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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价值理念、逻辑证成与模式创新

2023-05-30罗婷周亮

学前教育研究 2023年1期
关键词:女学协同发展家庭教育

罗婷 周亮

[摘 要] 幼儿成长、家庭建设和女性发展都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三者在理论上有紧密的逻辑性,在实践上有协同发展的可行性。幼学—家学—女学概念的提出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对家庭重视的文化基因和当代家庭发展的现实需要。就逻辑而言,儿童发展是“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根本动力,核心家庭的形成强化了“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现实基础,社会主义家庭新风尚是“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文化愿景。为实现“幼学—家学—女学”的协同发展,应以促进妇女儿童的社会融入为效益目标、以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以新形态“家校共育”为常态化协同路径,并以跨学科研究为学术支撑构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创新模式。

[关键词] 幼学—家学—女学;家庭教育;幼儿教育;女性教育;协同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幼儿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基础的起始环节,对人才的成长发挥着奠基性和持续性的作用和影响。二十大报告还提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将家庭教育视为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与此同时,“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更是连续三次被写入全国党代会报告。由此可见,儿童成长、家庭建设、妇女发展都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国之大计。

幼学是一切关于幼儿成长的学问,家学是对一切有助于认识和发展家的内涵、价值、功能和组织形式等相关内容的总称,女学是对有关女性发展的学问总称。在我国传统社会,女性是家庭建设和儿童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家庭是女性和儿童共同成长的摇篮,女性发展、儿童成长和家的建设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家学、女学和幼学三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天然联系。近现代以来,随着女性社会参与的增加和现代教育制度变革,女性社会角色冲突、家庭教育功能弱化、儿童行为失范等系列问题亟待一种推动儿童、家庭和妇女协同发展的新治理模式来解决。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如何融合家庭、女性和兒童为发展共同体,实现三者的协同发展是一种创新性的社会公共服务和教育治理现代化改革探索,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家庭新风尚、推动女性和儿童事业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等历史使命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一、“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文化渊源与价值理念

家庭教育是人类发展史上最为久远、稳定的教育形式。在现代教育得到普及以前,学校教育在我国只是少部分人的特权,家庭教育承担着幼儿教育教化的主要任务。[1]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伦理为起点的“家国同构”的国家组织形式,“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稳定和谐是国家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家庭教育承载着传承社会公德和国家意志的重要功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传统社会男人成长的典型期望,家是连接个人成长和社会价值实现的重要中介。《孟子·离娄上》中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可以说,中国的传统家庭教育不仅仅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更是关系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大事件。[2]我国古代对家庭教育和儿童早期成长的重视形成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古代家庭教育文献中对儿童早期教育甚至胎教都有详细论述,如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强调“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列女传·母仪传·周室三母》中论及胎教的重要性,对母亲孕期的行为和思想进行了规范,认为“故妊子之时,必慎所感,感于善则善,感于恶则恶。人生而肖万物者,皆其母感于物,故形音肖之”。纵观我国教育发展史,家庭教育是传统教育中幼儿教育的主要形式,以“家国情怀”和“孝悌文化”为主的“德育优先”是我国传统家庭教育和幼儿教育的鲜明特征。

中国传统教育中另外一个鲜明特征是女性教育和幼儿教育的紧密结合。“贤妻良母”“相夫教子”是传统中国文化中对女性最为鲜明而影响深远的角色和功能定位,可以说我国传统女性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如何教导女性完成“淑女、贤妻、良母”的三重角色定位,“贤妻良母”成为婚后女性角色的主要社会期望。这与传统中国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有一定关系,传统中国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很少,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基本作为男性的附庸而存在,父亲在外劳作和参与社会活动,母亲大多被固定和封闭在家庭之中,因此母亲日常和幼儿相处时间较多,母子之间较为亲密的亲子关系决定了母亲在幼儿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重要角色。养子教子是中国传统女性的主要社会功能定位,同时“相夫教子”也是女性婚后生命意义的主要内容。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中国古代涌现了不少伟大女性,作为母亲,其教育案例成功被世代传颂和讴歌,如“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画荻教子”“量禀教子”等。自20世纪初,中国经济社会逐渐转型,女性自我意识和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教育子女的繁重责任和逐步个性化的社会活动成为牵扯女性时间、精力和社会角色定位的一对长时间存在的矛盾。[3]加上现代教育逐渐兴起和我国教育服务逐渐普及,托儿所、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也成为一种减轻妇女家庭教育压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女性在家庭教育和幼儿成长中的功能被削弱,影响被降低。

