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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乃谦小说诗性语言探析

2022-05-30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修辞格叠词诗性

崔 家 欣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小说是语言艺术。马大康在《诗性语言研究》中指出:“诗歌语言如同‘神’的语言,而小说语言则是平民的语言”[1]。南帆在《文本生产与意识形态》中也曾提到:“诗与小说的体裁之争,很大程度上亦即高雅与世俗两种文学趣味之争”[2]。小说诗性语言的生成与诗歌和小说文体的融合有着密切关系,是诗歌对小说入侵后融合的结果,诗性语言存在着雅与俗两种特征,二者密不可分。

曹乃谦小说《最后的村庄》腰封上打着“沈从文的湘西,曹乃谦的雁北”[3],二人的写作都以一方水土为背景:沈从文用亦庄亦谐的语言为读者呈现了一个五光十色、令人心驰神往的湘西;曹乃谦用雅俗共赏的语言,为读者展示了一个独具地域风情、引人入胜的雁北。曹乃谦的小说采用雅俗融合的诗性语言进行叙事,修辞格的应用为小说营造了诗意气息浓厚的诗意语境,方言民歌的使用更彰显雁北独具风情的诗意气息。

一、雅:修辞艺术营造诗意语境

廖高会认为:“具有诗性的文本一般比较含蓄有韵致,追求‘言外之意’‘味外之旨’,要求语言有悠远的余味”[4]。曹乃谦小说的诗性韵致则通过修辞格的使用来实现。曹乃谦擅长修辞格的运用,其小说中修辞格的使用俯拾即是,以比喻、反复、拟人、象征为主。修辞格的灵活运用,使得小说表达更加鲜明生动、富有感染力,具有极强的耐读性,营造出充满诗意的文章语境,凸显独特的诗性魅力。

(一)趣味盎然的比喻

“比喻是用本质不同又有相似点的事物描绘事物或说明道理的辞格”[5]。比喻作为修辞格之首,大量出现在曹乃谦的小说中。经梳理发现,曹乃谦小说中共出现比喻句130余处。作者在比喻修辞格的运用上,本体的选择多与“人”相关,这也正契合了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6],从本源的人着笔,通过比喻的修辞格凸显作者对生命的专注;对喻体的选择则更凸显细腻、唯美。对比喻修辞格的灵活运用,会发现小说生动活泼、趣味盎然,充盈着诗情,为读者提供了想象力驰骋的空间。

曹乃谦常将笔下的男人、女人比作动植物,主要以动物为主,将动物的可爱、灵动的特质赋予到小说人物上,使小说人物形象丰满鲜活、唯美生动。小说中男人常被作者比作狗、猴、兔子、羊、小马驹等,这让原本平平无奇的男人形象生动起来。在《佛的孤独》中,“我像只快乐的小狗,蹦蹦跳跳地跟着他们”[7]1,用一只“快乐的小狗”将“我”愉快的心情生动形象的表达出来,营造出轻松的氛围;“鼻涕棒儿仍然跟兔子似的,蹦在最前头”[7]12,突出小男孩儿“鼻涕棒儿”的活泼好动,不用再多加赘述就将其形象刻画得精准凝练。雁北的女人在曹乃谦的笔尖下,则成为了鱼、鸟、蜻蜓、小兔、鸽子、红牡丹等。《忏悔难言》中,小说的女主人公“如逃离笼儿的鸟,冲出网儿的鱼,逃出了我的屋”[7]112,“逃出笼儿的鸟”“冲出网儿的鱼”,一连两个喻体,将女主人公慌张的心情与危急的处境表现出来,而“我的屋”此时就是困住女主人公的“笼儿”与“网儿”;《小精灵》中,“你像一只快乐的蜻蜓忽南忽北飞去飞来,又像一只情绪极好的小兔蹦这儿跳那儿尽兴撒欢”,“我认定你是一只鸽子,一只可望而不可及的鸽子”[3]115,这里一连使用三个喻体将小女孩的活泼好动刻画得十分生动;《病人》中的女人小赵“她花枝招展好打扮在警察堆里她是万绿丛中一点红的红牡丹”[8]63,这里的比喻形象且贴切,比喻一出,小赵的美被瞬间凸显。

