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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的“不列颠认同”建构

2022-11-23沈昊凌尹建龙

临沂大学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休谟英格兰苏格兰

沈昊凌 尹建龙

(安徽大学 a.历史学院;b.欧盟研究中心,安徽 合肥 230039)

自20 世纪中期以来,民族主义和民族认同问题的研究一直兴盛不衰,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安东尼·史密斯等著名学者提出了诸如现代主义、族群主义、原生主义、永存主义的理论范式,以此尝试解释个体是如何通过共识和认同进而形成民族共同体的。

1707 年苏格兰和英格兰合并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开启了苏格兰历史发展的新时期,原本的苏格兰认同已经无法适应合并后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如何尽快消弭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因数百年敌对和战乱形成的偏见和仇视,更快更好地锻造新的“不列颠认同”,帮助苏格兰搭上英格兰殖民扩张的快车,从而摆脱经济贫困落后的局面,成为摆在苏格兰启蒙学者面前的重要任务。在18 世纪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中,苏格兰历史学家们已经开始无意地构建起新的不列颠民族认同。 休谟和罗伯森等人著作中的内容,似乎符合安德森所描述的:“民族借助想象和幻想来实现认同。 ”[1]但必须考虑到,史学家们在历史叙事和研究中以神话的手段对旧有民族观念进行解构并建构出新的苏格兰民族认同的行为是在面对新的现实环境时自发地、被动地做出的。 这一行为更接近史密斯所提出的民族意识的自然发展。

国内学术界对法国启蒙运动的研究非常成熟,成果丰硕,但对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研究则处于起步阶段,其研究深度和广度都有待扩展。苏格兰启蒙运动是在1707 年苏格兰全面融入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历史大背景下发生的,诸如杰里米·边沁和亚当·斯密等苏格兰启蒙运动代表人物如何在理论上建构新的“不列颠认同”、这一理论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和社会影响力等,都值得深入探究。

一、18 世纪早期苏格兰的发展状况

(一)1707 年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合并

1707 年是英国历史上一个至关重要的年份, 在这一年英格兰和苏格兰正式签署合并条约,组建了拥戴共同的君主、共同参加一个议会(地点设在伦敦的威斯特敏斯特)的“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尽管早在1603 年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就成为英格兰王国和苏格兰王国共同拥戴的国王,组建了“共主邦联”,但是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领域仍然相互独立。 1707 年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苏格兰议会宣布解散,苏格兰派出的议会议员参加设在伦敦威斯特敏斯特的联合王国议会,威斯特敏斯特议会拥有联合王国的最高主权,在君主立宪政体下相当于两国同处于一个最高权力机关的治理之下。

合并导致以往苏格兰民族意识中民族独立这一重要内容失去了现实依据,苏格兰王国这一民族独立的现实载体作为独立的政治实体已经不复存在。 同时,为了加强对苏格兰的控制,英格兰在社会结构、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强苏格兰社会向英格兰靠拢。这完全颠覆了过去苏格兰民族认同中通过同英格兰保持对抗以维持自身独立的叙事。比如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三世曾经说过:“会对苏格兰发动战争的国家只能是英格兰”,“面对来自英格兰的扩张是苏格兰历史永恒的主题”。[2]尽管1707 年之后依然有零星的反对联合的运动发生,但它们都没能扭转合并的事实,1746 年克洛登(Culloden)之战的失败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1707 年的合并导致苏格兰的传统民族认同被现实冲击,丧失了说服力。 政治上合法性的丢失反映在文化领域势必呼唤新的宏大叙事予以弥补。 一种紧迫感油然而生,苏格兰人和他们的文化必须在新的社会秩序中找到一个新的位置。

(二)商业社会的兴起

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经济的发展发生在金融、技术等领域,爱丁堡地区更是被视为人间天堂。 18 世纪初,众多苏格兰思想家探讨了实现经济增长所必需的先决条件,对重商主义与自由贸易理论都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他们认识到苏格兰需要更充足的投资、更高效的产业和更广阔的市场。 而此时贸易保护政策在欧洲盛行,苏格兰需要面对的是欧洲各国直接且激烈的商业竞争。

在经济和政治问题的讨论中, 贸易和商业的问题成为苏格兰同意合并最重要的考量。对于苏格兰来说,分享英格兰在17-18 世纪经济发展机遇和成果符合自身商业和贸易的需求。 作为对丧失政治独立性的补偿,苏格兰可以获得与英格兰及英格兰殖民地自由贸易的权利。 1689 年革命之后,苏格兰经济遭遇严重打击,产生了诸如贸易萎缩、粮食短缺和投资失败等严重问题。 1704 年苏格兰经济衰退到极点,而“不利的对外贸易环境是苏格兰经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3]

