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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性论的主要问题与争论焦点
——兼论中西人性论异同

2022-09-29方朝晖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5期
关键词:人性论本质人性

方朝晖

(清华大学 人文学院,北京 100084)

人性(human nature)不仅是过去几千年来中国古代思想的核心话题之一,也是西方两千多年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自从古希腊以来,西方几乎所有大思想家都涉及到了人性问题,讨论领域异常广泛。从哲学到宗教,从人文科学到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都有许多关于人性的讨论。今天,人性争论仍然在西方学界持续不断,影响广泛。那么,两千多年来,西方人性论的主要论题有哪些?其主要特点是什么?还有,两千多年来西方学者围绕人性的争论有哪些焦点?中西方人性论的主要区别在哪里?这类问题,国内学界多年来似乎较少关注。虽有若干对西方人性论的概括或介绍,但总体来说多半比较零散、片段,缺乏全面总结、系统分析和深度研究。本文试图在对西方人性论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围绕上述问题,重点说明西方人性论的主要特点、争论焦点及其与中国古代人性论的异同。

本文将西方人性理论分成两大块:一是人性一词本身成为关注的重点,因此在这一部分我们分析西方人性一词的形成及相关争论;二是人性思想的具体内容,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先全面概括西方人性论的主要内容,然而分析其由相关问题引发的争论焦点。最后,本文将对中西人性论异同作一比较。

一、 西方人性一词的形成及相关争论

吉拉尔德·纳达夫(Gerard Naddaf)在前人基础上深入研究了古希腊语中phusis一词的本义及来源。根据他对荷马、阿拉克西曼德、赫拉克利特以及整个前苏格拉底哲学家用语的研究,phusis的含义可从两方面来看:首先,作为一个带-sis词尾的行为名词,此词表示一个客观行为过程的完成或实现;其次,其动词形式phuō-phuomai来源于词根*bhū-,后者在远古的最初含义是“成长、产生或发展”,在同属印欧语系的其他语言如亚美尼亚语、阿尔巴尼亚语、斯拉夫语中,至今依然存在同一词根或类似词根,含义为“发育”、“生长”、“种植”等。(2)Gerard Naddaf, The Greek Concept of Nature (Albany, 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5) 12.由此他得出:

Phusis必须被动态地理解为一个拥有各种属性的事物从初生到结束这一现实过程中所具有的“实际禀赋”。在前苏格拉底论著中,phusis每次使用时几乎都是这个含义,而从未针对静态事物而言,尽管侧重点可能有所不同,或指起源、或指过程、或指结果。(3)Gerard Naddaf, The Greek Concept of Nature, p.3.

纳达夫进一步指出,phusis一词兴起的最重要原因,是希腊人对宇宙秩序的理解经历了神灵主宰到自然自身决定的重要过程。伯罗奔尼撒战争以后,许多人不再相信神在保护他们、甚至不信神存在,从而把宇宙的秩序从神话拉回到自然(phusis)。人们逐渐认为,“[秩序]内在于自然(phusis)”,“phusis被理解为盲目的必然性(anankē),而不是有意的原因”。(4)Gerard Naddaf, The Greek Concept of Nature, p.163.

从希腊文phusis经过拉丁文、古法语到英语nature,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毫无疑问,今天英语中的nature一词依然保留了它的希腊源头phusis的部分重要含义。休谟曾在考察nature词义时提出, nature之义至少可从它的三个“对立面”得到说明:一是“奇迹”,二是“异常”,三是“人工”。(5)David Hume, 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eds. David Fate Norton and Mary J. Nort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305.这间接表明,他认为人性应当是那些自然形成的、绝大多数常见的、非人为造成的特性。根据《牛津英语词典》,1400年以来、特别是1660年以来,nature一词在英语中获得了自然界的含义。(6)“Human Natur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https://www.oed.com) 2020.9.24.由于nature有“自然”的含义,所以human nature一词就有自然形成的意思,接近于汉语中“天生的”、“与生俱来的”、“固有的”等含义(英文中表达为inborn, innate或inherent)。凡是自然形成的东西,都与人工相反,故许多学者用“given”(被赋予)来形容它(7)Christopher J. Berry, Human Nature (London: Macmillan Education Ltd., 1986) 95-121; David Heyd, “Human Nature: An oxymoron?” Journal of Medicine and Philosophy 28.2 (2003): 151-152.,这一含义在汉语中通常表达为“禀赋”、“天赋”。1874年以来,nature与nuture(养)明确区分开来,这类似于古汉语中的性/养之别,意味着人性不是人工或人为造成的属性。(8)“Human Natur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https://www.oed.com) 2020.9.24.

哈伦·泰普(Harun Tepe)归纳出“人性”一词在日常使用中的几种含义:(9)Harun Tepe, “Rethinking Human Nature as A Basis for Human Rights,” eds. Marion Albers, Thomas Hoffman and Jörn Reinhardt, Human Rights and Human Nature, 2014, p.66.

