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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视角下民族地区规模性返贫风险的表征、缘由及对策

2023-01-11

民族学刊 2022年8期
关键词:内生民族政策

周 超 樊 虎

2020年底,我国取得了在现行标准下实现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的伟大胜利。同时,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我国返贫比例虽逐年下降,但防止发生返贫风险的压力依然巨大。民族地区地处经济发展条件相对落后的边疆区域与深部山区,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生态脆弱性与贫困脆弱性较强,呈集中连片贫困分布格局,其中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脱贫基础不牢固,潜藏着大规模返贫风险隐患,甚至能够蚕食脱贫成效。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强调,“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贫困的底线”[1]。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坚守两条底线,抓住三大重点,推动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由此可见,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过程中,如何巩固脱贫成效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重中之重,而防止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根本前提,学界亦对规模性返贫风险展开了深入探索与研究。

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的能力贫困理论认为,“贫困的根源不仅是单一的经济因素,还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这是多维贫困理论的基础”[3]。在继承多维贫困理论的基础上,“阿尔迪·J.哈格纳斯(Aldi J.Hagenaars)创立了H-M贫困测度指数”[4]。此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英国牛津大学贫困与人类发展中心合作构建了生活水平、教育和健康的多维贫困指数(MPI)”[5]。返贫是指“脱贫后重新陷入贫困的状态”[6],“其特征主要包括区域性、突发性、频繁性”[7]。总体来看,“我国返贫研究阶段已经历过农村救济式扶贫阶段、农村开发式扶贫阶段、农村精准脱贫阶段,在此期间,返贫研究成果逐渐增加,为现阶段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提供有益经验”[8]。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具体可分为能力缺失型、政策性、环境性、发展性四大类”[9],“有效防止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的关键路径为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10]。

综上所述,当前学界多以整体性视角对我国返贫困问题进行研究,较少把整体与局部相结合,对民族地区返贫困研究偏少,且主要围绕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展开研究,缺乏系统性思维。随着我国贫困治理事业的不断推进和对贫困问题的深入研究,贫困的内涵也随之丰富,从单一的收入贫困拓展到能力贫困、文化贫困、生态贫困等多方面,贫困问题考量也不仅局限于经济现象,而应综合考虑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多维度问题。因此,本文欲在国家整体基础上,针对民族地区规模性返贫风险问题进行研究,从生态、政策、发展等多维视角出发,明确民族地区规模性返贫风险呈现的表征,进一步分析其发生缘由,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探索如何防止民族地区出现规模性返贫风险。

一、多维视角下民族地区规模性返贫风险的表征

明确民族地区规模性返贫风险的表征是进一步剖析其发生缘由的首要前提。综合考虑民族地区的返贫区域、返贫群体、返贫影响等,发现民族地区规模性返贫风险呈现出区域性、群体性和联动性等表征。

(一)区域性

现阶段,我国民族地区返贫现象呈现出区域性特征。许多深度贫困区域深受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生存条件艰苦、基础设施落后等因素制约,难以把自身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西南民族地区为例,贵州、广西、云南等地多为贫困脆弱性与生态脆弱性高度重合的地区,旱涝、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对当地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青海省共发生三级以上地震30次,其中最大地震级数为1月8日青海海北州门源县的6.9级地震,造成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四省区17.1万人受灾,损坏房屋9.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2.5亿元,震区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打破了群众正常生活状态,直接增加了返贫风险①。

(二)群体性

在巩固全面脱贫成效与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接续发展阶段,民族地区面临着外部帮扶力量减弱与内生动力培育局限性较大并存的窘境,导致前期得以脱贫的地区面临再次返贫的风险。同时,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不断推进,民族地区农村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可用青年劳动力流向呈“农村—城市”的单向流动,导致留守儿童与留守老人数量明显上升,此类弱势群体不具备稳固脱贫成果的能力,规模性返贫风险呈群体性特征。

