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助力公益诉讼的行动路径探讨
——以深圳市罗湖区为例
2022-10-21吴海燕
人大研究 2022年10期
关键词:监督
□ 吴海燕 葛 微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部署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作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司法屏障,能否顺利推进十分重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深圳市2015年成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城市之一。由于人大监督与公益诉讼在以人民为中心、回应民生关切、守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理念上具有一致性,在试点实践中,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探索了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通过整合资源,发挥制度优势,从程序、工作机制以及组织化三大行动路径以人大监督助力公益诉讼,推进公益诉讼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人大监督助力公益诉讼的程序路径
人大监督助力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法律监督方式开展公益诉讼的程序路径主要体现在诉前、诉中以及诉后。
(一)诉前破解线索发现难:提供公益诉讼案线索
在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初期,检察机关直接获知案件线索与案源的渠道较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深圳各级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385条,其中群众直接提供和行政机关主动移送的案件线索不足5%”,线索发现及转化机制不通畅。面对难题,深圳市罗湖区创设了人大代表履职与公益诉讼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信息面广、人大代表履职接触面宽、公共利益受损线索多、监督效力强等优势,通过人大监督过程为公益诉讼收集案件线索,有效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打开了公益诉讼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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