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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防治学生欺凌的思考

2023-05-30覃宏华

广西教育·A版 2023年2期
关键词:校园欺凌社会防治

【摘要】本文从建立防治欺凌长效机制、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优化防治欺凌社会环境三个方面,论述如何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作用,构建三位一体校园欺凌防治体系。

【关键词】校园欺凌 防治 家庭 社会

【中图分类号】G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3)04-0018-03

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干扰了受欺凌者的学习和生活,还严重影响了受欺凌者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中小学生欺凌问题已经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文件部署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重点提出要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作用,形成防治学生欺凌的合力。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由此可见,如何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作用,构建三位一体学生欺凌防治体系,成为一项值得研究的课题。下面,笔者结合自身的认识,谈谈关于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防治学生欺凌的思考。

一、学校做到“四坚持”,建立防治欺凌长效机制

作为教育学生的专门机构,学校承担着防治学生欺凌的重要责任。这就要求学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调动更多防治力量,保持防治学生欺凌的高压态势,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一)坚持教育引导

青少年阶段是塑造人格的关键时期,学校要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作用,引导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团结友爱、感恩知礼,在成长的道路上自信、自强、自律。一方面,宣传正确的价值观。利用开学典礼、新生入学仪式、校园广播、宣传标语、板报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小学生守则、校训校规等,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形成积极的价值取向,自觉融入集体,将心思放在比学习、比品行、比能力、比进步上来,有意识地远离欺凌、抵制欺凌。另一方面,开展相关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国旗下的讲话、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反欺凌签名、设立反欺凌活动日(周)、观看反欺凌视频等方式,引导学生深刻认识欺凌的危害。针对欺凌实施者,可以组织他们参加公益活动,比如到敬老院、孤儿院、社区做公益劳动,使其在帮扶弱势群体、服务社会的过程中,产生助人的愉悦感和自豪感,转变畸形的自尊心和扭曲的自信心,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

(二)坚持联动防治

防治学生欺凌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诸多部门。学校要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协调各方力量,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形成防治合力。一方面,鉴于学生欺凌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学校要建立师生、家校、社区联动机制,组织教师和保安加强检查巡逻,加强对重点时间(课余时间)和重点场所(校园偏僻处或上学、放学路上)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另一方面,基于欺凌实施者普遍蛮横霸道的特点,学校要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常态联系,定期请司法人员进校举办反欺凌讲座,进行欺凌案例分析,甚至对欺凌实施者进行直接引导训诫。这样既能警示、劝诫欺凌实施者,又能教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弘扬正气,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积极与欺凌行为作斗争。

(三)坚持从严整治

防治欺凌就是维护正义,必须依法通过一定的外在强制力,对欺凌实施者的行为动机进行干预,从而达到抑制、纠正其不良行为的目的。对那些欺凌成性、不思悔改的欺凌实施者,学校可以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提出的“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等条款,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惩戒,比如责成欺凌实施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公益服务,或给予训导、警告、记过、停课停学(须告知家长)等处分,甚至转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只有从严治理才能形成有效震慑,使欺凌实施者不敢欺凌。

学校要将治理校园欺凌工作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建立长效机制。要设立由熟悉法律、擅长德育、善于心理辅导的教师组成防治校园欺凌团队(部门),负责相应的日常工作,对欺凌实施者和被欺凌者实施常态化、个性化跟踪教育和帮扶,切实帮助欺凌实施者矫正扭曲的心理、建立健康的心态,帮助被欺凌者平复心理创伤,培养坚定的反欺凌信心和勇气。

(四)坚持心理疏导

做好被欺凌者的心理疏导,给予必要的帮扶,是做好欺凌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美国教育家简·尼尔森指出:“自尊是培养出来的,是从应对失望、解决问题以及由错误中学习的大量机会中获得的自信和能力感中培养出来的。”鉴于被欺凌者通常具有内向自卑、柔弱胆怯、缺乏自信等特点,学校在进行帮扶和疏导时要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一方面,及时安抚情绪,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加强人身保护,使其走出心理阴影,建立安全感。另一方面,帮助其分析被欺凌的原因,查找弱点,培养沟通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使之自信地融入集体,面对欺凌实施者有勇气、有技巧保护自己,能勇敢地告诉老师和家长,敢于通过正确方式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二、家庭突出“两注重”,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202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长要承担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必须主动作为,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使之远离校园欺凌,包括不参与欺凌、避免被欺凌。

(一)注重营造充满正能量的家庭氛围

美国教育家简·尼尔森曾指出:“营造一种合作的气氛对于教给孩子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技能——这是社会责任感的根本——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怎样营造这种家庭氛围呢?第一,弘扬传统美德,培植优良家风。传统美德和优良家风是长期积淀形成的优秀文化,父母应依托这种文化引导孩子明辨是非曲直,知晓廉耻荣辱,识大体、明事理、知孝廉、懂感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使家庭在优秀传统文化的照耀下,充满向善、行善的人文光辉。第二,克制负面情绪,营造和谐氛围。当今社会,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加大,许多家长难免产生负面情绪,对此,家长应学会克制,不能把负面情绪宣泄给孩子,尽量让孩子生活在和谐、阳光的家庭气氛中。第三,坚持民主理念,建立平等关系。父母与孩子在人格和法律上是平等的,遗憾的是现实中不少父母都不同程度地凌驾于孩子之上,角色地位的不平等必然导致亲子关系不民主、不和谐,容易使孩子变得内向怯懦或叛逆倔强。因此,父母要降低身段,與孩子平等相待,充分尊重、信任孩子,营造轻松愉快、默契融洽的家庭氛围。第四,加强沟通交流,走进孩子心灵。沟通交流是人与人之间基本的互动方式,也是消除误解与隔阂的有效途径,父母主动与孩子交流,走进孩子的心灵,感受孩子成长中的快乐,排解其生活中的苦恼,不断增进对孩子的了解,有利于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家庭环境。