1. 指人所独有的特征和能力,它们凸显出人是一种独特的生物,包括其所形成的理性能力、语言能力、刻意行为能力,等等。正是这些能力作为一个总体,界定了人作为一种独特的生物。

2. 所有人共有的普遍特性。作者又称其为人类的某些共同属性,这些属性“是普遍的,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遇到人,它们就能被发现”。(10)Harun Tepe, “Rethinking Human Nature as A Basis for Human Rights,” p.66.从这个角度说,这些属性对于人来说不是可有可无的。

3. 人类的生物学或心理学禀赋,或者指人的理想存在的不变核心。

4. 人的各种需要,包括生理的、物质的、自由、平等、社会认同等。

这表明人性(human nature)一词在西方语境中含义多种、不能统一的特点,泰普认为这是因为“人性的问题可能指人的存在的不同方面,因而需要不同的回答”。(11)Harun Tepe, “Rethinking Human Nature as A Basis for Human Rights,” p.66.

相比之下,各大词典类工具书则力图对“人性”一词给出既统一又简明的定义。按照这些定义,“人性”一词的词义统一性大于多样性。例如,《维基百科》英文版综合多家词典,给human nature一词下了这样的定义:

人性是人所具有的突出特征,包括思维、感受和行为的方式;它们是人自然地具有的。(12)“Human Nautre,”Wikipedia Encyclopedia (https://encyclopedia.thefreedictionary.com) 2020.9.24。

与这里所用“人的突出特征”这一表述略异,《韦氏英语词典》及《大英百科词典》皆以更加简明的方式称人性为“人所具有的基本禀赋或特质”(13)“Human Nature,” Merriam Webster online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 2020.9.24.,《剑桥英语词典》则将它定义为“绝大多数人共有的自然的行为方式”。(14)“Human Nature,” Cambridge Dictionary (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dictionary) 2020.9.24.当然也有的词典将它定义为“人所典型具有的心理的和社会特性,与其他生命形成对比”(15)“Human Nature,” dictionary.com (https://www.dictionary.com/) 2020.9.24.,这一定义强调了人性是指人与其他生物(包括动物)的区别这一含义,应该说与多数工具书上的定义有别。

然而,在西方学者对人性词义的界定中,有一个古往今来曾引起无数争论的问题,即,在确定人性的词义时,究竟是强调人所独有的、区别于其他生物(特别是动物)的特性,还是强调人与生俱来的普遍属性?我们知道,在西方语言表达中,human nature也常常读作the nature of human being, 或者human being… by nature。因此,human nature的词义是由nature决定的。大卫·海德(David Heyd)指出,“‘nature’一词在有效地为其现代使用者的目的服务时,结合了两种含义或两个维度:一方面,它指被赋予的(given)、而不是人工设计出来的;另一方面,它指人的本质(essential)属性或方面”。(16)David Heyd, “Human Nature: An Oxymoron?”, pp.151-152.这里的“本质”,是规范意义上的,不是纯自然意义上的。在海德看来,人性的这两重含义之间是有张力的。

从词义上说,nature并不仅仅指“自然”,本来就有“本质”的含义。哈伦·泰普提出,nature应当是指一物之形式(form,即柏拉图之理念,实即本质),同时也是限定或标志此物的要素。他举例说,当我们说桌子的nature时,实际上指的是“桌子的形式、本质,或它的限定或标志因素”。(17)Harun Tepe, “Rethinking Human Nature as A Basis for Human Rights,” p.63 .也即是说,是指那些标志桌子之为桌子的特殊因素,或使桌子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要素:

x的nature就是使之是x而不是y的东西;与此同时,正是nature阻止了它成为y。这与定义有关,下定义就是确定一事物的范围或边界。所以下定义就是辨识[某物]。(18)Harun Tepe, “Rethinking Human Nature as A Basis for Human Rights,” p.63.

