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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政绅党与县域权力格局
——以亳县为例

2023-02-19张江波

安徽史学 2023年6期
关键词:党部县长

张江波

(安徽大学 历史学院,合肥 230039)

1927年,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县域政治日益呈现出更加复杂的面向。大体而言,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县域地方权力形态,主要围绕政、绅、党三股力量展开。顾名思义,“政”是指以县长为核心的县政府行政力量,“绅”是指以广义上的士绅群体为主的地方实力派,“党”则是指国民党县党部。政和党均为县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帝制和北洋时期,县党部的出现可谓县域政治社会的重大变革。由此出发,政、绅和党之间的关系,也成为县域政治的重要内容。

既往研究已对此时期政绅党三方或其中两方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些有益探讨。(1)如Bradley Kent Geisert,Power and Society:The Kuomintang and Local Elites in Kiangsu Province,China,1924-1937,Charlottesville:University of Virginia,Ph.D.,1979;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华文出版社2010年版;冯筱才:《“中山虫”:国民党党治初期瑞安乡绅张棡的政治观感》,《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4期;王才友:《浙江国民党基层党务发展之考察(1927—1931)》,《近代史研究》2020年第2期;项浩男:《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县域社会中的人际网络、权力关系与县政运作——以〈朱峙三日记〉为中心》,《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2年第2期。不过,相关成果要么是宏观上的概论,要么关注于一省,要么以士绅或县长个体为出发点,以县为研究单位,聚焦于县域社会权力形态本身的成果尚不多见。事实上,县往往有着地域色彩浓厚的政治运行机制,也呈现出更加复杂多样的面貌。随着国民党党部在地方的建立,县域地方权力形态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具体变化,仍须开展更多比较研究。本文即以安徽亳县为例,希望通过对该县政绅党关系的梳理,为理解地方政治提供新的参考。

一、亳县的绅权统治格局

亳县古称谯县,自唐初改称亳州,延至明清;民国成立后,改为亳县。民国以前之所以于此地设州,主要在于该地位于涡河上游,为皖北门户,地理位置险要。全境地势平坦,属暖温带季风气候,适宜农业发展。据1936年《亳县志略》所载,该县“四乡类多沃壤,农产丰富,商业繁盛,虽不能与都市并驾齐驱,实为颍属经济之中心。”(2)民国《亳县志略》不分卷《经济》,1936年铅印本,第12、13—14页。虽然皖北相较皖南落后,但亳县确属皖北发展程度较好的县。据施坚雅(William Skinner)的大区理论,亳县亦属于华北核心区。(3)[美]施坚雅:《十九世纪中国的地区城市化》,[美]施坚雅主编、叶光庭等译:《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43—249页。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亳县还被划为一等县。(4)申报年鉴社编:《申报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申报年鉴社1935年版,第B311页。可见,亳县在皖省各县中虽不至名列前茅,仍尚属可观。

近代以来,亳县形成了家族统治格局。姜、蒋、刘、李、耿、马、路、汤八大家族,在当地影响甚巨。八大家族拥有大量田产和房产,在当地经济领域占据绝对优势地位。(5)《大革命失败后亳县的政治经济形势》,《亳州党史资料》第3辑,安徽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6页;《亳州市志》,黄山书社1996年版,第104页。这八大家族中,蒋家尤值一提。蒋家崛起于捻军起义时期,蒋东才(1825—1888)及其长子蒋尚钧,在协助清军镇压捻军中,屡获战功,均官至提督,蒋东才三弟蒋东亮也累保参将、游击。(6)光绪《亳州志》卷13《人物志》,清光绪二十年(1894)刻本,第22—24页;《豫抚陈奏为已故总兵功绩卓著吁恳天恩敕部议恤并将事迹宣付史馆立传折》,《申报》1905年5月30日,第16版。蒋家依靠军功,一跃成为当地声势显赫的官宦之家。

蒋东才去世时,清廷依例恩荫一子,次子蒋逊之(1880—1947,名尚谦、谦)获得了六品官荫封。(7)光绪《亳州志》卷11《选举志》,第47页a面;《呈送亳县现任财务人员调查表的电》(1944年10月24日),安徽省档案馆藏,档号:L001-001-0063-010。进入民国后,最迟到1920年代,蒋逊之已成为亳县最有权势的豪绅,号称“亳州王”。他长期担任县商会会长一职。1925年之前,亳县商业较为发达,药业和绸布业尤为突出。(8)民国《亳县志略》不分卷《经济》,1936年铅印本,第12、13—14页。该县早于1908年即成立了商会组织。(9)《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志》编纂委员会编:《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年印本,第184页。由于资料所限,关于蒋逊之何时开始充任会长尚待进一步考察。一份报道显示,在1923年,蒋逊之已担任该职。(10)《分会谢亳县刘县长蒋会长之来函》,《中国红十字会月刊》第26期,1923年12月10日,第49—50页。

