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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业化背景下农户缘何不愿参与土地流转

2022-11-02徐冠清崔占峰

四川农业大学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决策农户变量

徐冠清 ,崔占峰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2.烟台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3)

自2014年起,全国土地流转增速逐年回落,2019年仅增长2.96%。在耕地资源匮乏的地区,农户选择走出土地,通过充分整合家庭劳动力资源,在非农产业中谋求生计,实现家庭收益最大化[1]。农户分化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减少,农业机械开始替代农村劳动力,未来兼业农户将是农户的主流类型[2]。这说明,保持现有耕种规模,不参与流转依然是各类农户的主要土地处置行为,兼业化并不必然导致土地流转[3]。

兼业使农户经济社会地位发生变化,农户对土地依赖程度、价值认知及产权偏好存在差异[4],不同兼业类型农户参与土地流入和流出的动机存在异质性。农民是理性决策主体,一方面非农收入提高并未导致农户同步退出土地,而是选择在现有土地规模上减少劳动力投入、维持生产;另一方面由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其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较低。因此,在我国土地流转增速和兼业阶段性过渡进程减缓背景下,探讨农户兼业行为对土地流转的影响,能够为引导兼业农户参与土地流转提供理论参考,打破土地流转增长瓶颈。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改革开放后,在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乡镇企业崛起的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兼业经营已成为我国农民主要生计形式。当前关于非农就业和土地流转的研究成果较多,但从兼业化类型视角探讨对土地流转影响的研究较少,且对兼业后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可能发生的转变存在较大争议。

1.1 兼业化与土地流出

部分研究支持兼业农户会由于比较收益选择退出土地经营,有利于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运营。非农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土地的保障作用弱化,将加快土地流转的进程[5],兼业化对土地流出有积极影响[6-7]。然而,从土地流转增速逐年下滑的背景来看,兼业化与土地流转的正向关系不能得到充分支持。部分研究倾向于农民兼业不会加快土地流转的观点。农户参与非农就业有助于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促进土地流转,但就业的不稳定性则会一定程度上抵消这种正向效应[8]。由于面临生存压力,流转土地将是非理性选择(郑阳阳)[9],因此农户会选择兼业化经营,而不是选择将土地流转出去[10]。同时兼业经营可以更好地兼顾农忙和家庭照料[11]。少数研究提出不同类型农户有不同的土地退出方式偏好[4],不能简单地认为农户兼业会妨碍农地流转,只有当农户兼业程度较高时,农户流出耕地比重才会随兼业程度的提高而递增,这与市场逻辑相符合[12]。综上,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H1:农户兼业化与土地流出可能会表现出非线性相关关系。

1.2 兼业化与土地流入

农民进行土地流入决策时,主要考虑家庭的现实情况以及自身人力资本状况[13]。农户流入土地的必要前提是家庭仍有剩余劳动力或者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兼业化程度低的农户意味着生计以农业为主,可以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或自购农机等补充家庭农业劳动力。近年来,大量农民工返乡,非农就业空间距离缩短意味着农业经营的机会成本下降[14]。从土地流入动机看,对低兼业农户而言,农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基于土地的经济规模考虑,可能会产生土地的流入需求[15]。随着兼业化程度的提升,农业收入在家庭生计来源的地位下降,继续扩大土地规模的边际收益可能为负。因此兼业化程度与农户土地流入倾向可能呈现负相关关系[16]。综上,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H2:农户兼业化对土地流入有显著负向影响。

1.3 兼业类型与土地流转

通过梳理,有研究根据不同时期主导的演变趋势将兼业化概括为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阶段[17];还有研究则以开始非农务工和退出农业两个节点将农户兼业分为纯农户、兼业户和非农户3个阶段[18]。可见,学者已经注意到不同兼业阶段的家庭决策存在差异。传统农户成为兼业农户后,对土地流入和流出的决策倾向尚未得出一致结论。一方面,当前研究对兼业化的阶段性认识不深刻,忽略农户内部差异性,导致高估或低估兼业化对土地流转的影响效应。另一方面,许多研究未将土地流转区分流入和流出[9],或单方面讨论土地流入、流出意愿[19],存在一定片面性。综上,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H3:不同兼业类型农户的土地流出和流入行为具有显著异质性。

