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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性辩证法下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融合及其实践语境

2023-06-25张秀华

阅江学刊 2023年3期
关键词:科学精神工匠精神

摘 要既有对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理解大多强调二者的区别,并执着于某个领域性或行业性的特殊考察,尚未在工匠学理路上关注它们之间的共通性和互动互释的内在关联。为此,有必要在总体性辩证法下将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融合问题课题化,结合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语境分析,不仅在理论一般意义上逻辑地阐明何谓科学精神、工匠精神以及二者的融合,而且历史性地说明新时代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实践融合的必然性、紧迫性及其所具有的塑造物与塑造人、成物与成己的双重功能。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是提升劳动者科学素质和工程素质的关键,共同构成职人伦理的灵魂和最高境界,只有将二者内在地统一于主体的劳作和生产实践过程中,合内外之道地求真向善臻美,才能既实现组织的创新发展,又促进个体从“知之者”到“乐之者”再到“是之者”的劳动辩证法的历史展开,让实践主体在“去存在”的道路上成为“技艺型新匠人”,在总体上开显出生命力量与劳动意义。

关键词总体性辩证法 科学精神 工匠精神 实践语境 工匠学

作者简介:张秀华,哲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规划项目“新时代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融合及实践创新研究”(21ZDA019);中央高校中国式现代化研究委托项目“中国式现代化与劳动者科技素质提升研究”;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项目。

通过对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解读不难看出,学界大都将二者割裂开来,孤立地考察或限于某一特殊行业领域,鲜有探究“两种精神”融合的问题,更谈不上去追问为什么融合以及怎样融合。然而,借助既有对科学精神、工匠精神多视角的阐释,又可以洞悉,科学精神中蕴含着精益、探索、创新、贵确、向善等品性,与精益求精、寻求真善美统一的工匠精神之匠心匠德无不具有一致性。同样,在工匠精神阐释中也蕴含着科学精神的元素。实际上,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融合的问题不只是融贯性问题,需要在一般工匠学下逻辑地分析,更重要的是实践问题,是新时代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实现产业升级及其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既需要理性探索、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也需要追求卓越、不断创新的工匠精神。二者统一于创新发展的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当中。所以,对新时代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探究不能满足于单纯外在地处理二者的关系,而应该基于实践哲学在总体性辩证法下围绕匠人和主体的实践内在地看待二者的联系与共通性,进而彰显“两种精神”间的互蕴互释与互动互镜关系。这就涉及一系列问题,如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为什么要融合?如何理解二者的融合?融合是怎样体现在当代劳动者尤其是“技艺型新匠人”那里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建立在“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融合”这一概念界定以及二者互动互释关系的阐明和历史性语境认知基础上。

一、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融合的历史和逻辑

一般认为,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是各自独立存在的精神和文化形态,分属于不同的领域与人群,把科学精神与科学探究以及科学家、科学共同体关联起来,而把工匠精神与制作、生产领域及该领域的职人、匠人关联起来,所以,无需探究二者的关系问题。这对于前现代或前工业社会“经验型工匠”、现代“技术型工匠”来说也许无可厚非,但面对今天“工程时代”愈加紧密的“科学-技术-工程”一体化张秀华:《历史与实践——工程生存论引论》,北京出版社,2013年,第6-9页。趋势,再孤立地研究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就会出现理论滞后于实践的尴尬局面。

因为当代科学已然是大科学观下的科学,即“宽的科学”,不仅包含自然科学、技术科学,还包括工程科学,甚至人文社会科学,而不只是“窄的科学”——数理科学。科学精神既分属于科学素质,也关涉工程素质和实践层面,工程素质的灵魂对于实践者来说就是具有匠心匠德、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大科学观下的科学精神必然是融合了工匠精神的科学精神,并在已有科学精神理解的基础上增加了与工匠精神、职业精神相关的新变元或新质(这是笔者另一篇文章探讨的内容)。况且,今天的科学研究即使是基础科学研究都采取了课题化、团队化、工程化的管理與运作模式,合作意识、团队精神属于工匠精神的元素,也是科学精神的要素。根本说来,无论科学精神还是工匠精神都属于劳动者素质特别是科技文化素质与职业规范的范畴。