毫无疑问,nature作为本质的用法至今盛行于西方语言中。有学者认为西方语言中的human nature与古汉语中的“性”不是同一个概念,因为汉语的“性”概念并没有西方古典哲学中的本质主义预设。(19)Roger T. Ames, “The Mencian Conception of Ren xing人性: Does It Mean ‘Human Nature’?” eds. Henry Rosemont Jr., La Salle, Chinese Texts and Philosophical Contexts: Essays Dedicated to Angus C. Graham (Illinois: Open Court, 1991) 143-175.然而,今天许多西方学者仍时常把human nature理解为“人的本质”,但并未预设古典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他们所强调的不过是人区别于动物、或者说高于动物的本质属性。(20)David Heyd, “Human Nature: An Oxymoron?”, pp.151-169.所以human nature一词也时常指人所独有的、区别于其他生物特别是动物的独特属性;在这个意义上,人性就是指人的本质,或者说“人的本质属性”。这个意义上的人性也是不可人为改变的。(21)David Heyd, “Human Nature: An Oxymoron?”, p.152; Kurt Bayertz, “Human Nature: How Normative Might It Be?” Journal of Medicine and Philosophy 28.2 (2003): 137-139.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人性究竟是经验的存在还是先验的存在?今日西方学者定义人性的内容即人的典型特征或属性时,常用诸如characteristics, attributes, dispositions, constitution, traits, properties, qualities等等词汇。从这些词汇可以看出,他们心目中的人性是一个经验的概念,所指示的属性是人们在经验中观察总结出来、存在于经验之中,因而不属于康德所说的“先验”(a priori)领域,更不是什么超验的存在(transcendence)。这一点尤其可从休谟的《人性论》一书看出。休谟是第一个对古典形而上学发起了毁灭性打击的人,其《人性论》一书虽未对“人性”(human nature)一词下明确定义,但该书以人性为主题,且大量使用“human nature”一词。休谟断言:“人性由两个主要部分构成,作为其一切行为的前提,即情感和理智(affections and understanding)。”(22)David Hume, 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p.317.若从全书来看,可以发现休谟所讨论的人性内容包括人的知性、情感、意志等方面的一系列特征。因而在休谟心目中,人性就是人在日常生活经验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系列典型特征。事实上,这一理解方式今天普遍盛行于西方,导致人性成为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甚至生物学等学科的研究对象,而绝不是哲学或形而上学的专有领域。(23)Alfred Adler, Understanding Human Nature (Hove, BN: Routledge, 2013); Edward O. Wilson, On Human Nature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4).这一含义与古汉语中的“性”字之义非常接近。

然而,休谟的人性概念显然与西方哲学史上早期的人性概念有别。柏拉图哲学中的灵魂、基督教的灵魂(soul, spirit)以及笛卡尔、洛克、贝克莱哲学中的精神实体,严格说来都是超验的存在,但却是历史上人们心目中人性的本质或核心。从这个角度看,人性在西方历史上并没有限定为经验范围内可用感官感知的那些特征。在近代哲学中,康德明确强调了人性作为人的本质的先验特征,一直到今天仍被许多人所广泛接受。(24)Kurt Bayertz, “Human Nature: How Normative Might It Be?”, pp.131-150; Roger Scruton, On Human Nature (New Jersey and Oxfor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7).

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一书中,康德同时在双重意义,即经验和先验的意义上理解“人性”一词。首先,康德把人性称为“disposition by nature as an innate characteristic”(25)Immanuel Kant, Religion within the Boundaries of Mere Reason and Other Writings, trans. Allen Wood and George Di Giowanni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50.,这句话可译成“[人]本质上固有的禀性”。但康德特别强调,这种禀性“不是在时间中获得的”,“因为我们不能从意念的任何一个最初的时间性行为中,引申出这种禀性或其最高基础”。(26)Immanuel Kant, Religion within the Boundaries of Mere Reason and Other Writings, p.50.为什么人“本质上固有的禀性”不是在时间中获得的呢?这是因为他把人性理解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属性,后者是通过意念自由(the free power of choice)得以体现的。这就是有名的自然与自由的区分:自然遵从因果律,而自由不遵从因果律,遵从先天法则。康德认为,一个人运用自由时遵从道德法则,所以才不像任性或嗜好那样受制于因果律。(27)Robert Merrihew Adams, “Introduction,” Immanuel Kant, Religion within the Boundaries of Mere Reason and Other Writings, pp.ix-x.

人为什么能不受任性或嗜好左右、自觉地遵守道德律?中国人可能会说,这是由老天决定的(即《中庸》“天命之谓性”)。用康德的话说,这个问题经验无法回答,只能诉诸先验基础,这个先验基础即康德所谓的人性(human nature)。这种意义上的人性是本体领域而不是现象领域的,是自由意志领域而不是感官嗜好领域的,是超验的(transcendent)而不是经验的。(28)Robert Merrihew Adams, “Introduction,” Immanuel Kant, Religion within the Boundaries of Mere Reason and Other Writings, pp.ix-x.康德说:

所谓人的本性(nature),我们在此所理解到的是人——遵从客观的道德律——运用自由的主观基础,他——不管在哪里——通常先于一切感觉范围内的行迹而存在。(29)Immanuel Kant, Religion within the Boundaries of Mere Reason and Other Writings, p.46.

