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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资格标准体系高质量发展研究:合作现状、框架和路径

2023-03-02林素絮罗智超

教育与职业(上) 2023年2期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粤港澳大湾区

林素絮 罗智超

[摘要]资格标准体系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实践路径。在“一国两制”、《粤澳合作协议框架》等政策背景下,粤澳在资格标准领域已合作产出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一试多证”、粤澳合作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站及职业能力互认清单等重要成果。这些成果以资格互认机制构建为主,兼顾粤澳发展实际,但存在机制协调难度大等合作困境。在结合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理论框架可由基本体系、运行体系、质量保障体系三部分组成。高质量发展视角下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发展路径应坚持学习成果及工作成果导向、深化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提升资格标准体系的适应性、立足本土基础提升内涵、发挥社会主导作用。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资格标准;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作者简介]林素絮(1981- ),女,广东潮州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罗智超(1999- ),男,广东广州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经学院在读硕士。(广东  广州  51063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2年广东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推进路径及实施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22JKZG085,项目主持人:林素絮)和2021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互联网+对分课堂教学模式在‘薪酬管理课程中的设计与应用”(项目主持人:林素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號]1004-3985(2023)03-0029-09

资格标准是国家资历框架构建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实践路径。资格标准由政府教育部门联合相应机构和相关行业共同制定,反映被评价者是否具备胜任该工作岗位的通用标准体系。2022年10月,《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鼓励探索开展技能人员职业标准国际互通、证书国际互认工作,各地可建立境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将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发展列为我国未来教育的重要发展战略。高质量教育体系需要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因此,完善的资格标准体系有助于推动终身教育背景下国家资历框架构建。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对于粤澳资历框架的构建及粤澳学习成果及工作成果的认证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广东和澳门已在职业资格互认及学习成果认证、人才评价机制上有相关的合作成果,这些合作成果是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通过总结合作成果及合作经验,构建系统完整的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理论框架及实践路径,不仅能够完善粤澳资历框架的运行,还能搭建粤澳人才畅通体系,促进粤澳各领域高质量发展,最终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综合实力。

一、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背景及合作进展、成果

(一)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背景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缘于推动广东科学发展和澳门经济多元发展的需要。作为国家资历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对粤澳区域经济一体化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粤澳合作协议框架》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是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重要政策基础。

粤澳资格标准的合作背景最早源于《粤澳合作协议框架》的制定。2011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一致,制定了《粤澳合作协议框架》。在《粤澳合作协议框架》中,重点阐述了与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相关工作。具体为鼓励澳门教育培训机构与广东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粤澳要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实施区域合作专项规划。《粤澳合作协议框架》为粤澳开展资格标准相互认证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础。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将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从教育领域扩大到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的领域。该纲要提出,要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促进粤港澳三方在服务贸易行业的人才培养、资格互认、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合作,并有序推进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该纲要从政策上明确了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方向,即不仅要促进粤澳职业教育体系的高质量发展,同时还需服务于粤港澳劳动力市场及粤港澳大湾区区域一体化发展。

(二)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过程及合作进展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构建与粤澳资历框架及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同时展开。粤澳双方通过合作制定相关政策、推广相关合作成果,共同服务于粤澳教育体系及人才体系的建设。粤澳近些年的合作主要围绕资格标准的认证标准、认证过程、合作框架等方面展开。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认证标准初步通过“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Macao Occupational Skills Recognition System,MORS)”进行开展。2001年,澳门旅游学院在欧盟专家的协助下,通过引入一系列工种的认可制度,形成了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通过MORS职业技能考试者,将获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证明其技能达到 MORS 的标准。目前,以MORS为依托,粤澳双方不断探索认证标准的制定,促进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落地推广。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认证过程主要通过“一试三证”展开。2013年,粤澳两地开始初步探索“一试三证”的人才培养评价模式试点,粤澳考生通过相关资格考试可以获得内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技能证书。从2015年起,粤澳陆续开展粤澳咖啡师、茶艺师和助理设施管理师“一试两证”试点工作,并持续推进完成粤澳设施管理师的标准对接和题库建设等工作,从而更好地促进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局部性构建。与此同时,粤澳双方筹备“粤澳网上服务自由办”试点平台的建设。近年来,粤澳双方积极推进规则衔接与标准互认。2020年9月,广东成立职业技能评价“一试三证”工作委员会,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方式继续承接与拓展原粤港澳“一试三证”职业资格评价工作。2021年11月,粤澳双方签署社保服务、“一试多证”培养评价、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三份合作协议,明确将以职业技能认可基准纳入粤澳“一试三证”项目为切入点,引进国际先进的职业技能标准和课程内容。

