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海事局探索船员维权新路径海上版“枫桥经验”破解船员维权难题
2022-10-21吴樟强余莹
中国海事 2022年9期
文 吴樟强,余莹

2021年以来,台州海事局以“化解船员劳动纠纷”为目标导向,主动对接台州市委政法委、宁波海事法院、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台州市海船船员维权服务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简称《四方机制》),牵头各成员单位签订《台州市海船船员维权服务协作机制备忘录》,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将海船船员维权服务保障工作纳入地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体系,打造海上版“枫桥经验”台州模式。
打通船员一站式维权“供给链”
“工资终于到手了,多亏调解员的调解,虽然不多,但也是我们劳动所得,船东不应该拖欠。”
3月17日,台州海事局接到“登云X”轮船员来电,投诉船东拖欠部分工资未结清,求助海事部门对其工资纠纷进行协调。台州海事局在初步核实申请调解的船员、船东信息后,由台州地区海船船员维权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派遣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经调解,船东当场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据了解,服务中心设立在台州市海员管理协会,专门负责台州地区船员与船东、公司之间的船员维权服务保障。各部门实施信息互通互报、分流交办处理、常态联合会商模式,打通海事司法、行政管理和行业协会的业务壁垒,合力形成海船船员一站式维权服务“供给链”。
成员单位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和主管机关规定为依据,在业务受理时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落实信息互通互报,确保行业协会和行政、司法管理机构联系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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