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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内在张力及当代价值

2023-08-07刘华初刘睿博

关键词:资产阶级马克思价值

刘华初,刘睿博

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内在张力及当代价值

刘华初,刘睿博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433)

事实与价值的辩证关系构成了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内在张力。马克思通过对资产阶级社会不平等现象的真实揭露,指出资产阶级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僵化认识导致资产阶级平等观的意识形态性质。因为社会历史的运动必然使事实经历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适用于简单事实的价值原则必然随之逐渐失效而退化为虚假意识,所以只有有事实支撑的价值才是科学的和值得欲求的。马克思进而在准确把握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分层次地阐明了共产主义平等原则,重构了平等的价值内涵。马克思还根据事实与价值的辩证关系将无产阶级确认为实现普遍平等的主体。主体所经验到的事实决定了其价值目标的性质,只有不享有任何特殊利益的无产阶级才能提出普遍平等的要求。而事实不会自动趋向价值,马克思在对危机的分析中认识到实现平等需要主体性力量的介入,只有对现存社会抱有最为坚决的革命态度的无产阶级才能与危机这个资本自我否定的事实结合起来推翻资本统治,消除不平等的社会结构。把握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内在张力,不仅有助于形成对马克思平等思想的正确认识,还能有效回应部分西方学者的误解与质疑。

事实与价值;辩证法;马克思平等思想

近年来,从事实与价值双重维度解读马克思政治哲学是学者们普遍使用的方法。这一方法的优势在于它既贴近马克思思考政治哲学问题的原初语境,也能够帮助我们更有效地与强调规范性的当代政治哲学进行对话。从现有成果来看,目前学者们的研究集中在马克思政治哲学这个“总问题”上,而对一些具体问题讨论较少,其中就包括“平等”这个马克思政治哲学和当代政治哲学共同关注的重要话题。有鉴于此,本文尝试回到马克思的经典文本,在事实与价值的辩证关系中阐发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内在张力。正是基于这种张力,马克思揭露了资产阶级平等观的意识形态实质,澄明了共产主义平等的价值原则,并确认无产阶级为实现普遍平等的历史主体。部分分析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误解,乃是奉行绝对同一的形而上学思维、僵化地理解事实与价值关系的必然结果。

一、事实何以背离价值: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归谬

从对手的逻辑前提与价值主张出发考察公认的经验事实,然后抓住事实与价值的断裂使对手陷入自我矛盾境地,进而达到驳斥的目的,这是柏拉图笔下苏格拉底所惯常使用的论辩术,即原初意义上的辩证法,也是贯穿整个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基本方法。借助这一方法,马克思从多个角度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事实与价值的背离,揭露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内部悖谬,并逐步形成了对这种悖谬成因的科学认识。

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批判始于《论犹太人问题》,他通过对政治解放的反思揭示了法权平等的虚伪本质。虽然就消除以宗教身份为依据的公开奴役,宣告国家中成员都是主权的平等享有者而言,“政治解放当然是一大进步”[1](32),但法国、美国等完成了政治解放的国家也表明了政治解放的局限性。虽然在市民社会中仍然存在宗教对立和压迫的情况下,国家也能够通过宣布不再考虑宗教信仰的差别,把所有成员视作平等公民而将自身从宗教中解放出来,但这种做法对个人来说只是在观念上肯定了人的平等身份,而无法否认现实的不平等。这就是鲍威尔所不能理解的为什么法国的犹太教徒仍然无法获得平 等地位,为什么“在美国也并不认为一个不信教的人是诚实的人”[1](27)的原因所在。与鲍威尔不同,马克思超出“自我意识哲学”的思辨话语,将法权平等的这种虚假性归因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实际对立,并指出这种对立导致政治解放所承诺的权利平等无法消除现实生活中的不平等。国家克服与市民社会分裂的唯一方式就是国家下降为手段,将市民社会作为自身的目的,这意味着政治上的法权平等要求一旦与市民社会中利己的人权发生矛盾,就必定被篡改乃至抛弃。正像在1793年宪法对自由的规定中所暗示的那样,作为孤立的单子的市民社会成员,“不是把他人看做自己自由的实现,而是看做自己自由的限制”[1](40)。“人作为私人活动,把他人看做工具”[1](30),个人与他人乃至整个共同体陷入全面对立,个人利益的实现必然造成对普遍利益的破坏,而平等无非是平等地沉浸在这种利己主义当中。由此可见,法权平等必然默许乃至带来实质的不平等。

