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和发展具有普遍意义的司法规律
2022-10-21蒋惠岭
人民论坛 2022年5期
关键词:改革
蒋惠岭
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特征、原则的系列主张、观点和方法,其明确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司法规律的内容既体现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的理论发展,又指导着当前我国各项司法改革措施的全面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活动具有特殊的性质和规律”,同时强调,“完善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只有坚持从司法规律出发设计改革方案,善于运用司法规律破解改革难题,才能确保改革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能够被称为司法规律的内容,是那些可以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并从最高层次上指引司法实现其根本使命的原则,是人类司法文明的理论结晶和科学总结
要正确认识司法,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分析。首先,司法是国家的一项公共职能。司法活动属于公务活动,司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公共职能的一般属性,如民主性、权威性、效率性、服务性、廉洁性等,均在司法中有所体现。其次,司法在国家公共职能中体现规则之治。国家公共职能有福利、教化、管理等不同类型,而司法属于以规则作为基本准则的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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