内在的超越(immanente Hinausgehen),而不是通过一种外在的孤立的二分性反思,规定了怀疑主义(2)基于黑格尔在《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第一部分:逻辑学》中的语境,本节中所指涉的怀疑主义,应该是以皮浪为代表的古代怀疑主义,而非以阿格里巴为代表的较新的怀疑主义,更非以舒尔策为代表的最新的怀疑主义,这也基本上对应于《精神现象学》第四章中所分析的那种以皮浪为代表的古代怀疑主义。与辩证法的关系:“当辩证的东西被知性孤立地、单独地应用时,特别是当它这样地被应用来处理科学的概念时,就形成怀疑主义”。(3)[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76页。黑格尔巧妙地运用一种倒置的方式来将怀疑主义与知性辩证法相提并论,与此相照应,辩证法无非是被扬弃的怀疑主义,而古代怀疑主义则是一种主观的单纯否定的知性的辩证的东西(辩证法或辩证法原则)。由此,怀疑主义与辩证法的关系似乎获得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明确规定,怀疑主义也不再囚囿于双重身份的窘境,并且在此之中,辩证与思辨也得以区分,那么黑格尔的这个规定是否真的那么清晰呢?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则有赖于对逻辑真实体的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并不构成逻辑学的三个部分)的分析,而逻辑真实体(即概念或真理(4)基于黑格尔在第79小节中的表述,可以发现“逻辑真实体(Logisch-Reellen)”、“概念(Begriffes)”与“真理(Wahren,真相)”三个词在这里是同位语,这表明这三个概念的内涵基本上是同义的。贺麟先生在这里将das Wahre翻译为真理,先刚先生则将其翻译为真相,理由是das Wahre(真相)是一个本体论意义上的范畴,而die Wahrheit(真理)则是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范畴。先刚先生让我们注意到了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笔者在这里尽管沿用贺麟先生的译法,但同样注意到此处das Wahre这一概念所强调的本体论意义,而之所以未改译为真相,只是为了强调真理本身既是一个本体论意义上的范畴,又是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范畴。关于das Wahre一词与die Wahrheit一词的分析,可参见先刚:《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真相”和“真理”概念》,《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的三个环节(即方面或阶段(5)基于黑格尔在第79小节中的表述,可以发现“方面(Seit)”与“环节(Moment,阶段)”在这里基本上是同义的,而黑格尔之所以做出如此的表述,无非是要表明“(a)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方面”、“(b)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和“(c)思辨或肯定的理性的方面”这三者之间的整体性和发展性,强调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就是“(a)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方面”、“(b)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和“(c)思辨或肯定的理性的方面”(6)[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2页。。

一、抽象的或知性的方面

黑格尔在《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第一部分:逻辑学》的第78小节,即“逻辑学概念的初步规定”的第三部分“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三态度”的结尾处,将“一种如此实现了的怀疑主义(eines solchen vollbrachten Skeptizismus)”——这种怀疑主义无非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提到的“自身实现着的怀疑主义(dieser sich vollbringende Skeptizismus)”的现在完成时的表达——视为一种“肯定的科学(affirmativen Wissenschaft,积极的科学)”,而“辩证的东西(辩证法)”就是这种肯定科学的“本质环节”,考虑到一种如此实现了的怀疑主义、肯定的科学与辩证法三者的内在统一性,三者基本上可以被视为同义的。(7)[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1页。(8)贺麟先生将“eines solchen vollbrachten Skeptizismus”翻译为“这种彻底的怀疑主义”,笔者在这里基于本段中“一种如此实现了的怀疑主义”与“科学”的对应关系(“一种如此实现了的怀疑主义的这种要求,与科学应该以怀疑一切,即以一切事物的完全无预设性为前提的要求是一样的。”),同时基于这一概念与《精神现象学》中“自身实现着的怀疑主义(dieser sich vollbringende Skeptizismus)”这一概念的关联,将其翻译为“一种如此实现了的怀疑主义”,并认为一种如此实现了的怀疑主义、肯定的科学与辩证法三者的内涵是一样的。Cf. G. W. F. Hegel,Werke in zwanzig Bänden,Band 8:Enzyklopä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e I,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 Verlag,1986,S.168.但是同样在本小节中,黑格尔又指出了这样一种怀疑主义,即它恰恰不是实现了的,而是“一种贯穿认识的所有形式的否定的科学,也将展现为一个导论”。(9)[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1页。(10)笔者认为,第78小节中这一段的翻译应是:“怀疑主义,作为一种贯穿认识的所有形式的否定的科学,也将展现为一个导论,在其中将揭露那样的假定的虚无性。但是怀疑主义,不仅是一条令人不愉快的路程,而且也是一段多余的路程,因为辩证的东西本身是一种肯定(积极)的科学的本质环节,正如下文即将指出的那样。再者,怀疑主义只能经验地和非科学地寻求有限的诸形式,并将其作为被给予之物来接受。一种如此实现了的怀疑主义的这种要求,与科学应该以怀疑一切,即以一切事物的完全无预设性(Voraussetzungslosigkeit)为前提的要求是一样的。实际上,这种要求是在要求纯粹思维的决心里,通过自由——这种自由,即从一切事物中摆脱出来,抓住事物的纯粹抽象性或思维的简单性——而实现了的。”Cf. G. W. F. Hegel,Werke in zwanzig Bänden,Band 8:Enzyklopä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e I,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 Verlag,1986,S.168.在这里,黑格尔照应于他之前在《精神现象学》中的表述,再次明确了这种自身实现着的怀疑主义(即辩证法或肯定的科学)与怀疑主义(否定的科学)之间的关系。但与《精神现象学》不同的是,黑格尔随后在第81小节中,将怀疑主义规定为知性辩证法,似乎指示着知性与辩证法通过作为“导论”的怀疑主义彼此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或许也正是出于这种关联,黑格尔才将“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方面”作为逻辑真实体的第一个环节。(11)[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2页。