由于亳县商业发达,商会会长的地位和影响不可小觑。更为重要的是,民国时期,很多商会有自己的商团武装。在亳县,蒋逊之所掌握的商团武装规模则大得多。这支武装在维持地域社会秩序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成为蒋逊之保持个人权势的坚实基础。此外,蒋还是县团防武装的负责人,城内主要军事力量悉数握于其手。如1925年12月,豫匪孙殿英部攻扰亳县时,蒋逊之曾率领当地约两千人的保卫团与武装警察抵御。(11)《豫匪军攻扰皖北》,《申报》1925年12月15日,第3张第9版。

蒋逊之还包办诸多杂税,并从中渔利甚丰。如他是当地鸦片烟税的负责人。据记载,省查烟员到亳县后,首先要与蒋会晤,商谈完分肥条件,才能下乡查苗课税。蒋熟稔当地种烟情况,农户只有花钱疏通好他,才能被网开一面。虽然也有查烟员企图越过蒋,但几乎都遭到了蒋的报复。有一年,某位查烟员未理会蒋,结果该员被人从轿中拽出,架上粪筐抬了出去。(12)张荫庭:《鸦片在亳县的流行和危害》,《安徽文史资料选辑》第16辑,安徽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3年编印本,第137—138页。“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尽管查烟员由省政府正式派遣,但在执行政务时,却要得到蒋首肯,可见蒋个人权势之盛。

除了蒋逊之,当地权绅还包括蒋俊英、李琴舟、余逸梅、沈佩绅等人。蒋俊英很可能也来自蒋氏家族,他在城内开了一家名为“天源涌”的糟坊,专营酿酒,当地人也称该店为“蒋天源”。由于所酿酒水质量高,生意甚为兴隆。1927年,蒋俊英出任亳县民团团长,只是在1930年,民团被孙殿英部收编。(13)张金铭:《“蒋天源”糟坊》,《亳县文史资料》第4辑,亳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90年编印本,第29—32页;《亳州市志》,第397页。与蒋逊之的绅商身份略有不同,蒋俊英没有功名,仅为商人出身。但他通过经商积累的财富,也在亳县崛起,这既得益于当地发达的商业环境,也和商人群体在近代崛起的时代环境密不可分。

蒋逊之和蒋俊英更多属于县商业领域的权势人物,在教育领域,更有影响的是李琴舟和余逸梅。李琴舟(1887—1960)清末秀才出身,有低级功名。科举停废后,进入安庆优级师范学堂,主动接受了新式教育。毕业后,在当地高等小学堂和师范传习所任教。1915年任县视学,1918年任劝学所所长。至此,他成为亳县教育的最高负责人。1928年,又出任亳县通俗教育馆(后改为民众教育馆)馆长。(14)亳州市教育志编纂委员会编:《亳州市教育志》,1997年编印本,第523—524页。李的个人经历表明,科举制的废除并不一定会导致传统士子边缘化,他们通过接受新式教育、参与地方学务等个体能动行为,依然在地方社会占据一席之地。

关于余逸梅和沈佩绅的个人情况所知不详。仅知1932年,余逸梅(1900—?)任亳县教育会干事。在此之前的1928年,亳县成立了第一女子小学,余任校长。(15)据抗战时期的一份调查表显示,余曾任县府督导员暨民政科科长、粮政科科长,并于1943年出任县地方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见《呈送亳县现任财务人员调查表的电》(1944年10月24日),安徽省档案馆藏,档号:L001-001-0063-010;杨瑞才:《解放前亳县的学校》,《亳县文史资料》第2辑,亳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5年编印本,第34页。可见,和李琴舟相类,余逸梅同样属于亳县学绅集团的一员。至于沈佩绅,1932年亳县成立救济院,沈曾充院长职。(16)陈竟如、叶秀玲:《国统时期亳县的建制与人事变迁的回顾(1915年—1945年)》,《亳县文史资料》第3辑,亳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7年编印本,第8页。从后文要讲述的故事看,蒋逊之、蒋俊英、李琴舟、余逸梅和沈佩绅,都属于亳县绅派集团,作为清末北洋时期崛起的地方精英,他们在亳县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形成了广义上的绅权统治格局。官绅、学绅和绅商成为此时期地方政治的主体,这在北洋时期也颇为普遍。

