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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视域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现实境遇与推进路径

2023-04-06姚晶晶

中国商论 2023年6期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市场经济乡村振兴

摘 要:数字化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数字传媒、云计算、人工智能的运用,在促进乡村数字经济转型,推进农业体系现代化发展,畅通农产品交易渠道,缓解农民生产经营困境的同时,还面临着法律制度交叉地带空白、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农民数字技术应用薄弱等问题。因此,本文从健全法律法规、加大农村数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农民数字能力素养等方面入手,探讨推动数字农业经济转型,加快数字农村建设,形成和谐美丽的新农村的创新路径,以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关键词:数字化;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农产品;市场经济

本文索引:姚晶晶.<变量 2>[J].中国商论,2023(06):-046.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3)03(b)--04

在新时代经济发展体系中,乡村经济占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大力推动乡村经济有利于社会经济稳步快速发展,助力国家经济建设持续增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出“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部署,我国要牢牢把握数字技术创新发展新机遇,推动数字技术带动农业体系现代化发展,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及提高农民数字化营商能力深度融合,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

1 全面提升乡村数字经济转型,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任务,是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数字经济的赋能。信息化时代,数字化发展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提升乡村数字经济转型是实现农业经济现代化、转变农业发展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民致富能力、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夯实乡村振兴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社會根基。

1.1 数字传媒助推农业现代化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利用‘互联网可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由此可知,依托数字传媒技术推动农业科技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产能,提高农业生产力。将现代数字传媒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以实现对农业产能的具体量化与数字化控制及管理,具体涵盖农业生产的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农业生产、分配和销售进行有效预判。从全国来看,近年来我国通过数字传媒销售的农产品交易量已经超过50%,增长速度较快。2020年,我国农产品依托数字传媒技术的电商销售额超过6000亿元。《“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发布,预计到2025年,我国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2.8万亿元。由此可以看出,数字传媒技术已经成为销售农产品的主要平台。因此,在数字化时代,将数字传媒作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能够加快农业科技转型,转变农业发展模式,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1.2 数字技术提高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数字化在发展过程中,信息技术是联结各领域协同发展的重要途径。以信息技术为核心,融合第一二三产业数字化技术应用,有效发挥数字生产、数字经营及数字农产品生产的提质、增效,实现产业兴旺,营造有序的营商环境,提高农民收入。短视频、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传媒手段有利于打造农产品品牌效应,可以让消费者更加便捷地获取产品信息。农业生产经营者通过农产品产业链形成“条数据”,整合农产品品种,积极探索全品种产业链大数据经营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构建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B2C销售模式,在国家农产品信息平台建设“块数据”,形成农产品数据采集、分析和销售目标,打造品种多样、内容丰富、多种模式的产品服务信息化平台,提高农产品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打造数字农产品,转化农产品销售模式,提高农产品销售力度,增加农业附加值,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1.3 数字化应用优化农民营商环境

数字农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优化农民营商环境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有力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筑巢”的宝地。一方面,依托数字平台搭建智能生产工具代替传统的人力劳动,通过数据传输系统量化农产品产量,配套机械化设备投入农产品的生产、维护和分拣等工作,提高农业生产率,有利于节约劳动力成本和农产品的提质增效。利用“智慧运输”管理平台,有利于商务运输物流通道畅通,提高物流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的同时,通过数据平台对农产品进行“智慧监管”,不仅严把农产品质量关,还有力监督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农产品的经营者基地主要在农村,生产、加工、运输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农民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在条件,利用数字普惠金融向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机构申请贷款,扩大生产或改善经营环境,缓解创业资金困境,提高农企创业积极性,优化农村营商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

2 数字化视域下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现实境遇

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农民提高数字能力素养、共享社会发展红利衍生出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是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实现经济公平正义、人民生活富裕的基本遵循。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运用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直播平台等数字技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数字经济发展的速度、辐射范围的广度、影响程度达到前所未有,深刻影响着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但是数字化视域下乡村振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不免遭遇一些困境,亟需突破。