(三)联动性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冲击下,民族地区的市场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破坏,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亦遭受到了严峻考验,规模性返贫风险势头显现。一方面,部分农村劳动力因无法外出务工,家庭收入来源急剧减少甚至中断。同时,民族地区乡村产业基础薄弱,可提供工作岗位较少,难以吸纳大量留滞劳动力。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相对较低,疫情传播风险相对较大,一旦疫情传入城市,则会直接影响相关产业链,甚至造成经济停摆状态。以蔬果产业链为例,城市一旦进入静态管理状态,农村果农则无法向城市运输水果并进行售卖,严重影响果农收入稳定性,易引发连锁反应并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

二、多维视角下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的缘由

精确剖析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的缘由是防止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的根本前提。从多维视角出发,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情况,发现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的缘由主要涉及生态性因素、政策性因素、发展性因素三个方面。

(一)生态性因素:民族地区生态脆弱性与贫困脆弱性并存

当前,我国已进入“后扶贫时代”,民族地区的贫困脆弱性与生态脆弱性具有高度重叠和内在关联度,“且我国约76%的贫困县分布在生态脆弱地带,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73%”[11]。生态性因素仍为可能导致民族地区产生大规模返贫风险的主要缘由之一,并且是民族地区未来可持续发展中不可或缺的考量因素。引发我国民族地区规模性返贫风险的生态性因素主要表现为自然灾害、资源开发、公共卫生风险等方面。

首先,我国民族地区受地理位置、气候环境、经济发展等多重因素交织影响,自然灾害总体发生频率一直居高不下,并呈一定加剧趋势。如表1所示,2020年我国民族地区八省(区)自然灾害损失情况总体呈高位态势,其中较为严重的是旱灾与风雹灾害,旱灾受灾面积为2427.5千公顷,占全国总旱灾面积的47.8%,风雹灾害受灾面积为1415.9千公顷,占全国总风雹灾害受灾面积的51.2%。另外,2020年由农作物受灾、旱灾、洪涝等自然灾害对民族地区八省(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35.9亿元,在全国直接经济损失中占比为14.5%,而2019年民族地区八省(区)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全国直接经济损失中占比仅为10.9%。综合看来,自然灾害频发是加剧民族地区返贫风险的主要导火索,也是未来民族地区生态扶贫工作中的主要障碍。

表1 2020年我国民族地区八省(区)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单位:千公顷)

其次,我国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呈即时性效益获取与可持续性生态优势集成指向相矛盾的形势。近年来,我国贫困治理重心已从“单向输血”转变为“自主造血”,大力鼓励民族地区利用自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以提高当地经济效益与居民收入。但由于民族地区环境承载力较弱且可开采资源多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加上民族地区存在“以资源换投资”的错误经济发展理念,导致资源开发过程中出现诸如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资源储备量急剧下降、人居生活环境污染严重等现象,进而削弱民族地区资源型城市的生态发展优势,影响全面脱贫成果的稳定性,最终诱发规模性返贫风险。

最后,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国民族地区公共卫生问题较为严重,部分重大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上升,地方性疾病持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发。一直以来,我国民族地区都是艾滋病高发区,如图2所示,民族地区艾滋病发病率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广西、贵州、云南等地发病率较高,对当地脱贫户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存在巨大的潜在威胁。同时,由于不同民族地区位处不同的地域,加之生活习性与个人卫生习惯的差异,不同民族地区存在不同的地方性疾病。例如,内蒙古的布鲁菌病、广西的寄生虫感染病、贵州的甲状腺病等,均降低了民族地区居民生活能力,间接性增加了脱贫户返贫风险。

表2 我国民族地区八省(区)2015-2019年艾滋病发病率(1/10万)

(二)政策性因素:民族地区返贫风险治理政策体系尚不完善

当前,我国已经由消除致贫隐患进入到防止返贫风险的贫困治理新阶段,以往的扶贫政策体系已逐渐不再适应当前贫困治理阶段,无法有效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而民族地区作为我国贫困治理战略中的薄弱点,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概率往往高于其它地区,其扶贫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颇多,主要表现为政策理念、政策价值、政策主体、政策运行等四个方面。

