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助推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机制及优化对策*
2022-09-21张佩王姣娥马丽
区域经济评论 2022年5期
张佩 王姣娥 马丽
一、引言
2018 年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新基建”,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新基建解读视角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发展不同层面的现实需求也被逐步紧密关联。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要“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建投资,加大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投资力度,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①。同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明确提出“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②。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背景下,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对短期内实现我国经济的稳增长、稳就业意义重大,对长期内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乃至区域协调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前,学术界主要针对新基建的概念内涵、运作模式、功能属性及其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展开了大量探讨。首先,关于新基建的概念内涵,学者们一致认为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是相对概念。传统基础设施主要指交通、能源、水利和环境等公用工程及公共生活服务设施(金凤君,2012);但新型基础设施自提出以来,学术界和社会上对其的认识与理解呈多元化趋势,截至目前,主要形成“七大领域说”“三方面说”“新技术驱动说”和“新要素说”等(刘艳红等,2020)。其中,“三方面说”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20 年4 月提出,是对“新基建”较官方、权威的解读(姚冠辉、郑晓年,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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