2.1 数字农业发展的制度保障亟待增强

数字农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农村相互联动协调发展,这就需要有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机制,为农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2018年,《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等相继出台,明确了数字化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要任务,对发展数字农业有一定的助推作用。但是,目前数字化农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仍显不足,比如对直播平台中关于主播对产品真实性和有效性未加真实核验,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不利于数字化农业的发展。因此,提高电商平台销售主播的准入门槛,加强利用电商平台交易产品的质量检验和审核程序,发挥法律法规对生产、流通、销售等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和惩处作用,保障数字化农产品的公平竞争、诚实交易。同时,加强数字农村政策扶持力度,虽然乡村振兴战略已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做好整体规划设计”的要求,数字乡村建设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各地自上而下正处于探索过程,数字赋能乡村振兴的普及化程度相对较低,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各部门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总而言之,数字农业经济发展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的保障,才能建立统一的、整体的顶层设计架构,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快实施保驾护航。

2.2 农村数字化建设投入力度不足

随着数字化信息技术的不断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广泛普及,但是城乡之间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较大的鸿沟,尤其是在一些落后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严重不足,光纤线路、通信设施、服务器设备、信号基础建设等还未实现全覆盖。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数据表明,截至2022年6月, 我国乡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为58.8%。《报告》显示,我国农业生产的信息化程度为22.5%,尚有712个县(市、区)低于5%,占26.9%。其中,信息集成度较低,不同机构、系统之间存在数据交换壁垒,缺少全国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且存在功能单一、重复建设、升级不畅、淘汰率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数字化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数字化基础设施是数据整合、资源共享的重要依托,农业现代化、农产品数字市场化及农民的数字化生活正处于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的起跑阶段,如果数据建设开发利用不足,数据整合资源共享不充分,不仅会影响数字农业经济的智能化转型,还会使数字经济在农业中的占比低于第二三产业,显然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短板”。因此,加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科技化、信息化发展速度,提高农产品市場竞争力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数字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

2.3 农民数字化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农民占据中国总人口的比重较大,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数字化视域下,随着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数字化发展,能否平等、公正地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红利取决于民众对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截至2021年12月,“我国非网民规模为3.82亿,农村地区非网民占54.9%。”这表明以农村地区为主要人群的非网民占据大多数,大部分农村群体未能意识到数字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也无法有意识地提高数字化能力素养,从而影响农民的生产、生存和发展状态,影响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因此,由这种数字化贫困带来的农村发展困境是数字化视域下贫困的新形态,提高农民数字意识和能力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手段。

3 数字化视域下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推进路径

“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让数字经济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助推器,进而实现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数字化发展时代,构建数字农业,提高农村治理能力和增强农民数字意识和能力的提高需要从法律制度、人才队伍及文化科普和宣传等方式入手。

3.1 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夯实数字农业生产发展

我国农业发展具有分散广、规模小、地域特色明显等特点,数字农业的发展完全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必然会出现监管错漏的现象。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渗透,越来越多生产经营者涌入数字农业市场,为规范数字农业市场行为,推动数字农业健康发展,各地政府应因势利导,结合本地农业生产特点,积极制定数字市场法律法规,形成由点到面的管理格局,建立地方数字农业的法律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形成地方数字农业特色,为数字农业发展奠定数字平台和实践经验。

虽然我国制定了《电子商务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条文,但缺乏针对数字农业的法律,现有法律制度交叉地带仍有市场交易行为不能有效规范,为数字农业长久健康发展留下隐患。为构建数字市场安全环境,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建立与当地农业发展相匹配的法律法规,填补数字农业法律漏洞,及时修改法律法规中不适用的地方,不断完善法律体系,营造和谐的数字农业市场环境。

另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数字农业市场的监管力度,净化数字农业市场。一方面,对入驻数字农业电商和直播平台的商家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资质筛选、信用评分及消费者口碑等途径规范生产经营者的市场行为。另一方面,引导农村民众合规合法通过数字传媒技术进入电子商务平台,遵守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进行消费的同时,对经营商家进行监督,督促经营商家公平规范交易。

3.2 加大农村数字建设投入力度,拓宽数字农业经济发展路径

第一,在落后的乡村投入更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弥补农村边远地区信息化覆盖面不足、互联网普及率低的问题;扩大农民光纤网络建设、移动通信网络设施、数字传媒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推动数据建设向贫困地区进一步延伸,满足数字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结合村镇实际,因地制宜地实现数字资源共享的同时,同国家相关数据平台有效衔接,形成上下联动的经济发展机制,提高数字农村市场竞争力。同时,推进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和转化,加大对智慧农业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加大数字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机器的推广使用力度,尽快将农业智能平台、设备的引进纳入农机购置补贴中,缓解农民融资困境。构建农业公共信息交流商务平台,提高农村经济发展信息化程度,依托数字基础公共设施,集合个体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数据资源,建设与全国农业信息资源共享的“一网通”,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领域为依据,不断推进农业机械化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打通数字农业云平台与政务信息平台数据的实时共享,通过数据分析优化农业经济发展模式,预测市场风险,智能处理供销关系,建成贯通数字农业集信息分享、生产分析、供销预测、风险评估的信息枢纽。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指导、管理、监督职责:一方面,协助农企开展电子商务交易,转变传统经营模式,创新经营理念,帮助农企尽快适应数字市场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对线上产品进行质量监督,规范数字交易行为,统一标准化管理,使农企、市场与消费者之间形成一体化经营平台,构建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农产品数字平台。