小说中其他类型的本体,多以花为喻体,为小说增添了一丝唯美浪漫。《亲圪蛋》中,“它们那鼓鼓的大肚子溅出鲜红的血沾在白墙上,像一朵朵怒放着的玫瑰花”[3]57,这里将令人厌恶的“蚊子血”比喻成“玫瑰花”,产生了极大的张力;同样以“血”作为本体,《山丹丹》中,“那几股红水水像一朵山丹丹花,张开在黄姑娘肥肥的奶子上”[7]152,这里将静态的“血”写活了,以山丹丹花作比,在已经去世的黄姑娘身体上盛开,这样的处理方式变恐怖的画面为唯美;“彩灯”在作者笔下,则成为了怒放在皑皑白雪中的郁金香,突出“彩灯”的勃勃生机与光鲜美丽,极具画面的美感……由此可见,这些本体无论美丑,在经过作者的妙笔渲染后,都成为了唯美且生动的代名词。

曹乃谦的小说比喻修辞格大量使用,一方面使得其小说的语言更加生动且韵味十足;另一方面,精准的比喻让原本平凡的芸芸众生,变得生动且富有诗意,于平凡中显露着不平凡的诗情画意。

(二) 回环起伏的反复

反复修辞格的广泛应用也是曹乃谦小说语言的一大特色。汪曾祺这样评价曹乃谦小说的叙述方式:“这种叙述方式是简练的,但是有时运用重复的句子,或近似的句子,这种重复,近似造成一种重叠的音律,增加了叙述的力度”[9]。在其小说中,出现的反复修辞格共有80余处,其中包括词语以及句子的反复。反复修辞格的广泛使用,一方面可以强调、增强语势;另一方面可以抒发强烈情感,乃至突出人物性格;同时,格式的整齐与回环起伏,更加突出小说语言的诗性美感。

词语的反复在小说中较常见。“贵举……听得有个甜丝丝的嗓子在唱……贵举又听得有个甜丝丝的嗓音在喊……东家的媳妇……冲他甜丝丝地笑”[10]59,这里一连3个“甜丝丝”就将东家媳妇在贵举老汉心目中的美好以及致命的吸引刻画出来。《换梅》中,十三岁的换梅独自一人遇到狼,她用铁钎刺进狼的肚皮后,“她在房里紧紧地抱住铁钎不松手,热乎乎的血顺着铁钎流下来……她还是不松手。后来她觉出那血越流越少越流越慢了,她还是不松手。再后来她觉出房顶的狼已经不动弹了,可她还是抱着铁钎不松手”[8]177-178,这里连用4个“不松手”将小换梅与狼搏斗时的勇敢、坚韧与临危不乱刻画得真实生动。

小说中句子的反复多为间隔反复,呈插入式贯穿文章始终。《亲家》一文中,“黑蛋女人低头出了院,眼睛不往谁身上看……黑蛋女人低着头接住毛口袋,眼睛不往谁身上看……黑蛋女人的眼睛不往谁身上看……”[10]2,这里连续3次出现“眼睛不往谁身上看”,不仅突出了黑蛋女人的内敛、勤劳,并且暗含着她对于“朋锅”的顺从。《小精灵》共出现“我的小精灵”[3]115-12828次,贯穿通篇,突出了这个像“小精灵”一样的陌生小女孩的可爱与古灵精怪,也极尽地表达了主人公“我”对她的喜爱。作者在《莜面味儿》中这样描绘男主人公“丑帮”与心上人的一次会面:“他俩你看我我看你,你看我我看你,看了老半天才说话……说完,他们就没说话了。又是你看我我看你,你看我我看你,还都呼哧呼哧喘大气……又是你看我我看你,你看我我看你。他们都想说个啥,可就是一下子想不起该说个啥”[11]158-159,这里用6次“你看我我看你”,将一对性格内敛的有情人形象刻画出来,小说虽然是在写情,但却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曹乃谦对于反复修辞格的热衷。在他的笔下,反复的辞格是其打造诗性语言、丰富人物形象、表达情感的有力工具,也正是反复修辞格的广泛运用,让其小说更具特色,不落俗套,有诗歌与小说渐趋融合的味道,是其小说极大的创新之举。

