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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司马氏书仪》及《朱子家礼》所载“冠笄礼”述论

2023-08-07张志云

张志云

(1.四川师范大学 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四川 成都 610066;2.上饶师范学院 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冠笄礼为古代成人礼,其伦理意义固然十分重要。宋代司马光《司马氏书仪》(以下简称《书仪》)及朱熹《朱子家礼》(以下简称《家礼》)为宋代私修仪注,其中均记载了冠笄之礼。目前学者对于这两部文献及其所载冠笄礼已有相关研究,然而有关这两部仪注中冠笄礼的关联及其冠、笄礼的差异等问题的研究尚且不够。笔者不揣浅陋,试对以上问题加以述论,舛误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宋代之前的冠笄礼

《周礼》云:“以婚冠之礼,亲成男女。”[1]冠笄之礼所以成男女,为成人之礼;婚姻之礼所以亲男女,使男女相亲。今《仪礼》中的《士冠礼》和《士婚礼》就是记载周代士阶层的婚冠之礼。《礼记·王制》载有六礼,将冠礼置于首位[2]。《冠义》云:“冠者,礼之始也,嘉事之重也。”[2]冠礼之所以排在六礼之首,其理由有二。其一,行冠礼后服装齐备,服装齐备则容貌体态端正,表情得当,言辞和顺。其二,行冠礼后意为成人,就要求他遵照做儿子、做弟弟、做人臣、做晚辈的成人礼行事。要求加冠者用这四方面的成人礼来施行于人,因此冠礼必须重视。周代冠礼在祢庙中举行,由受冠者父亲或兄长主持。据《仪礼·士冠礼》载,周代给士行冠礼为二十而冠,先后须经过筮日、筮宾、挽髻、加冠三次,拜见尊长、行醴礼取字等仪式[3]。三次加冠为冠者取字,这是成人的标志。自此,他不仅要尽到作为成人的职责,也拥有娶妻生子、带兵打仗、出仕为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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