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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汲县学校教育研究

2023-05-31安琳

今古文创 2023年12期
关键词:蒙学书院

【摘要】汲县教育源远流长,至清朝时期极负盛名,经正书舍更是被誉为“中州文明之权舆,河南学校之先声”。随着清末教育体制改革的开展,为培育新民,开启民智,汲县又致力于创办各类新式学堂,如中小学堂、师范学堂、实业学堂、女子学堂、法文学堂等,吸引众多外省外县青年来汲求学。汲县的学校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河南教育的近代化,在河南教育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汲县;蒙学;书院;新式学堂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12-0064-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12.020

一、汲县简介

汲县地处河南省北部,因汲水而得名。春秋时,今市区西南曲里村有一泉水流出,沿河居民盛行汲水灌溉,故该河名为汲水。汲水流经的第一个村落,即称汲,战国时期称汲邑。西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建汲县。明清属卫辉府,府治汲县,时汲县划为东、南、西、北四乡。

二、1900年前汲县的学校教育

(一)蒙学

蒙学是我国古代的初等教育,属于普及性教育。清代的蒙学,主要有三种形式:社学、义学和私塾。由于清政府的提倡和支持,这一时期社学和义学大量涌现。

社学是地方官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推行封建教化,教少年儿童识字。首先是在生活礼仪方面训导儿童,对儿童的叉手、着衣等都有具体的规范性要求。其次,重视儿童读书认字,认字课本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为通用教材,诗文课以《千家诗》《唐诗三百首》《古文观止》《唐宋八大家文钞》为教材。[1]242

清初规定州县各置社学,并挑选文义通晓、道行谨厚的人做社师。社师教学根据生童年龄大小和天资不同,因材施教。凡近乡弟子,年龄在12岁以上、20岁以下者,皆令入学。农忙时使青年务农,农闲时入社学受教,完全把政教合为一体,生产务农与学习文化知识并行。[2]600汲县的社学共有五处,康熙年间为知县佟国瑞所建。但详细记载的只有三处,一在府治东,一在德胜关北阁门内,一在南门内。[3]16

清代的义学绝大多数是官办的,主要是由地方官举办。学生可以免费入义学。官办的义学,具有较强的教化目的,首先考虑的是化民成俗,减少争斗犯罪,保持地方的稳定。[4]263义学的教学内容基本上等同于社学。清康熙年间知府胡蔚先捐俸延师办义学。汲县有志可查的义学有四处,一在府治前,一在城里,一在德胜关北,一在德胜关南。[5]501

在新式学堂出现以前,私塾是汲县最普遍的教學形式,构成当时主要的基础教育。与义学相比,私塾的规模相对比较小,但教育则更为精细,质量也更高一点。一般来说,一所私塾有教师一人,学生三五人,多则二三十人。修业年限没有统一的规定。教学课程具有阶段性,首先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等启蒙读物,然后再是四书、五经及其他诗文。

(二)书院

清代大部分书院是地方官和地方乡绅筹措经费共同建造的,属于半官半民体制,具有灵活的办学条件和一定的自主权。

汲县规模最大、影响最大的当属经正书舍。光绪十七年(1891),汲人李时灿、王锡彤、高幼霞等人,意识到府县儒学形同虚设,私塾、社学等不能满足教学需要,为破除陋习,提高民众素质,便着手在汲县开展读书讲学活动。每月初一和十五,轮流在各家聚会讲学,为前来听讲的众多青年学子演说文章,答疑解难,并组织他们互阅日记,讨论问题。它在事实上成为中原近代最早推行进步教育的读书学社。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变法运动展开,李时灿决定从汲县读书学社开始,努力探索改革封建教育的出路。他率先捐献二百两,王锡彤、高幼霞等也纷纷响应,捐助银两。随后将这些捐银存当,以月得利息作为书舍的日常经费。当时正值王锡彤赴京考试,便在京购买经、史、子、集各类古籍与西洋科学译著等,暂存在李时灿书斋中,并在道西街成立经正书舍。光绪二十六年(1900),为了进一步反对八股教条、宣传学以致用的教育主张,使书舍事业向各地发展,李时灿积极与新乡王静波、辉县史小周、延津李星若等人联系,计划在书舍原有基础上筹划更大规模的经正书院。在这些人的奔波努力下,再加上知府于沧澜的捐款协助,共筹得银七千余两。先是以六百两购得明朝给苏朝宗在卫辉府城的故居作为院址,又以两千两修建讲堂斋舍、书楼客厅、员工住室等,同时添置经史、天文、地理、西洋政法等书二百余种,加之原本的藏书,存书共三十余万卷,成为豫北最大的读书学习场所。剩下的数千两交当生息,当作书舍常年经费。至此,经正书舍建置已十分完备。书院建成后,学人又推选李时灿为院长,高幼霞为舍长,郭亦琴为监院,负责处理日常舍务。[5]494