在第80小节,黑格尔如此描述了“抽象的或知性的方面”的特征:“就思维作为知性(理智)来说,它坚持着固定的规定性和各规定性之间彼此的差别。以与对方相对立。知性式的思维将每一有限的抽象概念当作本身自存或存在着的东西。”(12)[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2页。

在黑格尔看来,知性作为第一个环节固然是不足的:首先,知性所建立的普遍性只是一种“与特殊性坚持地对立着”的抽象的普遍性,从而使自身也变成一种特殊的东西;其次,知性是一种“抽象的非此即彼”,(13)[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2页。它以分离和抽象的方式对待其对象,这就使它成为“直接的直观和感觉的反面”,因为后者只涉及并且始终停留于具体性之中;(14)[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2-173页。再次,黑格尔基本上遵从了柏拉图和康德哲学将知性从属于理性的观念论传统,认为知性在面对作为无限的理性时是有限之物;最后,知性在面对怀疑主义或辩证法时会失去其有效性。(15)Röttges,Heinz. Dialektik und Skeptizismus:die Rolle des Skeptizismus für Genese,Selbstverständnis und Kritik der Dialektik. Frankfurt am Main:Athenäum,1987.S.61.

但是即便如此,黑格尔认为知性思维本身仍然具有肯定的意义:第一,“无论如何,我们必须首先承认知性思维的权利和优点,大概讲来,无论在理论的或实践的范围内,没有知性,便不会有坚定性和规定性”;(16)[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3页。第二,知性是“教化的一个本质环节”;(17)[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4页。第三,知性“并不仅是一个主观的活动,而是十分普遍的东西”,因而可以被视为“客观的东西”,因此,黑格尔赋予作为逻辑真实体的第一个环节的知性以一个极高的评价,即知性的意义“约略相当于我们所说的上帝的仁德,就上帝的仁德被理解为赋予有限事物以存在或持续存在而言”;(18)[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4页。第四,在艺术、宗教和哲学这些按照通常的观念被认为是距知性最远的领域里,知性同样不可缺少,这些部门越缺乏知性则越有缺陷。(19)[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5页。

更为重要的是,黑格尔同时也意识到了知性与理性之间是不可分离的:“诚然,思维无疑地首先是知性的思维。但思想并不仅是老停滞在知性的阶段,而概念也不仅仅是知性的规定。”(20)[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2页。因为知性并非“究竟至极之物,而毋宁是有限之物,而且知性的发挥,如果到了极点,必定转化到它的反面”。(21)[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5-176页。这种“转化”在黑格尔看来就是知性本身的一种内在超越,也就是说,知性规定不只是为(理性)概念做好准备,而是说它本身在自身之中产生了(理性)概念。在这个转化过程中,“知性概念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的本来面目,即知性概念的自身否定性就表述出来了”。(22)[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6页。通过这个转化,知性的环节转化为辩证的环节:“辩证的环节,是诸有限规定本身的这种自我扬弃,并且是诸有限规定向它们的反面的过渡”。(23)Hegel,G. W. F. Werke in zwanzig Bänden,Redaktion Eva Moldenhauer und Karl Markus Michel. Band 8:Enzyklopä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e I. 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 Verlag,1986.S.168.