资格标准体系的合作框架目前依托《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进行。2014年,粤澳将落实南沙新区与澳门职业教育合作协议作为粤澳合作的重点工作。该工作涉及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其中职业资格认可体系构建是重要内容。2022年6月,《南沙方案》明确了粤澳两地要从资格互认等方面优化就业创业配套环境,实现粤澳在教育、创新、创业联动和就学就业等方面互促,从而增强对港澳青年学生的吸引力。

(三)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主要合作成果

1.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MORS)。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以不同岗位及工种进行分类,通过设定相应的基准展示被评价者的工作技能,从而评估技能及熟练程度,进而界定被评价者所达到的资格要求(见表1)。每项工作划分为各种工序和步骤。MORS测评员会根据学员选定的相应工种,组织该领域内的直属经理、培训员或前辈进行测评,测评员还将与澳门旅游学院委任的评核员共同进行职业技能考试。目前,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正不断强化与广东省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的认证、协调工作,广东省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也正探索与港澳职业资格标准的相互融合。

2.粤澳职业技能“一试多证”与粤澳合作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站。澳门居民可通过“一试三证”机制,获得内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及MORS职业技能证书。“一试多证”发挥了粤澳双方的优势,使得澳门居民更加便利地获得相应的资格标准。

粤澳合作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站是粤澳技能人才評价标准对接的重要平台。2022年8月,“粤澳合作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站”在珠海横琴星乐度露营小镇正式挂牌,为粤澳两地人才培养、专家交流、职业技能标准对接、搭建技能人才评价规范等提供有力支撑。

3.广东省认定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职业能力清单。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以职业能力界定不同工种的资格标准水平。在粤澳合作的背景下,广东省人社厅以单边认可带动双向互认。2016年10月,经广东省人社厅组织粤澳两地专家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的标准内容、考核体系进行比对分析,并征求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意见后,公布了《广东省认定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目录清单》。2020年,广东省人社厅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出台第二批目录清单,认定10个职业(工种)的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职业能力与持有相同类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相当,巩固了粤澳在技能人才互惠互利以及职业资格互认工作上的成果。未来,广东省认定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职业能力清单将涉及粤港澳各个行业领域的职业资格认可。

二、高质量发展视角下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合作成果评析

(一)合作重心以资格互认机制构建为主

搭建粤澳资格标准的资格互认机制是迈出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最初一步。在粤澳合作的背景下,资格互认机制构建为粤澳统一资格标准的制定奠定了良好的机制基础。从目前的粤澳资格互认机制发展来看,粤澳已围绕MORS、“一试多证”初步建立起资格互认机制。

粤澳双方构建资格互认机制的困境在于协调不同区域的资格标准。粤澳双方由于不同的社会制度及教育发展背景,部分资格标准的认定会存在较大困难,导致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MORS)与广东省职业资格证书互认的职业(工种)较为单一。对于某些与当地法律紧密结合的职业(如律师、会计等),由于粤澳双方有着不同的法律制度,目前仍难以协调一致构建资格互认机制。

(二)合作过程高度关注社会机构的参与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在构建过程中主动引导社会机构高度参与。MORS成功引导澳门社会机构参与的主要原因在于澳门的产业发展较为单一,产业以旅游业及服务业为主,这些产业主体参与构建资格标准的积极性较高,且部分产业的资格标准构建难度低、障碍小。目前,MORS与广东省互认的职业工种仍局限于服务行业,导致参与制定资格标准的社会机构以服务业为主,其他行业的社会机构参与机会较少。

基于粤澳未来发展及合作的视角,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最大困境在于粤澳产业合作机制不够互通,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的产业发展也导致粤澳社会机构协同合作难度大。粤澳之间的合作范围扩大后,社会机构的参与范围也将扩大,社会机构是否积极关注并参与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制定也是未来需要面临的困境。