首先,民族地区扶贫政策理念较为落后,尚停留在解决生存性问题的传统扶贫思维中,未能从全面脱贫时代的政策理念中跳脱出来。许多扶贫政策的制定理念依旧以“追求短期扶贫效益”为主,忽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导致扶贫政策不适用于本阶段发展实际,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例如,部分民族地区一味追求外部帮扶力量的介入,以迅速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但未充分考虑外部力量撤出后的后果,造成本土形成严重的外部依赖性,不利于未来可持续发展。

其次,民族地区扶贫政策价值模糊不清,无法进行科学合理的政策设计,难以把握未来扶贫政策发展方向。在当前新时代发展过渡时期中,民族地区未把返贫风险治理所蕴含的时代价值融入政策体系,造成返贫风险治理政策目标不明确,缺乏科学的政策指向与进路,不利于巩固全面脱贫成果与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同时,在压力型体制下,民族地区政府难以改变原有政绩观,仅局限于扶贫政策的经济价值目标,而缺失长远发展眼光。

再次,民族地区扶贫政策主体相对单一,尚未形成多元协同性政策主体格局,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主体无法发挥最大合力。当前民族地区依旧以政府主导式扶贫模式为主,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力量发挥,遏制了其它政策主体在防止返贫风险治理中的行动参与。例如,在制定扶贫政策时,民族地区本土居民缺少政治参与,政策制定者未能充分吸收相关民意,根据居民实际生活情况制定相应扶贫政策,最终导致相关政策与本土居民需求相悖,对贫困治理起到负向作用。

最后,民族地区扶贫政策运行阻力颇多,易遭到走样执行。现阶段,民族地区扶贫政策运行环境较为复杂,受民族地区传统习俗、宗教文化、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相关扶贫政策难以顺利运行。就产业扶贫政策而言,由于民族地区经济条件较为落后,即使相关产业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可观的惠利性,但堪忧的企业发展环境成为了影响企业入驻的“最后一道门”。另外,民族地区宗族势力错综复杂,许多资源都掌握在势力更为庞大的宗族手中,相对弱势的群众则难以享受到相关政策福利,尤其是边缘贫困户易发生返贫现象。

(三)发展性因素:民族地区脱贫户内生动力严重不足

“所谓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即贫困人口为了满足收入和权利在内的多元化需求,利用自身知识或技能主动链接社会资源,并使资源转化成能够持续脱贫发展的潜在行动趋向力”[12]。民族地区为强调内生发展的重要性,已从传统外生发展模式转向传统内生发展模式,但受到城乡二次分化结构限制,“自上而下的外生发展与自下而上的内生发展愈发脱节”[13],直接导致民族地区内生发展陷入困境,脱贫户内生动力不足问题日益严重,对其持续发展能力埋下了巨大隐患,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返贫风险的发生率。具体而言,民族地区脱贫户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主体错位、贫困亚文化、发展能力不足、发展精神匮乏等方面。

在主体错位方面,民族地区存在大量“扶贫干部做、脱贫人口看”的现象。民族地区脱贫户尚未消除脱贫时期的外部帮扶依赖性,缺乏“依靠自身谋发展、谋幸福”的正确发展观念,习惯于坐享其成。同时,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时,民族地区部分脱贫户受自身认知水平限制,难以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并容易对相关举措产生排斥心理,拒绝配合后续扶贫工作的开展,造成扶贫干部开展工作困难的局面,进而打断乡村振兴战略的步伐,扩大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这种主体错位现象不仅无法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甚至可能造成民族地区发展倒退的后果,产生规模性返贫风险。