二、党部势力的崛起

1927年2月,国民革命军开始用兵安徽,至11月中旬战争基本结束,皖省也全部纳入南京国民政府统治。(17)《安徽省志·大事记》,方志出版社1998年版,第213—224页。与之同时,在国民党安徽省党部的领导下,很多县级党部也组建起来。1927年秋,省党部派金达熙到亳县发展党员,金在新民小学发展并登记了一批以青年学生为主的党员。1928年春,在城西门内路北刘家祠堂,成立了中国国民党亳县党务指导委员会,主要成员包括张雍、鲁子让(守谦)、赵德民、蒋祥璧、贺学尹(觉民)等5人,全县共有党员70余名。(18)县党部名称多有变化,如指导委员会、整理委员会等,本文在概述时统称“县党部”,其他视具体情况使用。《亳州市志》,第323页。

党部主体多为青年人,以革命为志向的青年党员正式登上县域政治舞台。他们开始向以蒋逊之为代表的传统绅权发起挑战。绅派内部肯定也不是铁板一块,但面对挑战,其身份区隔则被强化,开始集中起来对付党部。党绅冲突不断激化,县长也在其中左右逢源,党政绅关系渐趋复杂化。

亳县的故事开始于蒋氏家族之间的内斗。(19)以下关于孙广勋案的介绍,除特别标注外,均引自《亳州市志》,第708—709页;高养真等:《孙蒋两姓仇杀的前前后后》,《亳县文史资料》第1辑,亳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4年编印本,第25—29页。按,高养真系事件亲历者,虽然他的回忆很重要,但经互相比勘,《亳州市志》的记述更准确一些,本文也更多参考《亳州市志》,兼以高的回忆作补充。承前所述,八大家族中蒋氏人丁最旺,城内城外均有分布,并形成了“城里蒋”和“乡下蒋”之分。蒋逊之是城里蒋的代表,乡下蒋的代表则是蒋文绾和蒋异之。彼时,乡下蒋的两位领袖就民团领导权展开争夺,蒋文绾因不占优势,便打算向城里的蒋逊之等寻求帮助。蒋异之获悉后,趁蒋文绾等人行至城内斗武营,暗中开枪,将蒋文绾射杀。

蒋文绾临死前被问及凶手可能是谁,他并未怀疑蒋异之,而认为是李村寺的孙家。孙家在当地也办有民团,主要负责人是孙广勋,和蒋氏关系不洽。值得一提的是,在金达熙来亳发展党员时,孙广勋加入了国民党。蒋逊之本来就对县党部甚为不满,更加认定此次谋杀系孙广勋所为。随后,蒋逊之伙同县民团司令姜北臣逮捕了孙广勋。经孙家多方奔走营救,孙广勋最终无罪释放。

不过,蒋逊之并未放弃。1928年,西北军石友三部驻亳,石下榻蒋府。趁“清党”时机,蒋逊之便向石友三控告孙广勋是“乱党”。石由此逮捕了孙广勋和其在县中学读书的胞弟孙广涵。虽然孙家再次百般营救,但孙氏兄弟最终还是不幸遇难。父亲孙丹仪(20)孙丹仪(1883—1956)是当地小有名气的画家。参见洪冠军主编:《纵横风云:谯城历史人物》,中国文联出版社2018年版,第64—65页。为报痛失二子之仇,进行了控告。然而,由于蒋逊之权倾全县,个人关系网络错综复杂,加之石友三庇护,地方法院大都不愿受理。孙丹仪一路上诉至省城,尽管省里接收审理该案,却迟迟未出判决。就这样,孙广勋案被耽搁了下来。

蒋孙之间的冲突,一方面夹杂着家族之间对民间武装的权势争夺,另一方面则进一步卷入复杂的党绅派系斗争之中。在地方军事化的时代背景下,武装力量成为地方精英地域权力建构的重要支撑。随着革命来袭,孙广勋通过加入国民党,获取了新的政治身份,也增添了新的机会。但随着革命与反革命话语的攻防转换,“革命”的孙广勋成为了“反革命”的“乱党”;“反革命”的蒋逊之借助西北军支持,维持了既有权势。在地方政治资源的分配较量中,军事力量、社会关系网络以及革命话语都成为了重要砝码,绅派则更胜一筹。

不过,党绅争夺的大幕才刚刚拉起,双方关系在随后的禁烟案中进一步激化。军阀统治时期,全国各地烟毒愈演愈烈,皖北即为主要产烟区之一。在亳县,鸦片种植同样十分兴盛。据调查,该县北洋时期有十分之二三的土地用于种烟,每年烟捐达百万以上。(21)《皖亳县阜阳庇种烟苗之写真》,《时报》1929年6月27日,第1张第3版另据1928年中华国民拒毒会统计,亳县种烟面积达5万亩之多,在皖北仅次于合肥与阜阳,和宿县并列第三。(22)《皖北种烟调查纪》,天津《大公报》1928年5月22日,第3版。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改变国际形象,并推进社会风气变革,从1929年1月开始厉行禁烟。(23)胡金野、齐磊:《中国禁毒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7年版,第203—208页。亳县时任县长萧柏年也很快跟进。2月,萧柏年出示鸦片取缔令,称如再查到种烟,除将土地没收充公,还将对种烟人处以无期徒刑,惩罚可谓相当严厉。(24)《军政杂讯一束》,《时事新报》1929年2月24日,第2张第4版。不过,萧虽表面三令五申,实则虚应故事。据6月初的一份调查,尽管邻县大都早已铲除烟苗,“独亳县罂花遍野”。(25)本段及下段调查,均引自《皖亳县阜阳庇种烟苗之写真》,《时报》1929年6月27日,第1张第3版;《禁烟会呈请国府严惩包庇人员,皖省亳阜等县县长》,《民国日报》1929年6月26日,第1张第3版。禁烟的话语表达与具体实践可谓大相径庭。