然而,这只是康德所论述的人性含义的一个方面。他在讨论“论人性中向善的原初禀赋”时(30)Immanuel Kant, Religion within the Boundaries of Mere Reason and Other Writings, pp.50-52.,又分别从三个方面讨论了人性的内容:一是人的动物性(animality),指人与动物共享的本能和冲动;二是人类性(humanity),我认为指人是社会生活中以自爱为原则的理性存在;三是人格性(personality),我认为指人作为一种既有理性又有道德的存在,道德性,即内在具有的尊重道德律的禀赋。康德认为,这三种原初禀赋皆属于人性的可能性。(31)Immanuel Kant, Religion within the Boundaries of Mere Reason and Other Writings, p.52.因此,康德的人性概念是一个既包括经验属性又包括先验属性、既指向现象又指向本质(本体)的包容性概念。康德界定人性时以自然与自由、经验与先验、现象与本质为基础,对后世影响巨大。在他的影响下,黑格尔、马克思也常从人的本质这一意义来理解或使用人性一词。

正如人所共知的,从人高于动物的角度来理解人性,也是孟子性善论的核心内容之一。孟子所谓人禽之别、以人与禽兽的“几希”之别来理解人性,并在此意义上讨论性善论,与康德以来的西方人性论传统确有相似之处。(32)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 先秦篇》,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第143~146页。宇同:《中国哲学大纲》,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200~203、262~263页。

二、 西方人性思想及争论

《维基百科》(英文版)以及莱斯利·史蒂文森(Leslie Stevenson)的两部人性论专著即《十大人性理论》(1998)(33)该书的内容后来一直不断地有所修改,目前已有2018年的第7版。我在写作时主要依据的还是1998年的第3版,少量参照了根据2004年第4版翻译的中译本。、《人性研究读本》(2000)等为把握西方人性理论提供了一个宏观线索。这几份材料在介绍前人人性论思想时,均非基于前人使用“人性”(human nature)这个词所明确讨论的人性理论,而是在讲前人关于人的学说。鉴于人性这个词今天在西方确实是指人的典型特征,所以这样来研究西方人性论似乎无可非议,这也是我在下面描述西方人性论史时的做法。即在我们讲某人的人性学说时,并不是说此人在明确地使用“人性”这个词时所建立的相关学说,而是他所提出的关于人的学说。事实上,西方哲学史上以人性为核心关键词,明确地主张或建立一种人性学说的人并不多。在现代,往往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不少人喜欢使用“人性”一词来建立一种学说,比如后面将要讲到的威尔逊(Edward O. Wilson)。

按照上述广义的人性概念,可以说,两千多年的西方哲学史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部人性论史。柏拉图以来的哲学家们,很少没有一整套人性学说的。另一方面,由于人性的含义超出了哲学范围,历史上的人性论学说也不限于哲学。首先是各大宗教几乎都有一套人性论,其次是现代人文社会学科也往往喜欢谈论人性问题。这样一来,把人性论史理解为哲学史内在的一部分,显然是错误的。且不说世界性宗教人性论往往丰富发达,现代心理学、生物学等学科对人性论的贡献也早已远远超出了哲学家的想象。因此,要完整地概括西方人性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全面叙述西方两千年的人性论史,非本文计划。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概括一下从古希腊到今天为止,西方人性论学说中一些重要内容。

大体来说,可以将西方人性理论分成如下几个值得关注的领域:一是古典形而上学理论;二是自然状态说;三是基督教人性论;四是认识论的人性论;五是现代社会科学(涉及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语言学、生物学等学科)中的人性论;六是自然科学中的人性论。

首先,古典形而上学人性论。我们知道,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一直到休谟以前的西方哲学家,大多数都接受一种关于人的本质的形而上学学说,也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本质主义。它认为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一系列属性,其背后应该有一个共同不变的“实体”(ousia, substance)或“本质”(to ti ên enai[Aristotle], essence)来支撑或决定。这个实体或本质,可以称作灵魂或精神实体。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认可灵魂存在,到笛卡尔发展成为心物二元论。(34)笛卡尔著:《方法谈》,载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编译:《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第114页。本质主义的人性论遭到了休谟的致命打击,此后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中国没有西方本质主义传统,中国古代人性论中严格说来没有笛卡尔、洛克、贝克莱等人意义上的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概念。

其次,希腊晚期以来的自然状态(the state of nature)说,是西方人性论的又一重要领域。自然状态说在西方思想史上影响巨大,从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直到苏格兰启蒙学者等,人们普遍相信不仅存在一种前社会、前文明的人类原始状态,而且正是这种原始状态展现了人性最自然的面貌,构成一切人类社会制度或组织方式的基础,这一理解也非常契合human nature(人性)一词中的“自然”(nature)之义。历史上许多学者曾花许多笔墨来探讨自然状态的人是什么样的。

然而,卢梭的同时代人休谟即已对自然状态说提出了严重质疑,认为它出于“虚构”,“虚幻不实”。(35)David Hume, 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pp. 312-313, 316-317, etc.休谟的质疑不无道理。也许正因为休谟所说的原因,18世纪以后自然状态说在西方哲学史、政治学说史上逐渐消失。