综上,本文将兼业农户划分为纯农户、Ⅰ兼农户、Ⅱ兼农户和非农户4种类型,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采用Logit模型进行基础回归分析,讨论农户兼业决策对土地流入和流出的影响。为了最大限度控制自选择偏差,进一步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讨论兼业类型对土地流入和流出的异质性影响,为政府合理引导兼业农户参与土地流转提供实证理论支撑。

2 数据来源、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2.1 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2018年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ISSS)实施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库(CFPS 2018)。CFPS覆盖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和港澳台地区以外。数据包含个人、家庭和社区3个层次,本研究使用了个人和家庭两个部分的相关数据,原始农村家庭层面的样本总量为6 752个。对数据进行筛选后,最终保留4 166个有效样本。

2.2 模型设定

倾向得分匹配模型的优点在于能够有效解决自选择偏差问题。本文实证研究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基于Logit模型讨论兼业化程度对土地流转的影响。第二部分考虑到兼业决策可能存在自选择偏差,基于PSM倾向得分匹配进一步分析不同兼业类型农户的土地流转决策差异,评估不同兼业类型的决策效应。以下仅展示第二部分的模型设定。

首先,使用Logit模型计算倾向得分值:

然后,计算处理组和控制组的选择差异,即平均处理效应ATT:

最后,为了提高结果稳健性,本文使用k近邻匹配、半径匹配和核匹配3种方法进行匹配。

2.3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当前学界对兼业类型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收入结构、劳动时间以及二者结合[20]。因此本文在参考农业农村部界定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已有研究,以20%、50%、80%为节点,根据非农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对农户兼业类型进行划分。本文选取的变量包括三部分:(1)结果变量,包括是否选择土地流入和是否选择土地流出;(2)处理变量,包括兼业程度、是否高兼业农户以及4种兼业类型;(3)协变量,包括户主、家庭、生产特征3个维度。各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Table 1 Definition of main variables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s

3 实证分析

实证分析包含两部分,一是探讨农户兼业程度对土地流入、流出的影响,其中,将非农户和Ⅱ兼农户视为“农户选择高兼业经营”,赋值为1;将纯农户和Ⅰ兼农户视为“农户选择低兼业经营”,赋值为0。二是探讨农户选择兼业经营时,4种农户类型对土地流入、流出影响异质性。

3.1 不同兼业程度对土地流入、流出的影响分析

表2显示,农户兼业化对土地流入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即随着兼业化程度提高土地流入意愿下降;兼业化与土地流出存在“倒U型”关系。高兼业农户倾向流出土地,而不愿流入土地,这与主流研究结论较一致。

表2 基于Logit模型兼业化对土地流入、流出的影响Table 2 Impact of concurrent employment on land transfer in and out based on the logit model

3.2 不同兼业类型对土地流入、流出的影响分析

上述回归结果未能展示不同兼业类型决策对土地流转的影响,以下为进一步实证检验过程。

3.2.1 兼业决策方程估计

在PSM估计前,需估计兼业决策方程,筛选协变量。纯农户共筛选出7个显著变量;Ⅰ兼农户共筛选6个显著变量;Ⅱ兼农户共筛选6个显著变量;非农户共筛选10个显著变量。

3.2.2 4种兼业类型对土地流入和流出影响估计

本部分采用3种经典匹配估计方法。结果显示,不同农户类型的3种匹配估计结果表现出基本一致性,说明不同兼业类型决策对土地流入和流出的影响估计结果稳健性较好。

表3显示,纯农户型经营决策对土地流出和流入的影响均不显著,但兼业与土地流出表现出负向关系,与土地流入表现出正向关系。可能是,非农收入的提高有助于纯农户家庭通过增加生产性投入而不愿流出土地,但由于收入较低而不足以支撑更大规模的土地扩张。