《论犹太人问题》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一种外部视角下进行的。由于“在主导型分析框架(哲学批判)下蕴含着辅助分析框架(政治经济学批判)”[2]仍然是这一时期马克思思想的理论特质,所以他还“只是把市民社会看作以利己主义和实际需要为原则的领域”,“只是要求市民社会成员从自私自利的狭隘本质和经商牟利的欲求中解放出来”[3]。马克思尽管敏锐地觉察到资产阶级社会中事实对价值的背离,但却以人本主义的方式将这种背离视作人的贪欲的结果。甚至在较晚的《穆勒笔记》中,马克思也这样在社会心理层面理解人与人间的这种倾轧关系,“我认为我的物品对你的物品所具有的权力的大小,当然需要得到你的承认,才能成为真正的权力。但是,我们互相承认对方对自己的物品的权力,这却是一场斗争。在这场斗争中,谁更有毅力,更有力量,更高明,或者说,更狡猾,谁就胜利”[4](35)。可见,在对平等问题的认识上,马克思与国民经济学家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后者很早便注意到在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承诺下掩盖着露骨的贫富差距,并尝试从社会运行机制的角度为其合理性展开辩护。如亚当·斯密认为,对私利的追求最终会导致社会财富的积累,公共利益和贫困者的处境也将随之得到增进和改善。“真正重要的不是不平等,而是能让所有人,包括社会最贫穷的阶层,拥有体面的生活水准。”[8](4)换言之,为了整体的福利,作为副产品的不平等显然是可以接受的。巴黎时期对国民经济学的集中研究促使马克思注意到这种辩护。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惯用的论战策略在社会运行机制层面对斯密做出回应,“我们从国民经济学本身出发,用它自己的话指出,工人降低为商品,而且降低为最贱的商品;工人的贫困同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成反比”[1](155)。马克思通过考察富裕社会中的工人状况,指出斯密的构想与事实间的严重冲突,并将这种冲突指认为资本占有规律的必然结果。他认为,资本与工人在占有财富的方式上存在本质区别,工人财富的积累完全依靠延长劳动时间来进行,而社会富裕状态虽然以增加劳动需求、提升劳动报酬的方式为工人境遇的改善提供了可能,但这种可能只有以工人过度劳动、丧失自由时间为代价才会成为现实,而且这种改善还会加剧工人社会生活的片面化、生存状态的单向度化。劳动需求增加以资本积累和扩大分工为前提,因此工人得到的报酬越丰厚,就越与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相分离,就越依赖于资本,越屈从于机器般的抽象活动。正像马尔库塞指出的,“劳动分工越专门,他们的劳动就越异化。人们并不是在过自己的生活,而只是在履行某种事先确立的功能。虽然他们在工作,却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和发挥自己的作用。他们是在异化中工作”[5](25)。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强调,这种所谓对工人最有利的社会状态也只能是暂时的,并且必然转化为其对立面—— 社会财富衰落与工资下降。激烈的市场竞争不仅使大量资本家破产沦为工人阶级,而且在社会中造成普遍的生产过剩,二者共同导致工人的大规模失业。结果是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翻转,工人间的竞争使“工资下降到极其可怜的程度”[1](121)。因此,马克思的结论是,私有制社会的任何状态都不能改变工人的贫困处境,不能使工人摆脱不平等地位。所以他直言不讳地指出国民经济学的伪善:“既然按照斯密的意见,大多数人遭受痛苦的社会是不幸福的,既然社会的最富裕的状态会造成大多数人遭受这种痛苦,而且国民经济学(总之,私人利益的社会)是要导致这种最富裕状态,那么国民经济学的目的也就是社会的不幸。”[1](122)