其三,基督教的人性论。有学者认为,基督教人性论的基础是其灵魂、肉体二分说。《加拉太书》五章十六至二十五节告诫人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并称“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同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基督教灵肉二分说可以上溯到柏拉图,对西方人性论传统影响深远,它的最特别之处在于对人性(human nature)与灵性(spiritual nature)的区分。人性是基于肉体的,而灵性(精神性)则基于圣灵的。这一区分是康德后来区分自然(nature)与自由(freedom)的滥觞。按照这一区分,狭义的人性仅限于感官属性,因为它把灵性排除了出去。结果在西方,至今还有人认为人性只与自然相关,即属于大自然或生物/物理世界,涉及到人的自然属性,包括感官嗜好或感性冲动;而灵性因来自圣灵,属于另一个世界,因为它体现了上帝的模样,所以高于一切人的自然属性。(36)David Heyd, “Human Nature: An Oxymoron?”, pp.151-169.不过,基督教所谓的灵性与人性可以看作从属于一个广义的人性概念。(37)Kurt Bayertz, “Human Nature: How Normative Might It Be?”, pp.137-139.

人性与灵性的区分在中国文化中是极难接受的。中国人会说,“四端”(《孟子·告子上》)来自于天(自然);在宋明理学中,义理之性也称为天地之性或天命之性。所谓属灵世界与自然世界的区分在中国思想传统中根本不存在。

其四,近现代哲学中的人性论。近现代哲学中的人性论有多种,从早期唯理论、经验论围绕人类理智的争论,到19世纪以来的生命哲学(柏格森)、唯意志主义(叔本华、尼采)、存在主义哲学(萨特等人)乃至美国实用主义哲学中,都有丰富的人性论思想。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也许是存在主义哲学。从克尔恺郭尔、尼采、雅斯贝尔斯、海德格尔到萨特,存在主义哲学在人性论上可以说独树一帜,与西方几千年来的人性论哲学传统迥然不同。其最大的特色也许是关注人的心理、情感,关注个别独特的感受,否定一切客观化、普遍化的原理或价值。萨特提出“存在先于本质”,否定人有先验的本质。(38)Leslie Stevenson & David L. Haberman, Ten Theories of Human Nature, third editio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 1998) 169-186.批评意见参考Christopher J. Berry, Human Nature, pp.122-126.

其五,社会科学中的人性论。在社会科学领域,也许影响最大的人性论就是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学说。我们都知道,马克思关于人性最有名的一句话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9)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载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5页。马克思的突出特点是从社会性看人性,相信“没有固定不变的个人人性这个东西”(40)Leslie Stevenson & David L. Haberman, Ten Theories of Human Nature, p.140.。

与马克思观点迥然不同的是,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本性体现在无意识中。他所谓“无意识—前意识—意识”三重意识的划分,后来“本我—自我—超我”的自我三重结构说,以及所谓生本能、死本能学说等,都让我们重新认识人性的复杂奥妙,突破了两千多年来西方理性主义人性观的局限。(41)Leslie Stevenson & David L. Haberman, Ten Theories of Human Nature, pp.149-168.另见弗洛伊德著,高觉敷译:《精神分析引论》“译序”,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

此外,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乔姆斯基的语言学、斯金纳的行为主义,以及与实用主义有关的社群主义,都对人性问题有特别的观察和启发。(42)Leslie Stevenson & David L. Haberman, 1998. Ten Theories of Human Nature, pp.189-224; Christopher J. Berry, Human Nature, pp.126-131;史蒂芬森、哈贝曼著,施忠连译:《世界十大人性哲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19~264页。

其六,现代自然科学中的人性理论。现代自然科学对人性的解释影响最大的一部分来自于达尔文以来的进化论思潮。社会生物学或称进化心理学的人性论学说有四个特征:一是唯物论,一切归之于基因;二是进化论,认为人性是自然选择和进化的结果;三是唯科学主义,自然科学取代人文和社会科学,进行真正的科学研究;四是相信一切皆有原因,从而取消了意志自由对于理解人性的重要性。其代表人物威尔逊宣称,“生物学是解开人性之谜的一个关键”(43)威尔逊著,宋文里译:《人性是什么?——论人类本性》,台北:心理出版社有限公司,1984年,第13、30页。,因为人性的一切特点,包括其在成长、攻击、防卫以及更进一步在性、语言、道德、信仰、社会等一切方面的特征,均可从基因结构来说明:“人类的社会行为立于遗传的基础上,更准确一点说,人类行为乃是由某些基因所组织而成的,这些基因包括人类所特有的,以及人类和几个邻近的物种所共有的。”(44)威尔逊著,宋文里译:《人性是什么?——论人类本性》,台北:心理出版社有限公司,1984年,第13、30页。既然只有生物学等自然科学学科才能解开人性之谜,那么人性的问题也没必要听任哲学家和人文学者空谈了。威尔逊的观点虽然影响很大,但也遭到了很多批评。

