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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微载体建设研究

2023-01-08

智库时代 2022年15期
关键词:载体法治微信

刘 珲

(郑州商学院)

一、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微载体建设的理论概述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1.微时代的界定

提到“微”这个字,大家都不陌生,有细小、少、隐秘等之义,常见的词语有“轻微”“微米”“谨小慎微”等。当它与网络信息相结合的时候,我们自然能联想到的是“微商”“微店”“微医”“微信”等,都是取细小、便捷之义。那么“微时代”其实是以现代的信息技术、电子设备为基础来发展的,并通过网络系统中的音频、视频、文字、图像等来传播信息、传播活动、事实互动为主要的生活交流方式的时代。它发展至今已不能简单地视作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网络术语,而应是一个“集合了文化传播、人际交往、社会心理、生活方式等多种复杂语义的时代命题”。[1]

2.微载体的界定

人们关于“微载体”最初的记忆大概是来自于“微博”,之后是“微信”,一种在电脑或手机中,通过网络就能实现交流互动的小平台,使得线上沟通畅通无阻,且别具特色。后来高校中也涌现了越来越多的“微载体”,如“微课”“微视频”等,将传统的知识讲授以便捷的方式呈现在需求者眼前,而且“微载体”的形式也还在不断的发展当中。

(二)新媒体对高校法治教育工作的冲击

随着“微时代”对人们生活的改变,碎片化信息越来越占据人们的时间分配,高校当中现有的法治教育工作也亟需利用“微时代”的便捷来开展,为日后的工作注入新的教育载体,丰富新的教育模式。主要存在以下挑战:

1.传统教学弱化了学生的信息反馈

教学过程其实就是“教”和“学”共同发力的过程。在传统的法治教育工作中,基本属于“填鸭式”教育,如组织开展个讲座,基本就是专家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听,结束的时候个别学生可能会提问几个问题,如此便结束了。在这种模式的现实情况中,多半是老师在台上沉浸式讲自己精心准备的课件,学生在台下沉浸式看自己感兴趣的手机上的APP,教学的频道是“单程”的,这会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造成一定影响,也对教师的教学热情造成影响,与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相悖的。

“微时代”的到来,当然会打破传统的法治教育模式,尤其从疫情期间全国学生的学习情况便可看出,在无法实现传统教学方式的时候,老师和学生通过视频连线,拉近空间上的距离,进行知识的讲授。当然这其实也是讲堂的空间转移,要想实现师生间教育、学习的信息反馈,就要及时改变法治教育的手段,不仅在课堂上对学生的提问进行解答,也要利用“微载体”对学生课下的疑惑进行及时答复,以便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强化传输、反馈。

2.信息更新的高速化冲击了法治教育的形式

对学生的教育不能是一成不变的,在信息高速更新的时代更是如此。以法律来说,法律是有滞后性的,通常是为解决现实中出现的矛盾来制定,法律人要不断学习新修改的法条、适应新的法律规则,为学生传递的信息也更是如此。传统的学习载体如课本等不能及时反映社会中存在的热点问题,因为课本在到达学生手中的时候已经过数次修改、编排、校对、印刷、运输等,不能短时间内进行热点的更新,这就使得传统的教育方式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然而在当下社会,信息传播的速度特别快,大学生可以通过各类微载体及时获取最新的社会热点、网络词语等,在教和学双方传递的信息不对等时,便会因为一些社会热点问题产生一些思想上的分歧,而影响传道受业解惑的教学效果。因此,在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时,教育者要保持自己知识的新鲜、方式的新鲜,通过接受、分析当下的社会热点问题来进一步引导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三)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微载体建设的紧迫性

“微时代”的到来为传统的法治教育带来了挑战和冲击,也使得“微载体”的建设势在必行。

1.大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需要

在“两微一端”逐渐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中必须的软件之后,大学生成为了“微时代”的最大受众群体,也成为了“微载体”的代言人。因为网络自身的特殊属性,大学生喜欢关注一些热点性的、趣味性的实时信息,并加上自己的看法来评论或转载,或附文字或附图片。然而这也是一个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的时代,大学生缺乏必要的信息引导,便可能会被不良网络信息引导,导致价值观的错乱,而做出一些抱憾终身的事情。

这就给新时期高校的法治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开展法治教育引入微载体的同时,要时刻关注微载体当中可能藏有的有害信息,密切关注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对微载体的操作技能,提高对网络信息真伪的辨识,帮助大学生规避一些网络中的不良信息,发挥大学生在微载体中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法治教育模式由平面到立体的转变。

