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国家特种设备监管(一)
2022-12-21徐媛媛张利民刘晨莹李贝
徐媛媛,张利民,刘晨莹,李贝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 100029)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于1967年成立于泰国曼谷。多数东盟国家经济发展面临调结构、寻新增长点的发展时期,各国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吸引外资和私营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等,工程机械产品在此将拥有广泛的市场,对工程机械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制造标准和监管也逐渐引起东盟国的关注。本文现将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国家特种设备监管机制从4个主要方面作简要介绍:特种设备监管机构、检验检测所依据的法规标准、认证认可、市场准入要求等。
1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联邦)
马来西亚是君主立宪联邦制国家,首都吉隆坡。马来西亚的特种设备监管机构是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MOHR)职业安全与健康局(Department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DOSH)下属的工业安全部。工业安全部下设设计批准处和检查、发证与认可处。设计批准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升降器械(电梯、扶梯、起重机、小型升降机)、压力管道、大型储罐的设计批准。检查、发证与认可处负责操作、维护人员和焊工的发证,对制造、安装单位审查、注册及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审查、注册。压力管道由人力资源部职业安全与健康局(DOSH)、 能源交通运输部能源理事会(EC)、国内贸易和消费事务部工业局联合管理。
职业安全与健康局(DOSH)主要依据《1967年工厂和机器法,139法案》(2017年修订)(“Factories and Machinery Act 1967”Act 139)、《1994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Act 514)和《石油安全法1984》(Act 302),管理工厂安全、健康和福利、机器设备的注册、检验及相关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