但是,如果知性向理性的过渡或转化是一种内在超越,那怀疑主义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或者它到底所扮演什么角色呢?

第78小节给出的答案是,怀疑主义作为一种否定的科学,是辩证法或科学的导论,这也对应于1802年《怀疑主义与哲学的关系》一文中那种“怀疑主义可以被视为通往哲学的最初阶段”的论述,(24)Hegel,G. W. F. Werke in zwanzig Bänden,Redaktion Eva Moldenhauer und Karl Markus Michel. Band 2:Jenaer Schriften. 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 Verlag,1986.S.240.但与此同时,黑格尔又宣称怀疑主义“不仅是一条令人不愉快的路程,而且也是一段多余的路程”,(25)[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1页。那么怀疑主义到底是多余的还是不多余的呢?

在黑格尔看来,一方面,怀疑主义本身是有缺陷的,因为它只是“经验地和非科学地寻求有限的诸形式”,所以怀疑主义本身是非科学的,故而对于科学而言也不是必然的。因此,怀疑主义作为非科学的东西,在这一意义上,作为辩证法或科学的导论,作为科学或哲学的一个环节,就是多余的,因为否定的科学的环节,即怀疑主义已经包含在肯定的科学,即辩证法之中,但怀疑主义的缺陷被消除了,换句话说,辩证法或辩证的东西才是“一种肯定的科学的本质环节”。(26)[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1页。另一方面,怀疑主义,即知性的辩证的东西,也在一定程度上被解释为知性本身的内在动力,即知性概念的一种自我扬弃,正是出于这个原因,黑格尔才会说“但就它的特有的规定性来说,辩证法倒是知性的规定和一般有限事物特有的、真实的本性”。(27)[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6页。就这一点而言,怀疑主义同样也是多余的,因为它只不过是知性的本性并因此是知性“运用辩证的东西的结果”且“仅仅停留在辩证法的否定结果”的另一种称呼而已。(28)[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2、181页。

但是,就“诸有限规定过渡到它们的反面”而言,怀疑主义作为知性的辩证法并不是多余的,因为怀疑主义的功能或作用就是使那些有限规定性过渡到它们的反面。这就是说,怀疑主义本身作为否定的科学,在这一意义上,作为辩证法或科学的导论,作为科学或哲学的一个环节,又不是多余的,而是有用的,只要怀疑主义作为导论,作为这样一个环节,既与科学的其他环节相区别,同时又建立了一种与其他环节的联系,而其他环节却无法发挥这样一种功能或作用。

总之,怀疑主义可以在肯定的科学中实行,也可以在肯定的科学之前实行,肯定的科学与怀疑主义的区别在于二者的结果,即肯定的科学的结果是诸规定在它们的对立中的肯定的统一,而怀疑主义的结果却只是诸规定的混乱和无效,因此,怀疑主义本身缺乏从一个范畴对立(Kategoriengegensatz)到下一个范畴对立的内在发展的必然性,而肯定的科学则是通过对最初的对立的确定的否定建立起了这种必然性(29)Fulda,Hans Friedrich.Das Problem einer Einleitung in Hegels Wissenschaft der Logik.Frankfurt am Main: Vittorio Klostermann,1975.S.37.。更进一步说,怀疑主义只是一种外在的单纯的否定,而辩证法则是一种科学本身的怀疑,一种内在的扬弃,一种逻辑的思想运动的内在发展(并在这种内在发展中实现自身)。

此外,颇为有趣的是,正如福尔达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可以发现怀疑主义与精神现象学之间的这种地位的平行性,并能够借用怀疑主义与哲学的这种关系来解释精神现象学与逻辑学及其整个哲学体系的关系:(30)Fulda,Hans Friedrich. Das Problem einer Einleitung in Hegels Wissenschaft der Logik. Frankfurt am Main:Vittorio Klostermann,1975.S.25-27.精神现象学,作为“走在纯粹科学之前”的某种东西,作为“科学体系的第一部分”,作为“哲学科学”的“导论”,作为逻辑学的“导论”,(31)[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93-94页。并不是多余的,而是“哲学圆圈上的一个环节”。(32)[德]黑格尔:《哲学科学全书纲要》,薛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1页。(33)在这里,黑格尔还表明了,意识及其历史(即精神现象学),如同其他每种哲学科学一样,并不是“一种绝对的开端”,而只是“哲学圆圈上的一个环节”。对于黑格尔而言,只有绝对物(或无限物)本身才是哲学的开端(也是终点)。当然,这并不是说同样作为导论的精神现象学与怀疑主义彼此之间没有区别,精神现象学与怀疑主义的区别不仅在于其科学性,还在于它扬弃有限的意识形态(包括怀疑主义本身)为自身的一个环节。(34)Fulda,Hans Friedrich. Das Problem einer Einleitung in Hegels Wissenschaft der Logik. Frankfurt am Main:Vittorio Klostermann,1975.S.39-40.