(三)合作手段密切协同粤澳自身的发展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合作手段以政策合作为主。政策初期,依托《粤澳合作协议框架》,粤澳双方在资格标准领域的合作以单边合作为主,主要聚焦于资格认定合作项目的开展。随着合作的深入,粤澳不仅开展资格认定的合作项目,也逐渐丰富其他合作手段,如校企合作、教育合作等,合作也由被动的单边合作走向主动的双边合作。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南沙方案》的深入推进,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背景下,粤澳未来在资格标准体系构建上的合作将更加着眼于协调粤澳之间的教育发展。通过校企合作、教育合作等形式进行合作,不仅更符合粤澳发展实际,同时更加关注资格标准利益相关者的自身利益。

(四)合作成果聚焦于体制机制建设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阶段性合作成果大部分聚焦于体制机制建设,如初步建立了相互认证机制、相互认证制度、相互认证清单目录。这些合作成果将会是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为未来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系统构建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粤澳初期通过合作初步打通了相关资格的互认机制,但该互认机制存在认证范围窄、认证方式及手段较为单一、认证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建设的角度出发,粤澳资格标准体系不仅要巩固现有的合作成果,还要利用已初步构建的体制机制完善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系统框架。

三、高质量发展视角下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理论框架构建

粤澳资格标准虽已通过整合相关合作成果初步建立了相关认证制度,但仍缺乏系统的理论框架。本文从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的视角出发,结合粤澳已有的合作成果,描述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理论框架构建。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由基本体系、运行体系、质量保障体系组成,如下页图1所示。

(一)基本体系

1.基本等级。基本等级是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澳门在资格标准的实际认定过程中以“不同工种+不同等级”的方式规定相应的资格标准,广东则在资历框架的规范性文件中出台了相关的等级文件,并划分了“知识、技能、能力”三个评价维度。粤澳两方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基本等级框架。制定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基本等级框架时,需以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作为参考依据,并以学习者掌握的知识、技能、能力作为评价基础,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纳入资格标准的评定。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基本等级框架(见表2)着重对被评价者“准入资格”进行评价。在“知识”维度中,基本等级框架要着重测定被评价者达到该等级时需具备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最低要求;在“技能” 维度中,着重被评价者达到该等级时所具备的技能基础、技能储备、技能实践经历的最低要求;在“能力” 维度中,着重被评价者达到该等级时所具备的岗位资格能力的最低要求。基本等级框架提供了一个测量资格标准的基础,但具体的测定标准还需粤澳双方联合进行制定。

2.职业分类。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具体职业分类必须以我国2021年最新出台的《职业资格目录》为蓝本,同时结合澳门劳工局的职业目录清单,并在对具体职业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制定每个职业的资格标准。粤澳资格标准体系可先依照表2《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基本等级框架》,并结合《职业资格目录》中的专业技术大类及技能人员大类制定不同的等级标准。随后,联合相关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等级标准。最后,征求相关用人单位及被评价者的意见,确定好具体职业的等级标准。

同时,要允许不在《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职业选择相近职业进行资格标准认证。粤澳产业市场及人才市场存在多元丰富的职业种类,而且随着粤澳产业的不断发展升级,越来越多的新兴职业不断涌现,但职业资格目录的更新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因此,粤澳资格标准体系在构建过程中可以建立大类职业的认定机制,以确保没有及时更新至《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可以进行资格标准认证。除此之外,还要允许被评价者在更换新职业的过程中等级相互衔接。劳动者出于自身的需要,职业选择不会一成不变,有时会更换自己的职业,涉及不同种类职业的更换或不同层级的职业更换。不同职业之间的资格标准要求存在不一致,在劳动者跳槽至与之前完全不相关的职业中,其原来已认证的资格标准未必适用于新的职业。

3.测定标准。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测定标准框架(见表3)在参考《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及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MORS)的基础上,围绕资格标准的特点对知识、技能、能力做出具体的认证标准。该框架从知识、技能、能力三个维度出发界定了资格标准,按照“入门—基础—进阶—完备—创新—高阶—顶级”七个等级不断递进,同时描述了不同等级下的资格标准要求,并强调达到该等级时应具备的某种特质。从认证形式来看,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可作为学习成果的认证形式,而知识产权、工作经历等可作为工作成果的认证形式,从而确保该框架认证的资格标准能够覆盖被评价者的职业生涯。