唯物史观的确立使马克思开始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追溯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实践基础,并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思维方法指出事实与价值对立的根源所在。关于这一思维方法,马克思曾以劳动为例做出正面阐述:“劳动这个例子令人信服地表明,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条件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条件并在这些条件之内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6](29)这就是说,只有着眼具体的历史条件来考察概念范畴的生成、运动,才能穿过其因抽象性而获得的普适性外观,确切地把握到概念范畴的适用范围和真正所指,形成对它们的辩证的、历史的认识。根据这一方法,马克思将资产阶级权利平等主张还原为商业活动奉行的等价交换原则,并以此揭示了前者的拜物教性质。正像前苏联学者鲁宾所指出的,“资本家和工人通过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资本是这种关系的物质表现形式。但是,他们作为形式上平等的商品生产者是相互联系和达成契约的。价值范畴是这种生产关系的表现”[7](90)。马克思在社会交往的高度理解商品的交换活动。他在“x量商品A=y量商品B”这一简单等价形式中认识到,契约中的平等关系建立在人类劳动等同性的基础之上。这种同质的人类劳动在交换活动中表现为抽象劳动,当资产阶级宣称资本家与工人作为商品占有者在契约中是平等的主体时,也就是在说资本家与工人都是抽象劳动的所有者。在这种意义上,资本家雇佣工人的活动就表现为积累起来的劳动与提供抽象劳动的人之间的交易,死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人成了可被计量通约的物,物因此也具有了对人的支配能力,这正是拜物教意识产生的现实条件。如果止步于此,那么应该承认,即使存在着道德上的缺陷,这种关系也应被视作平等关系。事实上,马克思也接受了上述说法,但同往常一样,这种接受是出于驳 斥的目的。既然劳资关系是一种“平等关系”,雇佣劳动是一种“等价交换”,那么资本增殖的秘密就一定蕴藏在其他地方。由此,马克思将目光从交换领域转向被古典政治经济学所忽视 的生产领域。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的分析,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尽管资本购买劳动 力同购买一般商品一样,目的在于使用价值,但劳动力这种商品的特殊属性—— 能够创造出大于自身的价值为资本的无偿占有提供了可能。只要离开交换这个表层领域,进入生产这个资本增殖的核心环节,“赚钱的秘密最后一定会暴露出来”[8](204)。同时,资本的无偿占有还消除了再生产中“工人和资本家之间每次都重新订立‘自由’契约的假象”[9](315)。马克思看到,上一周期中工人的劳动“既生产了我们暂时只看做资本家的消费基金的剩余价值,也生产了付给他自己报酬的基金即可变资本”[8](654)。再生产中用来购买劳动的资本,实质上只是上一生产周期无偿占有的剩余劳动,这显然不是资产阶级口中的等价交换。同时,经济上的不平等还在资本运动中制造出现实的支配权力。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结果而不断重新生产出来,并且永久化了”[8](658),迫使贫困的工人为了不致饿死而不断出卖自身,最终完全依附于资本,成为资本生产的一个要素。这时,契约双方早已不是平等的商品占有者,“工人在把自己出卖给资本家以前就已经属于资本了”[8](666)。可见,适用于简单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衍生出的资产阶级平等观并不能解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资关系,资本家与工人在契约中所表现出的形式上的权利平等并不能掩盖劳资交换造成的不平等结果以及经济强制。

总之,马克思独特的论战方式使他敏锐地把握到资产阶级社会中事实与价值的矛盾。由此,他揭露了资产阶级平等观的意识形态实质,为塑造工人阶级意识,动员工人反抗资产阶级统治扫清了思想障碍。更重要的是,马克思还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深入社会历史发展的本质层面,并最终形成了对事实何以背离价值这一问题的历史唯物主义回答。对他而言,并不存在超越历史的永恒价值,随着历史的运动,事实必然经历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适用于简单事实的价值原则也必然因此逐渐丧失解释力,退化为虚假意识。这正是资产阶级平等观悖谬的根源所在。