经济利益的需求提供了构建新的民族认同的动力。对于苏格兰的统治阶层和精英分子来说,他们自身看重这一利益,同时也需要得到民众的认同,并在全社会塑造共识,因为在苏格兰,普通民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尤为突出。在英国学者对当时苏格兰公共政治的研究中,在整个欧洲范围内,苏格兰民众对英苏合并这一历史事件的参与热情是极其高涨的。[4]由此可见,经济利益是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精英们劝服普通民众支持合并的重要因素。 塑造新的民族认同就可类比与1706 年联合派在制作的宣传小册子中将《联合条约》描绘为能给苏格兰带来政治强盛、经济繁荣的一剂良药一样,其目的是对现实产生影响。

(三)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

18 世纪苏格兰学者同法国学者之间交往频繁, 这首先得益于苏格兰包容开放的学术环境。当时无论在英伦三岛还是欧洲大陆,学者们都致力于考察和改进各自国家的现状,热衷于建立皇家学会之类的协会团体,并参加各种学术活动。

尽管法国启蒙学者同苏格兰学者思想上有众多细微的差别,不过无法否认双方思想间有着共同的关切与价值诉求,即如何运用理性将人从老旧保守的社会体系下解放出来。 这一点是启蒙运动的价值追求之一——对进步的推崇。

同时,法国启蒙思想也对苏格兰启蒙运动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一点可以从学者们私下或公开场合的学术交流中看到。比如休谟就读过孟德斯鸠的作品,并会见过孟德斯鸠本人。孟德斯鸠也和苏格兰启蒙学者一样,认同历史的连续性。他对政府形式的三种划分,也可从中看到斯密等人的历史分期的影子。

二、苏格兰理性主义史观

这一时期的史观之所以重要,在于它可以向我们展现启蒙学者究竟抱有怎样的一个态度去看待苏格兰的历史,这种态度自然而然的传导到他们对待苏格兰民族的态度上。 理性主义史观的核心在于历史的进步观和由之发展而来的文明的阶段论和普适的历史观,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启蒙学者对于苏格兰民族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和期许。

(一)历史进步观(文明目的论)

在17-18 世纪的苏格兰,人们对“文明到底走向何方”这一论题充满了兴趣。 启蒙运动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将理性运用到知识中从而带来可量化的进步。[5]245正如上文中所提到的,这一时期苏格兰在物质层面的进步是可观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詹姆斯·瓦特所发明的蒸汽机引发的蒸汽动力革命。为了支撑可量化的进步理论,必须建立一个前提,即进步无论在过去或是现在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前提,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一个不断演化变革的过程。

对于文明目的论的热情可能正是源自苏格兰当时正在经历的一系列的剧烈变革——国王迁都、议会反复的解散和重组、教会内部的斗争等。 同时,与历史进步论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辉格派思想的传入也影响了苏格兰的历史学者。 该派思想的核心便是对自由的追求,这一点也是历史进步的标准之一。 17 世纪的英格兰打破封建制度和王权统治建立起自由的政府是符合历史进步潮流的, 由此英格兰也在宏大叙事中成为了自由精神的典范,自由是英格兰民族的特征,也是苏格兰要学习的。

在这一时期的历史学研究中,文明进步论激发了一个核心的理念,即历史发展的进程必须是不断进步的。 社会物质文化的发展必然要促进人们对于更高层次文明的追求,同理,对于苏格兰民族来说,评判自身文明的标准便变成了相比于过去是否更加“进步”。那么英格兰便不再是过去威胁苏格兰光荣独立的敌人,而是一个苏格兰必须去学习和融入的现实模范。在当时苏格兰的历史学者眼中,两国合并便是进步的一大体现,比如威廉·罗伯森在他所写的《苏格兰史》中认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之后商业不断发展,政府也不断完善。 ”[6]254

(二)历史阶段论

历史阶段论可看作是文明目的论的进一步延伸。 历史阶段论的核心仍然是历史进步观,在每一个阶段,都是对上一个阶段的进步。 在苏格兰启蒙学者们看来,历史是一个分阶段进步的过程。

亚当·斯密是最早提出具体历史阶段分期的学者之一。 1762 年他在一次法学讲座中提出了“人类发展的四阶段理论”,即:捕猎时代、畜牧时代、农耕时代和商业时代。[7]从这里可以看出,斯密把人类历史的阶段演变看成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野蛮到文明的历史进步过程。当然除了斯密,此时众多的历史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历史分期法。比如罗伯森在《苏格兰史》中也将苏格兰的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并且认为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是在不断进步的。