历时态地看,为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在1992年南巡讲话中他再次强调这一思想。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首次正式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同年,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江泽民同志阐释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内涵,再次强调科技进步与提高劳动者素质之于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简称《科普法》),把科学普及的工作任务或内容界定为,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其中,弘扬科学精神被作为科学普及的一项重要任务,成为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一个重要维度。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会还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刻阐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凸显了发展的原则和根本目的。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照《科普法》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于2006年2月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视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把科学素质看作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公民的基本科学素质界定为,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运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不难看出,《科学素质纲要》与《科普法》具有一致性,二者都将公民的科学素质描述为,除了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与科学精神这四个维度外,还必须具有运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正是这种运用“四科”参与生产实践的能力,提出了以工匠精神为主导的工程素质提升的现实要求。也就是说,科学素质关涉工程素质,科学精神关涉工匠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科普工作,2008—2012年,连续五年参加全国科普日活动,并多次就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的关系做重要论述全国政协科普课题组:《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两翼理论”的重大意义,建议实施“大科普战略”的研究报告》(内部材料),2021年9月28日,第7-17页。: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是实现科技腾飞的两翼;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好比鸟之双翼、车之双轮,不可或缺;要把抓科普工作放在与抓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高度重视科学普及在创新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016年5月30日,他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系统全面地阐释了“两翼理论”,并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己任,把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这里的表述可以看出,弘扬科学精神的位次已经由原来“四科”中的末位前移至第二位,而且改变了《科普法》中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的主从关系——把科学普及归属于科技创新并放置在科技创新的下位,而将二者看作同等重要、创新发展不可偏废的两翼。也就是说,把科学素质的提升与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协同起来,把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内在地关联起来,共同促进创新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建设工程。因为,科学精神在于实事求是的理性探索,而工匠精神的核心就是追求创新与超越,不断寻找到实现行动目标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思维——精益求精的工匠思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普法》,落实国家有关科技战略规划,2021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相比,新纲要对“四科”的表述顺序变了,由原来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调整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技知识;由原来的以科技知识为中心转换为以科学精神为引领。原文的表述是,“突出科学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从而凸显了科学精神的价值追求与人文向度,赋予其创新的内涵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的功能。无疑,这一表述将以创新为本质的工匠精神蕴含在科学精神理解之中。更难能可贵的是,新纲要在规划“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时,直接提出了弘扬工匠精神。首先明确,“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进而,把工匠精神作为一种职业精神在员工中倡导。就是要“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即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同时,还实施技能中国创新行动,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建设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统筹利用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可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经济与社会发展、加速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我国在宏观层面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提出,到对提高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的强调,再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确立,特别是《科普法》的实施以法律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促进公民科技素质提升,以及“两翼理论”把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都是倡导弘扬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将其视为职业精神、劳动精神并作为提升公民科技素质与技能素质的统领性要素。由此可见,不能孤立地考察科学精神或工匠精神,而必须将其纳入实践主体的实践境遇、职业素质、职业伦理、职业精神和主体性实现范畴加以探究,或者说必须来到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劳动情感、劳动品质即劳动素质、劳动精神、匠人境界和自我实现的多个维度加以理解与阐发。因此,需要在实践人学、匠人学或工匠学的一般理论视野中系统地加以领会和把握,不仅需要实证研究,还得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以及伦理学和文化学等方面作答。必须看到,无论是科学精神还是工匠精神,二者都隶属于从业者的职业精神,构成职人职业精神、职业伦理的灵魂。只有具备这“两种精神”的劳动者、生产者和管理者等实践主体,才能具有较高的科学素质与工程素质,也才能配称为新时代不同于以往“经验型匠人”“技术型匠人”的“技艺型新匠人”。毕竟,知之者不如乐知者,乐知者不如是之者,“技艺型新匠人”是实践主体在“‘做以成人”张秀华:《“做”以成人:人之存在論问题中的工程存在论意蕴》,《哲学研究》, 2017年第11期。的过程中所达到的体道近道达道、道技艺、真善美统一的生存和劳作境界。

新时代对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解读不能只是将二者区别开来分门别类地研究,还应植根于现代产业、现代工业、现代工程创新发展的历史性实践,将二者关联起来,并统一于实践主体的劳动、生产、经营等实践活动中,统一于实践主体的职业素质、职业精神、职业伦理中加以探究,在工匠学或匠人学、匠学意义上一般地阐明工匠精神与科学精神的区别和联系以及二者互动互释的内在关系。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要考察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融合问题,并追问何为二者的融合、融合的必然性与可能性等问题。为此,不仅需要历史地澄明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是如何在国家层面引起重视,而且需要逻辑地阐明科学精神中工匠精神的因素、工匠精神中的科学精神因素,特别是借助新时代新科学精神与新工匠精神阐释的新变元,参见张秀华:《匠学视野下融合了科学精神的新时代工匠精神》,《自然辩证法研究》,2023年第5期。从而回答什么是科学精神与工匠的融合以及融合的必然性问题。

