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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意蕴、结构形态与实践要旨

2023-05-30黄胤辚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价值理念制度构建

黄胤辚

〔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明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总纲,为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指明了方向。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百余年奋斗创造的重大民主政治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塑造了更具科学性、真实性、全面性的民主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秉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依法治国、中国道路等重要原则,构建了层次衔接、立体贯通、整体联动的结构形态。在民主实践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闭环、有效统合、全面贯通、系统检验等方面全方位进行构建和塑成,从而更好地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

〔关键词〕 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政治建设;价值理念;制度构建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3)01-0003-07

党的二十大报告阐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37。由此意义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民主的具体表现形式,塑造出全面立体多维的人民民主政治形态,有力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概念,强调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表现形式,指出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1〕25。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来,这一重大议题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与热议,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产出了大量研究成果。综合来说,学界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更多地聚焦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科学价值、运行机制、比较优势、实践路径及发展方向等方面,这为我们深入探究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广阔的理论视角和丰富的学术资源。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许多研究维度尚存在一定探索空间。譬如,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支撑的层次衔接研究仍需进一步拓展;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实践中的遵循与指向也需要在学理层面进一步展开分析。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意蕴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系统集成,在承继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基础上,形塑出我国人民民主的崭新样态,进一步提升了我国人民民主的治理效能,推进了全体人民意志的有效表达、人民权益的有力保障、人民诉求的高效回应。关于民主概念的讨论自古有之,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民主是“允许人人有权参政的体制”〔3〕,这表明民主是实现人民自我统治的一种政治体制。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以选举形式为内核的民主形态逐渐被西方民主奉为圭臬。美国政治学者亨廷顿认为“选举是民主的本质”〔4〕,“民主等于选举”的观念认知在西方世界大行其道,民主实质被简单等同为民主形式,民主的实质内涵遭到遮蔽。可见,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本质上是形式上的话语民主,其通过以民主选举形式来遮蔽民主的实质要义,从而掩盖了西方资本主义阶级统治的本质。

不同于西方民主制度,我国人民民主是更具真实性的新型民主,切实有效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正如习近平总書记所指出的:“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5〕。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个重大的时代命题,需要我们从多维度理解其内在本质。从观念认知来讲,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核在于党的领导、人民主体、依法治国、中国道路等多层要义的凝聚,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焕发出强大制度活力的奥秘所在。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的内在统一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6〕,是我国人民民主保持生机活力的重要政治前提。一方面,党的领导确保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正确政治方向,而且人民群众能够正确行使权利的根本保证也必须是以党的领导为根本前提。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党领导人民更有效地治理国家。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7〕,党的领导逐渐被赋予了更为深刻的理论和实践内涵。中国共产党作为使命型政党,一经诞生便担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百余年来始终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依此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之间存在内在的必然联系,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向指引与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存在互联互动的关系。党的领导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环节落至实处,全过程人民民主则确保党通过制度有效领导人民治理国家。正因为如此,党的领导决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方向,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党的全面领导效能不断提升。从实践上看,我国人民民主的政治共识是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党的领导与民主制度的内在统一。党的领导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政治前提,能够实现各制度之间有效联动与高度协同,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政治制度的最大优势和最大功效。透过我国民主政治实践可以看到,党的领导是中国民主实践的前提,在党的领导之下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的现实诉求作为民主政治实践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党的领导可以确保我国民主政治运转全过程始终在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范围内合理运作,从而促进民主政治运行环节的全过程有力统合,实现民主政治实践的正向发展。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党的领导通过向民主运行各环节的融入,有力推动党的意志向国家意志的转变,最大程度保障人民意志的有效实现,从而实现扩展民主政治活动的实践效能,加快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优化与系统升级。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融合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早在1931年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就阐明:“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8〕因此,党领导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从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立场来看我国人民民主,是全面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前提。比如,我国的民主决策环节囊括了设立座谈会、开展民意调研、举行多方论证等形式,使更多人参与到了民主决策的过程之中,确保了民意渠道的有效畅通,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我国人民民主与西式民主的最大区别在于,我国民主的本质内涵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实践,而后者是以资本逻辑为中心的资产阶级选举民主。具体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全过程”赋能民主来确保民主的真实有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是以资本为价值遵循,以形式民主来赋予其统治的合法性,从而遮蔽阶级统治的实质。正如列宁所批判,“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9〕。因此,中国共产党在推进民主政治实践过程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创造了面向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形态,实现了人民民主在运行机制上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效衔接