由此,进入到“逻辑真实体”的第二个环节——“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35)[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2页。

二、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

在第81小节中,黑格尔明确将怀疑主义视为知性的辩证法、知性的辩证的东西或知性的辩证法原则,一方面,这暗示了怀疑主义的功能和作用的弱化,甚至因此最终可能意味着怀疑主义是多余的;另一方面,则是指明了怀疑主义只是知性“运用辩证的东西的结果,包含单纯的否定”,(36)[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6页。而不是确定的否定,即辩证法或否定的理性。因此,怀疑主义存在的意义似乎被黑格尔降格或还原为知性的本性。然而,我们完全可以有理由说,知性规定在逻辑真实体的第一个环节中并未通过它自身过渡到它们的反面,并且知性本身似乎也没有什么动机扬弃这些固定的有限的抽象的知性规定,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知性本身阻碍着这种自身的内在超越。因此,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是,如果知性非要停留于第一个环节并固守于那些“僵硬的长在”,那么知性“现在没有更往前进”应该被归咎于知性本身吗?(37)[德]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80页。

首先,既然知性的性质是有限之物,功能是“坚持着固定的规定性和各规定性之间彼此的差别”以使规定性与其对方相对立,结果是“将每一有限的抽象概念当作本身自存或存在着的东西”,(38)[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2页。并且怀疑主义也只是知性对辩证法误用所造成的结果(但知性或怀疑主义对此并不自知),那么知性非要停滞于自身的阶段似乎并没有什么过错。

其次,无论是思维不能仅是老停留在知性的阶段,或是怀疑主义(否定的科学)作为辩证法(肯定的科学)的导论,还是怀疑主义作为知性运用辩证法的结果(一种单纯的否定),都是理性对知性和怀疑主义的一种理解和把握。也就是说,在黑格尔这里,我们不是通过知性和怀疑主义来阐明理性或辩证法的起源,而是反过来,基于理性这一阶段来理解知性到怀疑主义的起源以及从知性到怀疑主义再到理性(或辩证法)的这一过渡或转化,因此,知性本身无法理解这种过渡,当然也就更无法理解从知性到怀疑主义再到否定理性(辩证法)最后到肯定理性(思辨)的过渡或转化。一言以蔽之,这整个过渡或转化过程只有理性思维才能真正把握,仅靠知性思维是无法把握的。

借助于黑格尔在《逻辑学》中的相关论述,我们或许可以更好地理解为什么知性“现在没有更往前进,那并不是知性的过错”。(39)[德]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第280页。有别于康德,黑格尔确信:知性的停滞,不是理性的客观的无力,而是“理性的主观的无力:放任那些(知性)规定性如以上的状态,不能够通过与抽象普遍性对立的辩证力量、即通过那些规定性自己特有的本性、也就是通过它们的概念,把它们归结为统一”。(40)[德]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第280页。这意味着,理性的辩证法,在这里仍然没有变为知性规定性的内在本性,即没有变为与抽象普遍性对立的辩证力量,这种力量能够把握知性本身所无法把握的那些规定性的对立之统一。因此,黑格尔指出,不是“把知性和理性分开”,而是使知性的环节与辩证(理性)的环节相结合,成为知性规定性本身的内在超越,才能进入理性:“被规定的和抽象的概念是前提条件,或不如说是理性的本质的环节;有限物在普遍性中与自身相关,概念是有了精神的形式,有限物通过普遍性在这一形式中把自己燃烧着了,辩证地建立起来,从而是理性现象的开始”。(41)[德]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第280页。也就是说,怀疑主义属于知性,辩证法属于理性,怀疑主义是知性应用辩证法的结果,知性可以放任知性规定性的对立而停滞不前,但理性不可以,它要求达到那些知性规定性的对立之统一,并且诸有限规定的自我扬弃(Sichaufheben)以及从知性向理性过渡的力量都是来源于理性。

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似乎依旧无法清晰地定位怀疑主义在从知性到理性的过渡中的角色:如果是知性规定本身驱使自己超越自身从而进入到理性规定的环节,那么这个过渡所需要的就既非辩证法也非怀疑主义;如果唯有怀疑主义才能提供这个过渡的步骤,那么怀疑主义就是哲学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并且这个环节也不能被辩证法替代,因为怀疑主义不是被扬弃的环节,而是实现了方法上的功能和作用。(42)Röttges,Heinz. Dialektik und Skeptizismus:die Rolle des Skeptizismus für Genese,Selbstverständnis und Kritik der Dialektik. Frankfurt am Main:Athenäum,1987.S.71.