2.法治教育工作载体更新的需要

要想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想不被时代的更新所取代,就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模式,对自己的教育方式、教育载体进行强化更新,适应时代的发展,适应大学生的学习发展,这也是新时期法治教育的需要。

在“微时代”的发展中,高校要想强化法治教育成效,就要善于利用“微载体”,将传统的教育载体融入进去,在“微载体”中与学生进行信息互动、答疑解惑、有效引导,以学生便于接受的方式进行传道受业解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素养教育,以全方位的教育形式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二、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微载体建设的现状分析

(一)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微载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前面所述和问卷结果的显示,我们不难发现高校在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的同时,已经开始意识到微载体建设的重要性,较多地使用微信、微课等微载体,当然还有微博、微公益等,但也显现出不够成熟、专职队伍不足、活动不够丰富等缺点。

1.“微队伍”建设不足

如前表显示,虽然高校开始重视微载体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的重要性,但还是存在队伍建设不足的现象。在与被调查对象面对面谈话时了解到,多数高校只是将微载体的运行交给学生和行政人员去做,对于将微载体运用于日常法治教育过程,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在有关微载体学习使用情况的调查中,只有小部分的大学生会利用微载体学习法治信息,大部分的大学生只是偶尔将微载体中的信息用来学习,还有一小部分大学生从未使用微载体进行法治的学习,多数学生只是将微载体中的信息作为新闻来看,导致微载体并不具有学习教育功能。这也进一步表明,民办高校在进行微载体建设时,应注重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这样才能高效地利用微载体对大学生进行深入有效的法治教育。

2.“微平台”建设滞后

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当下社会,大学生的手机中有很多软件能够实现信息的瞬时交换,然而许多大学生所在院系利用微载体平台传播法治教育的信息却更新较慢,不能满足大学生对于新鲜事物的追求,自然大学生对于微载体的关注度也就不高,相比于高校的微载体,大学生可以更快速地从其他平台获取信息。且多数高校的法治教育微载体建设较为滞后,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就是将网页缩小,只是将学院的新闻挪到了微载体中,使学生不用打开电脑也能看到学院的动态,却丢失了微载体的互动功能。浏览量不高,且几乎无互动,不能吸引大学生的关注,便也使得大学生从心理对法治教育工作者产生隔阂,不愿向法治教育工作者表达自己的观点,不愿反馈自己对信息、对知识的理解。

(二)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法治教育微载体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高校对法治微载体的建设不够重视

目前多数高校的院系所用的微载体只是微信公众号,微载体的平台较单一,而对于微博、微课、微公益等平台几乎无使用[2],教育的形式单一就必将导致教育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因为在“微时代”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更加向往网络空间的丰富和自由,较为依赖网络平台的信息传送、观点表达,还自创有“00后网络语言”,若高校始终用传统的教育教学方式引导学生,那么将会与新一代大学产生更多隔阂,无法满足受众的需求。

这就要求高校要不断丰富其现有微载体的平台,不能仅限于建设微信这一单一的信息交流平台,要多开发使用如微博、微公益等丰富其形式的载体平台。同时要注意各种不同的微载体平台之间的联动,以免消息的重复与无效,从而更好地使大学生在微平台的使用下实现自我价值。

2.高校对微载体建设的认识不足

在网络世界,对大学生有较大影响力的可能并不是他的亲朋好友或学校老师,而是一些“大V”,而这些网络人物的言行也将对大学生的价值观、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传统的宣传模式已不能适用于“微时代”发展中网络信息的大量交互。正如埃瑟·戴森所讲的那样:“数字世界推动社会迈入数据王国之时,也开始成为新一轮网络巨骗的恐怖疆土,或是肆意谎言的黑暗大本营”[3]。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高校要想做到正确引导大学生的法治素养,便应准确剖析这些问题所在。

首先,信息传播相关法律条文的不完善,其次,舆论宣传评判系统不健全,这些都将导致高校开展法治教育微载体建设的困难。因为微博、微信、QQ等微载体具有信息瞬时传播、操作方便等优势,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交流的主要载体。因信息监管相关的法律监管不完善,且“微时代”的网络平台包容性极强,导致大学生在这些载体中的言论相对肆意,可以以虚拟账号宣泄自己的不满,可以不负责任的评论诋毁,这给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增加了一定难度。