二、价值何以规范事实:马克思对平等价值的重构

应该说,仅仅阐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事实背离价值的揭露和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归谬还远远没有把握到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本质特征。这是因为,同时代的思想家们甚至在马克思之前就完成了这项工作。蒲鲁东在《什么是所有权》中指出资产阶级价值体系的自我矛盾。在他看来,平等与资产阶级所宣扬的私人财产权并不能相容,一切为财产权的辩护,“不论它们是怎样的理论,总是必然会推论到平等上去的,也就是说,必然会推论到对财产权的否定上去的”[10](68)。李嘉图学派社会主义者也从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中得出有利于平等的结论,“他们假定这个公式在理论上是正确的,责备实际与理论相矛盾,要求资产阶级社会在实践中贯彻它的理论原则的臆想结论”[11](202)。在这种意义上,停留于此就等于是将马克思降低到小资产阶级的层次。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像有的分析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那样全盘拒斥这些带有道德色彩的主张,更不表示马克思否认任何形式的价值批判。恩格斯曾准确地概括了马克思对此问题的真实看法。他指出,一方面马克思批判李嘉图学派社会主义者的原因在于后者试图在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下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犯了形式上的错误;另一方面“马克思从来不把他的共产主义要求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的、我们眼见一天甚于一天的崩溃上;他只说了剩余价值由无酬劳动构成这个简单的事实。但是,从经济学来看形式上是错误的东西,从世界历史来看却可能是正确的。如果群众的道德意识宣布某一经济事实,如当年的奴隶制或徭役制是不公正的,那么这就证明这一经济事实本身已经过时”[11](203−204)。这表明在唯物史观那里,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并不构成矛盾关系,相反,价值判断中还往往蕴含着人们对历史走向的某种正确预见。当现存的生产关系使人不堪忍受、激起群众强烈的反抗意识时,就证明这种生产关系已经不能容纳不断发展的生产力而日益走向灭亡了,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就要在旧社会的胎胞中成熟了。只不过,要将这种判断转变为值得追求的社会理想需要科学的论证和事实的支撑。就此而言,一些分析马克思主义者以“经济决定论”的线性逻辑理解马克思的不平等批判,在唯物史观与道德之间制造对立,以捍卫马克思平等思想的科学性为由否认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规范性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实际上,正是唯物史观使马克思的不平等批判与一般的道德批判彻底区分开来。具体而言,后者往往是在对社会现实的本能抗拒中直觉性地提出“应然”的理想,而前者则依据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理性地思考、把握未来社会样态,并以此作为价值规范来反观、评判经验事实。这种差别,也鲜明地表现在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发展过程当中。《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尽管十分同情普鲁士农民所遭受的不平等对待,并在《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中尝试探求导致葡萄种植者陷入贫困的社会原因,强调应该按照普遍利益来安排法律与社会制度。但正像马克思后来所指出的那样,物质利益始终是他在这一时期所无法解决的难题。尽管意识到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统一是解决不平等问题的必然要求,但囿于黑格尔式的理性主义立场,马克思始终无法真正将私人利益纳入共同体的框架当中,因而只能泛泛地提出,“根据整体观念来构想国家”“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12](227−228)等先验的道德命令。这种困扰也使得马克思在第一次面对蒲鲁东的《什么是所有权》这部对财富不平等做出更具现实性批判的著作时陷入“失语”状态。尽管不认同蒲鲁东的 研究思路,但马克思承认,对这样一部机智的著作,“决不能根据肤浅的、片刻的想象去批判,只有在长期持续的、深入的研究之后才能加以批判”[12](295)。而在思想成熟时期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面对相似的问题,马克思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对于“平等的权利”“公平的分配”等口号,马克思尖锐地指责它们为“陈词滥调的见解”和“民主主义者和法国社会主义者所惯用的、凭空想象的关于权利等等的废话”[13](436)。当然,这并不是说马克思拒绝讨论权利和分配问题,而是说,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在充分认识当前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前提下具体地谈论这些问题才是现实主义的观点。同样地,他也批判庸俗社会主义者就分配而谈分配,认为这是在生产与分配的关系已经得到阐明的情况下开倒车的做法。

这种对比有利于我们理解马克思在权利平等问题上的“似是而非”。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一边对“平等的权利”进行批判,一边又正面阐释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权利平等原则的原因正在于两者之间具有本质的不同,后者是马克思立足新的生产方式展开的对如何确保公平分配的具体讨论。马克思认为,受制于生产力发展不充分的客观条件,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中通行的也将是等价交换原则,因此从商品经济中衍生出的权利平等观念在此阶段仍然具有合理性。但生产关系的改变使得这种权利平等与资本逻辑下的权利平等有着根本区别。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用同一尺度—— 劳动来计量每个人的应得权利,把每个人都视作同等的劳动者。尽管人的自然禀赋差异会导致不平等结果的产生,但“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13](434),也就是说,在这里劳动第一次被真正地确认为决定参与分配权利大小的唯一要素。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权利平等原则的阐发,还有力地回击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做的诡辩。这种阐发表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足以适应更为平等的按劳分配原则,资本主义不平等的根源并不像马尔萨斯等人所说的那样在于生产力的局限或人口过剩,而在于资本剥削、增殖的欲望。因此,资本主义不平等尽管不能说是人为地建构起来的,但也一定可以认为是由那些宣称贫困能使工人勤劳、“颂扬贫困是财富的必要条件”[8](744)的资产者有意维持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还促使马克思完成了对平等价值的重构。对他而言,休谟所设置的物质资源中等程度匮乏这个讨论公平正义的前提只是对近代资产阶级社会状况的反映,并不具有普适性。随着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到来,人们将在“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13](436)这个新的事实基础上重新思考平等、公平等价值规范问题。这时,衡量平等的根本着眼点将从物的分配转移到人的发展,以至于为了使后者得以实现,社会应当在平等成员之间进行不平等的消费资料分配。所以,马克思才认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所说的权利按照原则来说仍然是资产阶级式的权利,即对物的占有权利。对于尊重人的个性需要,以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来说,这种“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13](435)。这种对人的关切是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隐性价值尺度,但与其青年时期不同的是,这种价值的有效性已经不再需要依靠某种关于人之本质的预设而得到保证,而是奠基于对社会历史未来趋向的科学预见。简言之,在思想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对价值规范可欲性的阐发中始终包含着可行性的承诺,这一点也是科学社会主义超越空想社会主义的根本所在。