借助第81小节的第二个附释,或许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首先,在附释二的第一段中,正如我们在《精神现象学》中看到的那样,黑格尔为古代的高尚的怀疑主义作辩护,来反对一种流行的笛卡尔式解释和舒尔策的那种近代怀疑主义:笛卡尔的那种怀疑主义只是“一种单纯怀疑的学说”,从而希望两个特定的观点中的一个会成为“坚定的真实的结论”,舒尔策的那种近代怀疑主义则是“一方面先于批判哲学,一方面又出自批判哲学的怀疑主义”,“目的仅在于否认超感官事物的真理性和确定性,并指出感官的事实和当前感觉所呈现的材料,才是我们所须保持的”,而古代的怀疑主义则是“对于知性所坚持为坚固不移的东西,加以完全彻底的怀疑”,当然,古代的怀疑主义从自身中产生出来的“一种不可动摇的安定和内在的宁静”并没有为它带来方法论的意义。(43)[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80-181页。

于是,接下来在第二段中,黑格尔考察了怀疑主义与知性(实证知识、抽象思维)、辩证的环节、思辨的环节、辩证法和哲学的关系以及怀疑主义的方法论意义。黑格尔指出,怀疑主义既非一切实证知识(44)实证哲学(Der positive Philosophie,“positive”亦指肯定的)指的是德国哲学中的宗教神秘主义学派,以后期的谢林等人为代表,主张哲学从属于宗教,反对理性认识,并且认为神的启示是“实证”知识的唯一源泉。他们把凡是宣布理性认识为其源泉的哲学,都叫作否定哲学(Der negative Philosophie)。的仇敌,也非以考察实证知识为任务的哲学的仇敌,而是有限的抽象的知性思维的仇敌,并且只有有限的抽象的知性思维畏惧并且无法抵御怀疑主义。(45)[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81页。但是,黑格尔早先在第81小节的“说明”中已经把怀疑主义描述为知性的辩证法,并且把辩证法描述为孤立的知性规定性自身的一种内在超越。对此,唯一的解释只能是:知性之所以畏惧怀疑主义,乃是因为怀疑主义就是知性本身内在发展的顶点,这个顶点也就是知性的灭亡,即“任何事物所能达到的最高成熟状态或阶段,就是它在其中开始没落的那个状态或阶段”。(46)[德]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第280页。但是,真正的哲学不会畏惧怀疑主义,它不会停留于辩证法的否定结果,而是把怀疑主义“作为一个环节包括在它自身内,——这就是哲学的辩证的环节”,(47)[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81页。而“辩证的环节”就是“诸有限规定本身的这种自我扬弃,并且是诸有限规定向它们的反面的过渡”。(48)[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6页。

最终,黑格尔在这里的解决办法是:用知性在辩证法的名义下替代了怀疑主义,尽管在1802年的《怀疑主义与哲学的关系》中怀疑主义对于从知性到理性的过渡是不可缺少的。现在,这个貌似多余的怀疑主义获得了一个“知性的辩证法”的名誉头衔,并且怀疑主义作为辩证法的预备阶段或导论似乎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我们仍然必须明白,即便怀疑主义是一个被知性局限的辩证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怀疑主义与辩证法是同一的。(49)Röttges,Heinz. Dialektik und Skeptizismus:die Rolle des Skeptizismus für Genese,Selbstverständnis und Kritik der Dialektik. Frankfurt am Main:Athenäum,1987.S.66.与此同时,怀疑主义也似乎是无法与知性相协调的,它也的确总是与独断着的知性作斗争,关于这一点,黑格尔同样在1802年的《怀疑主义与哲学的关系》中已经阐明了。总之,怀疑主义必须反抗它作为知性辩证法的头衔,不仅因为它与辩证法的一种因缘,而且还因为它与独断着的知性的对抗关系。(50)Röttges,Heinz. Dialektik und Skeptizismus:die Rolle des Skeptizismus für Genese,Selbstverständnis und Kritik der Dialektik. Frankfurt am Main:Athenäum,1987.S.67.