在贫困亚文化方面,民族地区脱贫户与时代主流文化不相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在长期与周围生存环境的互动与实践中,逐步发育出一种与主流发展文化不相适应的亚文化”[14],限制了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发展。这种民族贫困亚文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长期的生活同质性导致贫困人口缺乏内生动力。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大多位于深山老林中,即使这些地区在全面脱贫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依旧缺乏与外界的沟通,生活习惯、行为认知、思维方式等均存在较大差异。此外,由于民族地区贫困人口长期处于相对封闭的地域生活,已形成特有的民族习惯和生活方式,对外界生活方式了解较少甚至毫无兴趣,认为吃穿不愁即为生活的最佳状态,这种生活同质性使得本土脱贫户缺乏追求更高质量生活的动力。第二,民族地区脱贫人口综合素质低。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受教育人数较少,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差,对于引进的新型农业技术难以理解,造成先进技术利用率偏低的现象,阻碍了本土经济社会发展。第三,贫困代际效应明显,新一代无法打破贫困牢笼。由于大部分民族地区脱贫人口的后代依旧生活在这片区域,从小起便被特定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所影响,使贫困亚文化的生成进入恶性循环状态,把本土新生力量囚禁在贫困牢笼之中,难以激发其内生动力,导致贫困继续延伸至下一代。

在发展能力方面,民族地区缺乏自我发展能力。当前民族地区已进入外部性力量逐渐减弱的发展状态,但民族地区尚未具备充足的自我发展能力,导致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济发展能力不足。虽然民族地区坐拥大量资源,但本土脱贫人口却缺少资源利用能力,资源禀赋较弱,无法把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另外,本土脱贫户缺乏市场风险判断能力,风险意识较弱,常因遭受重大市场风险导致经济损失。第二,创新发展能力不足。传统落后思维对民族地区脱贫人口影响深远,加上其未接受过系统性创新能力开发培训课程,创新发展能力严重不足,无法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新颖性建议。第三,技术发展能力不足。在发展过程中,民族地区采取引入一些龙头企业在其区域设立乡镇企业的做法,以提高本土经济发展水平,并解决本土工作岗位少的问题,但脱贫人口受文化水平低、掌握技能少的制约,仅能从事于体力型劳动工作,无法胜任管理型、技术型工作,本质上仅从“田中劳作”变为了“工厂劳作”。

在发展精神方面,民族地区脱贫户的发展精神严重匮乏。当前民族地区脱贫人口的发展主观能动性较弱,仅满足于脱贫生活现状,发展精神严重匮乏,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等靠要”依赖心理严重。在全面脱贫时期,民族地区作为全国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区域,国家给予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与帮助,但国家的兜底式救助养成了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等靠要”不良思想观念,造成现阶段对国家帮扶产生严重依赖心理。第二,“争做贫困户”畸形观念盛行。由于贫困户在就业、住房、医疗等多方面均享有特定的福利待遇,因此,部分脱贫户不愿丢下“贫困户”的标签,把能够评为贫困户当成一件“光荣事迹”甚至部分脱贫户产生如何再次重返贫困户行列的危险想法。第三,缺乏发展自信。经过多年发展,民族地区在经济水平、生活条件、薪资待遇等方面虽已得到明显改善,但与发达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民族地区脱贫人口在把自身发展成果与发达地区发展现状进行比较时,容易产生挫败感,陷入自我否定状态,对自我缺乏发展信心,产生消极心态。

三、多维视角下防止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的对策

针对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的三大缘由,提出防止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的三大对策,即创新民族地区生态扶贫方式、完善民族地区返贫风险治理政策体系框架、建构民族地区新内生发展模式,以形成防止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的最大合力。

(一)创新民族地区生态扶贫方式

创新生态扶贫方式是防止民族地区发生大规模返贫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主要从完善民族地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化解短期效益获取与长期可持续开发的矛盾、完善民族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三方面出发,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开发与建设的良性互动,以有效防止民族地区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

第一,完善民族地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大力降低民族地区因灾返贫风险。在灾前防范阶段,应提升民族地区灾害风险识别能力,根据灾害类型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并综合运用先进监测预警技术,以提升民族地区灾害预警能力。同时,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机制,基于科学合理原则设立应急储备点,以保障应急救援物质基础,形成适用于本土区域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在灾中救援阶段,应把本土群众救援力量与外来救援团队力量相结合,充分发挥本土救援力量优势,以弥补外来救援团队因不熟悉地形、抵达时间较长等因素耽误救援的缺陷,最大化提升民族地区灾中反应速度与能力。在灾后重建阶段,应以恢复民族地区特色为主要原则,最大限度保护民族地区特有历史和文化。同时,应大力恢复民族地区特色建筑,保留民族地区特色产业优势,维持后续经济发展动力。

