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让执法有力度又有温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2022-12-21法人万静

法人 2022年11期

《法人》特约撰稿 万静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修订后的《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1年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对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等内容作出新的规定。2022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前述国务院意见,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对2019年12月24日发布的旧版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

避免“过罚不当” 增加公平公正原则

指导意见针对个案中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等情形,增加经过一定程序可以调整适用的规定,最大程度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

对于市场经济行为的各类行政处罚当中,最为社会各界诟病的就是“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等涉及公平公正的问题。为此,指导意见在“市场监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的原则”当中,增加了“公平公正原则”,防止出现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稳定市场预期。

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王敬波认为,该条要求市场监管……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