亳县之所以视国府政令不顾,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该县自北洋以来形成了顽固的鸦片利益集团。从县长到县署职员,从民团首领到普通职役人员,均是种烟、售烟的获益人。据1929年的一份调查,县人民自卫团团长马锡仁与县长萧柏年串通省烟苗委员尤镇东,“明为出示查禁,实则按亩抽税”,每亩约收二三十洋元不等。马锡仁还与公安局局长冷旭初负责征收城内约40余家出售熟烟及灯吃店铺的烟捐,萧柏年亦从中收受好处。另据一份控文,亳县鸦片的种植、收购、出售、课税之权,已被马锡仁和蒋逊之垄断十几年。蒋还在北关爬子巷钱业公所鼎裕堂内,秘密组织了一个亳县土业公会,总经理邢配堂,管账刘呈五,专门抽收烟税。所获利润除供每年开支外,蒋还置办了百十余顷良田。(26)本段及以下关于该案的叙述,均引自《咨安徽省政府据亳县公民李同美呈控该县马锡仁等与邢配堂表里为奸庇种运售查获有据县长萧柏年从中庇纵等情合再咨请查照并案究办由》,《禁烟公报》1929年第10期,第24—25页。

鉴于县政府禁烟执行不力,党部开始出面干预,指委鲁子让等人甚至当面责备了县长。党部径直向县长发难,在权力行使上其实已经越轨。萧柏年恼羞成怒,派人追捕四名烟犯。其中一个叫詹文卿的,刚缴完烟税,且有收据为凭。他对县政府此举甚为不满,便去县党部控诉邢配堂、刘呈五暗中课税。詹文卿向党部申诉不满,表明此时党部已较有影响。接控后,县党部一面派民团前往搜捕,一面去请县长派人查拿。民团逮捕了管账刘呈五,搜获两本账簿、一颗土业公会木质图记及詹文卿的两张纳税条据等。值得一提的是,账簿上还载明“经售烟户近百十家”“某日缴县长若干元,公安局长若干元,上下差役若干元”等内容。

由于县长萧柏年也在这条利益链上,他当然不会支持党部。所以,对党部所请,萧不仅置之不理,还暗中派人给刘呈五送信,催他赶快逃跑。只不过,党部快人一步,率先逮捕了刘。次日,县党部召开地方各公团大会,刘及另一名烟犯的证词,也证实了萧柏年在此案中所为。之后,萧柏年和冷旭初将邢配堂藏在蒋逊之公馆内,躲避了追捕。在县长支持下,蒋逊之等绅派显然更强势。

不久,县长萧柏年开始向党部发难。1929年4月,萧设计诱捕了党部的贺学尹、蒋师珍,鲁子让等其他三名指委则逃至安庆省党部,报告了县党部被毁经过。(27)《亳县指委被捕》,《民国日报》1929年4月15日,第1张第4版。4月19日,亳县党务指导委员会发表通电,检举萧柏年与冷旭初贪污受贿、禁烟不力,呈请安徽省党部咨请省政府,将二人撤职惩处。县指委还同时发表请求声援的通电,指斥萧、冷等与其他“土劣”联合,诬控贺、蒋两位指委,并对他们施加陷害。(28)《首都杂电》,《时事新报》1929年4月22日,第2张第1版。

收到报告后,安徽省政府于4月底派员彻查。(29)《各地杂电》,《时事新报》1929年4月25日,第2张第1版。一并前往的,还有查苗员尤镇东。但据亳县党部指控,尤到亳县后,被蒋逊之重金收买,最后含糊其辞地呈送了报告。所以,该案停摆四个多月,一直未能妥善解决。之所以如此,除了蒋逊之收买了调查员,还可能因为安徽省政府也倾向于支持亳县县政府。