(三)生动亲切的拟人

陈望道将拟人的修辞格划归为积极修辞,认为“在描写、抒情的语文中,几乎时常可以见到”[11],往往正是这不经意间的点缀,却让其小说瞬间增色。拟人修辞格是将事物人格化,赋予事物以人类的行为特点,就使作者笔下的事物像人一样具有了生命,拥有着喜怒哀乐。在曹乃谦的小说中,非生物拟人化与生物拟人化均有体现。拟人修辞格在小说中应用,既能使想要表达的事物更加亲切、生动,又可以更加贴切地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因此,拟人的修辞格也是作者抒情的一种手段,借此使小说被赋予了诗情美和诗意美。

月亮是作者笔下最为独特的拟人化非生物,在小说中被称呼为“月婆”,这样的称呼让月亮有了生命,亲切中又带着一丝敬畏。《莜麦秸窝里》一文中,当“丑哥”与自己的心上人偷偷在黑夜里约见时,“只听见月婆在外前的走路声和叹息声”[10]11,“月婆”在这里充当着爱情见证人的角色,当这份真挚的、隐秘的、悲情的爱一丝不挂的展露在“月婆”面前时,路人皆悲。《最后的村庄》中,“昏黄的月亮在当空中煎熬着,渗渗的光照在马头山沉重的脊梁上”[3]24,环境描写与小说人物的心境相称,年迈的老太太独守一个村庄,她煎熬着,而月亮理解她的不易,与其一起煎熬,这里有种“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孤寂感,而在孤寂的月光照耀下,连马头山也变得沉重,一句话运用了双重拟人的修辞格,描绘出沉重的环境氛围下落寞孤寂的一切。

“旗”同样是非生物拟人化的代表。“旗”在《黄花灯》中出现了两次,无论是“方阵四角的八面彩旗在风中翻卷,叙述着古老的文明,吟诵着原始的祈祷”[3]69,还是“杏黄色的帆旗仍在蓝天下随风飘荡,像是在召唤着什么,又像是在诉说着什么”[3]81。均使采用了拟人手法。“闹黄花灯”是雁北古老的传统之一,流传着一个古老的传说,寄予着人们的美好祝愿。拟人的使用,赋予了黄花灯阵四角彩旗以生命,像一位长者,立在那里诉说着人类古老的文明、吟诵着人类原始的祈祷,为雁北增添了一份隐秘的诗性。

除了非生物拟人化,生物拟人化也是曹乃谦使用拟人修辞格的着重点。作者笔下拟人化的生物主要以鸡、猫、狗等小动物为主,这些动物被曹乃谦赋予了人的特征。在《黑女和她的二尾》中,当黑女咯咯咯笑时,“毛团团也咯咯咯地叫,也像是在笑”[10]79,黑女一直孤身一人过活,这只鸡(即“毛团团”)已经被黑女视为亲人,她们互相陪伴,分享喜怒哀乐,这样的画面温情感十足;《温善家的》中,小猫“鼠鼠”更像个懂事的孩子,当主人生病时,“只有鼠鼠守着她。闻她的脸,舔她的手,蹭她的胳膊,卧在她对面喵呜喵呜叫,问她咋了”[10]150;《英雄之死》中的小狗“四眼”喉咙里发出“哼唬,哼唬”的声响,像是在说“‘笨蛋们!我在这里,你们冲哪儿瞎咬,冲哪儿瞎晃?笨蛋们!’”[3]82,这里拟人辞格的使用,突出了小狗“四眼”像个孩子一样聪明伶俐并且活泼好动,惹人喜爱。

综上所述,修辞性的语言在曹乃谦小说的诗性叙事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无论是比喻、反复抑或拟人的广泛应用,都让曹乃谦的小说充满了诗意、诗情,从人、动植物等生物到非生物,都在曹乃谦的诗性世界里熠熠生辉。

二、 俗:方言民歌彰显雁北风情

曹乃谦继承了乡土小说的写作特色,大胆地将方言、民歌写入小说,使得其小说具有浓厚的地方性色彩。邵燕君认为:“曹乃谦照搬了‘土话’,甚至‘脏话’,背后却隐约可见‘诗味儿’、‘洋味儿’,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文人精心选择的方言”[12]。曹乃谦的小说语言具有浓厚的地方气息与地域色彩,这是作者通过对雁北的方言进行提纯和美化后,再精挑细选出来的,于“泥土气”中蕴含着独具特色的美感。经过文学艺术手段处理后的小说语言展示出雁北农村的真实、淳朴,同时抒写着乡土世界中平凡人物的百态人生,洋溢着生活的气息,彰显着诗性的美感。

