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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山西巡抚

2022-12-21刘晓芬

文史月刊 2022年10期

◇ 刘晓芬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西督军府旧址,位于太原市府东街101号。这里作为曾经的山西省最高军政、行政驻地,始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终于2017年,长达649个春秋。历经明“山西行省署”“山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山西巡抚都察院”,清“山西巡抚署”,民国“山西军政府”“山西督军府”“山西省行政公署”“山西省公署”“太原绥靖公署”,共和国“中共山西省委员会”“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山西省人民政府”。其中,作为明清两代的巡抚衙门,长达484年,对山西的发展产生过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巡抚及山西巡抚

1368年,朱元璋统一江淮、湖广,定都南京,建立明王朝,开元洪武。洪武二年,改革国家政区建制,废弃元代的中书省,将其直辖的广袤“腹里”一分为三,分别为“山西行中书省”“山东行中书省”“北平行中书省”。洪武九年(1376年)将“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但是省级政权的本质未变。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高官权大放纵,对地方管理实行“三司分治”,分别为“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从朱元璋亲颁的《承宣布政使诰》可知,三司中,布政使地位最尊。“三司分治”的优势是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不干扰。劣势是突发重大事件时,不利于统筹处理。于是,洪熙元年(1425年),朝廷开始委任重臣,出抚地方,协调“三司”,统筹处事,事毕复命,取名“巡抚”。《明史·卷九·本纪第九·宣宗》载:“洪熙元年八月癸未,大理卿胡概、参政叶春巡抚南畿、浙江。设巡抚自此始。”

巡抚位高权重,协调三司,处理地方事务,时日既久,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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