总之,对马克思来说,事实与价值的二分固然是值得批判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批判最终要成为现实地改变世界的前奏。因此,以何种价值考量、引导事实就成为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所以,马克思反对其他各色社会主义者关于“平等”“正义”的空话,“拒绝一切无视其物质根源和历史本质的道德承诺和道德谴责”[14]。柯亨显然把握到马克思对事实与价值的这种辩证理解,所以他才将资本主义社会中显露出的生态危机视作对共产主义平等的挑战。不过,这又表现出他在历史观念上的形而上学局限。一方面,对马克思而言,无限制索取和无计划浪费是资本在工具理性和市场竞争原则双重支配下对待自然的特有方式,而合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与自然和解、共生则是将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区分开来的重要标志。“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5](928−929)同时,这种活动方式也会反过来形塑人的需要,使人的需要建立在自然的合理承受范围之内,这也间接回应了当代平等主义所争论的“昂贵偏好”问题。另一方面,新能源的不断发现,当代世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特别是数字经济的兴起,也印证了马克思对科学技术在推动生产力发展、改变人与自然关系中所具有的革命性作用的认识。“所有东西都正在随着数字化、互联网的发展而实现连接。”[16](35)社会生产成本、交易成本以及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极大优化,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因此有所减弱。可见,没有理由认为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一样会面临严峻的生态问题,柯亨以此质疑共产主义平等的可行性是不合理的。

三、事实、价值何以统一:马克思对实现平等主体的确认

对事实与价值辩证关系的科学理解不仅推动马克思完成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归谬以及对平等价值的重构,而且帮助他确认了实现平等的主体。正如有的学者所言:“马克思对于论证和解释现存社会的政治哲学不感兴趣,其也无意于在现存的二元对立中寻找某种中介,而是希望引入一种批判性的和革命性的实践力量。”[17]这种力量不解放全人类就不能解放自身,不提出并实现最具普遍意义的价值目标就不能改变自身遭到普遍压迫的事实。这一点是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时期通过深入研究欧洲政治历史所形成的重要理论认识,并鲜明地表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当中。

在对德国和法国的革命历史进行简要对比后,马克思着重强调了无产阶级在统一事实与价值、实现普遍平等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1](13)革命主体本身持有的价值目标是影响事实发展的重要因素。马克思认为,法国大革命向德国证明了,中间阶级所处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们的折中主义态度,这种态度导致其领导的平等运动缺乏普遍性质,以致“未等克服面前的障碍,就有了自己的障碍,未等表现出自己的宽宏大度的本质,就表现了自己心胸狭隘的本质”[1](16)。如法国资产者虽然在政治层面反对基于血缘、身份的封建特权,但却竭力维护市民社会中的经济特权,并通过宪法明确将缺乏私人财富的无产阶级排除在平等范畴之外。这表明,只有不享有任何特殊利益和权利的阶级才能提出最具普遍性质的平等要求。所以,马克思强调要“形成一个由于自己遭受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这个领域不要求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因为威胁着这个领域的不是特殊的不公正,而是普遍的不公正”[1](17),宣布只有无产阶级才能承担起人类解放的历史任务。这也充分表达了马克思在批判过程中所展现出的理论自觉。正像用“激情的头脑”来形容批判一样,在他看来,革命不能缺少感性的价值判断和道德冲动。所以马克思才在对德国革命的历史做了冷静思考后,强调要把“激起人民的勇气”[1](7)作为批判的直接目的,并使用“坚毅”“尖锐”“大无畏精神”等道德评价词汇来形容无产阶级对现存社会的反抗态度。