考试内容各斋各有侧重。经学斋的命题注重四书五经中的实用经学,允许考生自由发挥,鼓励学生发表独特见解。文学斋的命题注重博综史事,强调古为今用。算学斋的命题注重传统算学和近代数学的结合,强调洋为中用。格致斋的命题注重自然科学知识,凡天文、地理、物理、农学、军事学及一切有用之学均在考试范围之内。[6]161

舍员要求十分严格。对于遗经有应负之责任:阐经义以绍往圣,崇经训以范人心,通经术以致用,约经旨以为文;对于一身有应负之责任:修孝悌,存忠信,明礼义,厉廉耻;对于本社有应负之责任: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7]在修养上,则提倡“知一字行一字,知一句行一句”,反对“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群聚终日言不及义”,应做到“敬以修己,乐于诲人,处世为公,视人尤己,决不以身累天下”[5]494。

除经正书舍外,汲县还建有崇本书院、白鹤书院和淇泉书院。崇本书院,本名源泉书院,在朝阳寺与无量庵等处。乾隆十九年(1754),知府王祖晋,知县徐汝瓒率绅士捐修,撤旧为新并置斋房18间。白鹤书院,在北门内,康熙五十七年(1718)知府吴柯建,有房51间,雍正元年(1722)改为粮仓。淇泉书院,清代中叶建,1906年石秉钧改建为卫辉府官立中学堂。

此外,汲县还建有明伦堂、尊经阁、讲书堂、文昌阁等。总体看来,光绪二十六年(1900)以前,汲县的私塾、社学、义学和书院教育相互配合,担负教育职责,为当地学童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1900年后汲县的学校教育

1901年1月,慈禧太后以光绪帝名义颁布变法上谕,揭开清末新政的序幕,陆续出台变科举、兴学校等政策。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极大地促进了新式学堂的发展。

“癸卯学制”的普通教育在纵的方面可分为3段7级。第一阶段是初等教育,内分三级:蒙养院4年;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4年;第二阶段是中等教育,设立中学堂一级5年;第三阶段是高等教育,内又分3级。在横的方面则可分为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两个系统。[4]297在清政府的教育改制大潮中,汲县建立了众多新式学堂,明显地向教育近代化转型。

(一)普通学堂

小学堂。1905年,废科举、兴学校,各县小学堂次第成立。光绪三十二年(1906),知县裘祖锷在德南街首创官立高等小学堂,此外还集资借用城内试院开办公立第一两等小学堂。同年,潘莹轩等人在县儒学处创建城内初等小学堂。光绪三十四年(1908),汲县城东梨园、纸坊两村在东岳庙办公立两等小学堂。同年英国基督教会在城西南徐庄北开办群英初等小学堂、育英女子初等小学堂。宣统二年(1910),又在城内曹营街办福音小学堂。截至宣统三年(1911),全县城乡官立、公立、私立、教会开办的小学堂共达25所。每校教师多者6人,少者三四人。学生多者百人,少者20人左右。[5]479

中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汲县创建卫辉府官立中学堂,位于府衙西侧之淇泉书院旧址,由知府于沧澜任监督。该学堂招收府属九县学子入学,学制五年,没有明确的班级划分。据统计,光绪三十二年(1906)共有学生145名,教职员11名,年支银3650余两,钱240千文。宣统三年(1911),学生增加为253人,教员亦至14人。卫辉府官立中学堂的教员在教学的同时还致力于传播新思想,如经学教员刘粹轩,在校期间积极宣传革命民主进步思想,吸引了许多同学前来听讲。嵇文甫便是在他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5]486依照《学堂章程》规定,学科共计13门:修身、读(讲)经、中国文学、外语(日、英、德、法、俄语任选一种)、历史、地理、算学、博物、理化、法制、理财、图画、体操。

此外,汲县等地还兴办有平民教育性质的半日学堂、半夜学堂,贫民子弟皆可以入堂学习。开设的课程一般为文化课,教材依次为《简易识字课本》 《国民必读课本》《简易珠算课本》。《简易识字课本》内容以《三字经》《千字文》《女儿经》及各种实用杂字为主;《国民必读课本》以孔、孟的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另外,还附设有史地常识课。[8]61-62

(二)特殊学堂

师范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李时灿等人在经正书舍内成立经正师范。知府华晖任总办,耿霞蔚任监督,潘少梅任学监,招生3班,还附设中学预备班1班。该学堂面向彰德、怀庆、卫辉等地招生,后又开招完全科。与中学堂相比,师范学堂更注重教育学和习字的教学。[5]489