有必要稍加补充的是,县长支持绅派而远离党部,不止在于收受了诸多好处,还应和双方旧怨有关。据报道,1928年11月,萧柏年调署亳县之际,亳县各团体以萧名声不佳为由,群起反对,使得省府不得不重新将萧调省,改委他人代理,萧也不得不重返安庆候差。(30)《亳县长改委许亦鸣代理》,《申报》1928年11月21日,第3张第10版。据曾于当时上初中的高养真回忆,抵制活动其实是党部青年群体组织发动,原因在于萧曾参与了捣毁安徽省党部一案。(31)高称时间为1928年春,误。高养真:《亳县青年学生运动及柳湖书院学校的概况(一九二五年—一九二八年)》,《亳县文史资料》第3辑,第23—24页。只不过,萧最终还是如愿赴任,而党部青年所为不免得罪萧。

回到此案中来。在县长和绅派联合的情况下,县党部更趋劣势,毁党案与禁烟案即将不了了之。然而,正在此时,涡阳县长宋世科的一封函电,改变了该案进程。1929年,革命军将领出身的宋世科就任涡阳县长后,厉行禁烟,肃清了涡阳烟苗。5月,他注意到邻县阜阳和亳县“仍是红花紫蕊,灿烂满郊”,便于17日致函中央直辖各部队编遣办事处,请求彻查两县烟苗。(32)《函国府文官处准转涡阳县长宋世科电请彻查阜亳等县烟苗一案已派员前往调查由》,《禁烟公报》1929年第9期,第33页。蒋介石批阅该函后,转中央禁烟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禁委”)办理。6月初,中禁委派员前往调查,证实了宋世科所言。

于是,中禁委呈文国民政府,请求饬令安徽省政府依规将涉案职员如亳阜两县县长、公安局长及省查勘烟苗委员等撤职查办,并由地方政府从严取缔两县土商烟民。(33)《皖亳县阜阳庇种烟苗之写真》,《时报》1929年6月27日,第1张第3版;《禁烟会呈请国府严惩包庇人员》,《民国日报》1929年6月26日,第2张第3版。亳县国民党指委委员李玉奇(李同美)获悉后,也以亳县公民的身份呈文中禁委,进一步揭发“官绅勾结”的细节,请求“严加惩处,按律治罪”。中禁委则再次移文安徽省政府查照办理。(34)《咨安徽省政府据亳县公民李同美呈控该县马锡仁等与邢配堂表里为奸庇种运售查获有据县长萧柏年从中庇纵等情合再咨请查照并案究办由》,《禁烟公报》1929年第10期,第25页。县长萧柏年很可能因此被免职了。(35)据《亳州市志》记载,萧柏年任职时间不及一年,他应该被免职了。虽然这份统计关于萧的姓名和任职时间均记载有误,但人事更替大体属实。参见《亳县民国党县政府历任县长(知事)更迭表》,《亳州市志》,第338页。

在此次禁烟案的基础上,党部再次推出孙广勋案,持续向蒋逊之发难。1929年5月,国民革命军陆军骑兵第二师张砺生部移驻亳县。(36)《方振武电蒋中正据张砺生电称该师已向亳县集中归德城内有冯玉祥军改编之自卫团火车仅达柳河归德马牧集之洋桥均破坏》(1929年5月23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卷,典藏号:002-090400-00005-075。趁此时机,在党部等人支持下,孙丹仪向骑二师控告蒋逊之是土豪劣绅,陷害残杀孙氏兄弟。与之同时,涡、蒙、亳三县指挥赵凤普也向省里报告蒋逊之是“改组派”。大概在12月,骑二师将蒋逊之逮捕,押解省城。亳县商会还电请省商联会进行了积极救援。(37)《亳县商会主席被捕》,《时报》1929年12月8日,第2张第8版。此时,石友三正任安徽省政府主席。蒋逊之党羽应该借助这层关系,向石友三寻求了帮助。所以,在押送蒋途经蚌埠时,石友三部将之截留释放了。蒋逊之也趁机逃往了开封。在孙家人的持续追讨下,蒋逊之以“土劣”的身份遭到了安徽省最高法院的通缉。(38)《令亳县县长准高等法院检察处函复以蒋谦等被诉土劣一案已令县办理等因仰即遵办报查由》,《安徽民政月刊》第30期,1931年7月,第88—89页。

在李斯特式传统刑法教义学中,以罪刑法定原则为归依的刑法教义学与以惩治犯罪的必要性与合目的性为归依的刑事政策相互分立[14]。不仅对构成要件进行形式化、价值中立的理解,在违法性层面,被检验的只有法律规定的阻却违法事由,及至到了新古典犯罪论时期对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方予以承认[15]。形式化理解构成要件该当,在没有法定违法、责任阻却事由的情况下,没有理由不认定为犯罪,这正是封闭性教义学的尴尬所在。