第二,重新审视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与地区发展的关系,化解短期效益获取与长期可持续开发的矛盾。在工业资源开发方面,改变“以资源换取投资”的经济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经济发展模式,以民族地区本土最大环境承载力为限度,基于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制定资源开发计划,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整治工作。例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为满足驼绒加工工业的需求,大力推动当地养驼业发展,造成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进而引发沙漠化问题,对脱贫牧户造成严重生活威胁。在旅游文化资源开发方面,秉承文化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开发理念,依托民族地区特有文化优势,打造具有较强民族性、文化性、生态性的民族文旅品牌,提高民族地区生态资源到生态资本的转化效率。

第三,完善民族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民族地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有效降低民族地区因病返贫风险。就民族地区重大传染病而言,应改善重大传染病预防措施,加强民族地区居民防范理念,进而推动医防融合一体化进程,降低民族地区重大传染病发病率。就民族地区地方性疾病而言,应充分结合民族地区本土生活习惯、卫生条件、传统习俗等因素,改变民族地区不良个人饮食习惯,改善民族地区生活条件,以切断地方性疾病传播链,提升居民健康指数。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言,应优化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强民族地区尤其是边疆民族地区的公共卫生输入性风险防控能力,在预防本土重大疫情发生的同时降低境外疫情传播可能性。

(二)完善民族地区返贫风险治理政策体系框架

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的底线,民族地区亟需完善返贫风险治理政策体系框架,以加快民族地区扶贫政策转型与衔接,进而推动民族地区扶贫政策创新与优化,主要从转变政策理念、明确政策价值、政策主体多元化、减少政策运行阻力等方面切入。

第一,民族地区应转变扶贫政策理念。面对我国现阶段扶贫事业发展形势,民族地区应在摒弃过时政策理念的同时,不断了解并掌握本土脱贫户的实际生活状况,以及时转变政策理念,对未来扶贫政策制定起到有效的正面导向作用。同时,针对民族地区的贫困脆弱性,民族地区应树立可持续发展政策理念,促进全面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平稳结合,以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以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为例,民族地区应重视易地搬迁后续发展工作,对搬迁前后的群众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建设等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着重提高搬迁安置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引进与搬迁群众自身能力契合度较高的工作岗位,降低易地搬迁返贫风险。

第二,民族地区应进一步明确现阶段扶贫政策价值。民族地区应以适时性与前瞻性为基础,深入发掘现阶段扶贫政策价值所在,以明确应追求怎样的扶贫政策价值目标。具体而言,民族地区应从实际目标出发,以防止发生大规模返贫风险与迈向共同富裕为价值导向,从而完善返贫风险治理政策体系框架,制定适宜时代发展趋势的扶贫政策。

第三,民族地区应创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推动返贫风险治理效果最大化。政府应充分发挥统筹全局作用,整合现有返贫风险治理的相关资源,实时收集本土自然灾害、经济发展变化、人居生活水平等相关信息,以提升对政策变化的应变能力。市场应有效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政府所整合的相关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弥补政府相关行为的缺陷,尤其要提高对民族地区人数较少民族的重视程度,保证其公平公正地享受资源红利。社会组织应加强对民族地区偏远区域的关注,以慈善机构、义工团体、公益组织等具体形式深入民族地区,特别关注政府所容易忽视的领域。

第四,民族地区应更新政策运行原理,优化政策运行环境。民族地区应以防止发生大规模返贫风险为根本前提,坚持事前预警、事中应对、事后帮扶相结合,坚持整体与局部相结合,提高政策运行流畅度。同时,民族地区应优化政策运行环境,以改善经济发展条件为主,剔除落后传统习俗与净化宗教文化环境为辅,为外来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保证各项扶贫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三)建构民族地区新内生发展模式