因此,我们必须对黑格尔的区分进一步加以界定,特别是在1830年的《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第一部分:逻辑学》的语境下:怀疑主义事实上是一种被局限为否定性的知性辩证法,这种知性辩证法同样片面地否定那种被孤立的知性规定性,正如知性孤立地和固定地规定世界那样。(51)Röttges,Heinz. Dialektik und Skeptizismus:die Rolle des Skeptizismus für Genese,Selbstverständnis und Kritik der Dialektik. Frankfurt am Main:Athenäum,1987.S.67.由此可见,怀疑主义本身只是单纯地抽象的否定,然而辩证法虽以否定为结果,就否定作为结果而言,同时也是一种肯定,“因为肯定中即包含有它所自出的否定,并且扬弃其对方(否定)在自身内,没有对方它就不存在”(52)[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81页。。也就是说,对怀疑主义的否定性本质的洞察属于辩证法,怀疑主义无非是一种自我误解着的知性。(53)Röttges,Heinz. Dialektik und Skeptizismus:die Rolle des Skeptizismus für Genese,Selbstverständnis und Kritik der Dialektik. Frankfurt am Main:Athenäum,1987.S.67.

在笔者看来,从1802年的《怀疑主义与哲学的关系》开始,就已经预示了如下结果:首先,诸知性规定无法固守自身,通过怀疑主义,诸知性规定被导向荒谬,即二律背反,虽然这个怀疑主义破坏了知性的独断主义,但是其本身结果仅仅牢牢把握住了单纯的否定;其次,尽管如此,辩证法从怀疑主义的单纯否定中获得了一个肯定的结果,即证实了被孤立的知性规定性是相对的,也正是在这点上,孤立的知性本身消亡了;再次,就理性的否定面而言,辩证法系统地反思了知性规定性的否定性和怀疑主义的否定性以及二者之间的关联,就理性的肯定面而言,辩证法系统地把握并扬弃了知性的独断主义与怀疑主义的表面上的对立,也就是说,在理性概念中将二者统一起来。(54)Röttges,Heinz. Dialektik und Skeptizismus:die Rolle des Skeptizismus für Genese,Selbstverständnis und Kritik der Dialektik. Frankfurt am Main:Athenäum,1987.S.68.由此,黑格尔就锚定了知性、怀疑主义、辩证法和理性四者之间的关系,并且可以看到,逻辑真实体的第二个环节和第三个环节都被冠之以理性之名,区别只是在于理性的否定面是辩证,而理性的肯定面则是思辨,而思辨的基本特性就是“扬弃否定、否定中包含肯定”。(55)[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81页。

由此,进入到“逻辑真实体”的第三个环节:“思辨的或肯定的理性的方面” 。(56)[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2页。

三、逻辑真实体的第三个环节:思辨的或肯定的理性的方面

现在,一个仍未获得解决的问题是,如果怀疑主义被每一种真正哲学作为一个环节包含在自身之内,它就完全不再是怀疑主义,也不再是怀疑,而是辩证,那么对于辩证的环节而言,如果辩证本身作为环节的话,辩证也就不再是辩证了,而是思辨了么?(57)Röttges,Heinz. Dialektik und Skeptizismus:die Rolle des Skeptizismus für Genese,Selbstverständnis und Kritik der Dialektik. Frankfurt am Main:Athenäum,1987.S.73.

现在,最终结果是非常明显的:对立的知性规定的统一的把握不是辩证的事情,而是逻辑真实体的最高发展环节,即思辨的事情:“思辨的环节或肯定理性的环节在对立的规定中认识到它们的统一,或认识到这种包含在对立的规定的分解和过渡中的肯定。”(58)[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81页。而“辩证的环节”则是“诸有限规定本身的这种自我扬弃,并且是诸有限规定向它们的反面的过渡”。(59)[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6页。但是,与此同时,黑格尔在第82小节的“说明”中又明确地指出了:“辩证法具有肯定的结果,因为它有确定的内容,或因为它的真实结果不是空的、抽象的虚无,而是对于某些规定的否定,而这些被否定的规定也包含在结果中,因为这结果确是一结果,而不是直接的虚无。由此可知,这结果是理性的东西,虽说只是思想的、抽象的东西,但同时也是具体的东西,因为它并不是简单的形式的统一,而是拥有差别的规定的统一。……哲学所从事的只是具体的思想。”(60)[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81-182页。因此,辩证(辩证的东西,das Dialektische)、思辨与辩证法(die Dialektik)三者之间的关系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我们固然可以如此解释辩证法的肯定结果的转变:即辩证的环节作为否定的理性,仅仅是为肯定的理性作准备,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它对它所实现的东西是一无所知的,但是,这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因为黑格尔在第81小节中谈及作为环节的辩证时,已经清楚明白地指出:辩证法的成就是确定的否定。而现在,黑格尔却同样在第82小节中可能认为作为环节的思辨,说得确切一些,肯定的理性的成就是确定的否定的原则,而辩证仅仅被削减为第二个环节的原则,但是,由于辩证法及其特有的结果,即确定的否定,形成了第82小节的黑格尔解释的要点,黑格尔又含蓄地取消了将思辨置于辩证法之上这一做法,因为至少第79-82小节的方法论核心本身还是需要辩证法的。(61)Röttges,Heinz. Dialektik und Skeptizismus:die Rolle des Skeptizismus für Genese,Selbstverständnis und Kritik der Dialektik. Frankfurt am Main:Athenäum,1987.S.75.不管怎样,黑格尔关于辩证与思辨的这种区别,一方面,有助于我们理解辩证法与怀疑主义之间的关系以及辩证法的内在发展环节,因为辩证法在思辨思维中澄清了概念的自我运动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并描述思辨哲学和怀疑主义之间的关系,并因此澄清了思辨哲学本身。(62)Röttges,Heinz. Dialektik und Skeptizismus:die Rolle des Skeptizismus für Genese,Selbstverständnis und Kritik der Dialektik. Frankfurt am Main:Athenäum,1987.S.10.