从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来看,民主的有效实现与高水平法治化是互为表里的,民主运行各环节的衔接、畅通、有效需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得以保障,即依法治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基础和基本方式。民主与法治是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但是民主与法治在各国所呈现出的具体模式却大相径庭,其根本原因在于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历史文化、经济发展、客观国情的显著差异,法治背后存在其特有的政治逻辑、政治理论和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总体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逐渐显现于国家治理和民主政治发展之中,极大地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我国人民民主正是在此基础上得以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昭示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步入更高的水平之中。在民主运行的过程中,依法治国能够为民主运行的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提供稳定的外部条件,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在法治保障下落实到民主运行各项程序中,从而提升民主制度的运行韧性。以基层民主为例,任何基层民主的创新形式必须在法治轨道下运行,各类主体要依法行使权利、依法管理自己事务,唯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基层民主的有效良性运转。所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以法治作为运行保障,构筑起行之有效、立体贯通的民主框架,将法治贯穿于民主政治实践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在法治轨道下规范、真实、有序地开展各项民主实践。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同频共振

从党的百余年奋斗经验来看,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要以中国式现代化为价值遵循。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立足于中国道路的政治制度体系,是具有显著制度优势的高质量民主〔10〕。相比较西方国家民主模式,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当代中國民主的最新实践成果,也是一种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新型民主。西方国家的民主模式并不等同于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一般模式,任何政治制度都有其生长的独特环境。西式民主是以资产阶级为民主主体,而我国人民民主是以人民为民主主体,二者是存在本质区别的,并直接导致二者在民主运行效能上的不同。就此而言,西方民主以“选举”“自由”“平等”等特征构建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就是用形式民主来遮蔽现实政治中的阶级统治,弱化、麻痹、抑制民众的阶级意识,从而来掩盖其资本至上的实质。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的现代化创造,彻底摈弃了西方民主制度中存在的资本性、虚伪性、欺骗性,克服了西方民主存在的“社会撕裂”“民众对立”“政党斗争”等固有缺陷,彰显了民主的本质价值。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民主形态,这既是人民的历史选择,也是党百余年奋斗的经验凝结。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构形态

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从观念认知转化为制度运行,还需要其结构形态的系统支撑。从时空角度进行结构剖析,可以发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构形态,具有全面性、层次性、立体性、动态性、功能性等特性。这种结构形态能够有效凝聚整体合力,克服不确定因素的动态干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结构形态进行学理解析,可以深入揭示其整体结构的动力赋能和结构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场域互动。

(一)本质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基础

我国宪法的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民主特性在于 “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府,对于人民内部来说,不是专政或独裁的,而是民主的”〔11〕。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创设,是人民民主专政在政治制度层面的集中表现,其价值旨归在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各项基本权利,使人民群众更全面、更充分、更深入地参与到民主政治活动中,确保人民的意志与权益得到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明确了我国民主政治实践的基本原则,确保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有效性,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现实转化。人民民主专政内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要具备标准程序,使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全面贯穿于民主运行各环节,并引领制度的合理运行,这就需要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形态和结构上必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可见,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架构层面是从人民利益为价值指向的顶层设计出发,凝聚人民群众的力量,使人民的意志融通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从而彰显人民民主的人民主体地位。

全过程人民民主顶层设计的出场逻辑,在于对民主权力归属的界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管理者”“主人翁”,这是由国家性质和政治立场所决定的。从事实层面来看,中国的民主话语是基于对权力归属问题的回应,即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具有拥有绝对权力的合法性。在中国,民主权力归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真正的主人。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形态,承担的是人民对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讨论、协商、决策等方面的全过程介入,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实践的有效展开。在这个意义上看,关于民主权力归属的回应,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出场的预设立意,是人民民主真实性的根本前提,也是进一步拓展人民民主形态的根本动力。

从空间维度来看,以西方资本主义为例,西方民主的制度架构之基在于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西方民主的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民主的范畴更多表现在资产阶级内部,其制度架构的核心要旨是为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服务,以民主的形式来掩盖不平等的事实,制造出主权在民的现实幻象。相比较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是最真实、最有效的民主,就在于其历史和现实地实现了对西方民主制度的全面性、根本性、综合性超越,以“主权在民”作为制度架构的设计立意,突破以往制度固有的时效缺陷,确保了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