(二)注重采用有效的家教方式

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成才至关重要。父母要从关心孩子健康成长、快乐成才的高度,通过科学正确的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施以积极有效的影响。一是坚持言传身教。在家庭生活中,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的示范,会潜移默化影响孩子。父母要想让孩子行得端、走得正,就要为孩子做出榜样。试想,总是恶语伤人、拳脚相加、睚眦必报的家长不可能培养出团结友善、宽容文明的孩子。为此,家长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自己的文明言行影响孩子。二是坚持耐心引导。现实生活中,有的家长平时对孩子的情况了解甚少,可当孩子犯了错误时就不问青红皂白劈头盖脸一顿责骂,甚至动手殴打,以为这样能让孩子吸取教训。其实,这种粗暴的教育方式,非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还可能使孩子心生怨恨,甚至将心中的怨恨和不满发泄给无辜的第三者。因此,家长要耐心地向孩子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理清是非曲直,使孩子真正从思想上认识错误,从行动上改正错误,逐渐形成判断是非的能力,养成弃恶扬善的品格。三是坚持从小抓起。所谓“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其实孩子性格的形成从婴幼儿时期就开始了。婴幼儿时期是儿童生理发展、心理发育最迅速的时期,根据大脑发育理论,人类对各种信息和各项能力发展的敏感期都集中出现在这个阶段。如果重视和做好孩子12岁以前的教育引导工作,对他们健康心理和良好性格的形成具有积极意义。因此,父母不要想当然地认为孩子不懂事、没有自主学习意识便忽视对其进行教育引导,相反应将这项工作前移,做到早介入、早培养,经常灌输正面、积极的信息,帮助其逐步养成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三、社会通过“三加强”,优化防治欺凌的社会环境

学生欺凌既是教育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和法治问题,防治学生欺凌需要多部门、多领域、多手段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切实净化社会土壤、优化社会环境,最大限度防止欺凌的发生。

(一)加强法治建设

许多国家都依据本国法律建立了学生欺凌防治体系,例如:以色列要求每一所学校依法建立全校性的反欺凌体系;澳大利亚依法建立了政府支持的反欺凌组织和网站,如“反校园暴力网络组织”和“澳大利亚无暴力计划”,提供关于防治欺凌的教师培训指导大纲;德国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小霸王”,依法送到不良少年管教机构进行强制管教。我们应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从法治层面加大力度惩治学生欺凌,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和法律追究制度,凡是触犯刑法的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欺凌实施者,应由公安机关会同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必要时由相关部门依法教育。同时,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司法部门主动送法进校,协同教育部门建立防治学生欺凌教育基地,帮助学生坚守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坚决不触碰校园欺凌这条高压线。

(二)加强网络监管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暴力成为学生欺凌的一个主要诱因。全国政协委员曹辉在2022年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发言时提道:34.5%的未成年人在上网时遭遇不良信息,其中血腥、暴力或教唆犯罪的内容达10.4%,淫秽色情内容达14.0%,自杀自残等消极内容达12.1%。有些学生沉迷虚拟网络,模仿网络暴力,通过网络威胁恐吓、谩骂侮辱、污蔑造谣等方式恶意欺凌其他同学,性质恶劣、后果极坏。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对网络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将充满血腥、暴力的网络游戏列入“黑名單”,对上传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的网站责成整改甚至予以封杀。同时,网信管理部门和社会综合治理部门应加强对社会网吧的监管,严令禁止营业性网吧对未成年人开放,为学生构筑接触网络暴力的防火墙,使他们在社会的保护、学校的引导和家长的监督下健康上网、健康成长。

(三)加强对社会教唆行为的打击

据了解,很多校园欺凌实施者与社会不法分子有联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中小学生缺乏是非观念、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和无知无畏的心理,引诱拉拢他们加入犯罪团伙,灌输低级趣味和暴力思想,教唆他们偷盗、抢劫或向弱者收取保护费。这些有社会背景的校园欺凌实施者往往有恃无恐地对同学实施欺凌,而且本性难移、不思悔改,可见社会负面教唆行为影响之深、危害之大,必须从严从重打击。一方面,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力度。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发动社区、乡村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实行联防联控,检举揭发和严厉打击教唆行为,对教唆、胁迫、引诱、帮助在校学生实施校园欺凌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净化中小学生的社会生活环境。另一方面,将教唆者与欺凌者连带从严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由于未成年人身体、思想和心理的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易受坏人教唆而陷入犯罪歧途,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对校外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的无良人员或黑恶势力,一律由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切实阻断学生欺凌的社会污染源。

总之,防治学生欺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构建起有效的防治体系。只有坚持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章恩友,陈胜.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的心理学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16(11):13-17.

[2]张恩凯.校园欺凌现象的心理分析[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30(3):145-148.

[3]李玫瑾.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作者简介:覃宏华(1970— ),广西大化人,本科,一级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学生德育、道德与法治教学。

(责编 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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