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规程编制研究
——以四川省成都市为例
2022-08-13刘弘涛门意伟李晓武
华中建筑 2022年8期
刘弘涛 门意伟 李晓武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国内历史建筑的概念最早由2005年建设部发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提出,接着国务院出台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中完整阐述了历史建筑的概念并对其进行补充说明,同时丰富了关于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相关的内容。在此期间各个城市也开始出台一系列针对于历史建筑保护的相关规章制度。
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城市对于当地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有较好研究和实践成果,且根据不同城市历史建筑类型和城市文脉环境等特征制定出了较为完善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相关的规程,为指导城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制定了理论规范,指明了具体方向。
成都作为我国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丰厚文化底蕴的同时还拥有大量历史建筑。但直到2011年,成都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才正式展开,但对于历史建筑保护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框架并不成熟。所以,研究以上城市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规程,总结归纳其要点,结合成都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规程,对比分析并提取出其中可借鉴的内容,对指导成都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完善成都市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制度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1.2 相关概念
(1)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的概念最早由2005年建设部发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提出,即第2.0.13条中提到“历史建筑(historic building):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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