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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商甲骨文化的审美意识

2023-04-16

安阳工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甲骨文文字

朱 格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文字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它不仅记录着一个民族发展的历史轨迹,而且建构着一个民族的思想内核。甲骨文字是我国已知的最古老的文字,商代晚期,甲骨文字的造字体系已经趋于完善,记叙事务的功能越发成熟,在以“万物有灵”观念为主的思想内核下,甲骨文不仅在内容上记录了先民敬拜祖先的巫术礼仪过程,同时其书写风格也随着时间不断发展,人们对美的天然追求使得甲骨文艺术不断走向成熟。

1 甲骨文的美学价值与天人关系思考

甲骨文的美学意味是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不断发展起来的。出于对具体事物的描绘和记录需求,甲骨文由最初的图像符号逐步转化为线条更简洁的表意文字,在这一过程中,除了实用的记述功能,甲骨文彰显着先民的艺术创造力和审美需求。“文字起源于图画,原始图画向两方面发展,一方面成为图画艺术,另一方面成为文字。”[1]古史学家董作宾曾根据甲骨卜辞中的“世称”“称谓”“贞人”“书体”“字形”等将甲骨文的发展分为五个时期:第一个时期的甲骨文,风格简单有力,多以直线为主;随着篆刻技术的发展和工具的改进,第二和第三个时期的甲骨文字迹更加工整,精美;后两个时期,人们对甲骨文字的篆刻得心应手起来,出现了运笔的趣味与气韵,每块甲骨都有了自己独特的风格。从字形的变化再到篆刻手法,甲骨文的发展都体现着除文学价值外的美学价值。

甲骨文中蕴含的最初对天人关系的思考也十分重要。如果说西方哲学的起源是从人与自然合一到对世界产生认识开始,那么,中国,即便曾被评价为没有哲学的民族,也有着自己独特的与世界相处的方式。自古以来,华夏民族对天与人关系问题的思考渗透在源远流长的华夏文明之中。20世纪中后期,天人关系成为研究中国哲学的重要问题并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学术界曾将这一问题看作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但是,由于“天”与“人”有太多种解读,如“人”可以被理解为独立的个体,也可以单指自我意识,“天”可以是自然,也可以是某种宏大的“天理”,因此,天与人的关系不能仅仅看做是思维与存在,或者认识世界方式的问题。虽然不能将其看做同西方哲学中的基础问题,但是在中国文化中,天人关系的重要性是值得探究的。有学者总结道:“张岱年把包括中国哲学在内的哲学称作天人之学,丁守和视天人关系为中国哲学的中心问题,朱立元说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的潜质,杨建华把天人关系作为中国哲学的中轴。”[2]若将天人关系追根溯源,寻找最古老的论据,其实从殷商时期甲骨文的卜辞就能窥见一二。

首先,从字形来看,甲骨文的造字结构本身就蕴含着对天人关系的思考。“甲骨文中的天、地、人、从、比、化是中国最早反应天人关系的象形会意文字。”[3]“天地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在世的系统,“从比化”则体现出人们之间关系的联结。从字形来看,“从”是两个方向相同的人,“比”的左边比右边大,从而生出比较,“化”更像是人与人关系的圆融。中国哲学家冯友兰曾提出四种精神境界之分,并认为天地境界是人生最高境界,从字形来看,以“化”作为人与人、人与天地之间关系的总结字形再合适不过,以人为主体的世间万“象”都“化”为“无形”,这种“无形”恰恰就是所谓西方哲学语境中“在之中”的生存状态,也就是人自觉生存在天地之间,与天地相融的境界。

其次,从与甲骨文息息相关的巫术活动来看,华夏文明中最早体现出的天人关系,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图腾崇拜。而图腾崇拜即是对神秘的自然力量的敬畏,殷商时期,龟甲就是人们最为重要的神秘精神的支配力量。《礼记·表记》中有“殷人尊神,先鬼而后礼,率民而事神”的记述,可见,占卜中灼烧出的龟甲裂纹,代表着未来的凶吉,在当时君王和百姓的心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这些裂纹的走势,在心中怀有期许的占卜人心中代表着上天给予的指示,和图腾崇拜一样,是人们对自然的敬畏和幻想。甲骨占卜制度是商代礼仪制度重要的表现形式。徐复观曾提出“中国文化,毕竟走的是人与自然过分亲和的方向,征服自然以为己用的意识不强。”[4]相较于西方的认识论来说,中国哲学对于天人关系的认识初期,是对自然的强烈认同。在生产力较弱的古代,在巨大的不可抗的自然面前,人们选择顺应自然,相信上天的力量。