综观两千多年西方人性论史,可以发现,西方人性学说不仅内容丰富多样,而且形成了如下几个长期争论不休的焦点或核心问题:

第一个焦点或许可称为先验与经验之争。这一争论也可理解为本质与现象之争,或自然与自由之争,前面我们讨论人性一词含义时已经提及。这一争论的核心在于:人性究竟是指一组在经验中可观察的特性或特征,还是指人类生命先验地具有的某种本质?这一争论的范围远远超出了近代唯理论与经验论之争,它发源于苏格拉底有名的“回忆说”,在康德有关人性的先验内涵的论证中发展到顶峰,一直到今天仍然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康德哲学的意义在于:虽然古典形而上学关于人的本质作为先验实体的说法被休谟摧毁了,但人仍具有某种不可归约为经验世界因果必然性的本质。

第二个焦点就是有无之争,也可与下面的可变与否之争合称为“性养(nature/nurture)之争”。在西方哲学史上,提出了类似或接近于本无人性这一观点的学者包括洛克、萨特、罗蒂等,尽管三人的立足点完全不同。洛克主要从认识论角度认为人的心灵是一块“白板”,并无先验的内容。严格按照萨特哲学的理路看,并不存在“人性”这种东西,因为一切人性都是后天造就、即人为选择的结果。(45)Leslie Stevenson & David L. Haberman, Ten Theories of Human Nature, p.174.包括实用主义哲学家罗蒂在内的不少学者均强调文化的作用,反对抽象的人性概念。(46)Christopher J. Berry, Human Nature, pp.126-131; Marshall Sahlins, “The Western Illusion of Human Nature, ”Michigan Quarterly Review (Summer, No.3, 2006): 454-83.现代女权主义者也提出类似的看法,即性别在决定人性方面的作用,可能大于我们从抽象角度看到的普遍人性。(47)Leslie Stevenson, David L. Haberman, Peter Matthews Wright and Charlotte Witt, Thirteen Theories of Human Natu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8) 287-301.

中国历史上有不少人主张人性超越善恶(如告子、王安石、苏轼、胡宏、龚自珍、梁启超、章太炎等),甚至主张人性不可知(如程颢、王国维),但明确主张人性不存在,或者把人性完全归结为环境产物的人,基本上没有。孟子的同时代人告子曾提出:“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孟子·告子上》),这种观点引申下去可能得出,人性不仅无所谓善恶,甚至无固定内容。不过告子的重心不是人性无内容,只是人性无善恶。后世董仲舒、王充、韩愈等不少学者主张性三品说,也就是说主张人性不尽同。性三品说在否定有普遍的人性这一点上,与西方上述人性论观点相呼应。

第三个焦点是人性是否可变之争,与上述有无之争相关。按照基督教的观点,人性是可以而且需要改造和更新的。亚当的堕落意味着人性的败坏,长此以往人类将没有得救的希望。因此,希望在于让人性重新回归基督的模样。马克思强调人性(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由此可以得出没有超阶级的人性,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否定有人性这种东西,只是他特别重视环境的作用。达尔文主义者认为人性是进化的结果,是自然选择通过不断调适逐步形成的。按照这种观点,人性的内容并不是永远不变的。根据这一逻辑,现代基因技术当然也可以通过改变人的基因而改变甚至设计人性,这种可能性以及必要性今天已经引起了广泛而激烈的争论。(48)David Heyd, “Human Nature: An Oxymoron?”, pp.151-169; Kurt Bayertz, “Human Nature: How Normative Might It Be?”, pp.131-150;史蒂芬森、哈贝曼著,施忠连译:《世界十大人性哲学》,第219~264页。

在中国历史上,孔子曾提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孟子同时代还有人提出,“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尧为君而有象,以瞽瞍为父而有舜,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孟子·告子上》)这些均重视环境对人性的塑造作用。后世许多学者,包括董仲舒、王充、欧阳修、叶适等一大批学者均注重环境对人性的塑造作用,与上述西方人性观有相似之处。

第四个焦点是人性善恶之争。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均强调了灵魂中理性与非理性(与欲望有关)的对立,因而他们可能更倾向于人性善恶并存,尽管善恶并非其焦点。在善恶问题上态度较明确的是基督教和自然状态说。