综合学界对科学精神、工匠精神的界定,可以概括如下:科学精神主要由理性精神、探索精神、批判质疑精神、实证精神、求真务实精神、无私利的公共精神、勇于创新精神、开放包容精神等因素构成,具有客观精神与主观精神“双重维度”,其特质体现在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等方面,可集中表达为理性、求真、崇实、贵确、无私、向善、探索、奉献等精神品质。工匠精神具有专业性、职业性和人文性,涉及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人文精神三个向度,包括①情感因素:热爱与激情;②意志品质:专注与执着;③专业素养:精湛的技艺;④价值追求:精益的态度;⑤人文关切:匠心匠德;⑥工匠思维:创新思维;⑦目标定位:追求卓越。

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融合则是指二者之于现代实践主体特别是“技-艺型工匠”为更好实现工作目标必须同时具有这两种精神,而且这两种精神共同作为职人职业伦理的灵魂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即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在实践主体的实践活动中呈现出不可分离的交互作用,既相互蕴含又相互支撑,互动互释并互蕴互镜。也可以说它们作为人文精神共同构成实践主体的职业精神、职业伦理的最高境界,对提升实践主体乃至全体公民的科学素质、工程素质具有引领作用。在大科学观下的大科学时代,科学精神已蕴含了工匠精神、科學素质已蕴含了工程素质。实践主体越是具有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越是需要理性探索、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同样,越是具有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大胆探索的科学精神,越是需要总是寻求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的不断自我超越、勇于创新的工匠精神,或者说,工匠精神就是科学精神的实践表达。只有当实践主体既具有科学精神又具有工匠精神的时候,才能在其实践活动中实现“生产物”——成物与“塑造人”——成己的统一,才能让实践本身实现合目的性的内在尺度(价值)与合规律性的外在尺度(真理)的统一,自律(自由)与他律(必然)的统一,也才能实现马克思所憧憬的人类之“真正的生产”对劳动者的肯定,即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6-47页。使生产成为恩格斯所说的不愧于人的生产。

二、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互动互释关系

这个问题是对上文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融合之界定的进一步展开,就是在总体性辩证法的总体观或整体论和有机立场下着重阐发为什么说二者具有内在的互动互释关系。

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既有研究还没有把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关系作为专门问题给予课题化的系统探讨,要么立足科学精神观工匠精神,要么立足工匠精神观科学精神,旨在强调二者的区分与殊异。尽管这些研究成果也很必要,没有这些前期的准备工作就很难发现二者的共通性、一致性与辩证统一关系。没有区别就谈不上联系问题,正是有了对二者的区别审视,才使得将二者关联起来变得必要和紧迫。这种紧迫不只是来自理论研究,还来自当代创新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本身,尤其是全面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劳动者职业素质的客观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的“两翼理论”明确指出,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在创新发展中的地位同等重要,如同鸟之两翼,不可偏废任何一方。科学普及的根本目的就是解决目前我国人口素质特别是科学素质整体偏低、不适合现阶段经济与社会建设的要求问题。对于人口众多且科技素质低下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来说,只有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升,才能为科技创新提供宏大的人才队伍支撑,才能营造科技成果迅速转化的社会文化生态。也只有不断科技创新才能在实践转化的过程中发展生产力、提升公众的科学素质。显然,此二者不仅统一于创新发展的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而且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体现出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互动互释关系。由于科学普及直接指向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或科技文化素质)这一目标,科技创新直接指向产业、工业领域的工程实践,所以,我们可以推演出科学素质与工程实践(工程素质)的互动互释关系,从而推导出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具有互动互释的关系。因为,科学精神是提升科学素质的引领性要素,工匠精神是工程素质的核心内容。

在新时代,随着大科学观的树立与大科普战略的实施,特别是产业的战略升级及与之相适应的工程范式的转换,定会进一步凸显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互动互释的辩证关系。这首先表现在新时代科学活动和工程活动的关系上,其次表现在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深度融合上。

