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RCEP助力构建中日自由贸易区

2022-11-14张金萍李晓滕

商业经济 2022年4期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谈判

张金萍,李晓滕

(哈尔滨商业大学 经济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一、前言

2002年,中国首次提出成立中日自由贸易区的设想,日本对此也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双方于2012年正式启动谈判。截至目前,两国一共进行了16轮谈判,期间中日双方关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重要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双方也一致认为要加快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努力打造一份高质量的自贸协定。中日产业结构互补和合作模式发生变化是双方成立自由贸易区的基础,构建中日自由贸易区不仅会促进两国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东亚地区的稳定。两国在16轮谈判中,由于政治互信度波动的干扰,以及对于敏感产业的开放度等问题仍然存在分歧,使成立中日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搁置。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正式签署,中国和日本同为RCEP成员国,在RCEP框架下,农产品关税进一步降低、服务贸易达成了更高的承诺以及原产地规则的统一,这为成立中日自由贸易区奠定了新的基础。

二、RCEP签署增强了中日政治互信度

近20年来,中国的和平崛起和经济实力的强大,让许多反华势力感到不安,尤其是实行霸权主义的美国,不仅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压中国,还联合其盟友合攻中国。在美国打压中国过程中,日本也向中国施压,致使日本企业对华直接投资越来越谨慎,在华的日资企业也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日本一方面想要靠美国来保护国家安全,另一方面又想要靠中国发展国内经济,日本这种两面性政策使中日双方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此外,中日两国在领土等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也影响了双边经贸合作进程。中日两国持续的“政冷经热”的局面的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双方政治互信度低,这也间接的阻碍了中日FTA的谈判进程。

近年来,美国在多个关乎全球安全和经济发展的议题中的协调能力都受到了外界的质疑,在朝核问题、日韩贸易摩擦争端等问题处理中也表现得力不从心。2020年初,新冠疫情开始在全球蔓延,作为经济大国和医疗资源大国并没有给世界各国做出表率。美国疫情防控能力不足使其东亚地区的政治与经济影响力呈现下降趋势。反观中国,在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面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大局观、战略选择以及有效的具体应对措施不仅很快控制国内疫情,很快恢复国内生产和保障了国际市场抗疫物资和生活物资供给,而且也给世界各国特别是缺乏医疗资源的发展中国家给予及时援持,在东亚地区和发展中国家中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在世界经济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经贸环境变数加大,新冠疫情前景未卜的背景下,日本也将对外经贸合作重心进一步转向东亚周边国家。通过与中国的联手抗击疫情,日本充分认识到中日双方在产业链、供应链、资本和技术等要素流动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2020年,包括中日两国在内的15个国家共同签署的RCEP,为双方进一步经贸合作提供了新平台,双方都表现出坚定的支持自由贸易、反对保护主义和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态度。可以预见,符合中日双方区域经济合作诉求的RCEP的签署和建设不仅可以直接扩大中日双边经贸合作的经济效应,还能间接提升双方政治互信度提高,这将为重启中日自由贸易区谈判奠定坚实基础。

三、RCEP签署扩大了中日农产品领域的开放度

在中日自由贸易区的前期谈判中,农产品领域的开放程度一直是很大的障碍。农业的天生弱质性和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地位使其成为任何国家政府重点扶持产业。对于拥有14亿人口的中国而言,农业更是政府关注和扶持的重点产业。相对于日本来说,中国农业生产条件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拥有大面积适于农业耕种的平原,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且成本较低,近年来,农业技术创新也有进一步的突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业先天条件不足。由于国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日本气候条件的先天不足在某种程度上制约农作物品质提高和品种多样性。日本耕地面积总量少且缺少适合大机械耕作的连片耕地,农业劳动力资源也相对匮乏,使其农作物生产成本较高。中日农业条件的差异性使双方农产品贸易失衡,中国是日本农产品主要的进口来源国,中日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一直处于顺差状态。如果中日成立自由贸易区,双方在农产品领域将会进一步扩大开放,进一步突破关税和数量限制,农产品能够在自由贸易区内自由流动。但是从目前日本的情况来看,进一步扩大国内农业开放,将会使日本地产农产品处在更加不利的地位,因此,日本对农产品领域的开放程度议题很敏感。此外,日本农协在政党中有很大的影响力,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必须尊重团体的意见。基于上述情况,中日在农产品取消关税和降低配额等方面一直未达成统一意见,日本在农产品领域一直推崇较低的开放度,这是影响成立中日自由贸易区最大障碍之一。

