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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大司马职官考

2022-11-21吴湖瀚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22年9期
关键词:都督大将军丞相

吴湖瀚

(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扬州 225100)

学界对三国时期武官制度的研究或集中于曹魏,或研究整个三国时代武官制度的发展变化,较少对孙吴武官制度的研究,更缺乏专门针对大司马一职的研究成果。大司马为古官之一,《周礼正义》言其掌征伐之事,故后世所立大司马多主武事,但位阶与权力多有不同。臧云浦、王云度《中国历代武官制度》[1]提出“三国时,官制基本沿用汉制而有较大变化。”故孙吴大司马地位与职权不能完全比之汉代。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2]分析孙吴丞相、三公之地位与权力,由此可将大司马之权力地位与之进行对比。又孙吴大司马都督地方军事,关于都督职务,徐成《论曹魏都督辖区的形成及定型》[3]和山口正晃《曹魏西晋时期的都督与将军》[4]等对曹魏都督进行了论述,可援引入孙吴大司马兼任都督的研究。本文欲结合上述诸位学者的研究成果,对孙吴职官中尚未被专门研究过的大司马一职的位阶、职能、实际权力以及活动范围进行初步探索。

一、孙吴大司马之位阶

洪饴孙《三国职官表》虽论孙吴大司马云:“魏大司马上公一人,第一品,掌武事……位在三司上……吴同。韦昭辩释名曰:大司马者,武也,大总武事。”[5]1289-1290是以大司马为上公。然洪饴孙又注“左军师”条曰:“吴所置同,不属丞相(皆以三公领之)。丁奉元兴元年以右大司马兼。全琮赤乌九年以右大司马兼。”注“右军师”条同,“朱然嘉禾九年以左大司马兼”[5]1270,似又以大司马为三公之一,前后所论相异。

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而大司马“汉制以冠大将军、骠骑、车骑之上,以代太尉之职,故恒与太尉迭置,不并列。及魏有太尉,而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位在三司上。”[6]725建安十三年,“汉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7]30。案魏制,曹丕于建安二十五年拜贾诩为太尉,篡位后“改相国为司徒,御史大夫为司空”[7]76。曹丕复置太尉、司徒、司空,不置丞相,恢复东汉三公之制。孙权封吴王后未效仿魏制,依然以丞相领政事。祝总斌先生认为:“孙吴立国主要靠的是江东大族的支持,因而除了在经济利益上给予优待外(如复客制度等),政治权力的分配上更需照顾。孙权设丞相,而不设曹魏权力更小的三公,即措施之一。”[2]157-158永安五年,孙休分别以丁固、孟宗为左右御史大夫,坚持建安十三年后之汉制,是以“孙吴、刘蜀,多依汉制, 虽复临时命氏, 而无忝旧章。”[6]724在赤乌九年的人事调整中,骠骑将军步骘迁丞相,车骑将军朱然、卫将军全琮迁左、右大司马,镇南将军吕岱、威北将军诸葛恪迁上大将军、大将军。《后汉书》志第二四《百官一》论将军职曰:“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8]3563而吕岱又以上大将军迁大司马,故大司马位不得高于丞相,但必在上大将军、大将军之上。

宝鼎三年,孙皓在保留丞相的同时改左、右御史大夫为司徒、司空,建衡三年又拜范慎为太尉,此与曹丕如出一辙,孙吴遂将丞相制与三公制结合。孙綝干政,身兼大将军与丞相时,以孙恩为御史大夫兼卫将军,故御史大夫在丞相下,改制后太尉、司徒、司空亦当在丞相下,丞相位上公。此时施绩、丁奉为左、右大司马,则大司马与太尉并置,与魏制同,大司马亦当位三司上。