新内生发展模式即不再采取传统内生发展模式“自下而上”的单向发展路径,在此基础上采取“上下联动”、“内外共生”的混合发展路径,以寻求地区整体性突破。新内生发展模式能够加强外部资源与内部动力的连接,与现阶段民族地区发展趋势高度契合,能够有效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主要从树立理念、主体赋能、资源整合等方面进行建构。

一是要民族地区树立新内生发展理念。新内生发展突破了以单一经济取向看待地区发展的局限性,转向以整体性视角寻求地区发展路径,实现城乡融合统筹发展。民族地区树立新内生发展理念是建构新内生发展模式的首要前提,应在促进民族地区群众树立新内生发展理念的基础上,推动形成“城市社区”与“农村村组”交织发展的行动共同体。首先,在民族地区城市区域,应以社区为基本行动单元,建立城市居民包括共同观念、共同目标与共同需求等在内的共同纽带,以促进城市居民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其次,在民族地区乡村区域,应以村组为基本行动单元,把乡村五大振兴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制定满足本土实际需求的发展战略。最后,应加强“城市社区”与“农村村组”的共生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城乡融合一体化进程,把新内生发展理念内化于本土行动主体的认知中。

二是要推进民族地区的主体赋能策略。对民族地区相关行动主体进行赋能是建构新内生发展模式的关键一环,主要包括政府、社会组织、群众等三个层面。在政府层面,应克服“自上而下”的传统行政体制弊端,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在合理范围内对民族地区地方政府进行放权赋能,使其行政行为更加契合本土发展。同时,民族地区政府亦应有序有度地向本土基层政府放权赋能,以最大化激发基层政府活力,充分结合数字乡村建设背景,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推动内部由“死水”变“活水”。在社会组织层面,社会组织应根据民族地区发展实际进行自身建设,以提高自身在未来扶贫时期中的地位,拥有与其它主体所匹配的行为能力。一方面,民族地区社会组织需提高对本土深度贫困地区的覆盖率,推动自身力量深入其中,弥补深度贫困地区社会组织力量不足的缺陷。另一方面,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应优化自身结构,结合民族地区贫困特殊性,建立多元化人才储备库,提升其扶贫能力,从多领域、多层次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在群众层面,推动民族地区本土居民赋能,以激发自我发展精神,提升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展示其他地区美好生活的实际案例,宣传健康的地区发展文化,唤起民族地区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政府、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对其进行能力培训,在提升其自我认知能力的基础上,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提升对现阶段的适应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并增强政治参与度。

三是要系统整合利用民族地区本土优势资源。民族地区应在不断获取外部优质资源的同时,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实现内外资源的利用最大化。在获取外部资源时,民族地区不能一味追求资源数量的多少,应以资源质量与如何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为重心,因地制宜引进外部优质资源。例如,根据特色的民族文化与得天独厚的资源潜力,加大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开发力度,形成以产业为基础的发展路径,降低民族地区因经济发展颓势而导致的返贫风险。在整合内部资源时,民族地区应从经济、组织、文化、人才等多方面进行本土资源挖掘,并注重内部资源与外部资源的衔接,有效运用外来力量弥补自身缺陷,形成内外资源合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

四、结语

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是我国向共同富裕目标进发的关键节点,是现阶段我国巩固全面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工作要求。民族地区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进程中的关键一环,如若爆发规模性返贫,会直接对我国整体性发展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对贫困脆弱性与生态脆弱性并存的民族地区而言,需从生态、政策、内生动力等三方面共同发力,有效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从生态层面来看,需推进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与应急管理体系相结合,在提高自然灾害抵抗能力的同时,提高公共卫生风险防控能力。在资源开发中,应致力于化解短期效益获取与长期可持续开发的矛盾,实现民族地区资源可持续开发。从政策层面来看,需在转变扶贫政策理念的基础上,更加明确现阶段扶贫政策价值,进而更新政策运行原理,创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从内生动力层面来看,需在树立新内生发展的理念基础上,对相关行为主体进行精确赋能,推动内外资源形成最大合力,从而建构新内生发展模式。

注释:

①资料来源:四川省地震局http://www.scd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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