孙广勋案和第一阶段的禁烟案均折射出,党部作为新的权势群体,想要更多参与到地方事务中,意味着分割绅派和县长的权力。但在政绅联合挤压下,党部可活动的空间相对有限。尽管党部一度失势,但在他们参与地方事务的需求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当然不会就此放弃。由于宋世科的偶然介入,加之骑二师与涡、蒙、亳三县指挥部军事力量的背后支持,党部终于扳倒了绅派。禁烟话语、军事力量与革命话语在这一轮争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蒋逊之倒台,以青年群体为主的国民党党部开始在各领域掌权。1930年冬,亳县国民党由党务指导委员会改为安徽省直属亳县区党务整理委员会,王定一任常务委员,李玉奇任组织训练委员,侯隐武任宣传委员(兼《亳民导报》社长),下辖5个直属区分部,县级以下党组织也建立起来。(39)《亳州市志》,第323、709页。李玉奇成为亳县商会新会长(40)《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志》,第185页。按,该书具体事件的时间记载有误。,还兼任县保卫团副团总(团总一般由县长兼任)。王定一任建设局局长,另一位国民党委员贺觉民任财政局局长。全县八个区的区长也基本上都掌握在国民党手里。

和既往研究所显示的国民党地方党部的弱势不同,从亳县1930年的情况来看,党、政、军、学、商、财几乎悉数掌握于党部手中,体现出党部强势的一面。之所以如此,恐怕和县党部的组织建设没有太大关联,而骑二师等军队的支持和庇护关系显然更为关键。此外,萧柏年被免职后,新县长可能也不敢再对党部刻意限制。加之蒋逊之被通缉,绅派群龙无首,党部也容易“趁虚而入”。不过,虽然国民党是执政党,但根据南京国民政府的制度设计,地方党其实不能干政。这也意味着,更多依靠庇护关系而崛起的党部,其权力基础并不那么稳固。

三、绅派复归与党绅融合

绅派虽然短暂失势,但他们并不甘心就此边缘化。于是,八大家族的头面人物、教育领域的学绅以及闲居多年的旧军官等,悉数联合起来,开始向党部发起新的攻势。亳县地方政治场域由此进入新一轮竞逐。

1931年左右,牛子英就任亳县县长,此时党部势力正盛。因牛子英不愿受党部掣肘,党政关系日趋紧张。为对付党部,县长开始着力扶持老绅派。党部方面,李玉奇与贺觉民授意八个区区长总辞职,以示对抗。此时正值黄枪会叛乱,牛子英收到辞呈后,一面表示挽留,一面暗中向安徽省政府密报,称县党部的李玉奇、贺觉民、张太来(又作张泰来、张子开)、袁福祥(袁介五)等勾结黄枪会暴乱。(41)《亳州市志》,第323、709页。老绅派的蒋俊英、李琴舟、沈佩绅、余逸梅等也配合县长,以当地公民的身份,迭次向省控告党部“窃权营私,苛敛病民”“勾结会匪,阴谋扰乱”“拥兵恣虐”等,请求将之撤职严惩。收到控文后,省府电令县长牛子英彻查核办。牛子英本身即有意拉拢绅派对付党部,调查结果可想而知。他呈文省府说,沈佩绅和蒋俊英等都是“地方正绅”,控告各项也都属实,并非挟嫌诬告。(42)以下关于“李玉奇案”的介绍,均引自《令直属各机关据亳县县长呈为贺学尹等附逆暴动弃职潜逃请通缉等情除指令及分行外仰饬属一体严缉究办由》,《安徽民政公报》第10、11期合刊,1932年4月15日,第58—60页。

紧接着,有统领各县地方武装之权的皖北“清剿”指挥部(43)该部成立于1931年12月,目的在于清除中共势力,为临时性军事机关。《皖北治安问题》,《新闻报》1931年11月29日,第3张第9—10版;《皖北匪共之清剿声》,天津《大公报》1931年12月16日,第2张第5版。,电令撤去了李玉奇保卫团副团总一职,并要将之押解到部审讯。在此情势下,李玉奇联合贺觉民、孟晓初(警察队长)等,企图武力反抗。据牛子英说,李于1932年1月28日发布“伪令”,命第四区区长张太来率手枪队赶到建设局电话队,先监视电话,后搜捕建设局局长未果。党部一派的保卫团参谋、候委区长袁福祥也再次调集警团,布防于城内各市街,禁止随便出入。城内一时如临大敌,形势十分紧张。

警察队长孟晓初被捕后,骑二师第四旅旅长张书田致函牛子英解救,并随即派兵将孟晓初提走。由此可大致推断,属于党部一派的孟晓初,应该和骑二师将领有私人情谊。此前孙广勋案得到解决,应该也与此有关。不过,李玉奇等人均四散而逃了。牛子英向省里报告了此事。紧接着,亳县绅派集团等继续纷纷致函省府,控告李玉奇等人盗用各机关空白印信、称兵暴动,请求追拿。省府则再次发布训令,要求亳县从紧追缉李玉奇归案究办。