孙吴大司马皆由当时官阶最高之重号将军升任,唯孙权拜吕范为大司马之前,吕范为前将军。时孙吴建国方八年,武将官职最高仅士燮之卫将军,但士氏本岭南豪族,孙权以之为将军仅为羁縻交州,陈健梅论孙吴的特殊政区:“从建安十五(210年)年孙吴开始经略交州即采取依赖地方势力士燮的羁縻政策,直至黄武五年(226年)士燮卒。”[9]17士燮之卫将军仅是加官,有其名而无其实。故吕范时虽官仅前将军,已是孙吴最高武官。

朱然拜左大司马之前,“黄龙元年,拜车骑将军、右护军,领兖州牧”[7]1306。全琮“黄龙元年,迁卫将军、左护军、徐州牧”[7]1382。时陆逊新亡,骠骑将军步骘在此前迁丞相,孙吴又未及新置上大将军、大将军和骠骑将军,故使车骑将军与卫将军分任左、右大司马。《宋书》卷三九《百官上》曰:“魏世车骑为都督,仪与四征同。若不为都督,虽持节属四征者,与前后左右杂号将军同。”[10]1224案魏制,“四征,魏武帝置,秩二千石。黄初中,位次三公。汉旧诸征与偏裨杂号同”,吴制不详。若比之魏制,朱然督江陵,其车骑将军当位次三公。若比较黄龙元年与黄武七年孙吴诸将军,原前将军吕范卒,原左将军诸葛瑾、右将军步骘升任大将军和骠骑将军,以征北将军朱然为车骑将军,以杂号将军潘璋等补前、左、右将军之阙,是朱然之车骑将军亦不当与四征或杂号同,而是与三公比肩。全琮卫将军,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云其“第二品,位亚三司”[5]1498,《宋书》卷三九《百官上》亦云其“三号位亚三司”[10]1224,是卫将军居三公下,上卿上之证。

吕岱、施绩、丁奉皆为上大将军或大将军。又《宋书》卷三九《百官上》曰:“江左以来,将军则中、镇、抚、四镇以上或加大,余官则左右光禄大夫以上并得仪同三司。”[10]1224《三国会要》曰:“骠骑、车骑、卫将军、抚军、领军、镇军、四征、四镇、四安、四平等大将军、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开府者,皆为位从公。”[11]139陆抗之镇军将军本位比四镇,然其后于本职加“大”号,亦是高级将军军阶[12],时孙吴武职已无在其上者。

二、孙吴大司马活动区域

孙吴疆域含荆、扬、交三州,而交州偏远,实际核心区域只有滨江之荆、扬二州,故孙吴都城或在荆州武昌、或在扬州建业,而大司马一职,若只立一位则为都督旧都所在州滨江军镇之任,若权分左右,则荆、扬各一。并且在拜大司马之前,任者已在该州有相当丰富的军事经历。吕范拜为大司马之前,便长期任建业守将。《三国志》卷五六《吴志·吕范传》载:

“权讨关羽,过范馆,谓曰:‘昔早从卿言,无此劳也。今当上取之,卿为我守建业。’”权破羽还,都武昌,拜范建威将军,封宛陵侯,领丹阳太守,治建业,督扶州以下至海,转以溧阳、怀安、宁国为奉邑。[7]1310

此后吕范拒曹休等于洞口,按卢弼《三国志集解》中云洞口在历阳江边,而吕范又拜扬州牧,是吕范久镇扬州之证。黄武年间孙权都于武昌,故以扬州牧吕范为大司马。

同理,孙权称帝后迁都扬州建业,则左大司马朱然便镇于荆州。《三国志》卷五六《吴志·朱然传》曰:“赤乌九年,征柤中”,后“(赤乌)九年,复征柤中”。按裴松之注引《襄阳记》曰:“柤中在上黄界,去襄阳一百五十里。”[7]1307而后“(赤乌)十一年正月,朱然城江陵。”[7]1146朱然拜为大司马前,一直在荆州地区活动。全琮同时拜右大司马前,其军事活动则俱是在扬州境内。《三国志》卷四七《吴志·吴主传》载:

(嘉禾二年)遣将军全琮征六安,皆不克还。[7]1138

(嘉禾六年)冬十月,遣卫将军全琮袭六安,不克。[7]1142

(赤乌四年)遣卫将军全琮略淮南,绝芍陂,烧安城邸阁,收其人民。[7]1144

朱然、全琮皆亡后,孙权朝再未置大司马,致孙亮即位方拜吕岱为大司马。孙权朝时,吕岱即有屯驻荆州要地沤口、陆口的经历,“潘濬卒,岱代濬领荆州文书,与陆逊并在武昌,故督蒲圻。”[7]1386齐王孙奋居武昌时,诸葛恪不欲诸王处滨江兵马之地,上笺谏齐王曰:“大司马吕岱亲受先帝诏敕,辅导大王,既不承用其言,令怀忧怖。”[7]1374可知吕岱时依然在武昌,职权当未变动。

滕胤亦被孙綝安排为大司马后即出镇武昌。然而滕胤“起家为丹杨太守,徙吴郡、会稽,所在见称。太元元年,权寝疾,(滕胤)诣都,留为太常,与诸葛恪等俱受遗诏辅政”[7]1443,并无任职荆州的经历,似是例外。但因孙綝擅政时,诸葛恪、孙弘、孙峻等辅政大臣已亡,吕据率军在外,唯滕胤在朝臣中威望甚高,孙峻当政时,“群臣上奏,共推峻为太尉,议胤为司徒”[7]1444,因此孙綝若欲强化自己的权力,势必需要将滕胤排挤出朝堂,故孙綝绝不会同意滕胤担任丞相。孙綝将滕胤由居中用事之太常迁为大司马,“綝始为偏将军,及峻死,为侍中武卫将军,领中外诸军事。吕据闻之大恐。与诸督将连名,共表荐滕胤为丞相,綝更以胤为大司马,代吕岱驻武昌。”[7]1446但为滕胤晋官并非孙綝擅政的必要措施,孙綝此举,只能是因为大司马出镇是孙吴之常制,而滕胤拜大司马后出镇武昌,非为孙吴国家,而是孙綝为一己之私利而采取的不择手段的措施。

施绩、丁奉分任左、右大司马,其职权与朱然、全琮相同,即左大司马施绩驻荆州,右大司马丁奉驻扬州。《三国志》卷五六《吴志·朱然传》附子《施绩传》曰“永安初,迁(施绩)上大将军、都护督,自巴丘上迄西陵。”[7]1308永安六年“(孙休)使大将军丁奉督诸军向魏寿春,将军留平别诣施绩于南郡,诣兵所向”[7]1161,可知施绩彼时驻南郡。任左大司马后,“(泰始四年)冬十月,吴将施绩入江夏,万彧寇襄阳”[6]58,也是和晋对峙于荆州。丁奉曾参与过谋诛孙綝之事,《三国志》卷五五《吴志·丁奉传》载:

孙休即位,与张布谋,欲诛孙綝,布曰:“丁奉虽不能吏书,而计略过人,能断大事。”休召奉告曰:“綝秉国威,将行不轨,欲与将军诛之。”奉曰:“丞相兄弟友党甚盛,恐人心不同,不可卒制,可因腊会,有陛下兵以诛之也。”休纳其计,因会请綝,奉与张布目左右斩之。[7]1301

既然孙休可与丁奉谋诛孙綝,则此时丁奉必居建业朝中。在此前一年,即太平二年,丁奉解诸葛诞寿春之围,“奉为先登,屯于黎浆,力战有功,拜左将军”[7]1301,也是率军战于扬州境内,孙休又为诛孙綝而特意召丁奉还朝。在丁奉任右大司马前后,其军事活动也不出扬州。“(永安)六年,魏伐蜀,奉率诸军向寿春,为救蜀之势。蜀亡,军还……宝鼎三年,皓命奉与诸葛靓攻合肥。”[7]1301-1302

陆抗在拜为大司马前亦镇于荆州都督军事。《三国志》卷五八《吴志·陆逊传》附子《陆抗传》载:

太平二年,魏将诸葛诞举寿春降,拜抗柴桑督,赴寿春,破魏牙门偏将军,迁征北将军。永安二年,拜镇军将军,都督西陵,自关羽至白帝。三年,假节。孙皓即位,加镇军大将军,领益州牧,建衡二年,大司马施绩卒,拜抗都督信陵、西陵、夷道、乐乡、公安诸军事,治乐乡。[7]1354-1355

宝鼎元年,孙皓即已还都建业,是陆抗拜大司马时,依然督荆州要地,以拱卫建业朝廷。

三、孙吴大司马与上大将军、大将军之比较

(一)上大将军、大将军常置而大司马不常置

“黄龙元年,拜(陆逊)上大将军、右都护。是岁,权东巡建业,留太子、皇子及尚书九官,征逊辅太子,并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董督军国。”[7]1349自此直至孙皓元兴元年,施绩、丁奉由上大将军、大将军迁左、右大司马止,上大将军或者大将军成为孙吴常置官职。

赤乌七年陆逊代顾雍为丞相,“其州牧都护领武昌事如故”[7]1353,《三国志》云“代”而不云“迁”,且保留有上大将军时职权,应当是陆逊以上大将军兼任丞相。陆逊亡故的当年九月,“诸葛恪代逊,权乃分武昌为两部,岱督右部,自武昌上至蒲圻。(吕岱)迁上大将军”[7]1386,“恪迁大将军,假节,驻武昌,代逊领荆州事”[7]1433。后建兴元年吕岱迁大司马,同年诸葛恪迁太傅后即被杀,孙峻旋任大将军,太平元年孙綝继任之。永安二年孙綝伏诛,施绩、丁奉分别拜上大将军、大将军,如此至元兴元年二人分别迁左、右大司马止,孙吴连续四十三年置上大将军、大将军。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孙吴大司马之时置时阙。

《三国志》卷五六《吴志·吕范传》:“黄武七年,范迁大司马,印绶未下,疾卒。”[7]1311

《三国志》卷四七《吴志·吴主传》:“(赤乌九年)秋九月……车骑将军朱然为左大司马,卫将军全琮为右大司马”[7]1146,间隔十九年。全琮卒于赤乌十年,朱然卒于赤乌十二年,所置历四年。

《三国志》卷六〇《吴志·吕岱传》:“孙亮即位,拜(吕岱)大司马”[7]1386,间隔八年。吕岱于太平元年以九十六岁高龄卒,故自建兴元年始,所置历六年。

《三国志》卷六四《吴志·孙綝传》:“吕据闻之大恐,与诸督将联名,共表荐滕胤为丞相,綝更以胤为大司马,代吕岱驻武昌。”[7]1446孙綝在太平元年孙峻死后即以滕胤为大司马,为孙吴大司马首次出现两任无间隔的情况,然而同年滕胤即为孙綝攻杀。

《三国志》卷四八《吴志·孙皓传》:“元兴元年八月,以上大将军施绩、大将军丁奉为左右大司马”[7]1163,间隔九年。施绩卒于建衡二年,丁奉卒于建衡三年,所置历十一年。

《三国志》卷五八《吴志·陆逊传》附子《陆抗传》:“(凤凰)二年春,就拜大司马、荆州牧”[7]1359,间隔一年。然陆抗凤凰三年即病卒,此次置大司马仅历二年。

孙吴自建国至亡国共六十年,期间仅二十三年置大司马一职。因吕范未及就任大司马便亡故,孙吴首置大司马时实际已建国二十八年之久,在孙权称帝十九年之后。历任大司马间隔长则十九年,短则一年,无定制,可见孙吴大司马并非常置官职。