由此我们也有必要更为细致地理解这三个环节:依据第二个环节,即“否定的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辩证法已经是最后一个环节了,这意味着思辨这一环节也是属于辩证法的;依据第三个环节,即“肯定的辩证的或思辨的或肯定的理性的方面”,思辨和辩证只是辩证法或理性的两个不可分离的环节,并且思辨是决定性的环节或最高的环节。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1830年的《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第一部分:逻辑学》中,黑格尔更多的是把辩证(的环节)作为否定的辩证法来运用的,并且黑格尔为了区分否定的辩证法和肯定的辩证法,用“思辨(的环节)”这一概念代替了肯定的辩证法。由此,“知性(知性的肯定)—怀疑主义(知性的否定/知性的辩证法)—辩证(理性的否定方面/否定的辩证法)—思辨[理性的肯定(否定之否定)方面/肯定的辩证法]”这一结构最终变得清晰起来。

到此为止,我们可以基于第81小节,尤其是附释一来简单概括一下黑格尔关于辩证法的界定:

第一,辩证法并非是怀疑主义那样“一种外在的技术”,即“通过主观的任性使确定的概念发生混乱,并给这些概念带来矛盾的假象,从而不以这些规定为真实,反而以这种虚妄的假象和知性的抽象概念为真实”,而是一种“内在的超越”,是“知性规定和一般有限事物特有的真实的本性”。(63)[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6页。

第二,辩证法并非是“一种主观任性的往复辩难之术”,“这种辩难乃是出于机智,缺乏真实内容,徒以单纯的机智掩盖其内容的空疏”,而是拥有真实内容的,其表述的是“知性概念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的本来面目,即知性概念的自身否定性”。(64)[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6页。

第三,辩证法(“辩证的东西”)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是“知识范围内一切真正科学认识的灵魂”,是“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种子”,它意味着“凡有限之物都是自相矛盾的,并且由于自相矛盾而自己扬弃自己”。(65)[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7页。

第四,辩证法也不是那种单纯的诡辩,因为“诡辩的本质在于孤立起来看事物,把事物片面的、抽象的规定,认为是可靠的,只要这样的规定能够带来个人当时特殊情形下的利益”,而辩证法的出发点则是“就事物本身的存在和过程加以客观的考察,借以揭示出片面的知性规定的有限性”。(66)[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7-178页。

第五,黑格尔的辩证法既不同于古代的柏拉图的辩证法,也不同于近代的康德的辩证法(考虑到黑格尔所称赞的康德辩证法更多的是遵循亚里士多德的传统,即对先验分析论与先验辩证论的区分是属于亚里士多德的思想遗产(67)Aubenque,Pierre. Hegeische und Aristotelische Dialektik,in:Hegel und die antike Dialektik, Hrsg. von Manfred Riedel,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1990.S.209.)(68)关于黑格尔辩证法与亚里士多德辩证法之间的关系,可参见荆晶:《辩证法抑或思辨:黑格尔对亚里士多德的解读和扬弃》,《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1年第6期。:柏拉图的辩证法“以自由的科学的形式”或“客观的形式”指出了一切固定的知性规定的有限性,而苏格拉底的辩证法仍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至于康德的辩证法,则乃是对“知性范畴所引起的理性世界的矛盾”——“这种矛盾的性质构成我们后来将要指明的逻辑思维的辩证的环节”(69)[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31-132页。——的发挥,在这种理性矛盾(即二律背反)中,康德“并不只是在揭示出两方论据的反复辩驳,或评论双方主观的辩难”,而是要“指出每一抽象的知性概念,如果单就其自身的性质来看,如何立刻就会转化到它的反面”。(70)[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8-179页。