(二)层次衔接:全过程人民民主纵向式制度依托

全过程人民民主各环节的运行程序,其内部呈现为纵向的相互衔接,从而实现民主政治活动的全过程融通。特别是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的过程中,民主运行的各环节之间是紧密联系、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的全链条式贯通。具体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纵向到底、多元互动、耦合协同的运行特征。比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其纵向来看有国家层级到乡镇层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并且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这全面覆盖了中国各行政等级,搭建起纵向到底的民主制度框架,拓宽了民意渠道,使民主效能得到深度释放。从制度层面而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至关重要的制度载体,起到了维护民主政治活动的政治规范性作用,同时也保证了民主整体的贯通性,避免了民主在纵向发生“断裂”抑或“堵塞”,从而更好地使民主运行在层次上进行衔接。

全面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发展,要优化纵向式的制度依托,持续激发民主制度的内在韧性。上下贯通、层次衔接、相辅相成的制度安排,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确保了人民民主具有程序性、贯通性及联动性,各层次间民主机制的有机互动,避免了民主运行中出现层次中断。申而论之,从中央到地方的全环节、多层次民主贯通,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制度,作为民主政治的垂直型制度支撑,构筑起了人民民主制度的结构框架,使人民民主各环节运行更具稳定性和针对性。从纵向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形塑了民主形态结构的延展韧性,实现了以上下一致、层次衔接的方式来确保人民民主制度持续、有效、广泛地运行。总而言之,在纵向的民主制度衔接场景中,我国的民主制度实现了有序的闭合运行,既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权利,也最大程度挤压了各层级权力的寻租空间。毋庸置疑,持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民主制度的持续运行,需要持续优化民主各环节的运行机制,增强各项制度的衔接配套性,使治理效能不断叠加,形成民主框架下的多元合力。

(三)协同联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横向式力量支撑

全过程人民民主横向到边的力量支撑在于其运行过程中的各方耦合并进、协同发力、统一联动。具体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横向式力量支撑就是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群团等组织形成的治理共同体能够有效激发和调动起各方组织的积极性,推动民主机制平稳有效运行。这种“横向力量”打破了组织分层界线的藩篱,汇集起各参与主体的组织合力,使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其横向结构确保治理效果真实有效。对比西方民主制度,会发现西方代议制民主中存在不同政党之间的党同伐异现象以及政府内部斗争激烈等一系列问题。这说明西方的“三权分立”“轮流执政”等形式从根源上为各方势力之间的博弈、攻讦、推诿提供了“机会”,而民众的诉求、权益、意志则在这种“权力博弈”中被淡化和无视。从事实层面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横向结构层面产生的“合力”,跳出了西方民主权力制约的狭隘民主观,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人大监督、政协协商”的横向式联动模式,确保了民主政治各环节运行合理有序。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在实践运作中,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向度的支持,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民主政治层面与其他方面协同迈进。从全过程人民民主横向运行来看,各组织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使民主范围实现了由政治领域向其他领域进行全覆盖,使全体人民可以更广泛、直接、有效地参与到各领域事务的管理、决策、监督等环节中,提升各领域决策的科学性和共识性。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旨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价值以及实践要旨。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起点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关注其过程向度、内容向度、战略向度及检视向度,以其有效实践带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话语影响力提升。

(一)以过程向度为导向,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闭环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要提升中国民主的话语表达,同时也要通过具体实践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系统地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项环节都承载着民主的具体运行,起到了构成各系统要素之间协同联动整体合力的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在于民主各程序环节绝不能缺失或者弱化,否则必然影响整体运行的耦合对接,从而造成治理效能衰减。因此,发展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就是要形成“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闭环,保证人民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民主实践中。就此而言,推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注重形成其过程的动态闭环,搭建起独立流畅的完整链条,充分彰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