“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既是对我国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传承,也是新时代倡导社会主义新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必然要求,同时对现代社会女性“走出家庭”后社会角色定位转变所出现的家庭教育和幼儿教化新局面、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妥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家庭教育形成儿童、家庭和妇女共建、共享、共治的协同善治的状态。

二、“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逻辑证成

(一)儿童发展是“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根本动力

“望子成龙”“光宗耀祖”是中国家长养育孩子最为突出而普遍的价值追求,儿童发展是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的核心目标。从教育原型分析,家庭教育是比学校教育更早也更接近教育原型的一种教育类型。[4]学校教育是以传授系统科学知识为目的的一种制度化教育,家庭教育则是以生活场景为主要教育内容的非正式、非制度化的教育,但其对儿童成长具有更为广泛而持久的影响。威廉·菲尔定·奥格本(William Fielding Ogburn)甚至认为“情感和教育功能是家庭保留下来的最有力功能”。[5]我国的社会传统强调“家国一体”,以道德和伦理为个人和国家的根本,而人的道德素养首先在家庭的潜移默化和言传身教中萌芽,并以家庭教育作为贯彻始终的主要培育手段。这意味着,在传统社会,家学是幼学发展的重要支撑。

虽然在现代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女性逐渐走向社会化、个性化发展,人们越来越强调父母应该在家庭教育中扮演同样重要的角色,但是女性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其特殊的生育者身份和密切的亲子互动依然重要而不可替代。池瑾的研究表明母亲教育观念(儿童发展观、教育观与期望)对儿童的心理特征,尤其是气质类型有显著影响。[6]王娟研究发现母亲的语言支架对儿童的情绪理解及儿童的亲社会行为均有显著影响。[7]李喜乐发现母亲的不恰当归因可能导致儿童的消极情绪和外在行为变化。[8]“推动摇篮的手就是推动世界的手”,由此可见,女学是提升家庭教育质量,改善儿童教育品质,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三者具有相互促进、协同提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核心家庭的形成强化了“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现实基础

现代经济社会转型和城市化发展不断推动着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三代同堂”“四代同堂”的联合型大家庭逐渐被“两代同堂”的现代核心家庭所取代。[9]传统的联合型大家庭中祖辈、叔辈对幼儿共同进行教育的大教育环境逐步演变为以小家庭为核心的相对孤立的家庭教育小环境。在现代核心家庭中,父母成为承担家庭和幼儿教育的单一主体,父母对儿童发展的影响相对传统的联合型大家庭更为凸显。如果说传统的联合型大家庭中祖辈和先为父母的同辈可以作为初为人父母的年轻夫妻的教导者,甚至共同分担儿童教育教化的责任,则核心家庭的父母面临着从毫无经验的初学者立即转化为孤立的家庭教育单一承担主体,家庭教育的指导和女性教育(作为母亲)成为科学育儿、建设和谐家庭迫在眉睫的社会需求。

为人父母是自然生育的结果,但是好父母是接受教育和主动学习而形成的。现代人对理想母亲的要求已经远超中国传统“相夫教子”的角色要求,科学育儿、民主意识、新时代精神等构成了现代人对理想母亲的主要素质要求。现代核心家庭背景下,年轻的父母面对子女教育的多元化选择难免莫衷一是,夫妻双方的教育观念差异经常成为家庭矛盾的主要诱因。近年来,亲职教育(又称为“家长教育”)作为一种新型教育类型逐渐兴起,初期主要作为国家对一些青少年罪犯的父母进行的一种强制教育而存在。亲职教育的教育对象为父母,教学内容主要为父母教育和父母如何教育孩子两个方面。有学者认为,在现代核心家庭背景下,初为父母的年轻夫妻在家庭关系处理、幼儿教育等问题上常常茫然无措,因此,亲职教育应该从一种强制教育转为对年轻父母的一种普及教育。[10]亲职教育的目的是诱导形成正向的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和亲子关系,这对于儿童,特别是学龄前的幼儿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11]亲职教育以对父母教育进行教育为形式,也包含夫妻的性别教育内容,其目的在于帮助父母更正确有效地实施幼儿教育,可以视为幼儿、家庭和妇女协同教育的萌芽形态。

(三)社会主义家庭新风尚是“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文化愿景

家庭是妇女、儿童共同成长的摇篮,睿智尽职的父母以及和谐的家庭关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大量研究表明,家庭关系紧张、夫妻冲突、母亲抚养压力大对于儿童的心理生理健康成长均有重要影响。[12]“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目的之一即在于通过家庭教育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除了教育女性更好地承担母亲这一角色的知识、技能、方法和技巧以外,家庭教育也可以引导男性更多地参与幼儿教化。在鼓励女性参与社会建设,发挥女性在政治经济社会“半边天”作用的同时,鼓励男性更多地回归和守护家庭,在家庭建设和幼儿教育教化上承担“半边天”的责任,同时达到解放女性和优育儿童的双重效益,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新风尚,这是新时代“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最美好的协同愿景。

