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装浴缸被责令拆除,错在哪儿
2023-03-23中国普法网
新传奇 2023年8期
孙先生在装修新房时在卧室内搭建了一个构筑式浴缸,楼下邻居担心渗水影响生活,便向有关部门投诉。街道办接到投诉后,认为孙先生在卧室安装浴缸,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下发通知书,责令孙先生限期拆除浴缸、恢复原状。孙先生认为摆放浴缸是自己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便将街道办起诉至法院。
那么,卧室装浴缸究竟错在哪儿?
卧室属于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即便是附带卫生间的卧室,其卧室部分的主体面积一般也是没有防水要求的。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因此,孙先生在卧室主体面积内搭建构筑式浴缸属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禁止的行为。
街道办有权责令拆除吗?
根据地方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将“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处罚”执法权赋予街道办,故街道办对住宅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具有查处职权。
最终,孙先生主动拆除了卧室的浴缸,并撤回了本案的起诉。
现实中有许多纠纷是因业主装修中缺乏法律意识造成的,最终遭到处罚,劳神伤力又费钱,而且擅自拆除承重墙等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如何装修是个人自由,但自由权利的行使存在边界。创意改造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确定自己的创意是否合法,可以提前向有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