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动态闭环,一是要巩固人民在民主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是全体人民,其全过程运行的要义是人民当家作主。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12〕从运行实践来看,要明确人民的主体地位,厚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意志通过制度载体输入到运行过程中,形成完整的民主运行闭环。二是要建立健全透明公开的民主运行机制。建立透明公开的民主运行机制,就是要确保全体人民可以参与、管理、监督各项国家社会事务,防止民主运行机制出现僵化或停滞,从而构筑起全过程人民民主长效运行的屏障。三是要建立健全有序、合理、规范的参与机制。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运作过程中,全体人民可以通过参与各个层次的民主形式表达个人诉求,也可以通过听证会、网络议政等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二)以内容向度为导向,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统合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面真实性集中反映在人民能够有效地参与国家的治理。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13〕因此,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不能脱离社会主义谈人民民主,也不能脱离人民民主谈社会主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现了民主主体、民主形态和民主实践有机统一的政治文明新形态,是具有民主参与更广泛、民主效果更真实、民主制度更持续的民主形式。要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转的真实性,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使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具体现实,必须坚持以下三个统一。第一,要坚持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相统一。过程民主与结果民主的区别在于考量因素的差异,过程民主重视参与民主的过程,成果民主重视民主成果。比如西方代议制民主,民众在政治选举前后的表现有着极大反差,即选举中“轰轰烈烈”和选举后“一潭死水“。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既是以制度保障人民可以有效参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也确保民主成果由全体人民所共享。第二,要坚持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二者的统一,将民主的制度程序与民主的价值目标进行有机结合,不但保证了民主机制的合理运转,也有效扩大了民主参与范畴,推动国家治理效能的进一步提升。第三,要坚持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相统一。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划分在于参与方式的不同,直接民主是民众直接参与国家治理,以古代雅典民主城邦为典型,间接民主是民众基于“同意原则”通过选举代表间接参与国家治理。对于中国来说,要立足于我国客观国情,将其进行有机结合,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灵活运用。关于民主制度,邓小平指出:“我们一定要切合实际,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决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14〕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容纳了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的民主体制,是以高韧性和适应性的民主制度为结构支撑的。

(三)以战略向度为导向,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面贯通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在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向新阶段,实现了人民民主与国家治理的协同共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新发展成果,将人民的意志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实现了人民民主与国家治理的高度融通,开辟出一条最符合中国国情、最适合中国人民的民主道路。从战略层面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国家现代化治理的重要方式,要有效推进人民民主在多领域、多层次、多方位的全面贯通,就必须进一步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各领域和层次间的整体合力。一是要以民族复兴为使命动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为之奋斗的历史使命,也是全体中华儿女的伟大夙愿。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为人民至上作为价值遵循,坚守人民民主的价值立场,整合人民群众的集体力量,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民主政治方面的重要组成,也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一环。二是要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敏锐地指出:“人类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15〕面对世界环境的风云变幻,极端思潮的暗流涌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陡然增加,全球进入动荡变革时期。那么如何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是当下中国亟需解答的时代命题。从国家治理层面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应对百年变局的重要利器之一。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有效整合人民群众力量,增加制度运行的活力和韧性,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有效提升国家软实力。三是要以全过程人民民主解决时代发展中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充分肯定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1〕14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统合多领域、多层次、多方位治理的制度优势,是解决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度适应性的根源之一,能够不断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注入制度活力。

(四)以检视向度为导向,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检验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国家、社会、个体三者之间的良性有机互动,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全方位发展,有效塑造了良性互动的生动民主格局。要进一步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常态化运转力,就需要以不同的检验标准对制度运行环节进行全方位审视与衡量。第一,国家向度的检验标准。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检验标准中突出国家向度,是一项政治制度的重要价值审视。制度是治理效能发挥的载体和通道,国家的高效治理依赖于政治制度的良性运行。证明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不能脱离国家向度的评价框架。同时,国家向度的整体衡量与系统审视,也更有利于政治制度整体运行的优化,以顶层设计纠偏其可能存在的不合理运转倾向。第二,社会向度的检验标准。从社会向度评价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运作,衡量的关键标准有两个方面,即一方面是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是能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际运行中,要能够有效整合社会不同领域、层次、方位的资源,激发社会创造的活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第三,个人向度的检验标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全体人民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也是客体。在更为实际的现实层面,以个人向度作为评价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视角,有助于保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真实性、全面性,从而避免机制运行出现价值背离。因此,从个人向度制定相匹配的评价体系,应以是否能够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其整体功能,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为重要组成要素。

四、结语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丰富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民主政治领域的集中反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在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以丰富的民主形态和紧密衔接的系统环节持续赋能人民民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具科学性、真实性、有效性。在新时代新征程中,要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设,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参与实践,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泛地组织和动员全体人民以“主人翁”意识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继续迈进。

〔参 考 文 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习近平.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12.

〔3〕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M〕.高书文,译 .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64.

〔4〕塞缪尔·亨廷顿 . 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M〕.刘军宁,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6.

〔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296.

〔6〕习近平. 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56.

〔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94.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8册〔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650.

〔9〕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91.

〔10〕樊 鹏. 全过程人民民主: 具有显著制度优势的高质量民主〔J〕.政治学研究,2021(04):3-10.

〔11〕毛澤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503.

〔12〕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31.

〔1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8.

〔1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21.

〔15〕习近平. 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444.

责任编辑 郎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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