从科学活动和工程活动的关系看,当代的科学研究活动与工程实践活动已经不再是两个单独的社会活动,而是互为一体的活动。在新一轮产业革命中,科学技术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需要看到,科学技术进步在新时代不仅仅依赖于独立的科研机构,更重要的路径是高科技企业和经济组织,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都在科技公司的研发和应用中取得进展。而新兴科学技术的应用又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促进企业的产品开发、更新换代和产业发展。可以说科学活动、技术研发和工程实践已经融为一体。产学研一体化也是科学、技术、工程一体化趋势的必然结果,这种结果也是现代产业、工业、企业等经济组织不断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以期提高效率效益所决定的。从而,客观上要求各类组织的员工不断提升科学素质与工程素质,努力弘扬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改进组织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与共享发展的文化生态。

从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在当代实践领域的深度融合来看,一方面,弘扬科学精神离不开工匠精神,工匠精神就是新时代科学精神的集中表现或现实表达。科学精神以“求真”“求是”“贵确”为核心,在现代尤其是新时代,只有具备工匠精神的从业者、职人等实践主体,才能以“敬业”“精业”“创新”的职人精神、以精益求精的匠心匠德在“造物”的实践中去求真向善臻美,把理性探索、反思批判的科学精神体现出来。或者说以科学精神为引领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只能在“匠人”般的职人劳作与创造中,在具有工匠精神的实践主体那里更好地得以运用,并切实发挥科学的社会功能。

另一方面,当代弘扬工匠精神又必须以科学精神为前提。没有现代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工匠精神只能是古代“经验型工匠”凭借经验的精工细作与巧夺天工。工匠精神也只能以这些以隐性或默会知识为主的体道悟道并技艺精湛的匠人为宿主,往往限于家族代际传承而难以在更大范围内传播。而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在工业乃至各行各业中的广泛应用,现代职人和从业者必须具有相应的科学技术素质,并自觉养成科学精神,把握现代各行各业所要求的职业技术以适应大工业生产的要求,传统“经验型匠人”受到大工业的排斥,并向以掌握显性科学技术知识为主的“技术型工匠”转换,出现了各行各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以及专业性管理人员和职员等。这些代替传统工匠的现代职人首先是工业人,必须具有职业操守、爱岗敬业,能够与大机器相协同,其生产的产品品质和质量往往取决于技术、工艺和预置的生产设备及流程,批量生产下齐一化和标准化的追求使得个体性的隐性知识和技能被遮蔽了,通常只是满足于完成岗位职能和规定动作,被动地去适应机器而丢失生产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弘扬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好像仅仅限于从事某一类技术和工艺要求标准高的劳动者。即便如此,这种具有匠心匠德的工匠精神的弘扬与作用的发挥又是有条件的,必须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为前提,在尊重自然规律——他律这一外在尺度的基础上把内在尺度与劳作精业——工匠精神实现出来。就是说,工匠精神的发挥总是以科学精神为前提的,否则难以做到精益求精,也无法实现创新与卓越。

因而,面向新一轮科学技术与工业革命,为适应我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要求,尤其是适应世界范围内从以生产者为中心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转移、从制造向智造转换的产业发展趋势,订制化的个性化产品生产必将代替原来产品的齐一化、批量化生产,特别是随着以往片面追求效率效益的工程模式向以他者和伦理优先的“工程4.0”参见张秀华:《工程哲学视野中的工程4.0》,《光明日报(理论版)》,2015年11月14日。范式的转换,必然促使发挥实践主体创造性和塑造能力的新“技艺型匠人”的崛起。实际上,无论我们承认与否,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已然在不同于“经验型匠人”“技术型匠人”的“技艺型匠人”的制作、生产与劳作那里进行着深度融合,并处于互蕴互释的辩证关系之中。问题是,我们必须采取“面向事实本身”的现象学态度,把理论的目光朝向“两种精神”的融合这一亟待回答的时代课题,认清新时代为什么党和国家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今天、在加速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语境下要大力倡导弘扬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并試图修订旨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科普法》。这也是我们课题组把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融合课题化专门化加以研究的意义之所在。对此,还需进一步认知“两种精神”的融合语境。

三、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融合的实践语境

由于作为人文精神的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首先是作为现代职业人的职业精神和职业境界,二者构成从业者职业伦理的灵魂,并共同作为职业素质——科学素质与工程素质的核心要素在实践主体的科学研究、生产和劳动实践的过程发挥作用。它们的本质在于求真向善臻美,张扬人文价值,具有塑造人、塑造文化和塑造物的多重规范功能,是新时代实践主体——新文明开端所需要的新人之存在方式,应避免对其仅仅作出工具理性的理解,或者单纯将其视为抽象的价值与伦理规范。根本说来,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源自人们的科学实验、物质生产、生活实践,是一种新的实践理性,关涉人们的生存过程、依托物质生产的实践场域,就是说,有其产生、养成和发挥作用的现实语境或实践语境。这无疑有助于超越康德“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二元分割,把实践理性从追求道德本身目的的伦理原则那里解放出来——拯救理性,并将其与当代科学和技术进步联系起来,使“实事判断”与“价值判断”有机联结,既承认基于知性思维原则的逻辑可靠性或确定性,也接受评估善恶的道德规范的实在性,同时还确认辨别美丑的审美原则之存在。