表3 纯农户决策对土地流入和流出影响估计Table 3 Impact of pure farmers'decision on land transfer in and out

表4显示,Ⅰ兼农户决策表现出对土地流入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对土地流出影响不明显。可能的原因是,虽然Ⅰ兼农户的非农收入有所提高,但农业依旧是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增加家庭农地规模更有助于提高收入水平。

表4 I兼农户决策对土地流入和流出影响估计Table 4 Impact of type I farmers'decisions on land transfer in and out

表5显示,Ⅱ兼农户表现出对土地流入显著的抑制倾向,对土地流出显著的促进作用。可能的原因是,随着非农收入的进一步提高,超越农业成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增加土地规模将消耗向非农业转移的劳动力,机会成本较高。

表5 Ⅱ兼农户决策对土地流入和流出影响Table 5 Impact of type Ⅱ farmers'decisions on land transfer in and out

表6显示,非农户表现出对土地流入显著的抑制作用,对土地流出影响不显著,影响效应均为负,即Ⅱ兼农户过渡到非农户后,其流入和流出意愿都会下降。非农户流入土地的机会成本高于Ⅱ兼农户,因此其对土地流入的抑制倾向高于Ⅱ兼农户。

表6 非农户决策对土地流入和流出影响Table 6 Impact of non-farmers'decisions on land transfer in and out

3.2.3 双重检验

①平衡性检验。匹配后,4类样本的Ps R2统计量、LR统计量和MeanBias统计量均明显降低,且3种匹配方法的结果基本一致,表明样本匹配质量较好。

②共同支撑域检验。本文绘制匹配后的共同取值范围图和核密度函数图。结果显示,多数样本都于共同取值范围内,样本匹配精度较好,样本损失较小。

4 结论和建议

4.1 结论

本文采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筛选数据,在Logit回归分析基础上,结合倾向得分匹配法(PSM)解决自选择偏差问题。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4.1.1 兼业化对土地流出的影响呈“倒U型”

农户兼业对土地流出的影响并非单调变化,而是呈现“倒U型”特征,即随着兼业化程度的加深,农户土地流出倾向先提升后下降,实证结果显示,这一特征的拐点可能位于Ⅱ兼农户向非农户的过渡阶段。

4.1.2 兼业化对土地流入有抑制作用

兼业化程度越高,农户越不愿流入土地,这一结论与当前主流观点基本一致。非农收入比重提高导致农业的边际收益下降,农户将基于家庭内外部条件减少农业劳动力分配,导致流入土地的倾向下降。

4.1.3 不同兼业类型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呈现异质性

土地流出方面只有Ⅱ兼农户表现出明显的流出意愿;土地流入方面只有Ⅰ兼农户的流入意愿最强烈。非农户未表现出对土地流入和流出的强烈意愿,表明非农户可能不愿完全退出农业生产,而是继续保有部分土地。从农户内部来看,Ⅱ兼农户土地流出的倾向最强,Ⅰ兼农户参与土地流入的意愿最强。

4.2 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结论,为全面推动农地流转,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鼓励Ⅰ兼农户流入土地扩大经营规模。Ⅰ兼农户较于其他农户更具成为种植大户的潜力,但Ⅰ兼农户受制于较低的生计资本,缺乏管理大规模土地的能力。地方政府要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作用,建立统一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供给规模与质量,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提高农户生产效率。

加强Ⅱ兼业农户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加快Ⅱ兼农户向非农户过渡,提高其土地流出意愿。Ⅱ兼农户的土地流出倾向较大程度上取决于非农收入增长,只有在非农收入比重较高且收入来源稳定的情况下,土地保障功能逐渐弱化,家庭生计转型基本完成,土地流出意愿才能显著提高。

鼓励非农户退出土地,缓解土地细碎化。由于农业收益比重较小,非农户缺乏扩大经营规模的动力,倾向维持当前土地规模,保留较小面积的土地对家庭产生的“负效益”并没有Ⅱ兼农户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要预防土地非农化、非粮化、抛荒等问题,鼓励非农户向其他经营主体有偿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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