更重要的是,尽管上述结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人本主义框架内得出的,但马克思在思想成熟时期也并未放弃这种认识,而是对其作了进一步的论证。在对经济危机与无产阶级革命关系的分析中,马克思一方面客观地指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社会历史意义,认为社会购买力的不足是诱发经济危机的重要因素,消除贫困是将社会从周期性痉挛中解放出来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强调经济自发作用的局限使得激发无产阶级的主观反抗情绪,发挥无产阶级主体作用成为推翻资本统治、实现普遍平等的必然选择。“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使利润率的下降成为一个规律,这个规律在某一点上和劳动生产力本身的发展发生最强烈的对抗,因而必须不断地通过危机来克服。”[15](287)这一现象表明,事实并不会自动趋向于价值理想。危机虽然表现出资本的自我否定趋势,但其固有的市场平衡功能和资源重新配置作用同时也是资本重新步入繁荣的秘密所在。所以,尽管危机每重复一次,其猛烈性就加强一次,但资本却总能重新恢复自身统治。正如巴利巴尔所言,危机这个资本自我矛盾“唯一内在的结果完全是经济结构所固有的,它不是倾向于克服矛盾,而是使矛盾的条件永久化”[9](343)。对此,马克思认为,经济自发作用暴露局限的地方正是无产阶级这个资本主义的掘墓人彰显历史主动精神之处。在这种意义上,《资本论》对危机中无产阶级悲惨境遇的实证式描述不仅是一种事实揭露,更是一种价值批判,是要“让受现实压迫的人意识到压迫”[1](6),并以此唤醒工人的阶级意识,激发积蓄在社会中的反抗力量。由此,马克思超越了此前对无产阶级主体地位的人本主义理解。他认识到,无产阶级之所以能够作为实现普遍平等的主体不仅在于他们能够因自身的处境而提出具有普遍性质的价值目标,更在于这种目标与事实发展趋势之间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并且能够有效调动无产阶级的历史能动力量,使之与资本现实的自我否定运动相结合,以打破资本主义体系的封闭结构,推动社会完成质的飞跃。对于上述马克思在危机分析中展现出的对事实与价值辩证关系的深刻认识,奈格里的理解是贴切的,他说:“危机和阶级斗争是如此深切地连接在一起,以至于在对抗性的辩证法的范围内,首先采取灾难的形式,其次采取共产主义的形式—— 一种真实的、物质的临界点,这种临界点是由历史必然性和不可动摇的意志所带来的,这种意志就是要消灭敌人。”[18](26)

可见,对马克思来说,事实与价值间的互动关系决定了无产阶级的主体地位。质言之,事实与价值走向统一的可能性就在于形成这样一个主体,这个主体因其所处的极端非人状况而不得不提出真正的人的价值目标,同时这个价值目标又符合社会历史的发展走向,能够有效地激发主体的历史能动作用,从而与现存社会的自我否定事实结合起来推动社会革命。或许正是读懂了马克思的这层隐性逻辑,恩格斯才在《资本论》第二卷的序言中写道:“这里的问题不是在于要简单地确认一种经济事实,也不是在于这种事实与永恒公平和真正道德相冲突,而是在于这样一种事实,这种事实必定要使全部经济学发生革命,并且把理解全部资本主义生产的钥匙交给那个知道怎样使用它的人。”[19](21)