如果说人生产了社会,同样社会也生产了人。《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7页。前工业社会生产出“经验型工匠”,工业社会生产出“技术型工匠”,正在到来的新文明社会必将生产出新人、新实践主体——新的“技艺型工匠”。这无疑是说,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实践融合张秀华:《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实践融合》,《光明日报(理论版)》,2022年4月4日。有其历史性的实践场所、实践方式、实践能力、实践条件、实践目的等实践语境或实践处境。

举个极端的例子,尽管在单个的科学家或科学研究者那里似乎只与为思辨而思辨的理性探索、实证分析寻求科学发现的科学精神有关,即便如此,也是社会性的活动,因为任何个体的人都是“社会存在物”,“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8页。无论从事何种职业的人,都不是离群索居的孤独个体或原子式的人。的确,任何人都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具有特殊性,但同样的,“人也是总体”,不仅是观念的总体,也是生命表现的总体。《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8页。因此,在现实的人这里总是个体与总体的统一体。人生产社会,社会也生产人。《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7页。

不应将个人与社会、个体与总体对立起来理解人,更何况进入现代世界,现代科学研究更多时候都是按照工程的方式发包课题、集体攻关、团队协作等进行的,早已经融入了团队成员的工程素质及其工匠精神元素。这里,“两种精神”的融合离不开科学实验、科学研究的场所、设备、人财物等硬件,也离不开时代背景、政策导向、社会或组织的整体文化生态等软件;既需要技术的因素,也需要非技术的人文因素。因为,科学并非价值中立,而是价值关涉的,理应自觉接受社会与公众的批评、监督等人文规约。科学研究的对象或问题与特定时期的社会需求有关,关乎人类安全的科学研究领域也有明确的界限。这些都构成具体科学研究者进行科学研究的语境。

如果科学研究中两种精神的融合是必要的,并且融合程度受工作语境的影响能够理解,那么,产业、工业或工程领域的两种精神融合及其语境问题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正在建构“五位一体”新文明形态的今天,新时代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正在贯彻以创新发展为核心的新发展理念,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恰恰要求实践主体既要具有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自觉意识、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又要具有精益求精、追求完美与卓越的匠心以及关切他者之人文情怀和统领职业伦理的工匠精神。因此,必须统筹考虑科学素质与工程素质、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教育及如何依托现代产业场域的实践养成问题。

正如上文所述,伴随科学、技术与工程的一体化,在大科学观下理解科学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科学不只是实证主义学派“窄的科学”,还必须包括人文主义学派倡导的“宽的科学”。这样,科学知识包括自然科学知识、技术知识和工程知识,科学方法也必定包括科技理性与工程思维。就是说,科学精神已然蕴含为了善的目的之人文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以及寻求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并表现为创新精神。如果说科学技术只有在工业、工程中的应用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那么,科学精神也只有在创新发展的实践场域,且在追求职业精进的实践主体——劳动者主动养成并弘扬工匠精神的过程中才能更好地得以体现。

