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竞争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2022-06-21陈颂东李孟远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陈颂东,李孟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财政自主权,这一规制提高了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地做他们亟待解决的难题.但是,在地方政府集中精力追逐地方经济提升的同时,随之而来的亦有和其对应的环境污染难题,例如,废气污染、水污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等等,因此地方政府财政分权度的增加会使自然环境遭到恶化。
从《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可以看出,即使中国环保向好发展,但是在全国地级及地级以上的城市里,仅有不到一半的城市环保措施达到标准,环境保护和经济提升之间的不协调性依旧相互伴随着。政府在环保方面做了很多投入,可是源于环保支出高投入低回报的特性,加上现有的晋升激励规制,使得地方政府通常首先考虑地方国民生产总值的稳定甚至提高,关于环保方面就可能会无暇顾及而使环境恶化。有时,为了追逐地方生产总值的提高,有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甚至会降低企业对环保水平的约束,而这恰恰表明地方政府竞争同环境质量的正向作用遭到财政分权的约束,即为了经济发展而放弃环境保护。
一、文献综述
1.财政分权同环境污染的联系。张克中等探究表明财政分权和碳排放的统计结果相关性为正,表明财政分权度提升会令碳排放的速度增加从而致使环境向坏发展[1];闰文娟等探究表明中国模式下的财政分权和环境治理实证结果相关性为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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