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核电安全的国际法规制
——以日本核废水排放事件为视角
2022-06-21徐亚星刘雨宵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 2022年7期
徐亚星,刘雨宵
(海南大学,海南 海口 570228)
2011年3月11日,日本近海发生里氏9.0级地震并引发大规模海啸,导致东京电力公司旗下福岛核电站发生爆炸,中断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电力传输,造成重大核泄露事故,事故产生的大量核废水,至今仍以每天140吨左右的速度增加,预计在2022年核污水储存罐的存储容量将达到饱和状态。目前已累积的100多万吨核废水的去向一直悬而未决,其不仅是日本国内巨大经济和安全压力的来源,同时也是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重要国际问题。十年间,日本政府致力于寻求核废水的处理方案,包括地下封存、增加存储空间、优化存贮系统、直接排放入海等。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召开内阁会议单方面决定以排海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并于两年后开始实施。从决定作出至今,日本当局尚未向国际社会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成分构成要素、环境评价报告以及监管措施等,亦未与周边国家就排海事宜共同协商,遂该排放决定的合法性以及排放行为的可行性等问题引发国际社会热烈讨论。
核废水的排放,对海洋生态环境及人类生命健康的影响都存在不确定性和潜在危险性,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核电站皆沿江沿海兴建,核电的开发利用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核处理水”,考虑到中国身为核电利用大国的实际情况,排海方式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都需要经过详加验证后再做定论。而且,此次福岛核废水排放事件,不仅事关日本一个国家,而是包括所有有核国家乃至可能遭受核污染的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是全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安全健康面临的一次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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