(一)方言字词的诗性美感

曹乃谦的小说运用了大量的方言字词,这些“俗”语凸显了山西的乡土特色,非但未将其小说变得低俗,反而在行文中流露出别样的文学色彩,其小说于“俗”中显露着“诗性”的美感。曹乃谦对方言用字的斟酌选择,让小说精简凝练;方言叠词的使用,凸显小说的“音乐美”。

1.方言用字

古代汉语中,单音节词占优势,古人做文通过对字的锤炼、打磨,来实现文章在表达上的贴切和传神。在现代汉语中,双音节词则要丰富得多,但雁北方言在很大成程度上对传统的用字习惯进行了保留,做到了简洁精炼、意蕴生动,极具“诗性”特征。这得益于作家对方言用字选择上的精挑细选以及对做文传统的继承。

曹乃谦的小说中多单音节虚词的使用。作家在表达“全部”、“都”之意时,均采用“尽”字。“尽”字的使用,不仅使行文更加简洁流畅,也体现了作者对雁北家乡的熟稔和热爱。例如:

楔得女人脸上尽黑青。(《女人》)

狗子的脑袋瓜子叫冷蛋打得尽疙瘩。(《狗子》)

路叫石头影子弄得……尽是黑道道。(《愣二、愣二》)

……

同时,作者也注重单音节动词的选取,其中“受”“钻”“跌”“闹”等字较为独特。“受”字使用较为频繁:《女人》中,“温孩从地里受回来”[10]4;《狗子》中,“狗子还受得动。谁叫他受他就给谁受。受得实实在在不耍奸”[10]27;《丑帮放羊》中,“死一只羊,他三个月就算是白受了”[10]132;《玉茭》中“受得多挣得多”[10]210…… 这里的“受”,是“受苦、受累”的意思,作者仅凭一个“受”字,就将温家窑人生活穷苦以及他们身上所拥有勤劳的品质展现得淋漓尽致。“钻”字的使用同样极具表现力:“这声音……钻入进他的耳朵,钻入进他的肉皮,钻入进他的骨头”[10]65,这句话中的三个“钻”字,将那声音带给人的感觉描述得十分精确生动。

曹乃谦小说在字的选择上是经过仔细思考和反复斟酌的,在精心的挑选下,才会达到这样言简意赅且生动形象的效果。这与古人“炼字”优良传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曹乃谦做到了于“俗”语中渗透诗性韵味。

2.方言叠词

山西方言多叠词,叠词本身富有韵律感,方言叠词的应用使小说在突出乡土地域特色的同时,构筑了一种诗性的美感。曹乃谦在写作中常使用的叠词主要分两类,一类是雁北地区人民对事物的称谓,另一类是拟声词。

在事物的称谓上,首先是与人身体部位相关的叠词,像“泪蛋蛋”“脸蛋蛋”“小手手”“亲口口”“短腿腿”等,这些叠词的应用产生了多重艺术效果。如“泪蛋蛋”,指眼泪,“泪蛋蛋哗哗地流滚下来”,这样的表述相较于“眼泪哗哗地流滚下来”,这样的写法使得主人公更加惹人怜爱,达到丰富人物形象的效果,同时词汇中自带着比喻,一滴泪的形状像“蛋”,就做到了形象生动,还附带俏皮的味道。其次是对食物的称谓同样采用叠字词汇,像“莜面窝窝”“山药饽饽”“莜面鱼鱼”“斋斋苗”“白糊糊”“饭饭”“菜菜”“肉肉”等。还包括“树叶叶”“蓝花花”“野雀雀”“白沫沫”“洞口口”等词汇。

无论是自然界的人、动植物、食物,抑或常见的生活事物,曹乃谦在小说中都采用了叠字词汇。叠字词汇的使用,使得这些普通的日常事物,变得更加亲切,缩短了读者与小说的距离感,同时这些事物在叠字的使用下,变得更加形象,富有诗性的美感。