又孙吴皇帝所任命的大司马中,吕岱、施绩、丁奉是在新帝即位之初,与其他重要官职一同调动,如建兴元年孙亮初即位时,除了升任吕岱为大司马外,还有升任诸葛恪为太傅,滕胤为卫将军领尚书事,史称“诸文武在位皆进爵班赏,冗官加等”[7]1151。元兴元年孙皓初即位时也还有“张布为骠骑将军,加侍中,诸增位班赏,一皆如旧”[7]1163。除此以外朱然、全琮、陆抗升任大司马也是在中央职务集中调整或大肆封赏之时,如赤乌九年与朱然、全琮一同升迁的还有丞相步骘、上大将军吕岱、大将军诸葛恪,凤凰二年除拜陆抗为大司马外,孙皓还大量分封藩王。据此可见,孙吴中央职务的集中性升迁,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以此笼络重臣,彰显皇恩,巩固统治。孙吴置大司马亦出于这个原因,而其废置不常,应当在于大司马地位尊崇,所以不轻易授人,有功高德昭者便授之,无则不授。吕范辅佐孙策平定江东,其人“性好威仪,州民如陆逊、全琮及贵公子,皆修敬虔肃,不敢轻脱”[7]1311。吕岱除了数次抵御外敌外,还在其任交州刺史时将岭南真正意义上纳入了孙吴的统治,且吕岱“清身奉公,所在可述。初在交州,历年不饷家,妻子饥乏”[7]1386。滕胤在孙峻当政时期即已是朝臣之望,诸葛恪死后群臣推之为司徒。施绩、丁奉俱参与了谋诛孙綝,结束了孙吴宗室干政的时期。陆抗则是孙吴末期首屈一指的大将,肩负戍守国门之重任。以上众人,或功勋赫赫,或威望素著,大司马一职遂成孙吴皇帝给与他们的表彰,以显示优宠,然亦因大司马尊崇的荣誉地位,为了制衡,其实际权力就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二)大司马与上大将军、大将军权力之比较

吕范拜大司马时,印绶未下便卒,可见孙吴大司马赐印绶,但其官属无考。班固《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曰:

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署。成帝元年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将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13]725

赐印绶当与置官属并行,孙吴大司马既赐印绶,则亦当置官属,故可知其非加官。然孙吴大司马并无总领全国军事的记载。考之史料,孙吴大司马不居朝,地位虽尊而权力有限。三国刀兵不息,故将军号既多且滥,“将军称号渐成官阶(官员的等级)而与官职分离”[1],武散官一般需兼领他职[12],其实际权力也由其兼任官职决定,比较大司马与彼时孙吴所置上大将军与大将军之兼官,孙吴大司马显权轻。

大司马外镇是孙吴常制,上大将军、大将军除兼任丞相外,亦多外镇。吕范未任大司马而亡,故孙吴首任大司马实则朱然、全琮。故在孙吴未立大司马时,陆逊即以上大将军掌荆州即豫章三郡事,并董督军国,卢弼《三国志集解》注曰:“三郡,豫章、鄱阳、庐陵也。三郡本属扬州,而地接荆州,又有山越,易相扇动,故使逊兼掌之”[14]3463,故陆逊权盖荆州及扬州之半。潘濬后“与陆逊俱驻武昌,共掌留事”[7]1399,潘濬卒后,尚为镇南将军的吕岱“代濬领荆州文书,与陆逊并在武昌,故督蒲圻”[7]1386。同年朱然和全琮亦拜左、右大司马,其中朱然在荆州。《三国志》卷五六《朱然传》载:“诸葛瑾子融、步骘子协,虽各袭任,权特复使然总为大督”[7]1038。诸葛瑾督公安,步骘督西陵,故诸葛融和步协亦当驻守二处。朱然虽在建安二十四年左右即假节镇江陵,然赤乌十一年又有“朱然城江陵”[7]1147的记载,因此朱然此时当不得假节如故,其权职不出南郡、宜都郡。左大司马朱然和上大将军吕岱军事权力相差无几,皆受假节驻武昌的大将军诸葛恪节制。步骘赤乌十年卒,“在西陵二十年”[7]1240,故步协督西陵时,朱然已在一年前拜左大司马,迁延一年方为大督,且经孙权派遣方拥有督军事的权力,可见都督地方军事非孙吴大司马之常任,此权力尚须皇帝特批,遑论总领全国武事。