历史阶段论实际上塑造了一种标准,评定文明发展程度的标准。 一个民族是可以处在比其他民族更先进的地位上的。 于是有些民族就可以被评定为落后,有些民族就可以被评定为先进。那么在这一时期史学叙事中更加自由且商业繁荣的英格兰自然变成了一种进步历史阶段的象征。苏格兰如果想要实现阶段的跃迁,合并和融入就成为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三)普适的历史观

谈到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的史学,一个重要的特点是不能忽视的,那就是普适的价值观。 这一时期的史学研究中最能够从侧面体现普适价值观的正是推测史学的诞生。

推测史学的内核是:尽管各个社会发展的速度不同,但他们所要经历的发展阶段却都是一致的。 这一史学方法论解决了在考察过去时常常缺乏证据的困境。 比如在研究远古部落的活动时可以通过研究19 世纪的一些部落来进行。 这实际上允许学者们在当代寻找与过去某一发展阶段相对应的社会形态,从而通过对这一对应社会的考察来推测以往的历史发展阶段。 比如罗伯森在研究美洲历史时遇到了这样的问题:研究南美土著居民的原始生活状态时,并没有可靠的资料和证据流传下来,最后他不得不采取“推测”的方式。 除此之外,弗格森在写作《文明社会史论》时,也采用了推测的方法。 他遇到的问题同罗伯森一样,在描述原始社会的生活状态时,缺少相关的史料,使其只能通过现存的原始部落的状态去推断当时的状况。 由此可见,苏格兰的学者们遇到自身无法解决且无法回避的历史问题时会倾向于使用推测史学的方法。

在苏格兰的启蒙思想家看来, 不同民族和不同国家间存在一个共同的历史发展主线,那就是历史进步和阶段式的发展。这一主线的存在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在史学中持有的普适价值的终极体现。正是因为不分民族、不分国家的历史都是不断进步的,并且终究会走过一个共同的发展阶段,所以推测史学才能够发挥作用。

既然认同普适价值在各个民族的历史发展中都存在,并且内容相同。那么更加进步、更加自由的英格兰就有可能是苏格兰的未来, 因为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历史发展过程是相同的,只是英格兰发展的速度更快。于是接受英格兰、融入英格兰将不再是屈辱的、有害的,而是光荣的、有益的。

三、民族认同的解构与重建

(一)通过对比进行叙事

苏格兰启蒙史学家热衷于在自己的作品中通过对比的手法来比较不同民族的优劣,这一行为的根源正是历史阶段发展论。这一时期的众多史学作品中到处都能够看到“进步”同“落后”的对比,而对比的双方大部分都是苏格兰同英格兰、凯尔特人同日耳曼人。而进行这些对比的目的就在于解构过去的苏格兰民族认同。

1.苏格兰民族(凯尔特人):野蛮和落后。

几乎所有的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对于苏格兰的观念都是:“苏格兰是所有欧洲国家中最野蛮的一个。”这一偏见甚至还牵连到了爱尔兰,因为二者同属于凯尔特人。在这一问题上,最具代表的可能就是休谟和罗伯森了。 休谟将爱尔兰形容为“从创世以来……就一直处于极度的野蛮和无知中”[8]267。 甚至这种歧视在一定程度上表达得更加露骨,比如“维京人的野蛮和入侵给爱尔兰带来的都是一种进步”[8]268,他们是“英格兰一个有用的征服对象”[8]271。 当然休谟并非完全忽视了英格兰对于爱尔兰的种种不公行为,但是他认为英格兰人征服了这些地区后,却“入乡随俗”,变得像爱尔兰人一样野蛮和落后。

在休谟的作品中,苏格兰人也同样具有“野蛮和落后”的特征。 在讲述苏格兰同英格兰的战争时,如果是苏格兰对于英格兰的暴行,休谟倾向于使用“可怕的堕落”“蛮横的战争”“巨大的破坏”等词汇。相较之下,在描述英格兰对于苏格兰施加的暴力时,用的词就缓和多了,通常是“破坏”和“烧毁”。