小说中的拟声词,也常用叠字词汇来表达,韵律感十足。下面用表格的形式将曹乃谦小说中的拟声叠词呈现出来,见下表:

曹乃谦小说拟声叠词汇总表

上表中的拟声词汇贯穿曹乃谦小说的始终,亲近自然且贴切生动。这些拟声词读起来琅琅上口,犹如交响乐。曹乃谦是一位善于运用音乐美感的一位作家,无论是雁北人民对日常事物称谓的叠字使用,还是拟声叠词的汇集,都将读者带入唯美生动的“诗境”。显然,曹乃谦并未止步于此,小说中民间歌谣的穿插,是其将地方语言的音乐美感进行持续挖掘的标志。

(二) 民间歌谣的诗性韵味

曹乃谦热爱音乐,擅长多种乐器,爱唱民歌。他曾说:“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那么地喜欢《要饭调》……我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歌词能比这来得更撕心裂肺的深刻,震撼着你的心灵呢”[13]233?追着这条线索,铺展开来的即是其小说中充斥着的朴素而风趣的民间歌谣,俗称“要饭调”。雁北人民性格内敛,但情感火热,常以歌传情,民歌的应用使曹乃谦的小说凸显出音乐语言的听觉魅力,同时凸显了雁北农村淳朴的民风民情,增添了小说的诗味。

经梳理发现,曹乃谦小说中出现的“要饭调”内容共50余处,在运用上贴切、流畅,足以感受到曹乃谦对民歌的驾驭能力。民歌的插入,一方面以含蓄却又更强烈的方式抒发小说人物的内心情感,另一方面为小说增加了一抹民间的味道。

曹乃谦小说中的民歌多用于突出男女之间的情感与思念。“锅扣大爷”每次喝醉酒,都要嘴里一边哼着:“白天我想你墙头上爬/到黑夜我想你没办法”[10]28,这两句要饭调,一边走向 “三寡妇”的坟。这两句“要饭调”抒写出独在异乡的“锅扣大爷”对已经去世的“三寡妇”浓浓的思念与深深的情感。“狗子”每当想起因为饥饿而嫁去蒙古的干妹妹时,就会唱起这个调子:“你在那圪梁上我在沟/亲不上嘴嘴就招招手”[10]28,民歌道出了“狗子”对干妹妹的思念。在《莜面味儿》中,“丑帮”与其心上人越过秋收的莜麦地相会时,远处响起了这样的歌声:“莜麦开花铃铛铛多/妹妹走后想死你哥 莜麦开花一串串/妹妹走后哥天天盼”[10]159-160,这样的描写营造出有情人跨越山海相会的唯美诗意境界,凸显情意绵长。“亲圪蛋”在与“我”分别时,唱道:“白日里想你拿不动针/黑夜里想你吹不灭灯 白日里想你盼黄昏/黑夜里想你盼天明”[3]58,“我们”从未向对方表白过自己的心意,但是满满的情意却随着“亲圪蛋”的歌声被传达出来。

地方性语言的应用是曹乃谦小说的突出特点。方言用字突出曹乃谦对雁北方言、古典文字传统的继承;词的重叠,在展现雁北文化的同时,突出了小说的音韵美,以及作者对生活的热爱;民歌的引用使小说具有音乐美,同时展现了雁北人民的内敛的性格与情感的热烈。正如张海燕所说:“他的作品语言在地域文化浸透下,充分展现了‘方言’的美,让人们尤其是远离乡土的人们陶醉”[14]。因此,无论是字的斟酌,词的重叠还是民歌的引用,都在与乡土融合的过程中,彰显了曹乃谦小说叙事语言方面的诗性特征。

三、结语

曹乃谦说:“语言是小说的味道”[1]207,由此可见作者对语言的重视。王彬彬也曾评价曹乃谦为“文学语言的奇才,短篇小说的高手”[15]。语言是文学作品传达信息最直观的部分,曹乃谦小说中无论是比喻、反复、拟人、象征等修辞格的使用,抑或是方言与民歌的应用,都在更深的层次上成为作者书写乡土、抒发情感的一种手段。作者用雅俗融合的诗性语言,为读者呈现了诗意的雁北世界,其笔触细腻,饱含深情且意蕴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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