四、准确把握马克思不平等批判内在张力的当代意义

对马克思不平等批判内在张力的准确把握有助于认清分析马克思主义者在此问题上所制造的争论的实质,并对其做出有效回应。简而言之,以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偏执于事实与价值的对立是争论的根源所在,据此可将争论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其一,以价值取代事实。艾伦·伍德认为,马克思认同“资本占有剩余价值就没有包含不平等和不正义的交换”[20],所以马克思说这种交换对买者是一种特别的幸运,对卖者也绝不是不公平的。这种观点显然忽视了事实在马克思那里的优先性,而马克思恰恰又是基于事实的优先性而完成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归谬的。实际上,“平等”概念本身就包含着事实与价值双重维度,就其意指某种等同性而言,资本对工人劳动产品的无偿占有显然违背了平等原则。伍德之所以做出上述论断并非因为他不了解马克思对这种剥削的揭露,而是因为他确信马克思是在纯粹法权意义上理解平等的,也就是在肯定资产阶级价值观念的基础上来评价资产阶级社会的,理由是马克思曾经批判蒲鲁东主义者和李嘉图学派社会主义者的劳动所有权主张。伍德认为,马克思已经发现,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被少数人占有的实际情况使劳动所有权让位于资本所有权,劳动者在交易中有权要求的只是劳动力的价值,这正是资本所实际支付的。因此,对马克思而言,“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这类的主张是没有意义的。然而,前述已经说明,马克思否认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下法权平等的适用性,而且他也并不是反对这类主张本身,而是攻击这类主张的含混和历史错位。实际上,马克思的“所有”概念较洛克乃至李嘉图学派社会主义者所持有的更为强烈,因为它不仅包括个人活动及其产品,而且将活动的前提—— 时间纳入范畴。“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处置的自由时间,一生中除睡眠饮食等纯生理上必需的间断以外,都是替资本家服务,那么,他就还不如一头役畜。”[13](70)通过这种方式,将视野从物转换为人,将法权转换为人的权利,马克思指责资本在交换中实际偿付的只是工人维持和再生产自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却在契约中规定了远超于此的使用时间,并在生产中通过延长工作日、浓缩劳动时间等手段来尽可能地吞噬工人的自由时间。正是出于对这种不平等现象的愤慨,马克思才在对“工作日”问题的讨论中多次用“侵占”“掠夺”“克扣”等词语形容资本的剥削行径。由此可见,伍德的误解源自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僵化理解。诚然,马克思强调过“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1](550)。但他始终是以辩证的、运动的眼光来看待事实与价值间的互动的,认为当事实的发展超出现有价值观念的解释范围时,后者就会沦为虚假意识。这时,自觉地超出现有价值体系,客观地认识、评判事实就成了做出合理批判的思想前提。就此而言,像伍德那样局限在资产阶级法权语境当中,认为马克思否认资本主义的不平等性质,显然是“只关注平等的规范性和价值性,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历史唯物主义最为关注的现实性特征”[21]的结果,因而是一种明显的误解。

其二,以事实否定价值。在伍德的基础上,有学者进一步指出,马克思借助“平等”“正义”等法权话语来指责资本主义是犯了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反对资产阶级本身的错误。尽管胡萨米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二元结构为不同道德观念的形成提供了可能,“资产阶级有反映其自身利益和阶级地位的自由、平等观念。而无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代言人则形成了另一种自由、平等观念”[22]。但这种回应方式仍然犯了固守事实与价值的绝对同一的错误,机械地从现有事实中推论价值,并因此面临着将唯物史观矮化为“经济决定论”的危险。马克思当然承认事实与价值的同一性,并且正是这种同一性支撑起他所阐发的道德社会学的内核。但马克思同样也着眼于历史运动,强调价值与事实的非同一性。一方面,马克思认为价值观念相对于事实发展具有滞后性,“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23](471)。这一认识是他得以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事实背离价值、指出资产阶级平等观的虚假性的理论前提。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价值观念能够超出当前事实的约束,成为规范后者、引导人们合目的、合规律地改造现存世界的有效依据。由此可以说,马克思是站在更高的历史维度上使用共产主义平等原则来反观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事实的。但需要说明的是,如前所述,马克思认为只有获得事实支撑的价值才具有实践意义,才能与道德空话区分开来成为值得欲求的理想目标。在这种意义上,价值的相对独立性和反作用归根结底是建立在与事实的同一性基础之上的,只不过这种“事实”尚存在于人类的理性认识当中,源自人们对客观世界发展的某种必然性判断。这是共产主义平等原则与其他各色社会主义者的平等主张的根本差异所在,也是马克思不平等批判之科学性的重要表现。