作为启蒙时代的学者,休谟非常看重理性的力量。 休谟认为苏格兰人具有狂热主义倾向,这是非理性的体现。 他认为苏格兰人“易煽动”“狂热”,并“比较凶残”;苏格兰的王位继承问题充满着“不规范”和“篡夺”,苏格兰也常常陷入“党派纷争和社会动荡”;同时,他将苏格兰的政治制度形容为 “动荡而野蛮的贵族制政体”“从一个派别极端走向另一个派别极端”。[9]当然,他也记述了英格兰内部因为宗教狂热而发生的阴谋和战争,并对其持负面看法。 但他认为这些代表不了英格兰民族和英格兰国家,英格兰整体上是处于理性的状态下的,这种非理性行为只是例外。

与休谟相比,罗伯森作为一名更加注重史料的学者相对而言更加严谨。 罗伯森对于自己能够提供详细的文献证据并在补充章节里出具原始材料的做法感到十分自豪。[10]即使这样,他的作品中仍然能找到类似于休谟的偏见。 比如他谈到苏格兰的统治者时,说他们是“天生凶猛残暴”“举止粗鲁”[11]235等。 而在有着类似品格的英格兰统治者那里,他们的行为却成为了实现进步的必然行为。

罗伯森尤其强调,如果没有英格兰力量的介入,苏格兰无法通过自身的力量走向成熟。为了证明这一点,罗伯森在描述负面的历史事件时,习惯于强调封建制度对于苏格兰的负面影响,并且这些负面影响必然已经“无可救药”了。

在文明目的论和历史阶段论的指引下,这些负面的状态通过同英格兰的联盟得到了改善。 罗伯森不同于休谟的地方就在于此,他习惯于对比苏格兰在18 世纪前后的“改变”,正如他在《苏格兰史》中所说的那样:“国家和个人一样,逐渐走向了成熟。 ”于是顺其自然的,他对英格兰的作用大加称赞。罗伯森认为:“通过联盟实现了英国化转变的苏格兰社会生活和政治体制是对苏格兰平民的巨大贡献。 ”[6]254在谈到苏格兰的历史时,启蒙学者们还习惯于批判凯尔特人。 作为苏格兰人的祖先,似乎需要用他们的野蛮来说明苏格兰人落后的根源。在他们的叙事中,爱好自由的日耳曼人和凯尔特人之间有着巨大对立,并且他们认为所有苏格兰的辉煌成就都是日耳曼人创造的。 这类叙事常见于此时的苏格兰小说中,比如通常居住于低地的日耳曼人的城镇安定富足,高地的凯尔特部落的生活动荡且残酷。[5]252

而且凯尔特人还通常和天主教相绑定。启蒙运动时期对于天主教会的批判同时也转移到了凯尔特人身上。 在那时,启蒙学者通常将自由等同于新教主义。

2.英格兰民族(日耳曼人):自由和文明。

很多启蒙学者相信英格兰人天生具有自由的品质。 英格兰是自由的土地,伦敦就像是发出自由光芒的太阳,它的光芒向不列颠诸岛周边地区扩散,只有越靠近中心,才能更加感受到光芒的光彩夺目。苏格兰人远离这个自由的中心,所以他们野蛮且落后,而英格兰离之较近,因此获得了得天独厚的优势。[12]

休谟在《英格兰史》中写道:“在所有的蒙昧国家中,德国似乎是最出类拔萃的那一个。他们拥有文明的风俗和政治制度,对英勇美德的赞颂和对自由的热爱也无人能及……他们的政府总是非常自由。 ”[8]127于是当盎格鲁撒克逊人从德国来到英国后,他们便将一直拥有的财产——自由的传统带到了新的定居地。

于是类似于日耳曼同凯尔特、 新教与天主教的对立在休谟的文章中也被体现了出来,日耳曼民族同自由之间的联系大大增强了,在其他民族中,自由的精神并不常见。在将新教同日耳曼民族结合起来后,这一结论似乎更加合理了。 几乎所有的新教改革运动都是由日耳曼人主导而成的,于是日耳曼民族与生俱来带有着新教主义下的自由精神。 日耳曼民族天生热爱自由,而自由是启蒙学者们描绘的商业社会所必需的条件,商业社会又是一个更高阶的社会形态,那么日耳曼民族就成为了拥有优秀品质的民族。

罗伯森和休谟有着同样的观点,罗伯森认为日耳曼人是“任性”的,但他也强调日耳曼人是“自由”的。[13]于是越来越多英格兰历史上为自由而抗争的历史被挖掘了出来:“亨利八世的贪婪与奢侈, 甚至是他那些诸如镇压古代贵族和给平民分配财产与权力等专制政策,都奠定了或者说加强了英格兰自由的基础。而其他方面的暴虐激情则促成了教皇制度的倒台,从而在英格兰实现了宗教自由。 ”[11]97

