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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框架下的高水平经济走廊建设

2023-03-04李名良

中国经济报告 2023年6期
关键词:高水平走廊一带一路

李名良

提 要: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经济走廊高水平发展要总结好十年来的实践规律与经验,准确把握丝路精神的实践要求,按照“交通和物流为基础、产业和贸易为核心、金融和科技为驱动”的总体思路,以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等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为重点,推动交通、物流、产业、贸易、金融和科技等融合联动发展,为走廊沿线各国的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刻认识建设高水平经济走廊的重要意义

建设高水平经济走廊是培育世界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关键举措。在逆全球化思潮不斷涌动、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全球经济稳定性显著下降的背景下,共建“一带一路”以经济走廊为引领,以互联互通为主线,打通世界经济大动脉,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推动构建跨亚欧大陆、非洲、拉美、太平洋、印度洋和大西洋的经济合作网络,可以在更大经济地理空间内深化国际产业分工、扩大世界消费市场、提振全球跨国贸易,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在供给侧,以交通、物流和贸易等领域合作为重点,建设高效便捷的跨国流通网络,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提升国家和地区间经济贸易关联性、活跃度,推动产业优势互补,提升分工效率,共同推动产业升级。在需求端,以破立结合的方式,打破贸易壁垒和市场垄断,探索建立国际贸易新秩序,释放消费潜力,促进跨境消费,共同扩大市场规模,形成区域大市场。世界银行研究报告显示,“一带一路”倡议使参与国贸易增长2.8%-9.7%、全球贸易增长1.7%-6.2%、全球收入增加0.7%-2.9%。

建设高水平经济走廊是开辟全球发展新空间的重要支撑。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全球发展赤字持续扩大,人类发展指数30年来首次下降,世界新增1亿多贫困人口,近8亿人生活在饥饿之国,以经济走廊为引领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为破解全球发展难题提出的方案,其在理念、举措、目标等方面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高度契合。一方面,建设高水平经济走廊关键在于推动沿线国家交通、物流、产业、贸易、金融和科技等多领域合作,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各国共同走向现代化,实现全球发展大联动、成果大共享。另一方面,高水平经济走廊建设更能形成共识,寻求沿线国家各方利益、现实诉求、发展需求的交汇点,聚力解决发展所面临的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发展落后、工业化程度低、资金和技术缺乏、人才储备不足等短板问题。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与五大洲的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其中共建国家大多属于发展中国家。

建设高水平经济走廊是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的有效路径。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体系进入重塑期,国际经济合作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经济走廊建设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沿线国家经济与产业比较优势,建立双边、多边等形式的合作平台,与现有地区机制相互对接、优势互补,鼓励更多国家、企业和国际组织深入参与,为全球经济合作创造机遇、提供动力、注入活力。双边合作方面,“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经济走廊建设与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政策、土库曼斯坦“复兴丝绸之路”战略等多国战略对接,充分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经济产业政策、管理规则和标准等协同效应,着力推动交通、物流、产业、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多边合作方面,“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已经成为各参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深入交往、增进互信、密切来往的重要平台,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外合作伙伴发起成立了20余个专业领域多边合作机制,涵盖铁路、港口、能源、金融、税收等领域,还依托中国-东盟(10+1)合作、中非合作论坛等众多多边合作机制平台深入开展经济合作。

二、准确把握高水平经济走廊建设的实践基础与要求

(一)“一带一路”框架下经济走廊建设具有坚实基础

10年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五通”加快推动,有力支撑和引领六大经济走廊建设,并且已经在交通、物流、产业、金融、贸易和科技等主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亮点。

在交通领域,成功建设了中老铁路、雅万高铁、匈塞铁路、比雷埃夫斯港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在物流领域,中欧班列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和明星品牌,西部陆海新通道货物通达全球10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港口。在产业领域,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同40多个国家签署了产能合作文件,我国企业与共建国家政府、企业合作共建的海外产业园超过70个。在贸易领域,2013-2022年,我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额、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年均分别增长8.6%和5.8%,与沿线国家双向投资累计超过2700亿美元。在金融领域,设立丝路基金,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截至2023年6月底,131个共建国家的1770万家商户开通银联卡业务,74个共建国家开通银联移动支付服务。在科技领域,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与80多个共建国家签署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ANSO)单位达58家;2013年以来,我国累计培训共建国家技术管理人员1.6万人次,建设了9个跨国技术转移平台,累计帮助50多个非洲国家建成20多个农业技术示范中心。

(二)建设高水平经济走廊要充分体现丝路精神

和平合作是建设高水平经济走廊的出发点。在全球经济稳定性、国际贸易成长性显著下降的大环境下,建设经济走廊将使沿线国家更好地形成经济发展共识,建立更为紧密的经贸和产业联系,运用和平与合作的联动来开创全球经济稳定的新局面。具体来看,在和平环境下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路径、新领域、新动能、新机遇,将全球经济合作推至新高度,同时也以经济合作来带动、促进和维护国际和平,为国际和平营造良好氛围,奠定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开放包容是高水平经济走廊的显著特征。建设高水平经济走廊可为沿线国家建立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提供机遇,开放发展不仅涉及交通、物流、产业等项目合作,而且还会推动贸易、金融和科技等领域规则与标准的协同联通。同时,高水平跨国经济走廊将更具有包容性,充分体现沿线国家、城市和民族等经济发展所具有的特色,也是对沿线以外国家和地区开放的体系,跳出地理空间的束缚,共同努力开创一个包含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多个环节的经济合作新生态。