三、新时代“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实践模式

(一)以促进妇女儿童的社会融入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效益追求

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人,也即促进人的社会化和社会生存技能的发展。[13]在传统中国社会,家庭教育是最为普及的教育类型。基于中国社会传统上的“家国同构”教育理念,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能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家庭化,即通过不断地教化、磨砺和完善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内化为家庭成员的个性化选择,[14]也即通过家庭教育的形式达成人的社会化。传统的中国式家庭教育注重整体性和社会性,通过教育将自然人转化为价值理念一致的社会人,这对于维持社会稳定有重要价值,但是对于个体的自我发展、个性化成长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现代教育则强调人的社会化和个性化并重,实现人的社会化和个性化协调统一发展。[15]个性化发展和社会融入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可以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

“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首先以儿童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而妇女受教育与发展并因此更好地融入社会是保证家庭教育能够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的前提,一个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新时代母亲毫无疑问比囿于男权和家庭的传统固化的女性更能养育出心智健全的儿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德”教育被长时间地奉为女性教育的必修课,其中“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在彼时的时代背景下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其突出的不足在于将女性定位为男性的依附和从属品,男性和家庭是女人的主要价值体现和生存依附,与现代女性充分融入社会的时代要求格格不入。自从20世纪以女性“走出家庭”为标志的妇女解放运动兴起以来,女性的社会融入既是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女性同样作为独立个体存在的应然状态。女性的解放和成长并不是孤立的性别意识问题,恰恰是提高家庭养育环境、培养“时代新人”的应有之义。

家庭对儿童进行教养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家庭成员的顺利社会化。“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应充分吸收传统家庭教育中培养“家国情怀”的优点,同时克服其固定化、模式化和贬抑女性的不足,将家庭教育与女性成长、儿童成才顺利衔接,扩大传统家庭教育的社会适应范畴。“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要充分考量现代竞争、开放、全民融入的经济社会新特征,不仅为了满足儿童成长和人才培育的目标,而且要从家庭的狭小空间中解放女性,同时以积极正向的家庭环境培育社会主义新生力量,从而满足从家庭和谐走向社会稳定的顺利连接,积极促进妇女和儿童的良好社会融入,在兼顾整体性培育的同时充分尊重个性化发展需求。

(二)以道德教育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内容聚焦

学校教育是以系统传授科学知识为主要目标的规范化教育模式,家庭教育作为一种生活化、常态化和模糊化的教育形式是更利于承担道德教育责任的教育模式,而且对儿童的成长影响更为深刻。[16]家庭教育的内容非常宽泛,德智体美劳均可作为家庭教育的内容,但是其中最为重要和基础性的是德育教育。我国传统的家庭教育就非常强调德育的重要性,“养正于蒙”等传统教育理念以伦理道德的“人伦”教育为主要手段,通过灌输道德观念和养成行为习惯达到使子女社会化的目标。随着现代教育的兴起,学校教育成为儿童教育的主战场,家庭教育的地位逐渐弱化。[17]更值得警惕的是,家庭教育逐渐沦为学校教育的延伸,甚至仅仅是学校智育的延伸,家庭教育的德育功能出现“空白化”。[18]家庭德育教育功能的缺失是导致学校教育失效的常见原因,现代青少年行为失范、心理问题频发大部分也可以从家庭教育的德育缺失中找到原因。[19]另外一方面,现代女性“走出家门,走向社会”带来女性价值观的多元化发展,女性角色由中华传统的“贤妻良母”的家庭定位向家庭和社会兼顾转化。但是,女性的个性化成长并不一定意味着其传统女性家庭角色的淡化甚至退化。走向广阔社会实践的富有智慧、正直善良的女性更有服务社会的责任心和应对社会的能力,这更有利于其培养国家需要的优秀人才,这正是“家学—女学—幼学”协同发展的最好愿景。

“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强调家庭教育以德育为主要内容,这既包括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也包括对父母的性别平等、社会分工合作、家庭责任分担、和谐家庭建设、服务社会等意识进行道德教育,是一种以家庭和谐、各尽其责、互相促进、共同进步为核心价值理念的融合协同教育范式。“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以家庭教育为载体,促进女性、儿童顺利融入现代社会,最终培养能为国家、为社会贡献自身力量的现代女性和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因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引领的道德教育应该成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主要内容。通过家庭道德教育耦合家庭发展与社会性发展、血缘亲情与社会责任、道德实践与生活实践,建立女性个性化成长、儿童全面发展、家庭和谐稳定和社会平等进步的连接线。