综上所述,在对本民族历史的否定和对英格兰的赞誉中,苏格兰启蒙学者们完成了对旧有民族观念的解构。在他们的叙事下,苏格兰人的历史不再像过去那样“充满着爱国之情的辩护词”,而在17 世纪,苏格兰的史学家们还在强调他们被英格兰入侵的频繁程度,现在这些过去斗争的历史变成了抗拒进步的体现,失去了其合理性。 于是启蒙学者们完成了解构的过程,而新的民族认同的构建必然无法跳脱于一个主题,那便是合并的历史。

(二)不列颠认同:对联盟的赞许

大多数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的史学家, 在描述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的这段历史的时候,通常持有正面态度。 比如休谟认为:“在罪恶的封建时代,我们也只打赢过班诺克本战役,而我们获得的巨大的进步则都要归功于同英格兰的联盟。 ”罗伯森则更加直接,他一直致力于论证一种观念:苏格兰无法依靠自身实现进步。所以在他的眼中,合并是推动苏格兰进步的重大历史事件,于是脱胎于联盟的不列颠认同应运而生。 自从蒙默斯郡的乔夫里的《不列颠诸王史》于12 世纪出版以来,英格兰的统治者和受到他们资助的学者们就一直试图把英格兰王国和不列颠的概念等同起来。 而18 世纪的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非常热衷于这个外来概念。休谟就曾经在对博斯维尔的建议中说过要书写“联盟的历史”,目的是“取悦英格兰读者”。 罗伯森则在它的《苏格兰史》中认为:“两国人民变成一家……联盟将两个国家结为一体,是两国人民成为一家。 ……苏格兰人……一夜之间就拥有了其祖先无法企及的特权,所有阻碍他们实现梦想或成就威名的羁绊都被完全消除。 ”[6]254

在启蒙学者的笔下,合并后的苏格兰人将获得先进的英格兰人那样象征着文明的行为方式。 在联盟下的两个成员中,有着同一种风尚,同一批作家受到欢迎,同一种娱乐受到推崇,同一种审美标准被推广。为了使其更加具有说服力,启蒙学者们还回到了苏格兰的历史中去寻找两个民族之间的联系,或者说建构出这一联系,即苏格兰内部日耳曼民族和凯尔特民族的对立。由于在他们眼中日耳曼民族居住在低地地区,而凯尔特人居住于高地地区,于是苏格兰的历史中也出现了日耳曼民族追求自由的斗争历史,比如苏格兰也曾经拥有国会。 高地的苏格兰居民的文化风俗则变成了野蛮落后的代表,成为了苏格兰需要划清界限的落后象征。

不列颠认同解决了苏格兰人此时一直需要面对的问题, 即对本民族进行新的历史定位。融入英格兰体系后的苏格兰获得了休谟和罗伯森在自己著作中一直期望获得的未来图景,苏格兰成功迈入了启蒙学者们推崇的商业社会,满足了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对于进步的诉求。

四、民族意识发展下自发的民族建构

1707 年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后所发生的苏格兰民族观念的转向, 客观上受到现实中的合并思想、商业发展以及历史上存在的英格兰、苏格兰之间对立、敌视关系的影响。 苏格兰的史学家们必须在自己的历史讲述中对现实中从对立到合并的意义作出解答。 同时,那是一个提倡理性的时代,进步的理念在欧洲范围确立了主导地位,并从主观上决定了学者们的价值判断,运用理性追求进步,应该是一个民族的应有之义,苏格兰民族要同它落后的过去划清界限,拥抱更进一步的文明。 于是苏格兰启蒙史学中的民族观念的转向便通过人为地构建完成了。

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历史写作并没有体现出明显的政治目的,正如苏格兰启蒙运动本身是一场后革命运动一样, 此时不列颠认同的建构也并非为了达成某种政治理想而进行。苏格兰的启蒙学者实际上是被动的、对现状的反应,他们希望通过实现苏格兰的“改良”和“文明化”来展示其深沉的民族主义情感。 他们构建出新的“不列颠认同”,并由此认为融入不列颠的苏格兰人将置于先进的商业文明中,自身也获得“文明”的身份。

同时也必须指出,休谟等启蒙史学家在历史写作中的许多观点是有失偏颇的,甚至带有歧视和偏见,其原因在于他们受到了文明目的论的影响。 他们必须时时刻刻表达历史的进步趋向,而落后作为进步相对立的概念,他们也必须同时作出定义,否则便无法解释历史不同阶段的变化。 这样的要求与他们朴素的民族情感相结合便诞生了新的“不列颠认同”,这是后世的历史学研究者必须要予以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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