4.测定过程。首先,被评价者要正确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格证明。随后,粤澳资格标准测定程序将联通不同的系统(学信网、职称证书、人社部和其他部门、专利库等)对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审核系统将按照资格标准中的学历标准、能力标准、工作经验标准、职业证书标准等要求对评价者进行定量、定性测量,测量完毕后将按照知识、技能、能力三个维度做出评价。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测定过程要突出严谨性。被评价者的资格等级首先要以可量化的分数进行表示,生成知识、技能、能力三个维度的总分数,同时按照分数的区间测定等级;评价环节中需要有相关监管措施层层把关,确保评价结果能客观地反映被评价者的现阶段资格标准。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测定过程还要突出动态性。被评价者的资格等级不是一成不變的,可能会随着资格标准的变化或个人自身的资历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要建立资格标准的动态更新机制,使用者可随时更新自己的资格标准。

(二)运行体系

1.统一资格标准数据库。以劳动力市场中所流通的学历数据、能力数据、工作资历数据、职业证书数据等可量化的数据建立粤澳统一资格标准数据库。数据库主要用于提供被评价者申请资格等级认证时的标准参考。数据库将直接服务于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测量过程。同时,粤澳统一资格标准数据库将公开部分认证标准,被评价者可依据数据库中相应职业的最新资格标准要求进行资格标准的提升规划。

粤澳统一资格标准数据库实施动态监测机制。人才要素市场及产业要素市场的流动将影响某一职业资格标准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基于市场供求做出的反馈。通过数据库的动态监测机制,能够及时监测市场中的岗位标准变化,从而及时更新被评价者的资格标准等级,促使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更客观地反映被评价者的现实资格水平。

2.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测量模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资格标准测量模型有助于提升评价的客观性。首先,在定量评价上,粤澳资格标准体系需围绕“知识、技能、能力”三位一体构建数学测量模型,每项指标计算比重都要客观、均衡地进行分配。数学测量模型的测量结果能客观地体现被评价者的资格标准。其次,在定性评价上,粤澳资格标准体系需依据被评价者申请对应职业的资格标准等级,建立对应职业的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定性评价。再次,进行定量评价时,被评价者所对应职业的测定标准需以粤澳统一资格标准数据库设定的指标为主;进行定性评价时,专业评审委员会需以粤澳统一资格标准数据库列出的标准进行参考。最后,数学测量模型的结果允许被评价者进行监督及申诉,以便公平、客观地反映被评价者真实的资格等级。

3.动态的资格监测系统。通过资格监测系统,从被评价者第一次提交粤澳资格标准的等级认证开始,便对其资格等级变化进行监测。被评价者在获得相关学习成果证明、工作成果证明后,可使用粤澳资格标准运行体系上传,监测系统将对更新后的学习成果和工作成果重新按照现有的资格标准进行评定。同时,具体的资格标准将依据粤澳统一资格标准数据库和数学测量模型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被评价者的资格等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测定标准框架后续发生变化,被评价者的资格等级也会同时发生变化。动态资格监测系统的引入有助于被评价者的资格等级更客观地反映劳动力市场及人才市场的需求。

(三)质量保障体系

1.评价机制。评价机制是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核心。被评价者、用人单位、粤澳资格标准的测评机构构成评价机制中的利益相关方。被评价者是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主要使用方,被评价者的资格等级需要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帮助其实现自身价值;用人单位是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方,评价机制是否严密及客观,关系到用人单位能否更好地雇佣符合其资格需求的劳动者;测评机构是评价机制的主要制定方,需做好评价机制的维护工作,确保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评级机制稳步运行。

2.协调与合作机制。协调与合作机制是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门、被评价者、用人单位、资格标准制定方之间需要加强沟通协调,才能确保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顺利运行。教育部门及资格标准制定方是质量保障体系的协调主体,在确保粤澳资格标准体系顺利落地的前提下,协调劳动力市场中的被评价者及用人单位参与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运行中来;被评价者及用人单位是质量保障体系的协调客体。

产学研合作是粤澳资格标准体系协调与合作机制的重要环节,通过产学研合作产出基于资格标准的学习成果和工作成果。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是资格标准中“能力”纬度的重要体现,因此粤澳资格标准体系需根据我国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等级,与利益相关方建立多元化的合作机制,将资格标准有机融入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要求当中。另外,产学研合作过程也要充分发挥广东终身学分银行在粤澳两地的先行优势。学分银行中的学分作为学习成果和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可作为粤澳资格标准等级认证时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资格标准与学分银行的互认合作机制,将学分银行的职能进一步延伸到资格标准体系构建中。