2 形式感:以人观天的自然之美

随着劳动生产工具的制造和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加深,人们渐渐不像人类社会更早期那样恐惧未知的自然了,开始转而观察自然,描摹自然,企图用自己的方式记录自然。甲骨文是现存的最早汉字形式,正是那一时期人们思维的反映。这些镌刻在龟甲上的图案记录着早期华夏人们最简单的生活,寄托着他们最淳朴的亲近自然愿望。在这一过程中,甲骨文的审美意识体现在文字的形式上。

苏珊·朗格曾指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甲骨文创造的过程就是人们将其所见的自然对象物符号化的过程。这些文字具有或多或少的象形图画的痕迹,显示出文字最初发展阶段的稚拙和生动,以象形为特质,见其形而知其意。

如“人”字,人是地球上唯一会创造文明符号、自觉进化的动物。甲骨文的“人”像是垂臂直立的动物形象,其本意是为了表现躬身垂臂、双手采摘或在地里忙活的劳作者。再比如甲骨文的“水”字,从字形上看,有一脉两流之意,弯曲的字形表示水流动的形态。早期的文字属于符号,符号即为携带意义的感知,人们用通俗易懂的字形不断重复着对自然的感知,逐渐形成一种固定的形式。与“水”的造字方式相近的还有“龙”“川”“洲”“雷”等字。这些文字的共同特点就是极具流畅的线条形式感。声音有高低变化,笔画有弯曲平缓,甲骨文字通过对自然形态的生动模仿,抽象地再现了自然物的形态。以上述文字为例,水是流动的,龙是飞舞的,文字创造真正将自然物“活”了起来,既有变化又很舒展,不仅视觉上给人更加舒服的感受,同时也在间接传递万事万物处于变化之中的思想观念。在这些甲骨文字中,我们能看到原始的事物形态,这种直接取自于自然形态的抽象字体培养了我们的艺术想象力和审美能力。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古者庖栖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因此,甲骨文的书写与形式之美来源于殷商人民对现实中客体形象的仔细观察,来源于殷商人民对物最直观的审美感受。如前文所述,甲骨文最初被创目的是为了占卜凶吉,若以“审美无功利”这样的观点来看,甲骨卜辞的实用性及目的性使其远不能达到审美层面的高度。但是,深究其内容,组成卜辞的甲骨文首先是文字的起源,因此在创造文字的过程中,文字本身的形态就是对现实的某种抽象的再现,本就蕴含着人们对美的思想,属于“有意味的形式”。其次应当看到,在后世文字的演变的过程中,文字意义并没有发生较大的改变,这说明文字中蕴含的美学思想也一脉相承,为后来的美学研究找到了历史依据。

3 沉浸感:天人沟通的交互之美

上文从对自然的观察与抽象表达的角度,分析了甲骨文自身线条组合的形式之美,而甲骨文被创造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占卜,体现着人们与上天沟通的欲望,对先辈的敬意与虔诚,其中审美的主体意识还体现在巫术活动中的音乐歌舞中。原始的甲骨文化具有浓厚的巫术色彩,但并不是原始生活的所有方面都依赖巫术,真技艺与伪技艺并存,即使是巫术活动本身,也需要一定的科学装饰从而获取更大的可信性。古老的氏族风俗、观念、习惯保存下来,形成一种稳定的文化结构和心理力量。

音乐与舞蹈两种形式是人们在面对自然的过程中从心而发的生存方式,这种凭借自然本性生活的态度,蕴含着诗性,同样有极高的审美研究价值。荀子在《乐论》中认为,“夫乐者,乐也。”[5]音乐不同于语言,它是一种可以直接表达情绪的艺术形式,殷人在进行祭祀的过程中,将人所发出的音乐看做是和上天的交流,希望讨好上天获得神的庇佑,从而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殷商文化是典型的“巫觋政治”,乐舞是祭祀过程中的表演形式,发达的巫官群体使得乐舞艺术越发成熟,在天人沟通的巫术仪式中,音乐的韵律感与舞蹈的节奏感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效果,并且,通过音乐和舞蹈这一形式,参与巫术活动的观众沉浸在乐舞创造出来的将神秘的神灵世界具象化的表演中,当神秘的世界通过乐舞连接,人们想要与天沟通的愿望也得以达成。