第二,加大对数字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投入与社会资本的耦合,构建资金保障体系。《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共计341.4亿元,同比提高65.3%;乡村人均财政投入46.0元,同比提高79.6%,但是这仍不能充分满足数字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农村信息化要突破发展壁垒,必须加强对其资金的投入力度。一方面,各级政府结合社会资本,通过惠农补贴、税收优惠、财政扶持等方式,加大关于农村数字经济信息技术、新型数字农村知识服务技术、数字农产品设备升级等重点技术项目的财政支持。同时,通过产学研攻关协作,对创新数字产业的前沿性技术进行研发,为数字农业经济发展提前布局。另一方面,引入社会资本助力数字农业经济发展,通过金融服务、银行普惠助农、社会组织项目合作等模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村生产经营者开放金融产品,助力数字农业生产方式升级改造;优化农企保险服务,推行数字保险产品,提高数字农业在创新经济模式方面应对风险的能力;拓展多元融资途径,鼓励社会企业向农村企业投入资金、设备及技术支持,助力农企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第三,政府通过向贫困边远农村政策倾斜支持和人才引进的高薪待遇,深度挖掘专业素质硬、数字传播技术熟练、分析管理技能强的人才和企业。首先,制定农产品生产型、经营主体管理型、农产品发展带头型人才培训方案,依据农业信息化平台的数据资源,开展分层次、分专业的常态化培训活动,增强农民数字化能力,扩展其信息化应用技能,提高其数字化生活、营商的积极性,并规范数字农业从业人员的技能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职称评定,培育数字化农民,打造专业化、技能化的数字农业从业人员队伍。其次,依托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工程,引进先进的科研技术,建立数字农业研发科研团队,培育各级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工程师,助力数字农业科技化转型。最后,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关于数字农业发展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应用数字农业发展的认识能力,提高其数字化素养,进而发挥其数字农业发展的“关键少数”作用。

3.3 提高农民数字能力素养,助力构建数字社会建设

第一,农民数字能力素养提高主要是提高农民使用数字的意识和技能。截至2021年12月,“我国非网民规模为3.82亿,其中非网民不上网的原因中不懂电脑、网络而不上网的网民占48.4%。”由此可见,农民数字能力的提高是因为农民的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上网技能,从而造成数字化意识不强。

第二,以文化教育和科普宣传等方式倡导农民主动参与到数字技术的学习和应用中来。基层职能部门人员是农民办理事务的直接对接人员,加强基层职能部门的数字技术教育和培训,树立以数据应用优化传统办事理念,加强数字化发展意识、提高处理数字技术的知识能力,才能在基层服务中形成数字化发展的风气。同时,以基层职能人员带动村民在事务办理中自觉使用数字化技术,提高农民的数字能力意识,开展数字技术应用培训会和线上课堂,拓宽农民素质、知识和技能的渠道,让农民认识到数字化应用的便捷性、方便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提高农民的数字化意识和应用能力。

第三,构建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农民参与数字化社会建设的配套资源。农民是数字化农村发展的主体力量,其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数字化应用尚无深刻认识,因此需要健全数字化教育体系,引进具有数字化技能的人才和技术,形成乡村数字化一体的体系,让农民主动参与到农村数字公共服务共享平台,构建数字化资源配置和格局,让农民在公共服务中自觉形成数字化能力素养并运用到生活中,保障数字化社会建设的持续推进。

4 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做好农村經济工作是建设新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总体来看,数字化发展促使农业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各个环节实现有效融合,对创新传统农业经营模式,使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和规模化转型具有推动作用,构建完善的农业生产体系,发挥数字农村在我国经济发展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压舱石”。着力发挥数字经济带动作用,让数字经济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既是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又是为农业、农村、农民谋取幸福生活的重要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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