(三)以政府主导构建“幼学—家学—女学”一体化协同发展的社会支持体系

在我国主要以政府垂直治理为主要治理手段的背景下,构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社会协同支持体系应优先选择政府主导,妇儿工委、妇联、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社区、家庭多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虽然是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的个性化需求,但是关乎社会整体发展的命运,实际上应该被视为政府为公民提供人性化基本公共社会服务的一部分。[20]“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最终实现的除了家庭稳定、妇儿发展等个人效益,也包括为国树人、社会和谐、国家稳定等公共效益。政府主导的首要任务是制定促进“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并协调、统筹和监管相关事宜的规范发展;其次是通过公共媒体加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宣讲和引导,提高“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三是政府以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对“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进行财政支持。

各级妇联是我国妇女、儿童、家庭工作协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家庭建设属于该组织的主干业务范畴。“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具有促进妇儿工作和家庭建设工作融合发展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部门各分支工作的协调合作、效率提升。妇联、社区和其他社会力量是落实“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有效协同部门。各级妇联可以进一步健全“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具体方法、措施和制度,加大“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宣传和指导力度,将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共通共融。社区可以通过举办新婚夫妇学校、孕妇学校、家长学校、婚姻学校等多种途径,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资源优势,宣讲和普及育儿知识、性别平等、家庭建设等相关知识。[21]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作为学校教育的主要执行者,应充分认识“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在缓解学生行为失范、促进学生良好习惯养成、矫正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促进“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以及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深度融合。

(四)以新形态“家校共育”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常态化路径

家庭和学校是儿童成长的两个主要教育场域,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交互作用是儿童行为习惯养成的主要影响因素。[22]学校教育的低效和失效通常是家庭教育无力或乏力的延续性表现。不良的家庭结构与消极的教养方式,是妨碍学校德育获得家庭教育支持的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二者分别构成了影响学校德育之家庭基础的客观障碍与主观偏差。[23]家校共育是联通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重要纽带,也是家学与幼学协同发展的典型举措,因此近年来受到广泛重视。但是,常规的“家校共育”以学校教育获得家庭教育支持为主要目的,基本漠视家庭结构现状和作为家庭教育主要执行者——女性的生存状态而做出单向性要求,学校教育反哺家庭教育的功能缺失,这就无法破解“不良的家庭结构与消极的教养方式”这两个影响家庭支持学校教育的关键桎梏。

我们提倡的新形态“家校共育”基于家庭建设与学校教育的双向支持,是对常规家校共育形态的必要和有益补充。一是新形态的“家校共育”在常规家庭育儿知识普及和信息互通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宣讲,实现家学与幼学的融合。众所周知,夫妻不和、家庭冲突、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隔代抚养等家庭结构性和情感性问题是导致儿童行为失范、教育失效的主要原因,[24]可以说拯救家庭就是拯救兒童。因此,新形态的“家校共育”注重现代家庭教育的引导和宣讲,这是实现家学与幼学的互惠互利、共同进步的优先路径,对于新时代的家庭建设和立德树人具有双向协同效益。二是新形态“家校共育”重视性别教育,着力实现女学与幼学、女学与家学的融合。女性(母亲)是家庭教育的主要执行者,也是儿童成长中最为亲密的引路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妇女逐渐摆脱“夫权”的束缚走向社会主义建设的广阔天地,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了“半边天”的重要作用。新时代的“巾帼建功”让广大妇女视野更为开阔,思想更为自主,这无疑也培养了更为优秀的母亲,从而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家庭教育和幼儿教育。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的是大部分女性在走向社会、参与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经常会面临“家庭—工作”难以兼顾的困境。[25]面对“家庭—工作”的冲突,如果应对不当,则会成为导致家庭教育弱化甚至家庭矛盾突出的问题,这也成为家庭教育支持学校教育无力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容置疑的是,即使身为职业女性,母亲在幼儿的成长过程中依然不可或缺,女性依然是家庭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尤其在亲子陪伴、谈心、学习辅导和家校交流等方面的作用更是不可替代。[26]新形态“家校共育”在传统的“家校共育”基础上还应该肩负起女性教育和父母教育的双重责任,一方面要通过女性教育培育更为优秀的母亲,使其能够正确应对母亲和职场女性的角色冲突,更好地实现母亲角色的价值,使之成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要在家庭生活中倡导健康和谐的性别平等观念,强化父亲的家庭责任担当,加强社会支持,以分担青年女性的育儿责任,共同构建儿童陪护和教育的良好环境。[27]

