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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有力度 司法有温度
——河北省高邑县人民法院刚柔并济促执行

2022-07-20马丽宽

公民与法治 2022年2期
关键词:许某西北人民法院

马丽宽

2021 年8 月5 日上午,高邑县西北营村委会干部敲锣打鼓来到高邑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写有“公正高效执行助力乡村振兴”的锦旗。西北营村委会负责人表示,高邑县人民法院不仅维护了村集体的权益,更维护了村委会的形象,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据该负责人介绍,高邑县人民法院在维护村集体利益的同时,还解除了被执行人的后顾之忧,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集体财产被占

许某系西北营村民,居住在西北营村旧小学多年,并占用该校部分房屋,而该校系村集体所有财产。高邑县西北营村委会多次要求其搬走,屡遭拒绝。

“由于种种原因,许某居住的房子由于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便私自居住在村里旧小学的校舍中。学校属于村里的集体财产,没有人允许他在此居住。”该负责人介绍说。

一晃多年过去了,许某一直没有搬离学校,且占用的校舍越来越多。近年来,随着村里老年人口的逐步增多,村委会急需筹建养老设施,以满足村中老人的养老需求。“经过多次讨论论证,我们一致认为旧小学校舍是改建成养老设施的最佳选项。”该负责人表示,该小学作为集体财产,改建手续简单,且有足够多现成的校舍,加固改造后就可以直接使用,成本较低。

随后,高邑县西北营村委会多次要求许某搬走,却屡遭拒绝。

“为什么让他住在学校里?”“让他白住吗?”“损坏的围墙谁来修理?”“养老设施如何着落?”“村里也没人管吗?”……此事引起的不良影响开始发酵。

法院依法宣判

“被告许某,系高邑县富村镇西北营村村民,自2014 年起强行侵占属于原告所有的村小学。原告多次让被告搬出,被告却拒不搬出,并且现在小学的围墙已经破旧,原告也无法进行维修,被告侵占村集体所有财产的行为已经在村里引起了严重不良影响。望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搬出学校,并将校舍恢复原状。”2020 年6 月3 日,高邑县富村镇西北营村村民委员会一纸诉状将许某起诉至高邑县人民法院。

旧小学变“幸福院”

6 月4 日,高邑县人民法院立案。法院查明,被告许某自2014 年起就居住在西北营村旧小学,并占据房屋10 间,而该小学系原告村集体所有财产,原告多次让被告搬走,遭被告无理拒绝。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交的照片、高邑县富村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等证据证实。高邑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侵占原告村集体财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予以确认,被告应当停止侵权,搬出并返还原告侵占的房屋。

2020 年8 月14 日,高邑县人民法院依照土地管理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被告许某搬出侵占的西北营村旧小学,由原告高邑县西北营村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然而,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未对侵占的房屋予以腾退。高邑县西北营村委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解除后顾之忧

判决生效后,高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多次找被执行人许某,许某以没有居住地为由拒不配合。

2021 年5 月25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高邑县人民法院为“拉网式”集中执行试点单位,高邑县人民法院全面摸排、重点突破,案案见面、倒查线索,试点初见成效。随即,高邑县人民法院在富村镇开展了第二批集中执行活动,该案被纳入集中执行范围。

“许某为什么会长期寄居学校?他没有自己的亲人和住所吗?是不是有什么我们尚不掌握的隐情?”经过多方走访了解情况,执行干警了解到,许某长期“侵占”学校的原因是源于家庭矛盾,其自家住房由于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居住。执行干警本着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的执行理念,充分与村委会协调沟通,在村委会的大力配合下,先后十余次耐心做许某思想工作,细心释法明理,并为其提供了新的居住地,解除了他的后顾之忧,该案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我们要求村委会和许某邻里,想办法做好许某家人工作,调解好家庭纠纷,彻底解决许某后顾之忧。”高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表示,要以此案为契机,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在学法、懂法、用法的同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家庭伦理道德,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的良好风尚,为乡村振兴打好坚实基础。

获得好评点赞

西北营村委会赠送锦旗

“铁腕挥利剑,善执送温情。”高邑县人民法院刚柔并济的执行过程,既展示了执行干警雷厉风行、敢于亮剑的过硬作风,又体现了他们侠骨柔肠、善意文明的为民情怀。此案例在网上发布以后,深受广大网友好评,短短一周时间便获得点“赞”3 万多个。2021 年11月9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揭晓,高邑县人民法院以该案作为典型执行案例报送,荣获该活动单位组优秀奖。

2021 年以来,高邑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全省法院“拉网式”集中执行试点,全力推进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手段,压缩老赖生存空间,集中时间、兵力、资源打歼灭战,先后组织集中执行16 次,出动执行干警388 人次,警车114 辆次,查找到被执行人57 人、拘传16 人、拘留11 人、扣押车辆10台,执行到位534余万元。其中,为114 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款59 万余元。截至2021 年年底,高邑县人民法院共执结案件1050 件,执行到位2.59 亿元,使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执行质效明显提升,综合考核排名位居省市前列。

“我院以省市‘拉网式’集中执行试点法院为契机,以全省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统一执行行动为支撑,尽锐出征打赢‘拉网式’集中执行攻坚战,全力提升执行质效。在‘拉网式’集中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干警侠骨柔肠,不仅充分发挥了依法执行的‘刚度’和‘力度’,更展现了司法为民的‘速度’和‘温度’。”张静认为,这种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不仅提升了执行质效,更彰显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在不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力量”有了更为深切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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