又吕岱自上大将军迁大司马,任上大将军期间“权分武昌为两部,岱督右部,自武昌上至蒲圻”[7]1386,亦为军区都督,而其负责区域则仅局限于江夏郡之内,迁大司马后不见调任或扩大都督区域的记载。其任大司马期间,孙峻“既诛诸葛恪,迁丞相大将军,督中外诸军事,假节,进封富春侯”[7]1444,复有当年陆逊董督军国之权,则此时大司马亦受大将军节制。吕岱去世当年,孙峻亦死,孙綝擅权后以滕胤为大司马而自领大将军,亦当因大将军权重之故,而滕胤本人也未及上任便被杀害。

施绩由上大将军拜左大司马后,孙吴已不置上大将军和大将军,然施绩权职犹与上大将军时同。施绩“永安初,迁上大将军、都护督,自巴丘上迄西陵”[7]1309,所都督当是庐陵之北以及江夏、南、宜都三郡,即荆州长江防线。《三国志》卷五八《吴志·陆逊传》附子《陆抗传》曰:

建衡二年,大司马施绩卒,拜抗都督信陵、西陵、夷道、乐乡,公安诸军事,治乐乡。[7]1355

盖陆抗所继承的施绩任大司马时所都督区域,与施绩身为上大将军时所都督区域无异。且施绩任大司马时之荆州,尚有陆凯“迁镇西大将军,都督巴丘,领荆州牧”[7]1400,后右丞相万彧亦出镇巴丘,皆分割大司马之权。

且自孙皓即位始,外镇之大司马也不似之前镇于旧都。纵观孙皓即位之前诸外镇之大司马,除朱然外,其余皆在旧都。然而孙皓一朝施绩、丁奉、陆抗三位大司马俱不在旧都。《三国志》卷四八《吴志·孙皓传》曰:

(甘露元年)九月,从西陵督步阐表,徙都武昌,御史大夫丁固、右将军诸葛靓镇建业……(宝鼎)元年十二月,皓还都建业,卫将军滕牧留守武昌。[7]1164-1166

时左右大司马施绩、丁奉分别在荆、扬二州,然只得或督军驻守长江沿岸,或涉江攻略北境郡县,此与曹魏大司马不同。《三国职官表》曰:“案魏制,大司马或屯合肥,见曹仁传,或屯皖,见明纪,以备吴。”[5]1289曹魏大司马虽亦外镇,然其可总督至少一州军事。曹仁为车骑将军时,即“都督荆、扬、益州诸军事”,后“又召仁移屯临颍,迁大司马,复督诸军据乌江,还屯合肥。”[7]276曹休“迁大司马,都督扬州如故。”[7]279曹真更是入朝,“(太和)四年,朝洛阳,迁大司马,赐剑履上殿,入朝不趋。”[7]281以曹真献策伐蜀之事观之,似乎都督曹魏全国军事。而孙吴大司马之外镇,必任军区都督[15],孙吴大司马若与上大将军、大将军并置,则上大将军、大将军权重而大司马权轻,若由上大将军、大将军迁大司马,则权力如旧。

又孙吴大司马中,除吕范、陆抗外,无都督一州军事的记载,更不可兼丞相以及荆、扬州牧,因此不能获得非军事职能。[16]位次大司马的上大将军、大将军,反倒有数位兼丞相。如陆逊为辅国将军时即领荆州牧,“赤乌七年,代顾雍为丞相”[7]1353,孙峻“既诛诸葛恪,迁丞相大将军”[7]1444,孙綝“以大将军为丞相、荆州牧,食五县”[7]1348。因为孙吴迁臣子为大司马,多在新君即位之初,如孙亮即位当年迁吕岱为大司马,孙皓即位当年迁施绩、丁奉为左、右大司马,此当为新君显示对臣子优宠的手段,故以大司马之高位授之,而实际权力不见变动。