学校因为拥有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和对家长的号召力,依然被视为新形态“家校共育”的主阵地。妇联、教育主管部门应通过政策引导、宣传鼓励、资金互助等多途径支持“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新形态“家校共育”,进而形成可依赖的“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常态化协同路径。

(五)以跨学科研究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学术支撑

“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虽然在我国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和切实的现实需求支撑,但是作为一种连接“家庭—妇女—儿童”多对象共同发展的创新性社会公共服务模式,不仅需要整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多个教育场景,同时对于如何构建相应的理论框架、内容体系、实践路径和服务模式等诸多问题均有待更为广泛的开拓性学术研究。一是要加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跨学科理论研究。理论研究是提升实践指导能力的前提,家庭学、女性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基础理论学科的学者应坚持系统观和大教育观的引领,从不同的视角构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学科理论体系和实践服务内容体系,科学设置“幼学—家学—女学”一体化教育的课程体系,推动形成“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社会支持体系。二是要整合资源,打造示范性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指导团队。“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是坚持政府引领下多主体协同治理的创新性治理模式,资源整合是协同治理的前提,示范性研究高地和实践团队是引领该领域发展的领头雁。长沙师范学院110年坚守师范教育,70余年发展学前教育,是新中国最早的幼儿师范高等学校,有着浓厚的“师范本色”和“儿童特色”,被誉为“幼儿教师的摇篮”,是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单位、“幼师国培”示范性综合改革培训基地。学校也有深厚的“女学传统”,在一百多年的办学历史中,曾有长沙女子师范学校、湖南省女子师范学校等35年的女校办学经历,培养了刘英、谢冰莹等一大批杰出女性,被誉为“近代女性教育的摇篮之一”和“湖湘女学的源头之一”。学校还有着深厚的“家学底蕴”,徐特立、许光达等老一辈“长师人”和无产阶级革命家是“家庭家教家风”的红色典范。同时,学院还拥有“湖南省妇联妇女儿童教育中心”“湖南省教育厅关工委家庭教育中心”“湖南省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湖南省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员培训基地”等多个相关研究平台,整合了“幼学—家学—女学”相关研究领域专家,统筹推进“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堪称目前国内该领域研究的先行者和探路人。

在我国传统社會,家庭教育一直是幼儿教化、道德养成的主要方式,而女性在抚养幼儿和家庭教育中承担着主要责任,“幼学—家学—女学”三者协同发展具有密不可分的内在逻辑关系、文化渊源和现实基础。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价值观念多元化背景下,“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也是系统应对我国婚姻家庭稳定性下降、女性社会性发展与家庭责任冲突、家庭教育功能性弱化、儿童行为失范和心理疾病高发等突出社会问题的社会服务和教育治理模式的现代化变革。

“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是一项需要多方支持、多方参与、多方联动的系统工程,应在政府主导下构建家庭、学校、社区和社会力量等多个主体参与,综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多种教育形态的立体化治理路径体系。通过“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连接个人发展、家庭发展和社会发展为发展共同体,在家庭生活中倡导健康和谐的性别观念,强化父亲的家庭责任担当,加强社会支持,逐步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相辅相成的“家—校—社”社会服务圈,通过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模式,最终达成我国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和家庭建设协同发展的善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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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alue Concept, Logical Justification and Model Innovation of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Children Studies—Family Studies—

Women Studies”

LUO Ting, ZHOU Liang

(Changsha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100 China)

Abstract: The growth of children, family building and women’s development are issues of livelihood that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three are closely logical in theory and feasible in practice. The concept of “children studies—family studies—women” studies is based on the cultural gene that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attaches importance to the family and the practical needs of contemporary family development. Logically speaking, children’s development is the fundamental driving force for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children studies—family studies—women studies”. The formation of the core family has strengthened the realistic foundation for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education, family education and women’s education”. The new fashion of the socialist family is the cultural vision for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education, family education and women’s education”. In the practice o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we should take promoting the social integration of women and children as the benefit goal, take moral education as the main content, build a social support system with the presence of the government, take the new form of “family?鄄school coeducation” as the normalized collaborative path, and take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as the academic support to build a “children studies—family studies—women studies”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innovation model.

Key words: Children Studies—Family Studies—Woman Studies, family education, children’s education, women eduacaton,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責任编辑:刘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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