第六,辩证法或矛盾进展原则并不是仅限于哲学意识之内,它是“一种普遍存在于其他各级意识和普通经验的法则”,一切“有限事物的变化消逝不外是有限事物的辩证法”(71)[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9页。。此外,“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一切特殊领域和特殊形态,也莫不受辩证法的支配”:自然有了内在矛盾而被迫超出其自身,精神世界中如果事物或行动到了极端总要转化到它的反面。(72)[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9-180页。

由此,辩证法(“辩证的东西”)被黑格尔揭示为“科学进展的推动的灵魂,只有通过辩证的原则,科学内容才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并且只有在辩证的东西里,一般才包含有真实的超出有限,而不只是外在的超出有限”,(73)[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6-177页。被揭示为概念自我运动的原则,被揭示为动机,这个动机不是外在地扬弃知性规定性,而是与知性的自我扬弃是同一的。知性、怀疑主义与辩证法之间的关系问题,在1802年的《怀疑主义与哲学的关系》中,仍然是非常模糊的,但是在这里,关于三者之间的关系的最终规定已经被阐明了:知性自身误解着地运用辩证法时,就形成了怀疑主义,并且辩证法本质上是属于理性的。(74)Brauer,Daniel. Die dialektische Natur der Vernunft:über Hegels Auffassung von Negation und Widerspruch,in:Hegel-Studien, Bd.30,Bonn:Bouvier Verlag,1995.S.89-104.所以黑格尔才会说:“哲学的任务在于理解存在的东西,因为存在的东西就是理性”,(75)[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2页。“理性不仅是哲学所特有的财产,毋宁应该说,理性是人人所同具”。(76)[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82页。

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基于第82小节来总结一下黑格尔关于思辨的界定:

第一,思辨逻辑包含有单纯的知性逻辑(即普通的逻辑)于自身之中,并且“从前者即可抽得出后者”,即“我们只消把思辨逻辑中的辩证的和理性的成分排除掉,就可以得到知性逻辑”。(77)[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82页。

第二,思辨的真理是“经过思想的理性法则(肯定理性的法则)”,“既非初步地亦非确定地仅是主观的,而是显明地包括了并扬弃了知性所坚持的主观与客观的对立,正因此证明其自身乃是完整、具体的真理”,即思辨的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的对立之统一。(78)[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83页。

第三,思辨真理与宗教意识和宗教学的那种神秘主义相近,都是“那样一些规定的具体统一”,就此而言,是指“理性的思辨真理即在于把对立的双方包含在自身之内,作为两个观念性的环节”,理性真理是可以为思维所接近和掌握的,但理性的真理对知性思维而言之所以神秘,乃是因为这种真理超出了知性范围,即知性只认为分离或对立的规定是真实的,或只能把握抽象的同一性。(79)[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84页。

总之,辩证与思辨作为不可分离的两个环节统一于理性,即辩证法本身。但又考虑到思辨作为逻辑真实体的最高环节,它又包含辩证的环节于自身之内,因此,当我们对黑格尔的哲学冠之以思辨哲学之名时,乃是为了彰显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与其他哲学家的辩证哲学之区别。

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是否在知性地质疑逻辑真实体诸环节的区分,即我们仅仅知性地,也就是说,分离地孤立地理解黑格尔的区分(80)对于逻辑真实体的三个环节,正如黑格尔所说的那样,“它们可以全部被安置在第一阶段即知性的阶段”,即加以一种知性的理解,但如果这样的话,三个环节之间就是孤立的,故而也就不能“见到它们的真理性”,因此,对逻辑真实体的理解必须基于理性而非知性。参见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第172页。。这或许是有可能会发生的,因为我们可能从始至终都只是把辩证法揭示为一种方法论,但是事实上,它更是“事情本身的过程”(der Gang der Sache selbst),(81)[德]黑格尔:《逻辑学(上卷)》,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37页。即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而这个事情本身,“不是一个现成的存在者,也不是存在者的总和,而是一种扬弃外在反思的行动;事情本身不是哲学的开始,也不是哲学的结果,而是一个前进—回溯的圆圈;事情本身不是纯粹的内容或被动的质料,不是知性的形式,而是一种自我运动的方法”。(82)高桦:《从事情本身看黑格尔的辩证法》,《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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