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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与实践

2022-11-22王斌辉

农业科技与信息 2022年5期
关键词:麦积区产权制度全区

王斌辉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农业农村局,甘肃 天水 741020)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农民长远利益,对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两年,天水市麦积区始终坚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全区上下高度重视,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总结形成“十步工作法”,为全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1 “十步”工作法

1.1 组织领导

成立区、镇、村3 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改革工作运行机制,各级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分工,落实保障措施。

1.2 宣传培训

利用宣传视频、画册、一封信、文件资料汇编等,借助会议、培训、广播、电视、网络、村务公开栏等,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3 成员身份确认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照村规民约,结合村情实际,综合考虑户籍、土地承包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权利与义务等因素,界定成员资格,界定结果公开公示后经村民(代表)大会2/3 成员同意后张榜公布,待无异议后编制成员名册,上报镇政府备案。

1.4 清产核资

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账物相符、账款相符、产权清晰,建立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该项工作于2018年开展完成,并逐年动态运转。

1.5 资产量化

在全面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讨论,核实并确认村集体要量化的资产范围,将确认结果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村集体成员。量化范围之外的集体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应建立登记台账,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分类、规范管理。

1.6 股权设置

通过民主讨论制定集体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管理办法,科学设置股种类别,精准量化股份数额。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不提倡设置集体股,集体股的最终设立与否和所占比例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个人股可仅设置人口股,也可根据各村实际增设劳龄股、爱心股、贡献股等其他股种。股权设定后,应编制集体成员股权清册并报镇政府备案。

1.7 股权管理

股权设定以后,按照股权清册信息按户填写发放股权证书。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改革先行地区经验,股权的管理提倡静态管理方式,量化的股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对今后村集体成员家庭中的新增人口,按照章程有关规定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成员身份。

1.8 筹建组织

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筹备组建工作,选举产生成员代表,确定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形成有关制度、办法审议稿,经请示镇政府批复后,组织召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一届成员代表大会,会上审议通过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等,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负责人,形成会议决议并公开公示。

1.9 赋码登记

经请示镇政府批复同意成立,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申请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农业农村局注册登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健全登记赋码档案资料,报镇政府备案。

1.10 总结验收

严格按照“村自评、镇初验、区复查”的程序,自下而上开展自我评估,查漏补缺,及时归整、完善各级改革相关资料,规范档案管理,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验收工作。

2 改革措施

2.1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及时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和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门的改革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指导。各镇也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负责。全区上下形成了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镇组织推进,各村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2 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改革氛围

全区先后召开和举办各类专题会议及培训10余次,深入各镇村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培训指导逾百次,累计培训相关干部群众近4 300 人(次)。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入户宣传,发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画4 万余份,《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2 万份,政策资料汇编1 460 本,政策文件解读150 本,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农民群众关注改革、参与改革。

2.3 强化示范带动,推广经验做法

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麦积区按照“试点探索、总结经验、示范带动、全面铺开”的总体思路,在全区每镇选择1~3个村先行试点,由区产改办业务骨干驻村指导,示范推进改革工作。试点工作完成后,区产改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区情实际,针对组织领导、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等关键环节任务列出资料清单,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方法步骤,最终形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十步工作法’及内容模板”,印发各镇、村参考借鉴,极大地减轻了镇、村工作人员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2.4 强化政策保障,把握改革方向

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天水市麦积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同时,为了加强指导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及规范运行,相继制定印发了《麦积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麦积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管理指导意见》《麦积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麦积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使产权制度改革各个关键环节任务明确、流程清晰,更具操作性,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2.5 强化关键环节,规范操作程序

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改革过程中区委、区政府对各阶段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安排部署,提出具体的指导方案,始终坚持把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作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及时出台清产核资方案和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全面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彻底摸清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共计清理核实资金10 140.24 万元,资产140 250.45 万元,土地112 580 hm2;全区379个行政村共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14 323 户474 370 人,精准确认了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在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严格审核村级制定的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管理办法,指导其科学合理量化资产,民主决策设置股权,合法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

2.6 强化督查指导,加快改革进度

为加强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指导,高效推进改革工作,每季度组织督导,同时抽调58 名领导干部组成18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包抓组”,分镇包抓,对改革试点工作开展“面对面”的督查和“手把手”的指导,严格落实“周督导、月通报”制度,对改革推进速度慢、存在问题多的镇、村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点名通报批评,要求其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区产改办充分发挥协调推进作用,及时将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与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批示精神转发各镇,后期跟进督促其抓好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完善镇、村产改工作资料,便于全省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区产改办抽调16 人组成督导验收组,按照“村自评、镇初验、区复查”的程序对全区17 镇及道北街道379个行政村开展了“地毯式”检查验收,确保了改革质量和数据资料经得起历史检验。

3 成效和建议

3.1 成效

全区379个行政村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股权设置与量化、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组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颁证等各项改革任务,量化经营性资产2.8亿元,设置成员股东数47.437 万个,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379 份,按户发放股权证书11.432 3 万本,证书发放率达100%,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

通过改革,摸清了农村集体家底,确认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厘清了集体资产权属关系,健全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广大成员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了村集体资产的运营管理水平,充分激活了村集体闲置的资产资源,释放了农业生产力,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为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2 建议

一要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改革后新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以“三会一章程”为核心,完善成员登记备案、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制度,探索建立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对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扶持力度,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不断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二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对集体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清查核实,并更新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和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数据,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动态化监管。强化集体成员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审查力度,防止集体资产私分、侵吞、侵占。

三要强化党建引领,创新发展模式,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整合各方资源,盘活闲置资产、释放资金活力、创办经济实体,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增收渠道,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路径。

四要逐步明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突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管理功能和村委会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并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从人员选举、队伍建设、财务核算、议事决策、资产管理等方面逐步探索将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功能剥离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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