总体上看,基督教传统中人性有两种相反的形象:一是善的方面。就上帝按照自身的形象造人、并委托人来管理生物界而言,它赋予了人高于动物的一系列可称为善的特征(《圣经》中《创世纪》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 《圣经》中《约翰福音》三章五到七节)。这一思想对后世基督教思想家的人性观影响至深。例如,加尔文在解释《罗马书》二章十四节时说:“毫无疑问,他们都有某种正义和正直的思想……这些从本质上植根于人心。”(49)John Calvin, Commentary on Romans, Chapter 2, http://biblehub.com/commentaries/calvin/romans/2.htm. 2020.9.24.二是恶的方面。基督教对人性之恶的来源有清楚认识,最明显的莫过于人有原罪一说。《圣经》中《罗马书》五章十九节宣称“因一人的悖逆,大众都成了罪人”,亚当一个人使所有人都有了罪。因此《圣经》中《诗篇》五十一篇第五节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奥古斯丁据此发明了“原罪”说来说明人性之恶。原罪说后在天主教和新教里得到了普遍接受。

从自然状态说出发,也引发出对人性善恶的不同观点及争论。其中霍布斯的人性观似乎接近性恶论,而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人似乎接近性善论。比如孟德斯鸠总结出自然状态下的人性有卑弱和平、寻找食物、彼此爱慕、期望社会生活等特点。(50)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4~5页。。尤其是卢梭,将自然状态下的人性视为完美,认为人类的一切文明进步都是退步,因为人的天性只有在自然状态才是完善的、未被伤害的。洛克、孟德斯鸠都明确批评了霍布斯的人性论。有学者提出了古希腊以来经中世纪、文艺复兴直到美国建国时期的一大批主张或关注人性之恶的人物名单,其中包括赫西俄德、修昔底德、阿拉克西曼德、柏拉图、奥古斯丁、阿奎那、马基雅维利、特里西(Bernardino Telesio,1509—1588)、霍布斯以及美国开国元勋们(《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等)。然而严格说来,西方学者中除了自然状态说者之外,明确持人性善或人性恶立场的人并不多,很多人并不明确主张“人性恶”(其中“恶”英文表达为bad)。在西方哲学家当中,也许只有康德对人性善恶问题给予了最深刻的关注。康德的“根本恶”及相关的人性善恶观,同时关注了人性中的善和恶,但我认为他的立场根本上更倾向于人性善。

由于基督教的强大影响,我想多数西方人可能持接近于善恶并存的立场。这接近于中国历史上先秦时的世子硕和汉代的扬雄等人,但又有本质不同,差别在于中西方学者对善恶的来源及份量理解有别。在基督教传统中,善是来自于上帝的,这倒是宋明理学认为善来自于天命或天道有点接近,但与世子硕、扬雄等人赋予善恶同等地位有别。宋明理学认为恶与气质之性有关,则与基督教认为恶与感官欲望有关相近,也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认为欲望与恶有关的观点相近。

第五个焦点也许是内容之争。所谓内容之争,我认为有两方面:一是争论人性的实际成分,二是争论人性的根本特征。前者试图对人性作宏观、全面的概括,后者主要关心人独有的、尤其是区别于动物的特征。

在西方人性论史上,关于人性的成分,我认为一直有三分说与二分说之别,不过两者并不是对立的、不相容的关系。所谓三分说,是指柏拉图首先提出来的人的灵魂包括理性、激情(或称精神)、欲望三分说,此说法在基督教出现后被发展为理性、情感和意志三分说(51)史蒂芬森、哈贝曼著,施忠连译:《世界十大人性哲学》,第83页。,也就是今天我们熟悉的知、情、意三分说。不过严格说来,柏拉图是人性二分说者,因为上述三分说仅针对灵魂内部而言,现实的生命则是由灵魂和躯体两个部分构成。这种二分法或二元论,在基督教以及从笛卡尔至贝克莱的近代哲学家那儿发扬光大,形成灵魂(精神)—肉体二分说。今天中国人普遍接受的物质精神二分法,也来源于此。

关于人性内容的另一个争论,是各家对人性根本特征的理解。所谓根本特征,往往指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在西方历史上,形成了人是理性的动物(亚里士多德)、政治的动物(亚里士多德)、社会的动物(马克思、涂尔干等)、自由的存在(康德、萨特)、符号的动物(卡西尔)、无意识的动物(弗洛伊德)、语言的动物(乔姆斯基)、创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马克思、恩格斯)、商品交换的动物(亚当·斯密)、自然选择的产物(达尔文)、基因的动物(道金斯、威尔逊)……等许多不同的观点。

三、 中西人性论之别

我们知道,在中国思想史上,从先秦到两汉,学者们从性情、阴阳乃至善恶讨论人性;宋人区分义理之性(又称天地之性、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清人戴震等人倡“血气心知之性”,这些都说明了中国古代人性论较为发达的事实。在中国古代人性论中,先秦形成、汉代发达的阴阳五行学说有特殊影响,它体现了中国人把生命看成阴阳两方面合成的观点;宋明理学家所谓天地之性/气质之性,也体现了阴阳二分的特点。换言之,义理/气质之分,并未完全脱离先秦以阴阳/魂魄/性情/善恶为基本框架的二元人性观。