3.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粤澳资格标准体系需要接受被评价者、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的共同监督,从而建立起全员监督、执行监督、问责监督、追责监督的监督机制。资格标准的利益相关方将全程参与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监督工作,如教育机构及用人单位可对现有的资格标准提出异议,以便更符合劳动力市场的客观需求。

四、高质量发展视角下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发展路径

(一)坚持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学习成果及工作成果导向

坚持学习成果导向及工作成果导向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纵观欧美资历框架的发展历史,其涉及的资历标准及资格标准最终均指向学习成果认定。粤澳资格标准体系已产出MORS、“一试多证”等以学习成果及工作成果导向为主的合作成果。在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下,粤澳要持续深入推进学习成果及工作成果导向的资格标准体系构建。

从学习成果的导向来看,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需要将受教育者的学习质量作为资格标准认证的重点,拓展学分互认、学分衔接、不同层级学习内容的衔接;从工作成果的导向来看,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要有机融入不同职业及工种的人才培养标准、职业培训标准、行业质量标准、企业用人标准,从而确保认证对象真正地满足相关工作资格。

(二)深化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置于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的背景下构建,加强粤澳的协同治理能力是高质量资格标准体系构建的迫切需求。

从治理分工来看,粤澳双方要明确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同时做好各部门的协同工作。例如,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基本等级框架及测定标准框架应由粤澳双方的教育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协同商定,并发挥好统一资格标准数据库及资格监测系统的监督作用。从治理对象来看,粤澳双方要将治理对象聚焦于与粤澳资格标准体系关联的利益相关方。因此,治理对象不仅包括资格标准的认定者,还包括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决策机构等。通过强化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治理机制,理顺各治理对象的责任,保证治理对象在其自身职责范围内发挥作用,从而提高资格标准体系在用人单位的公正性。从治理方式来看,粤澳双方要在产教融合的背景下,通过政府、企业及教育机构共同完善治理方式。一方面,通过政策治理,粤澳两地政府要发挥产业政策的治理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合作治理,粤澳两地企业及教育机构要在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过程中融入资格标准的有关元素,从而更好地促进跨部门治理之间的产教融合。

(三)提升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适应性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构建不仅要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还要联通国家资历框架,全面服务于我国教育高质量发展,因而有必要提升粵澳资格标准体系的适应性,使其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实际。首先,粤澳资格标准体系要紧贴粤澳产业升级发展。被评价者在劳动力市场完成供需交换后,将在产业市场发挥作用。如果资格标准没有紧贴产业升级发展,将难以形成“资格标准—劳动力市场—产业市场”的直通体系。其次,粤澳资格标准体系要灵活适应市场机制,使相关职业的资格标准及时反馈市场需求。再次,发挥粤澳最新产业成果对资格标准的引导作用,促进粤澳产业市场与资格标准的对接,使不同等级的被评价者在不同劳动力市场中受益。最后,推动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产学研融合机制构建。在人才培养环节依托产学研合作,促进资格标准在粤澳学校教育、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终身教育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巩固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教育功能。

(四)立足本土基础提升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内涵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内涵建设需要立足粤澳基础。落实终身学习理念是粤澳资格标准体系内涵提升的重点。随着学习内容及工作岗位发展的变动,继续教育系统需要与资格监测系统做好联动,确保被评价者具备该职业的终身学习能力,从而优化劳动资源配置,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

畅通人才要素是粤澳资格标准体系内涵提升的难点。粤澳资格标准体系要主动对接港澳两地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参考两地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并优化统一资格标准数据库及数学测量模型。另外,粤澳资格标准体系在制定具体的测定标准框架时,可参考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市场的各种岗位资格要求,从而更好地促进两地人才的流动;同时,及时更新相关资格标准要求,并在资格监测系统中及时给予被评价者相关反馈,确保被评价者的知识、能力、技能符合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需要。

(五)发挥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社会主导作用

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利益相关者众多,社会各界将会关注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运行,稳步推进粤澳资格标准体系需要发挥社会的主导作用。因此,资格标准运行过程中的决策需要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决策部门不可盲目决策。同时,做好对利益相关方的跟踪调研,确保测定标准框架兼顾被评价者学业发展及职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彰显粤澳资格标准体系的社会公平性,使粤澳资格标准体系高质量地平稳落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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