其三,机械地理解事实与价值的统一过程。马克思所要建立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否可以称作平等社会也是一个引起广泛争论的话题,其中米勒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认为,无产阶级想要实现的当然是本阶级的利益,“要求罢工者立足于对所有人都平等关心的情感,这样做要么是伪善的,要么是自我欺骗的”[24](28),因此,不能认为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社会是一个平等社会。借助上述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主体地位的论证能够对此做出有效回应。马克思认为,事实与价值的统一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历史过程。一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目标的形成有赖于主体在生活中所经验到的事实。只有在现存社会中不享有任何特殊利益和特权的无产阶级才能提出消灭一切不平等的历史任务,因为他们不实现普遍平等就不能使自身摆脱奴役和压迫。或许可以说无产者在革命中所考虑的主要是自身利益,但这种考虑对于建立起真正的平等社会却具有独特的工具性意义。正像《共产党宣言》所指出的,无产阶级在革命中争得统治地位,作为统治阶级用暴力消除旧的生产关系,“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23](53)。另一方面,尽管马克思所谈的价值目标是建立在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准确把握的基础上的,但事实本身往往不会自动趋向于理想。所以马克思批判空想社会主义者“看到了阶级的对立,以及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本身中的瓦解因素的作用。但是,他们看不到无产阶级方面的任何历史主动性,看不到它所特有的任何政治运动”[23](62)。马克思对危机的分析科学地证明了,只有充分激发出无产阶级的主体力量才能打破危机—萧条—复苏—高涨的恶性循环,推动事实合乎价值地发展,消除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对此,威尔·金里卡的认识是有道理的:“只有工人既有能力又有愿望去推翻不正义的资本主义的整个大厦。把注意力集中于其他群体的命运,这是改良主义者而非革命者的做法,因为这些群体遭到的压迫不仅要弱于工人阶级所受的压迫,而且其所受到的压迫也不具有那样根本的意义。”[25](259)不过,当他以此认为马克思主义者不在意其他群体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时,显然是犯了同米勒一样的忽视无产阶级在实现普遍平等过程中的工具性价值的错误。

总之,事实与价值的辩证关系构成了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内在张力。借助这种内在张力,马克思不仅指出资产阶级社会中事实对价值的背离,揭露资产阶级平等观的意识形态实质,而且回答了价值何以规范事实的问题,在准确把握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完成了对平等价值的重构,体现了共产主义平等原则科学性与规范性、可欲性与可行性的高度统一。也正是基于这种内在张力,马克思鲜明地确立了无产阶级的主体地位。实现普遍平等是一个事实与价值辩证运动的过程,只有因自身的现实处境而提出最具普遍性质的价值目标的无产阶级才能肩负起实现普遍平等的使命,才能推动事实合乎人的目的发展。可见,马克思的不平等批判是一个事实与价值相统一的有机整体,对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种种质疑显然是缺乏辩证思维、僵化地理解事实与价值关系的错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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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ner tension of Karl Marx’s criticism of inequality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

LIU Huachu, LIU Ruibo

(School of Marxism,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China)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fact and value constitutes the inner tension of Marx's criticism of inequality. Marx, by poignantly disclosing the real phenomenon of social inequality of the bourgeoisie, points out that the rigid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ct and value of the bourgeoisie leads to the ideological nature of its view of equality. Because the movement of social history will inevitably make the fact experience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from simple to complex, the value principle applicable to the simple fact will inevitably become invalid and degenerate into false consciousness. So, only the value supported by the fact is scientific and worth pursuing. Marx goes further, on the basis of accurately grasping the law of social and historical development, to interpret at different levels the communist equality principle and to reconstruct the value connotation of equality. Finally, Marx also identified the proletariat as the subject of universal equality according to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fact and value. The facts experienced by the subject determine the nature of its value objectives. Only the proletariat, who does not enjoy any special interests, can put forward the demand for universal equality, while the fact will not automatically tend for the value. In the analysis of crisis, Marx sees that the realization of equality needs the intervention of subjectivity. Only the proletariat with the most determined revolutionary attitude towards the existing society could be combined with the fact that endangers self−denial of capital to overthrow the rule of capital and eliminate the social structure of inequality. Grasping the inner tension of Marx's criticism of inequality not only helps to form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Marx's thought of equality, but also effectively responds to some western scholars' misunderstanding and questioning.

facts and values; dialectics; Marx's thought of equality

10.11817/j.issn. 1672-3104. 2023.03.001

A81

A

1672-3104(2023)03−0001−10

2022−12−01;

2023−03−1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历史层次的观念”(19FZXB002)

刘华初,男,湖北孝感人,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刘睿博,男,黑龙江大庆人,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联系邮箱:11148846@qq.com

[编辑: 胡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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