在西方人性论史中,二元生命观也有强大影响。如前所述,无论是基督教的灵肉二分说,还是近代哲学中的物质、精神二分说,均是如此。相比之下,中西方二元论最大的区别之一是,中国人持阴阳和合、缺一不可的立场,而在西方思想传统中,灵肉紧张、对立直至彻底分开,乃是基调。此外,由于中国文化中没有本质主义思维以及相应的决定论传统,中国人所谓阴阳或魂魄,均非独立于感官世界的实体或本质,而只是生命的两个方面,这也与西方迥然不同。

对人性的讨论就是对人的本质或特征的讨论,它深刻地反映了一种文化对生命的理解。总体上看,西方人性论在多个方面比中国人性论更加复杂、丰富和多样。一方面,上述二元论生命观主要体现了基督教的影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不是最典型的二元人性论者。近代以来,传统二元论之形而上学基础——本质主义——崩溃,传统的二元人性论也走向消亡。更准确地说,自从休谟等人以来,西方古典形而上学瓦解,导致对人性的研究彻底倾向于对人的一系列典型(或突出)特征的分析。因而,近代以来西方人性论早就远远超出了二元论的范围。

与西方自然状态说相对应的学说应该是道家。不过,如果我们注意《老子》与《庄子》的不同,尤其是对其中“自然”一词含义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有所了解,也可能不会简单地将老庄或道家学说与西方自然状态说对应。大抵来说,我认为老子所说的“自然”基本上指无为、“自己而然”,未必对应于一种蛮荒时期的人类状态,因而与欧洲学者所谓的“自然状态”有别,尽管在强调人们按照天然的而非人为的方式生活方面有一致处。而庄子的自然概念则含义更复杂一些,也与西方人的自然状态说更多相近处。这是因为庄子讲三代以前、甚至近乎蛮荒的史前时期,并视之为理想的黄金时代,那时的人们皆能顺性而为、适性而居。《庄子·胠箧》称:

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伏牺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 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

《庄子·马蹄》则称“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此矣”。所谓“赫胥氏之时”,可能是五帝以前。《庄子·骈拇》称“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 显然与卢梭一样,以文明的兴起为人性堕落的开始。类似的思想还见于《庄子·胠箧》、《庄子·天运》等篇。如果老子、庄子有一种政治理想的话,那也是建立在他们的“自然状态说”之上的,尽管其制度架构与西方启蒙思想家迥然不同。

不过《庄子》中的自然状态思想,儒家基本上不接受,儒家普遍认为三皇五帝的兴起是一大进步、一大功德。总的来说,自然状态说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远远小于西方,秦汉以后严格说基本上没有影响。汉以来,真正相信庄子以蛮荒时代为理想的人极少。而西方“在霍布斯之后,几乎所有重要的政治哲学家和道德哲学家……都以‘自然状态’作为分析政治和道德的基本出发点”,“‘自然状态’成为支配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西欧政治和道德思想的核心概念”。(52)李猛:《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第90页。

中西方人性论的另一个重要区别,在我看来是西方人性论是以认知为宗旨,而中国人性论以道德和信仰实践为主。虽然西方人性论中也不乏注重道德或信仰实践思想,在古希腊哲学、经院哲学,特别是基督教传统中,都有这方面内容。但总的来说,从古希腊到近代思潮、再到当代西方人文—社会科学,西方人性论体现了认知主义(intellectualism)为主流的特点。也正因如此,西方人性论在观点上多种多样、在内容上丰富多彩(对人性的内容论述甚多)、在学科上分布广泛(远不止哲学一个学科,包括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等多个学科均已涉及)。

上述区别也帮我们解释了另一个现象,即为何人性善恶问题在中西方人性论史上所占的比重大不相同。我们知道,两千多年来人性善恶一直是中国人性论的重心。但西方人性论则不然。西方人性论中虽然也不乏人性善恶的讨论,但绝不能说善恶问题是西方人性论的重心。中国古代人性论以人性善恶为大宗,我认为可能与中国传统学问以道德/信仰实践为主有关。在西方,基督教教义中也有人性善恶的深刻论述,体现了与中国人相近的、在精神信仰和道德实践中关注善恶的特点。但由于《圣经》中对人性的善恶已有较明确答案,决定了人性善恶的争议在基督教中较少。而在中国则不然,由于五经及孔子本人对人性善恶并无定论,加上孟子、荀子等先秦思想家的个人影响,后世一直争论不休,几成中国人性论的主旋律。当然,西方人性论中有关善恶的讨论也不限于基督教。

总的来说,西方人性论除了基督教传统以外,大多数情况下以认知主义、而不以道德或信仰实践为特点。今天,阴阳二元论人性观在国人心目中似已消退,人们对人性善恶的理解更加复杂得多,同时对人性的理解和兴趣也远远超出了善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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