RCEP的签署使中日两国站在一个更高、更长远的战略高度重新审视双方农产品市场开放问题,双边的分歧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和。签署RCEP的15国已经达成了包括农产品在内的双边关税减让协议,日本在RCEP框架内实质上已经扩大了对中国农产品的开放程度。在RCEP承诺中,日本最终会取消针对中国1400多个农产品税目的关税,占中国向日本出口农产品税目总数的60%。其中,立即降为零税目的包括未焙炒的咖啡、茶、玉米、食用高粱、大豆等700多个,大约占中国向日本出口农产品税目总数的30%;11年后,鲜冷冻鱼、冷冻甜玉米、干蘑菇、梨、桃、谷物粗粉团粒、鱼子酱、豌豆罐头等将降为零税目的有300多个,大约占中国向日本出口农产品税目总数的13%;16年后,西红柿、花椰菜、牛蒡、橘子、樱桃、人参、鲍鱼罐头、海参罐头、饼干、大蒜粉等将降零税目的将近400个,大约占中国向日本出口农产品税目总数的15%;21年后,发酵饮料、酒精饮料、动物生皮等将降为零税目的有5个,占中国向日本出口农产品税目总数的0.2%。日本在农产品领域的开放承诺也从侧面展现了日本与中国在农产品贸易领域持续合作的意愿。因此,RCEP协定的签署不仅扩大了中日在农产品领域的合作,而且为成立中日自由贸易区打开一个切口。

四、RCEP签署缩减了中日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分歧

由于中日两国经济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两国经济体制和产业结构不同,这导致两国关于成立FTA定位标准存在差异。日本是经济发达国家,服务贸易不仅起步早,而且已经进入发展成熟阶段,所以日本想要建立覆盖程度高且高质量的自贸区协定,强调推行统一规则,这样可以极大程度的发挥自己的优势和主导地位。日本方面在服务贸易中建议使用负面清单模式,因为这样可以提高双方政策和法律的透明度,从而进一步激励本国商业部门在对方国家进行投资,使服务贸易更加自由化。中国服务贸易起步晚,相对发展的不成熟,所以在金融等高附加值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一直持有谨慎态度。中方认为正面清单与本国目前发展状况更加匹配。因此,中日双方关于成立自由贸易区的服务贸易合作中仍存在较大分歧。

RCEP的签署缓和了中日双方在服务贸易方面的紧张关系。在RCEP协定中,中国一方面承诺在六年之内将服务贸易由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另一方面在金融领域也做出了比以往更高的承诺。中国承诺逐步向国外投资者开放的服务行业至少要占65%以上,并且还要提高专业服务、电信、金融服务、计算机服务以及分销和物流等行业的外资持股上限。例如,在日本重点关注的证券金融服务业中,中国承诺RCEP成员国可以在本国证券服务业进行独资经营;在老龄人口服务业中,将不设置老龄人福祉服务业外资的出资比例上限等。除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之外,还引入了一些新的规则,比如新金融服务、金融信息转移与处理等,这些都使得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让中日两国的金融服务提供者能处在更加公平的环境中,从而进一步提升了中国对外开放质量。因此,通过签署RCEP,中日在有关服务贸易开放方面已经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这为双方进一步在服务贸易方面谈判,达成更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奠定了基础。

五、RCEP签署使中日在原产地规则方面达成统一

在中日自由贸易区谈判中,除去第一轮的谈判是关于谈判机制等问题的安排外,其余都是围绕货物、服务贸易等议题展开的,原产地规则的制定又是重中之重,但是双方对原产地规则的谈判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在原产地规则的制度性规则中,中日两国都主要采用双边累计制度,但是双方在制度的运用上存在差异。日本明确规定了累计的内容,比如是材料的累计还是生产的累计;中国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原产地规则中关于货物原产地的规定中,中国也没有达到日本的细化程度,双方在这方面的谈判还是有较大的分歧,对成立中日自由贸易区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RCEP原产地规则是使用区域累计规则,在RCEP协定第三章第四条中分为两款来表述。第一款的意思为没有生产累计,只有材料累计,是不完全累计;从地域看,是指15国的区域累计;第二款的意思为在协定签署5年内考虑实现完全累计,也就是说既有生产累计又有材料累计。从上述RCEP协定的规定可以看出,中日双方在RCEP框架内原产地规则可以实现材料累计,未来5年内可以实现完全累计。因此,通过签署RCEP,中日双方已经对于原产地规则达成一致,为双方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扫除了一个大的障碍。

六、结语

RCEP的签署给构建中日自由贸易区带来了新的曙光。首先,RCEP的签署突破了部分中日自由贸易区谈判的障碍,RCEP的外溢效应可以助推中日自由贸易及早达成。在双方未来关于自由贸易区的敏感行业和领域的开放度谈判中,可以考虑先签订一个粗框架或较低水平的基本协议,并设置过渡期,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和完善,再实行更高标准的规则,使中日自由贸易区向高水平的国际经贸规则看齐。其次,中日借助RCEP新平台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在此基础上加强东亚地区整合,共建亚太命运共同体并且积极参加全球治理。作为经济大国,中日既是全球化的参与者,也是全球化的受益者,应该在维护多边主义国际秩序方面发挥合力作用。当然,RCEP的签署在助力中日自由贸易区成立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反作用力。比如降税可能会加剧两国商品在对方市场的竞争;服务贸易领域的扩大开放会给本国服务业带来更大的复杂性等。虽然在成立中日自由贸易区方面两国仍存在一定的障碍,但两国选择的相向而行,并且共同参与签署了RCEP协定,这足以显示出两国继续开展经贸合作的决心。

猜你喜欢

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谈判
俄乌第五轮谈判
哲理漫画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设想
天津企业享受原产地证书关税减免1.1亿美元
第十三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在北京举行
非洲26国将建最大自由贸易区
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