收到省府训令后,亳县方面也饬令各区民团严密缉查。1932年2月,县府接到第六区民团报告称,16日夜,耿皇寺居民报称,有一行十余人到处勾结土匪,抢掠民众枪支。其中一位住在王楼庄的李姓男子,自称义勇军司令,正招兵买马,希图大举。接到报告后,第六区民团迅速集合,前往缉捕。17日拂晓,民团队伍行至王楼庄村,当场捕获一名嫌犯,缴获枪支弹药若干,其余人则四散而逃。当查看被捕之人时,发现正是处于通缉中的李玉奇。

亳县政府将李玉奇解赴蚌埠,交予“清剿”指挥部收押,并于2月23日向省府发电作了报告,请省府下令通缉贺觉民等四名同党。与之同时,亳县的绅派继续施展连环攻势,建设局、商会、财政局、教育局及沈佩绅等先后35人呈文省府,请求严缉各在逃李玉奇同党。随后,省府去电“清剿”指挥部,验明李玉奇各项人证。3月25日,省府对潜逃的贺觉民等人正式下达了通缉令。(45)《令亳县建设局等据呈为前亳县保卫团副团长李玉奇称兵暴勤请电令严办并通缉在逃各犯归案惩办等情已准予通缉究办仰知照由》,《安徽民政公报》第10、11期合刊,1932年4月15日,第56—57页。很快,李玉奇即被枪决了。

不久,贺觉民、袁福祥、张太来三人先后在安庆被捕。大概在1933年,法院传唤亳县各绅派代表与贺觉民等当庭对质。由于绅派拿不出有力证据,党部的三位青年最终被判无罪。时任亳县县长为化干戈为玉帛,特派秘书赴省城调解,并邀请同是亳县人的安庆迎江寺方丈月海法师居中说和。最终,双方达成妥协,从此息讼。(46)《亳州市志》,第708—709页。亳县党绅之间的激烈冲突至此大体告一段落。

由此案可以看出,虽然党部在禁烟案后强势掌权,但在更具权力意识的新县长到任后,政绅再度联合,加之皖北“清剿”指挥部也不支持党部,党部在新一轮的竞争中明显趋于弱势。黄枪会叛乱的发生,便为政绅提供了围攻党部的机会。当各方均将叛乱的话语加诸于党部时,在党部几乎处于失语的状态下,已很难有所作为了,这就导致了党部在此轮竞争中的失势。

1933年春,豫鄂皖三省国民党总部调整,各县党部停止活动。其后,因党员人数少,亳县、太和两县党部合并为国民党亳太党部。尽管两县党部合并,但互不隶属,各执印信,均直接与省党部联系。亳县党务由当地人侯隐武负责。直到1935年,亳县又开始重新发展党员,党员总数达两百多人。此时,县党部下属五个直属区分部:第一区设于原县党部,第二区设于教育局,第三区设于教育会,第四区设于碳厂街第二初级小学,第五区设于涡河聚德圩小学。1936年,亳太党部解组,国民党安徽省亳县党部成立,县党部独立建置得以恢复。这一组织体系一直维系到抗战前。(47)《亳州市志》,第323、709、707页。

虽然党部势力有所式微,但这并不意味着党部在地方权势场域的消隐。党部和绅派握手言和后,双方开始利用亲缘、地缘、学缘等各种社会关系网络,互相渗透,彼此争夺。于是,两派开始出现新的分化组合,并形成了西南、东北、新新三派鼎立的格局。(48)《亳州市志》,第323、709、707页。

东北派成员以教育界人士为主,同时也包括政界中人。该派主要代表人物张荆池和鲁子让等均来自东北乡,故而得名。早期东北派形成的一个重要节点,系张荆池创办蚕桑学校。(49)《亳州市志》,第323、709、707页。1917年,亳县头面人物高世读、谭颂三、汤维哲及张晓岚等,倡议创设蚕桑学校。县立第二初级小学校长张荆池主动辞去职务,自愿赴阜阳省立农校学习蚕桑技术,并于1922年毕业返乡,着手创建蚕桑学校。经地方士绅商议决定,由谭颂三任校董会董事长兼校长,张荆池为董事会董事兼主任教师,汤维哲、张晓岚、李琴舟、黄仲萱、蒋逊之、鲁子让等9人为董事会董事。至1924年,安徽省亳县私立振实初级蚕桑科职业学校正式成立。(50)鲍玉璞:《亳县蚕桑学校》,《亳县文史资料》第2辑,第36页。