互学互鉴是建设高水平经济走廊的可行路径。高水平经济走廊建设需要沿线国家找准产业发展定位,充分发挥各自的产业发展优势,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园区和平台。为此,优势国家和地区不但要汇聚优势产业发展要素,而且还可以凭借高效的流通和贸易平台更好发挥产业外溢效应,向沿线其他国家和地区传播产业新技术和发展经验,将国际产业合作走深走实,形成国际产业同频共振、合力提升的新局面,构建系列具有梯次协作关系的产业走廊。

互利共赢是建立高水平经济走廊的落脚点。在国际经济合作新生态体系中,经济走廊建设参与国没有零和博弈,只有共同成长、共同进步,是一个共同走向现代化、实现繁荣昌盛的过程。高水平经济走廊建设将实现多领域、多层面、多维度的协作发力,推动沿线国家交通和物流等支撑经济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升级,塑造高效稳定的跨国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带来更多的产业、贸易、科技、金融等合作机遇,以此满足参与国发展利益诉求,充分体现互利共赢精神。

三、推动高水平经济走廊建设的总体思路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

建设高水平经济走廊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充分体现丝路精神,结合沿线国家、地区经济基础和条件,按照“交通和物流为基础、产业和贸易为核心、金融和科技为驱动”的总体思路,以基础设施建设、枢纽平台打造、要素流通顺畅、产业贸易合作、规则标准优化等为抓手,以交通、物流、产业、贸易、金融和科技等重点项目为支撑,突出交通和物流畅通的先行引领作用,夯实产业和贸易合作的支柱地位,强化金融和科技创新的驱动力,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落地实施,持续巩固提升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等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主要任务

一是持续深化交通互联互通。加强港口、海运和贸易等企业合作,多渠道搭建全球性的海洋运输与贸易发展平台,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着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航空枢纽,积极推动与共建国家商签航空运输协定并扩大航权安排,加快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统筹陆上与海上通道发展,大力推进联程联运,加快陆海新通道建设。推动沿边铁路、公路等基础建设补短板,升级改造安检、通关等口岸设施,有序强化国际延伸能力。以经济走廊关键通道为重点,兼顾近期发展机遇与中长期发展目标,稳妥推进跨国铁路和公路项目,加快解决跨国运输对接问题。

二是加快建设高效的物流大通道。积极推动中欧班列西、中、东通道“卡脖子”路段升级改造,不断完善国际班列开行方案,动态调整和优化开行线路,加快国际班列信息平台、智慧口岸建设。利用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等带来的贸易优势,支持国际班列向物流供应链拓展业务,积极推动“运贸一体化”,大力拓展回程货源,着力提升国际班列开行质量和效益效率,增强国际班列持续发展动力,加快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以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为重点,优化布局国际物流通道,加强国际货运能力建设,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安全畅通。

三是稳步扩大产业合作深度与广度。我国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强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拓宽投资和产业合作领域,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国际竞争力为重点,通过搭建平台、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等方式,拓展跨境服务功能,增强企业全球化运营能力,推动国内企业高质量“走出去”。以六大经济走廊沿线国家中心城市为据点,加强国家政策协同与企业间资源整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有效聚集,合理布局跨国产业合作园区,创新园区运营管理和利益分配模式,持续推动国际产业合作提质增效。

四是积极拓展贸易领域与增长空间。推动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在拓展国际数据服务、推动实施贸易数字化便利化、推动伙伴国间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方面率先开展创新性的探索试点,为“丝路电商”发展提供更多制度型公共产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主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继续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为共建国家间经贸合作搭建平台,共享中国市场机遇。

五是创新和构建跨国金融合作新体系。切实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对话与协调,提高全球经济周期治理能力,牢牢守住金融安全底线,共同维护全球金融稳定,为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保障。聚集沿线国家力量,坚定推进全球金融治理改革,充分体现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服务需求,营造更为开放有序的金融发展环境,推动构建公正高效、安全有序的全球金融治理格局。瞄准金融开放难点问题,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稳步构建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新局面,为沿线国家产业发展提供更为便利的跨境投融资服务。有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支持人民币在沿线国家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

六是全面加强科技交流合作。继续发挥既有的“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合作平台作用,如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举办“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等,未来5年把同各方共建的联合实验室扩大到100家,支持各国青年科学家来华短期工作。在数字技术领域加大合作力度,举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全球发展倡议数字合作论坛”等,特别是围绕数字经济、数字技术、数字教育、數字文化等多个领域积极开展务实合作,推进沿线国家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同时,落实《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加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共同做好风险防范,不断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公平性。

(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运输研究所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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