三、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法治教育微载体建设的对策探究

(一)加强“微队伍”,提高“微能力”

1.加强“微队伍”

随着微博、微信、微公益、微教育等微载体越来越成为当下大学生学习新知识的主要载体,高校也要越来越重视法治教育工作“微队伍”建设。首先通过加大微载体建设的资金投入来保障法治教育工作“微队伍”建设的经济所需,在原有法治教育工作“微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其队伍的数量,使得高校真正拥有一支法治教育工作“微队伍”。同时,创新现代性“微语言”,把对话语的创新加进微载体的开发过程中,利用微博、微信等大学生日常使用的微载体来开展工作,从而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工作的日常影响力度,在创新“微话语”的同时,深度防范不良信息的侵入,保证“微话语”的纯洁度,以此更好地迎合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学习方式。

2.提高“微能力”

高校可以通过建立有关微技能培养平台的方式来增强法治教育工作者微载体平台的实际操作能力[4]。通过此类微平台培训方式,不仅可以使法治教育工作者更加熟练地掌握微载体的使用技巧,也能增强学习上的交流与沟通,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让学生真正感受到教师的关心与关爱。同时,强化法治教育工作者的“微判断”能力,及时发现网络中的有害信息,及时解决并尽可能降低这些不良信息造成的不可估量的危害。并加大信息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大学生喜爱的微载体形式来进行传播,并在传播的过程中可以利用图文结合,或者小视频等各种不同的方式来吸引大学生的眼球,让有利的信息以更加生动的形象展现在大学生的视野中,从而使其充分发挥其固有的价值,在丰富大学生信息接收种类的同时,增强大学生正确意识的培养,做好校园网络信息的防火墙。

(二)建立“微平台”,拉近“微距离”

微教育是一款基于微博用户体系的专业的在线教育平台,其主要形式有录播视频的高清教学,也有直播互动教室的教学,这两种教学方式都可以同时允许超一万人以上的学生同时观看学习,用户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时间需求来安排选择观看直播在线课程或是已录好的视频进行学习,这种在线学习模式正好适应了当下快节奏且碎片式的高强度生活,在方便用户学习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资源的共享和利用率。并且微教育作为专业的教育信息发布平台,它囊括了包括语言培训、职业技能、学历教育、留学咨询、考前辅导、幼教等各种课程的教学信息,其内容非常丰富,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适合自身发展要求的课程,这不仅使得教育变得更加具有针对性,也促使用户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其自身的需求选择而提高。随着微教育在线的快速发展,其用户的规模也随之扩大,加上大学生正处在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的当下社会发展之中,因此更加重视自身知识技能的提高,传统的课堂教学远不能满足大学生想要学习更多知识技能的需求,因此,法治教育工作者要改变一课一教室的教学模式,积极搭建网络微教育在线平台,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改变原有的单一的教学方式,以满足大学生的需求和学习动机。

(三)推广“微课堂”,加强“微素养”

“微课”(Micro lecture)又名“微课程”,从其字面意义上讲,就是微型的短视频课堂,它需要通过借助于网络来实现教学,其创始人是大卫·彭洛斯(David Pen-rose)[5]。 微 课 与其他微载体一样,拥有其特有的内容短小精练、瞬时传播、交互性强等优势,它的这种特质正好适应了当下快节奏但碎片式的生活规律,吸引了大学生的围观。高校在抗击疫情期间所采取的线上微课教学,不仅实现了“停课不停学”的理念,也使得教育者可以通过微课这种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此来进一步提高大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致和习惯性行为,发挥大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

当代大学生生活在网络信息满天飞的时代,只有提高了自身对于网络信息的鉴别能力以及对网络安全知识的认识,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世界里自我屏蔽错误信息的影响,从而健康成长。而作为微时代下法治教育工作内容重要组成部分的信息媒介素养,法治教育工作者要将信息媒介素养培养课程作为大学生学习课程的重要课程,促使其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需要的人才。

(四)开发智慧法治教育

智慧教育即全面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效能。高校要跟上网络时代的脚步,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开展普法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运用网络这一工具,做文明的网络使用者和正能量的传递者。

法治教育工作者要以崭新的方法吸引学生学习法治知识,不断优化高校法治教育模式。比如可以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采用目前比较流行的微课、慕课等方法,将抽象枯燥的法治教育内容变得生动有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还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讨论会,带领学生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性、先进性、优越性,提升学生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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