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战略命运共同体:内涵、历史基础和现实条件
2022-06-07刘盈
红河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战略
刘 盈
(红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蒙自 661199)
早在2013年9月27日,在与来访的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朱马里会谈时,习近平主席就提出“中老要共同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1]。当时《人民日报》刊文指出中老关系并非一般意义的双边关系,而是具有广泛共同利益的命运共同体[2]。中老具有广泛共同利益的命运共同体是中共十八大后首次提出构建双边层面的战略命运共同体,因此具有重要的代表性意义。2021年是中老两国建交60周年,中老战略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推进迎来了新的契机。本文旨在阐述中老战略命运共同体的丰富内涵基础上分析其具备的历史基础和现实条件。
一 中老战略命运共同体的内涵
在当下的国际关系范畴下,“命运共同体”的内涵是“行为主体具有共同的或者相似的历史经历并相互扶持、对未来的发展具有共同追求和预期的集体意识”[3]。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更加明确地提出“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4]。随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又被写入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5]。
命运共同体理念深深根植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期外交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首先,命运共同体理念根植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认为,“老子、孔子、墨子、孟子、庄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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