吕范、陆抗可兼任荆、扬州牧,也是吴主出于对现实的考虑。吕范任大司马前,“吴将审德屯皖,休击破之,斩德首,吴将韩综、翟丹等前后率众诣休降。增(曹休)邑四百,并前二千五百户,迁(曹休)大司马,都督扬州如故”[7]279,前一年曹休伐吴,任扬州牧,孙权遂以吕范为扬州牧以示相抗衡之意,是孙权以吕范为大司马亦因曹魏扬州牧曹休兼任扬州牧之故。陆抗任大司马时,司马氏已代魏,晋已对孙吴形成合围之势,益州刺史王濬筑船为伐吴准备,荆州成其前冲,《晋书》卷四二《王濬传》曰:

武帝谋伐吴,诏濬修舟舰。濬乃作大船连舫,方百二十步,受二千余人。以木为城,起楼橹,开四出门,其上皆得驰马来往。又画鹢首怪兽于船首,以惧江神。舟楫之盛,自古未有。濬造船于蜀,其木柿蔽江而下。吴建平太守吾彦取流柿以呈孙皓曰:“晋必有攻吴之计,宜增建平兵。建平不下,终不敢渡。”皓不从。[6]1208

而时之西陵督步阐又拥兵叛乱,孙吴内忧外患,以大司马陆抗虽领荆州牧是为更有效攘外安内。但陆抗虽兼荆州牧,却依然不得全权负责荆州防务,其上疏谏议亦因得不到孙皓的支持而无法实施。陆抗疾病中曾上疏孙皓曰:

西陵、建平,国之蕃表,既处下流,受敌二境。若敌泛舟顺流,舳舻千里,星奔电迈,俄然行至,非可恃援他部以救倒县也。此乃社稷安危之机,非徒封疆侵陵小害也。臣父逊昔在西垂陈言,以为西陵国之西门,虽云易守,亦复易失。若有不守,非但失一郡,则荆州非吴有也。如其有虞,当倾国争之。臣往在西陵,得涉逊迹,前乞精兵三万,而(至)者循常,未肯差赴。自步阐以后,益更损耗。今臣所统千里,受敌四处,外御强对,内怀百蛮,而上下见兵财有数万,羸弊日久,难以待变。臣愚以为诸王幼冲,未统国事,可且立傅相,辅导贤姿,无用兵马,以妨要务。又黄门竖宦,开立占募,兵民怨役,逋逃入占。乞特诏简阅,一切料出,以补疆埸受敌常处,使臣所部足满八万,省息众务,信其赏罚,虽韩、白复生,无所展巧。若兵不增,此制不改,而欲克谐大事此臣之所深戚也。若臣死之后,乞以西方为属。原陛下思览臣言,则臣死且不朽。[7]1359-1360

因此可见自吕范之后,孙吴历任大司马外镇只可为边境守将,军区都督,与上大将军、大将军同,但上大将军和大将军位在大司马下,却有时有董督军国的权力,这是孙吴大司马未曾获得过的。而位居大司马、上大将军、大将军之下的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等在大部分情况下甚至仅能任要塞督,遥领州牧而已。如步骘以骠骑将军领冀州牧[7]1237,全琮以卫将军领徐州牧[7]1382。由上可知,孙吴大司马位虽高但权力始终不得在上大将军、大将军之上,并且只可戍守要地,拒敌国门,难以涉及政治,更不得进入权力中枢。

大司马之权在东汉末年时即已没落,如刘虞、张杨等皆外官,所领一州而已。孙吴官制主要继承东汉末年之制,故大司马也沿袭其三公上之位阶,而未给予其统率全国军事之权。三国时期,魏、蜀、吴虽皆设大司马一职,并俱为上公,但相较之下,孙吴大司马仅为彰显皇帝对功高德昭的重臣们的优宠而授予,实际权力亦远远逊色于魏、蜀,上大将军或者大将军方为孙吴武官中可拥有最高权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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