这样就不难理解,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并非相互外在,而是具有互动互释互镜的内在关系。在实现创新发展的生产实践中,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成就,越是具有工匠精神也越是具有科学精神,科学精神是工匠精神养成的前提,同时追求真善美的工匠精神是科学精神的现实表达,从而使张扬价值理性、塑造人的科学精神与依托工具理性、塑造物的工匠精神共同作为实践主体的职业精神、实践精神内在地统一起来。这恰恰同马克思所强调的“人们总是在改变对象世界的过程中改变自身”这一实践哲学论断一致,体现了人—物—人的实践辩证法或劳动辩证法这一历史逻辑的总体性辩证法。以科学精神为引领的科学素质(包括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技术知识,以及运用它们处理问题的能力)是把握、运用客观规律、按自然之道行事的必要因素,有助于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是创新和创造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实现创新和创造既离不开以工匠精神为统领的工程素质(包括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工程伦理、工程思维、工程方法、工程知识,以及运用它们创造新的存在物——“塑造物”的能力),同时,还必须从作为前提的科学精神出发,并通过大胆探索、永不言败、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作心态以及对他者、社会、生态环境负责的伦理意识和天地情怀——以“向善”“臻美”为目的的造物伦理、工程伦理或职业伦理,也就是工匠精神,才能更好地推动创新发展。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把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学知识并且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看作公民科学素质的组成部分,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较之前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相比,新纲要将科学精神放到了首要位置。然而,需要说明的是,实现创新发展只有科学素质和科学精神是不够的,还需要工程素质与工匠精神,就是说实现物质生产领域的创新发展需要“两种素质”和“两种精神”的融合。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这也就必然决定了在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应自觉克服资本逻辑下将劳动工具化的劳动异化、技术异化问题,重视劳动之于劳动者存在的意义与自我实现的价值问题,理当努力培养和锻造新时代不同于“技术型工匠”的“技艺型工匠”,切实发挥好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塑造物与塑造人、成物与成己的双重功能。也只有借助实践创新,才能给生产主体(包括组织和个人)展示自我生命力的社会空间,才能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在创新的伟大实践中提升人之为人的身体、思维、情怀和精神的力量,从而在创造性劳作中获得快乐和自我实现的满足感,而这种满足感必然会使劳动主体由以往枯燥乏味的异化劳动下的逃避劳动转变为富有激情、想象力和认知渴望的热爱劳动,从而在创造性劳作中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创生或生发出具有时代特性的包括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劳动精神、职业伦理,并不断汇聚到中国精神的谱系中去。进而,在增强中国制造硬实力的同时,提升中华民族的文化软实力,将制造强国与文化强国统一起来。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正在努力使我国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工程大国向工程强国转变,其关键就在于推动科技创新并把原创的科技成果更快更好地運用到生产领域、促进制造业的实践创新,并通过创新解决发展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迫切需要生产主体拥有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科学素质和工程素质。因为,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不但需要实践主体去发现、发明和创造,而且科技的运用还需要整个社会的文化生态、人文范导与伦理规范。就是说,不仅是传统上让公众把握科学知识、技术手段和方法,还有一个当前最为重要的让公众理解工程、参与工程批评和工程决策,以推动工程的社会嵌入和全社会的民主进程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当前工程实践中企业对环境与社会的责任意识,更好地按照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实行科学决策,切实尊重自然规律、关切他者,从而协调好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化解人与人的利益冲突,落实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因而,需要实施大科普战略,以现代农业、工业和商业实践场域为龙头,协调科普主体与公众的互动,在具体的情境中科普,而不是教育者对被教育者的单方面灌输,克服以往科普中存在的形式单调、缺乏针对性、说服力不强的问题。当然,必须发挥好各个层级的科学知识、技术知识、工程知识的教育在科普中的主渠道作用,注重正规教育、职业教育与公共教育的相互补充,满足人们终生学习的需要(见图1)。

总之,通过上述讨论不难得出结论,唯有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的实践融合才能实现马克思所期望的实践之外在尺度(合规律性的真理尺度)与内在尺度(合目的性的价值尺度)、他律(必然)与自律(自由)的统一,才能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也才能造出品质优良的“中国制造”,同时塑造出实现民族复兴的新产业人、新行业人、新工业人和新工程人等新型实践主体、技艺型新匠人。进而,借助具有“科魂匠心”的劳作,实现“两种精神”的融合,不仅有助于在新时代塑造新型的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促进人的现代化,而且有助于扬弃片面强调工具理性与效率效益所导致的异化劳动,恢复劳动所本有的价值理性与自由自觉活动的特征,在参天尽物、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真正的生产”中既“成物”亦“成己”,让人们在劳动中实现自身的职业理想、成就自身并获得满足感与快乐,切实克服现实生活的异化,实现以栖居为旨归的筑居。所以,建议旨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科普法》在修订过程中不仅要提升科学普及的定位,把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也要突出弘扬科学精神在科学普及中的引领作用,在大科学观下实施大科普战略(见图2),切实将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工程素质建设与以科学精神为引领的科学素质提升有机融合,进一步推动科普社会化机制的完善与有效运行张秀华、程碧茜、王丽慧:《以法律健全科普社会化机制——〈科普法〉执行效果分析及其修订的原则性思考》,《自然辩证法研究》,2022年第6期。,加速提升全体公民尤其是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创新发展的文化软实力,改进科技创新的社会文化生态,增强规避风险的责任意识与能力。

〔责任编辑:易鲲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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