蚕桑学校的各位创办人均为亳县权绅。蒋逊之、李琴舟前已述及,其他可考者,如黄仲萱和李琴舟相类,是当地颇有权势的学绅;张晓岚则是一名绅商。他们的核心人物谭颂三(1867—1946),晚清拔贡出身,民国期间曾任热河都统府总务处长、热河财政厅厅长、安徽省署秘书主任。由此可见,东北派是以绅派为主的势力集团,政治倾向相对保守,在地方的势力也更根深蒂固。

与东北派相对的是西南派。该派以教育会为基地,位于县城西南角,故而得名。据记载,西南派形成于1929年,其政治背景为安徽省干训团(原桂系),先后控制青云路小学、财委会、县训所、县干训同学联络站等机构,主要成员包括政界人物、国大代表及参议员等。(51)本段及下段均引自《亳州市教育志》,第708页。不过,桂系势力渗入安徽是在1938年全面抗战爆发之后,干部训练团也是抗战后才广泛组织,至于国大代表和参议员,则是抗战结束后才进行的选举。所以,西南派可能在1929年已有雏形,但真正形成影响,应该是在全面抗战爆发后。

此外,1935年前后,当地中学毕业生和外地求学返乡生增多,也开始广泛参与到地方政治中。他们既不愿加入东北派,也不愿预流西南派,遂形成了新的派系——“新新派”。新新派主要控制财政局、县党部和县立中学等,成员以教育界人士、党政干部和新闻记者等为主。可见,新新派应该是以党部为中心发展而来的新的派系势力,但其成员并不仅限于党部,而是吸引了更多青年力量。从其名称即可知,新新派属于年轻一代,政治倾向显然比前述两派更为激进一些。

质言之,亳县党绅经历一番激烈竞争后,双方逐渐走向融合,县域权力格局也由党绅互竞,转向东北、西南和“新新”三足鼎立的权力格局。党部虽然在李玉奇案中有所削弱,但青年学生群体并未就此没落,他们和其他群体互相融合,形成了“新新派”。这不仅改变了亳县既往由绅派控制的权力格局,也影响了亳县县域政治的未来走向。

亳县的例子反映出县域政治发展的特殊样貌:其一,亳县国民党和地方权绅之间争夺时间更长,直至1933年左右才在互相妥协下有所缓和,党绅之间也开始互相交融;其二,在与老绅派互竞过程中,党部的凝聚力更强,且党内左派更占优势;其三,虽然根据规定,地方党不能干政,但1930至1932年间,亳县党部几乎垄断了全县大权,尽管后来党部有所失势,但随着各派融合,党部在地方仍有立足之地。

结 语

综上所述,清末北洋以来,亳县形成了绅权统治格局,绅商、官绅和学绅成为县域政治的主体。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民党县党部楔入地方社会,尽管未根本改变地域政治格局,但地方权力形态依然发生了重大变化,围绕党部也形成了新的不可小觑的权力主体。一方面,新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有着较高的政治参与兴趣,希望在地方社会有所作为;另一方面,已掌握大多地域社会权力资源的绅派则努力维持其权势地位,少有让渡和分享的意愿。而地方政治资源毕竟有限,加之政治参与模式不健全,党绅之间由此陷入激烈的争夺。

党部要获得更多参与地方政治的机会,除了和绅派竞逐,自然少不了向县域政治的最高权力持有人——县长要权。党政并行体制下,县长不愿分权,党部则要有事做,加之关于双方权力边界的制度设计不甚清晰,党政冲突同样不可避免。既往关于党政关系的研究,已关注到县长和党部之间的对立。需补充的是,从亳县的例子来看,县长作为外来者,并非单独和党部展开竞争,而是充分利用地方派系政治。由于绅派占据更多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无论是萧柏年还是牛子英,均选择联合绅派对付党部。而且,以执政党自居的党部,显然比绅派更具威胁和侵略性,县长自然更倾向于联合绅派而远离党部。此外,面对党部冲击,亳县绅派一度失势。但绅派并未就此消沉,而是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关系与政治资源,借助国家话语,最终卷土重来,表明绅派有着较强韧性。

值得注意的是,亳县各派势力的消长其实是在一系列偶然中发生的。如在禁烟案中,涡阳县长宋世科的偶然介入,改变了该案最终走向;在李玉奇造反案中,党部虽然强势,新县长的到来却改变了党绅力量对比,黄枪会暴乱的社会背景也为县长和绅派提供了机会。此外,石友三和骑二师等军队及各种庇护关系的介入,也对亳县权力关系产生了根本性影响。这表明,在县域社会,地方政治往往在各种不确定的偶然中变动发展,由此造成了县域政治的复杂性。这与宏观性、结构性的历史论述往往有着微妙的张力。正是这些不确定和偶然性,才使得历史呈现出更多可能,地方政治也更多呈现出复线而非单线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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