实业学堂。光绪三十一年(1905),汲县盐商刘伯绅、举人王玉山以及沿淀街士绅段培初、王用吉、李兴周、张少泉等人发起开创学堂的活动,以盐税为经费,在沿淀街大王庙建立汲县商立第一初等小学堂。王玉山任堂长,段培初为学董,并于第二年十二月举行招生考试,应试者共有67人。学校设一、二、三、四年级共4班。[5]483

光绪三十四年(1908),汲人李湘岑、李寅叔、耿荟山等人,為振兴实业,委托王传绪筹办学校。同年6月,王传绪偕一僧一道,遍历卫辉各地,演说劝捐,筹集经费。宣统元年(1909),卫辉府桑蚕讲习所成立,李寅叔为校长,王传绪为学监。[5]488商业学堂开设课程有珠算、笔算、簿记、商事、会计等。蚕桑学堂开设有养蚕、栽桑、制种、制丝等课程。[1]286

除上述学堂之外,汲县还建有女子学校和法文学堂。举人何蓝芬等人在德北街兴办公立训淑女子小学堂。此外,王锡彤将家塾改为女校,收女童数十名,全免学费。法国人则于汲县南门里天主教堂内创办一所法文学堂。由法国人担任校长,最初招学生3班百余人,修业期为3年。法文学堂以学法文为主,同时讲授圣经。除3名法国教员外,另外还聘请中国人担任国文、算术课教员。其办学目的在于为京汉、陇海两铁路输送职工。学生毕业后直接分配到京汉、陇海两路工作。由于学生入学不收取学费,同时还供给伙食和书籍文化用具,待遇较好,就业也有保障,外省外县来此求学的非常多。[5]489

总的来说,汲县新式学堂的建立与发展,体现了清末民初社会变革和发展的趋势,适应了历史前进的潮流,为河南近代学校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清代汲县学校教育经费

经费是学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科举时期,私塾由于是为私人所开,经费一般由开办人或村社支付。义学与社学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出资。书院大多为官民合办,经费来源比较广,主要有田产课租、基金生息、课上膏火、公私捐赠等。乾隆年间,汲县学田“原额五顷二十亩,见种成熟地一顷六十亩,每亩征租五分,除荒征熟每年租银八两,解学院发赈用。又坐落焦浩然屯地共八十五亩,教谕管理,坐落张武店地共八十五亩,训导管理,每年所收田租各与佃户均分,充食用”[3]16。

有的学校将资金存入钱庄银号,或放给借贷,以所得利息作经费,即基金生息。课上膏火则是国家所给补助,作为学校夜读或取暖之用。以上三项皆是固定收入。至于公私捐赠,大都是学校经费紧张、入不敷出的情况下,才向官衙、财团或个人募捐的款项。[5]495

由于清代汲县是卫辉府治所在,除了旧书院的课上膏火、基金生息、学田课租、学生缴纳外,还有来自府属各县的“协款”,即各县的资助。经费来源相对多样化,比较宽裕,设备也比较完善。各地造诣较深的青年才俊,纷纷来汲任教,周围各县也选送学子来汲求学,汲县一度成为豫北的教育中心。清末汲县教育机构成立后,经费则以清政府拨款为主。宣统三年(1911)省视学井俊起在他的《汲县学务报告》中,记载了汲县教育经费:府、县两级8校,加上劝学所、教育会两机关,年费银6758两,钱1848串。此为汲县教育经费较全面之记载。[5]495

总的来说,清代汲县的教育成果十分显著,在卫辉府甚至河南一直都是遥遥领先的。一方面,蒙学完备,私塾数量众多,书院教育远近闻名,其中经正书舍更是成为卫辉市图书馆的前身。另一方面,废科举后,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传播新思想新文化,致力于开启民智,培育新民。各类学堂应有尽有,小学堂、中学堂、师范学堂、实业学堂、女子学堂、法文学堂,满足不同教育需求,为近代社会发展培育了各式各样的人才。清代汲县的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教育情况,为进一步研究河南地方的学校教育提供有益参考。

参考文献:

[1]邓本章等.中原文化大典:教育典 官学·选士[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

[2]王日新,蒋笃运.河南教育通史·上册[M].郑州:大象出版社,2004.

[3]徐汝瓒.汲县志卷三·建置上[M].乾隆二十年(1755)刻本.

[4]刘虹.中国教育通史·清代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5]卫辉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卫辉市志[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

[6]邓本章等.中原文化大典:教育典 私学·书院[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

[7]梁贵晨.《经正书舍章程》和《续约》[J].平原大学学报(季刊),1994,(1).

[8]王日新,蒋笃运.河南教育通史·中册[M].郑州:大象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

安琳,女,河南新乡人,郑州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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