纵观甲骨文记述的巫术活动,我们得以发现,音乐和舞蹈创生出一种使人沉浸其中的情境,这种情境下,人们的主体意识不再拘泥于当下,而是被神秘的未知压倒,从而产生崇高之情。在康德那里,优美原是感性与知性的和谐游戏,一旦无法想象的感性大大超越知性,如祭祀活动带给人的冲击,那永恒神秘带来的无尽想象压倒了人们的理性认识就会生出崇高,而美恰恰就在人自身主体性与神秘力量的交互之间产生。审美意识的产生是由于情感的波动,无论是从整个仪式活动过程还是刻满卜辞的龟甲,甲骨灼烧时所呈现出的裂纹被人们赋予了主观上的意义,占卜者将自己对未来的期望,虔诚地投射在一方小小的龟甲之上,再根据其裂纹走势解读上天的指意,颇有石涛“代山川而立言”之味。

4 道德感:天人合一的思想之美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曰:“美,甘也,从羊从打,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义。”[6]即美与善有相同的含义。既以羊大为美,那么“美”的深层含义便是从味觉出发而成。甲骨文中,与味觉美相关的还有“善”,因为“善”的造字结构是羊开口,由此可见,殷商甲骨文的审美意识与道德关系联系甚密。并且这种审美道德观念对后来的儒家和道家的思想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周以后,人们对神的尊敬大大降低,由于人们也看到了天命的无常与不可控,他们更在意脚踏实地的现实生活。即便占卜仪式仍有保留,但他们不愿再过度关注神灵的意图与启示。以往对神灵的讨好逐渐变成对先祖的祭拜,因此大大拉近了人与神之间的距离。因此,商周时期,君主开始以道德礼节作为约束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从而完成对整个社会规范化的管理。将“道德”二字拆分来看,“道”带有天意之味,“德”则初步具有了规范行为的政治意义。据先秦文献记载,帝尧时代心灵美的标准为“德”,《左传》中的“文物昭德”意思就是文化是人道德的表现。由于“道”来自于天,以道德之心观察宇宙万物,并主动践行道德,才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商周礼仪规范的发展直接影响了儒家思想基础的建立与发展。但无论是怎样的礼仪规范,中国哲学始终是一种在世哲学,这个“世”包含着宇宙天地。在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易经》一书中就描述了“天地乾坤”和天大地大人亦大的宇宙景象。从天地再到人伦,中华民族的审美内涵首先在于和谐。《易经·系辞上》有“日新之谓德,生生之谓易”的说法,在宇宙的轮回中有乾坤、天地、阴柔、动静,在人类社会中有福祸、得失、好坏,这些充满了辩证思想的定义不断循环一进一退,宛如阴阳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推动着社会的前进。

5 结语

纵观华夏文明与历史,中国艺术最高的审美理想,即是展现生命的蓬勃。朱立元在《天人合一:中国审美文化之魂》中提出,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审美文化的中坚思想,构成了中华审美文化的思想底蕴。从殷商到魏晋、唐宋,中国艺术的审美标准始终围绕着天与人之间的平衡关系进行探讨,在人的生命与自然和谐的协奏中体验生命的自由与解放。从庄子“万物皆为虚静所含”,使个人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到刘勰的《文心雕龙》提倡“天人合一,心物相通”;再到郭熙发展庄子的“与物为春”“与物有宜”的观点,排除世俗的喧嚣让画中的景和情达到融合,以及谢赫的六法、石涛由“搜尽奇峰打草稿”到“法自我立”,这些艺术理论家不断在“天”和“人”之间寻求达到一种平衡,从而使美感生发。他们强调美感由自然而起,再到融入人主观的生命情调中去,使“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这就是最充实的生命精神。

综上所述,甲骨文化中反映出的殷商时代人们的情感与外界事物的感应关系,在后来发展为宇宙与人的生命意识之间的关系,其中渗透着的中华民族的世界观与文化底蕴依然值得我们继续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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